第14節 文 / 內爾森·德米勒
我駕車向西行駛在主幹道上,汽車引擎嗡嗡哼唱著,收音機調在輕鬆的頻道,鄉村景色徐徐滑過,藍天,鷗鳥,車窗周圍九碼見方處展現著這個星球賜予我們的絕佳美景。
汽車電話鈴響了,我接過電話:「猛男服務。我能為您做什麼?」
「到墨菲家來見我。」是彭羅斯偵探。
「我不想去。」我回答。
「為什麼?」
「我想我被解雇了。即便沒有,我也辭職。」
「我們雇你一星期,你得把這個星期幹完。」
「誰說的?」
「到墨菲家來。」她把電話掛了。
我討厭頤指氣使的女人,但二十分鐘後我還是趕到了墨菲家。彭羅斯偵探的車停在屋前,她正坐在她那輛未掛警徽的黑色福特車裡。
我把吉普停在幾間屋外,熄了引擎,然後下了車。墨菲家右邊,犯罪現場仍然用保護帶圍著,一輛南侯德鎮警察局警車停在前面。縣交通指揮中心的大卡車還停在草坪上。
我走近貝恩,她正在打電話,然後她掛了電話下了車。「我剛跟老闆通了個長話,每個人好像都對從埃博拉疫菌這個角度破案感興趣。」
「你有沒有跟你的老闆說這是胡說八道?」我問她。
「沒有……先不管這個了,我們還是先只把這當作一個兇殺案處理吧。」
我們來到墨菲家門前,按響門鈴。這幢房子是六十年代的農場式平房,仍保持原有的老式樣子,非常難看,但維護得還不錯。
一個七十歲左右的婦人開了門,我們做了自我介紹。她盯著我的短褲看,也許在通過褲子的樣子和味道評判褲子洗得乾淨不乾淨。她對貝思微笑,把我們讓進屋,轉進裡屋喊道:「埃德加,警察又來了!」然後她回到起居室,讓我們坐在一張雙人沙發上,我發現這麼一坐我和貝思擠得都快臉貼臉了。
阿格尼絲-墨菲太太問道:「想來點涼伴嗎?」
我回絕道:「不,謝謝,太太。我在執行任務。」
貝思也謝絕了。
墨菲太太就坐在我們對面的一張搖椅上。
我環顧四周。房子的裝飾風格就是我稱之為古典屁玩藝兒的那一種:灰暗發霉、塞滿雜物的傢俱、六百個醜陋的小裝飾品,蹩腳得要命的紀念品,孫子女們的照片,等等等等。牆壁是粉綠色,好像餐後的薄荷糖的綠色,地毯是……嗨,管這幹嗎?
墨菲太太穿著一套粉紅的褲裝,化纖料子的,估計穿三百年也壞不了。
我問墨菲太太:「你喜歡戈登夫婦嗎?」
這問題讓她愣住了,正合我意。她回過神來後回答說:「我跟他們不是很熟,他們乎時不大多話。」
「你覺得他們為什麼被謀殺呢?」
「嗯……,我怎麼知道?」我和她對視了一會兒,她接著說,「可能跟他們從事的工作有關。」
埃德加-墨菲走進來,用一塊抹布擦著手。他說他剛才在車庫裡修他的電動割草機。他看上去將近八十歲,我想貝思即使想在將來的審判中用他的證詞,他這老態龍鍾的樣子也上不了證人席。
他穿著綠色工裝褲和輕便鞋,和他妻子一樣臉色蒼白。我起身和這位墨菲先生握手。我坐下後,埃德加也坐到了一張活動靠背搞上,更確切地說,他是躺在椅子上,眼睛對著天花板。我想看著他的眼睛說話,這麼一來就根本不可能了。這下我明白我為什麼不大去看我自己的父母了。
埃德加-墨菲說:「麥克斯威爾警官已經找我談過了。」
貝思說:「我們知道,先生。我是負責破案的。」
「那他是於什麼的?」我回答道:「我是和麥克斯威爾警官一起的。」
「你不是,我認識這兒每一個警察。」
他就這麼肯定地抹殺了我的存在。我注視著天花板上他看著的那塊地方,一邊跟他說著話,感覺有點像把信號先傳送到衛星上,再從那兒回到接收器。我說:「我是顧問。墨菲先生,你……」
墨菲太大插嘴說:「埃德加,你能不能坐好?那樣坐很不禮貌的。」
「見他媽的鬼,這是我的家,他能聽見我說話,你能聽清吧?」
「能聽清,先生。」
貝思在正式問話前先說了案子的情況,但故意搞錯了某些細節和時間,墨菲先生一一糾正,說明他對近期內發生的事情記憶力頗佳。墨菲太太也對那天的事做了適當補充說明。他倆看上去是可信的證人,我為自己對老人動不動失去耐心感到羞傀——就在剛才我還根不得一拳把埃德加打爛在他的活動靠背搞裡呢,我真是慚愧。
很明顯,除了早巳知道的幾點簡單的事實,我和貝思對墨菲夫婦再問不出什麼新鮮東西了:下午五點三十分吃完晚飯,墨菲夫婦待在他們的日光浴室裡(他們通常下午四點吃晚飯);他們正在看著電視,聽到戈登夫婦船開到家的聲音。他們聽出了那些大引擎發出的噪音,墨菲太太說:「我的天,那些引擎真吵人,他們幹嗎用這麼大,這麼吵的弓,擎?」
為了吵他們的鄰居,墨菲太太。我問老夫妻倆:「你們看見船了嗎?」
墨菲太太回答道:「沒有,我們沒有去看。」
「可是從你們的日光浴室不是可以看到水港嗎?」
「是的,可我們當時在看電視。」
「港灣的景色沒有愚蠢的電視節目好看?」
貝思想阻止我的無禮:「約翰!」
我確實是個滿腦子偏見的傢伙,我也不喜歡自己這個樣子,但這是由我的年齡、性別,我所處的時代以及文化造成的。我衝著墨菲太太微笑著說:「你們的房子很漂亮。」
「謝謝。」
貝思接著問了一些問題。她問墨菲夫婦:「你們肯定沒有聽到類似槍聲的聲音?」
「沒,」埃德加-墨菲回答說,「我的聽力還不壞,剛才阿格尼絲叫我我也聽見了,對不對?」
貝恩說:「有時候槍聲聽起來跟我們想像的不太一樣。你知道,電視上的槍聲是一回事,真實的槍聲聽起來有時像鞭炮響,有時像尖銳的爆裂聲或者像汽車回火的聲音。他們的船引擎聲停了以後,你們有沒有聽到這些聲音?」
「沒。」
該我問了:「那麼,你們聽到引擎停了,那時候你們還在看電視嗎?」
「是的,不過我們聲音沒開大,我們坐得離電視機很近。」
「背對著窗戶?」
「是的。」
「接著,你又看了十分鐘的電視,之後你為什麼站起來不看了呢?」
「下面就是阿格尼絲愛看的節目,蠢透頂的脫口秀,叫什麼『威廉姆斯汽車旅館』。」
「所以你就到隔壁去找湯姆-戈登聊天。」
「我想去借一個插線板。」埃德加說他從柵欄缺口來到戈登家的木甲板上,然後突然看到湯姆和未迪直挺挺的屍體。」
貝思問:「當時你離屍體有多遠?」
「不到二十英尺。」
「你肯定嗎?」
「是的。當時我站在甲板邊上,他們正對著玻璃推拉門,我們相距二十英尺。
「好吧。那你怎麼知道那是戈登夫婦?」
「一開始不知道,我呆立在那兒,眼睛盯著屍體,然後突然一下子明白過來。」
「你怎麼知道他們已經死了?」
「一開始並不清楚,可我看見湯姆前額上有個洞,像他的第三隻眼睛。他們一動不動,眼睛睜著,可是已經沒有呼吸,沒有呻吟,一點活著的跡象都沒有了。」
貝恩點點頭,問道:「然後你幹什麼了?」
「逃走。」
又該我問了。我問埃德加:「你在甲板上待了多長時間?」
「嗯,我不知道。」
「半個小時?」「瞎,不可能。大概十五秒吧。」
我猜可能只有五秒。我陪埃德加在甲板上走了幾個五秒鐘,想讓他回憶起當時有沒有看見或聽見什麼異常的動靜,有沒有什麼忘記說的,可一無所獲。我甚至問他當時有沒有聞到火藥昧,麗他堅決否認;與他一開始和麥克斯威爾警官說的內容相比,真是一旬不多,一句不少。墨菲太太也一樣。
不知道埃德加早十分鐘穿過柵欄到戈登家又會發生什麼,也許這會兒他已不可能還坐在這兒了,這他有沒有想過呢?我問他:「你沒聽到汽車或船的聲音,那麼兇手是怎麼逃離現場的?」「這個我倒是想過。」
「你怎麼看呢?」
「嗯,這兒有很多人都是步行,騎自行車或者跑步的,投入注意別人這些事的。」
「說得不錯。」但要是有人頭上頂著冰箱跑,誰能不注意呢?很可能埃德加看到屍體的時候兇手就在附近。
我丟下兇殺案的時間和現場不提,換一個角度提問題。我問墨菲太太:「戈登夫婦的朋友多嗎?」
她回答說:「挺多。他們常在屋外野餐,總是請一些客人過來。」
貝思問埃德加:「他們常深夜乘船出去嗎?」
「有時候。他們出去我們總能聽見引擎聲。有時候他們回來得很晚。」
「多晚呢?」
「哦,差不多凌晨兩三點鐘。」他又補充說,「我猜可能是夜出釣魚。」
開「方程式303」釣魚當然是可以的,我就和戈登夫婦開「方程式303」釣過幾次魚,但「方程式303」不是專用於釣魚的遊艇,我肯定埃德加知道這一點。不過埃德加是老派的人,總覺得不該說死人的壞話,除非迫不得已。
我們兜著圈子問話,包括戈登夫妻倆的習倔,有沒有生人的車子來過等等。我從未和貝思-彭羅斯合作過,但我們很合拍。
過了幾分鐘,墨菲太太說:「他們真是一對漂亮的夫妻。」
我領會了話中之意,問道:「你覺得湯姆有女朋友嗎?」
「嗯……我不是這個意思……」
「那朱迪有男朋友嗎?」
「嗯……」
「湯姆不在家的時候,有男朋友來看她,對不對?」
「嗯,我沒說他是男朋友。」
「能跟我們說說嗎?」
她說了,但內容並不怎麼有用。六月的一天,湯姆在上班,只有未迪在家,一位英俊、衣冠楚楚的大鬍子紳士駕著中檔白色跑車來訪,一小時後離開。蠻有意思,但不足構成導致情殺的驚心動魄的風流韻事的證據。另外,幾星期前的一個星期六,湯姆駕船外出,一個男人開著一輛綠吉普停在車道上,在後院,朱迪正穿著窄小的比基尼曬太陽,那男人進了後院,脫掉襯衣,就躺在朱迪身旁也曬了一會兒。墨菲太太說:「她丈夫不在家,我覺得那樣不好。我是說,她半裸著,那小伙子脫掉樹衫就躺在她旁邊,他們閒聊了一會兒,然後那男人起身在她丈夫回來前走了。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嘛?」
我回答道:「那事絕對清白,是我有事來找湯姆。」
墨菲太太看著我,我能感覺到貝思也正盯著我看。我對墨菲太太說:「我是戈登夫婦的朋友。」
「哦……」
墨菲先生對著天花板吃吃地笑起來:「我老婆總是用小人之心度人。」
「我也是。」我接話道,「你跟戈登夫妻倆交往過嗎?」
「兩年前他們剛搬來的時候,我們請他們吃過飯。之後不久他們回請我們參加烤肉野餐,從那以後就沒什麼交往了。」
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我問墨菲太太:「你知道他們朋友的名字嗎?」
「不知道,我想都是他們在普拉姆島的同事。他們是一群怪人,我就是這麼看的。」
我們繼續著類似的談話,老夫妻倆挺健談,墨菲太太搖著搖椅,墨菲先生擺弄著活動靠背搞的調節稈,不停換著椅子的上下角度,當他幾乎是平躺著時,他問我:「戈登夫婦幹了什麼?偷了病菌毀滅世界?」
「不,他們偷的是值大錢的疫苗,他們想發財。」
「是嗎?他們隔壁的房子還是租的呢,你知道嗎?」
「知道。」
「那房子他們租貴了。」
「你怎麼知道?」
「我認識房主,一個叫桑德斯的小伙子,是個建築師。他從我們的朋友霍夫曼家買了這塊地方,桑德斯買貴了,房子弄好後就租給了戈登家,房租要得太高了。」
貝恩說:「墨菲先生,冒昧地問一句,有人說戈登夫婦用船偷運毒品,你怎麼看?」
他毫不遲疑地回答道:「有可能,他們常常深更半夜出去,這不奇怪。」
我問道:「除了我和開跑車的那個大鬍子,你們還在他家院子或門口見過什麼可疑的人嗎?」
「嗯,說實話,我沒見過。」
「墨菲太太呢?」
「沒有。他們交往的人大多是體面人,酒喝得多了些,垃圾筒裡淨是酒瓶子。有的酒喝多了還會吵鬧,但從不放過分吵的音響,不像你們聽的那種噪音。」
「你們有他們家的房門鑰匙嗎?」
我發現墨菲太太掃了一眼昂頭向天的墨菲先生。沉默一陣之後,墨菲先生開口道:「我們有鑰匙,我們總待在家,所以幫他們看著點房子。」
「還有呢?」
「嗯……,可能是上星期,我們看見一輛修鎖車停在那兒,等那配鑰的人走了後,我去試了試鑰匙,發現鑰匙開不了門。我想湯姆會給我一把新鑰匙,但他後來一直就沒繪過我。要知道,他有我家的鑰匙,所以我給西爾-桑德斯打電話詢問,你知道房主是應該有鑰匙的,但他說他也搞不清楚換鎖的事。這不關我的事,但戈登夫妻倆既然讓我幫照看房子,我就應該有鑰匙。」他又補充道,「我現在想他們是不是在房裡藏了什麼東西。」
「墨菲先生,我們請您協助我們破案,除了麥克斯威爾警長,不要將今天的談話洩露給其他任何人,好嗎?如果有自稱聯邦調查局的、南侯德警察局或紐約州警察局的人來,別睬他們,他們可能是假冒的。有事打電話給麥克斯威爾或彭羅斯警探,好嗎?」
「好的。」
貝思問墨菲先生:「你有船嗎?」
「現在沒有了,既耗力又費錢。」
「有人開船來拜訪戈登夫婦嗎?」貝思問。
「我有時看見有船停在他們家碼頭上。」
「你知道是誰的船嗎?」
「不知道。有一次有一隻快艇挺像他們的船,但肯定不是,船名不同。」
「你看見了船名嗎?」我問。
「我有時愛用望遠鏡看。」
「船名是什麼?」
「記不得了,但肯定不是他們的船。」
「船上有人嗎?」貝思問。
「沒入,我只碰巧看見了船,沒看到人上下船。」
「什麼時候看見船的?」
「我想想……,大概是六月份,初夏的時候。」
「戈登夫婦在家嗎?」
「不知道。」他又補充說,「我用望遠鏡看會有誰離開屋子,可沒看到他們就出來了,然後我就聽到馬達聲,船開走了。」
「你的遠視視力怎麼樣?」
「不太好,但用望遠鏡看得很清楚。」
「你呢,墨菲太太?」
「跟他一樣。」
我猜除了墨菲夫婦說出的這些他們還用望遠鏡窺視過戈登家,所以我問他們:「如果我讓你們看幾個人的照片,你們能認出他們有沒有來過戈登家嗎?」
「可能吧。」
我點點頭,好管鄰居閒事的人有時會成為有用的證人,可有時候他們就像個廉價監視錄像機一樣,注意的儘是些雞毛蒜皮,甚至會感人耳目的事情。
我們又花了半個小時問話,可收穫越來越少。事實上,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墨菲先生竟然在談話中睡著了,他的呼嚕聲讓我心神不寧。
我起身伸了個懶腰。
貝思也站起來,遞給墨菲太太她的名片,「謝謝你們,打擾了,你們如果記起什麼別的事來請給我打電話。」
「好的。」
「記住,」貝思說,「我是調查此案的警探,他是我的搭檔,麥克斯威爾警長協助我們破案。不要把與此案有關的事告訴其他任何人。」
她點點頭,但我不相信面對像中央情報局的泰德-納什這種人墨菲夫妻倆能抗住不說。
我問墨菲太太:「我們想在你家附近轉轉,可以嗎?」
「當然可以。」
我們跟墨菲太太道別,我說:「很拖歉讓墨菲先生厭煩了。」
「現在是他的午睡時間,所以他才睡著的。」
「明白了。」
她送我們到門口時說:「我很害怕。」
「不要怕,」貝思說,「附近都有警察保護的。」
「我們睡床上都可能被人殺死。」
貝思答道:「我們估計兇手是戈登夫婦認識的人,因積怨殺人。你們不必擔心。」
「他們要是再回來呢?」
我又煩不勝煩,有點惱火:「兇手幹嗎要回來?」口氣有點沖。
「他們經常返回犯罪現場的。」
「他們從來不會那樣做。」
「如果他們想殺死證人,他們會回來的。」
「你和墨菲先生看到謀殺了嗎?」
「沒有。」
「那你就可以放心了。」我說。
「兇手會以為我們看見了。」
我看了看貝思。
她說:「我會派一輛巡邏車來監視一切,如果你感到緊張或聽到什麼聲音,撥911。」她又加了一句,「千萬不要擔心。」
阿格尼絲-墨菲點點頭。
我開門走出去,外面陽光燦爛,我對貝思說:「她的話有一定道理。」
「我知道,我會處理的。」
我和貝思走過測院,看見那兒樹籬的缺口。透過籬笆可以看到戈登家的後面和甲板。穿過籬笆向左看,可以看到港灣,港灣裡停著一艘藍白相配的船,貝思說,「那是港灣警船,我們派了潛水員下水在淤泥和水藻中尋找那兩顆小子彈,找到的可能性很大。」
兇殺案發現還不到二十四小時,現場保護要到第二天早晨才撤消,所以我們沒有再到戈登家去,不然進去又得簽名,我可不想為此又拋頭露面。我們沿著墨菲家一例的樹籬走向港灣,樹籬越靠海越矮,在離水約三十英尺的地方,我就能越過樹籬望出去。我們繼續走到墨菲家堤岸與港灣持平的地方,只見左邊是墨菲家的舊浮塢,右邊是戈登家的碼頭。「螺旋體」號船已不在那兒。
貝思說:「海上警局把船弄走了,法醫會對船進行檢查。」她又問我,「你覺得墨菲夫婦怎麼樣?」
「我認為是他們於的。」
「幹什麼?」
「謀殺戈登夫婦——不是直接謀殺。他們在甲板上攔住湯姆和朱迪,糾纏了半個小時,絮絮四四地說週六報紙上登的超市大減價,戈登夫婦煩得要死,於是舉槍自殺,腦袋開了花。」
「有可能,那槍呢?」「埃德加把它們改造成衛生紙架了。」
貝思笑起來:「你真可怕,有一天你自己也會變老的。」
「我不會的。」
接下來的幾秒鐘裡,我們都不說話,而是站在那兒凝望著港灣,水也具有爐火一般的催眠作用。終於,貝思問道:「你和朱迪-戈登有過關係?」
「要是有,一開始我就告訴你和麥克斯了。」
「你會告訴麥克斯,而不會告訴我。」
「好吧,告訴你,我和朱迪-戈登沒有關係。」
「可你對她挺著迷。」
「每個男人都對她著迷,她很漂亮。」我沒忘加上一句,「還很聰明,」好像我真在意女人聰明不聰明似的。有時候我還是在意的,但有時我就忘了聰明也是女人的一個好處。我又說,「對於這樣一對年輕性感的夫妻,也許我們該從性的角度考慮。」
貝思點點頭:「我們會考慮的。」
從我們站的地方可以看到戈登家院子裡的旗扦,上面還飄揚著海盜旗,橫樑或楊端上接著兩面三角信號旗。我問貝思:「你能把那兩面三角旗畫下來嗎?」
「當然。」她拿出筆記本和鋼筆,勾勒出了兩面三角旗的草圖,「你認為它們與案子有關?某種信號?」
「難道不是嗎?它們本來就是信號旗。」
「我覺得它們只是用作裝飾,但我們會調查清楚的。」
「好吧,讓我們再回到犯罪現場去。」
我們出了墨菲家的地盤,走到戈登家的碼頭上。我說:「這樣,假設我是湯姆,你是朱迪,我們中午離開普拉姆島,現在大概是五點三十分,我們到家了。我熄了發動機,你先下船去繫纜繩,我把箱子抱到碼頭上,是不是這樣?」
「是的。」
「我爬上碼頭,我們提著箱子的把手開始向前走。」
我們模擬著當時可能的情形,並排走著。我說:「我們抬頭看了看屋子,如果有人在甲板上的三層中的任一層,我們都能看見,對不對?」
「對,」貝思表示同意,「假設有人在那兒,但我們認識這個人或這些人,所以繼續往前走。」
「好,可你想那個人會走下碼頭來幫個忙,出於應有的禮貌,於是我們還是朝前走。」
我們繼續肩並肩上了第二層甲板,貝思說:「在某個地方,我們發現推拉玻璃門開著,門開著使我們擔心,也許會停下來或往回走,因為門不應該開著。」
「除非他們預先知道有人在家等他們。」
「對。」貝思答道,「而那個人肯定有新鎖的鑰匙。」
我們繼續朝房子走去,上了甲板頂層,在距那兩個粉筆畫出的屍體幾英尺的地方停下來,貝思正對著朱迪的位置,我對著湯姆的。我說:「戈登夫妻倆還向前走了幾英尺,一分鐘或不到一分鐘後才死,這時他們看見什麼了?」
貝思凝視著粉筆畫的屍體輪廓,接著又看了看前面的房子,玻璃門和她的左邊及右邊,這才開口道:「他們繼續向前面二十英尺的房子走去,沒有跡象表明他們想逃離。他們還是並排走著,除了前面的房子,周圍沒有隱蔽處,而沒有人能從房子那麼遠的地方開槍射中目標的頭部。他們一定認識兇手,或者沒有對兇手產生戒備。」
「說得對。我想兇手當時正躺在躺椅上,假裝睡著了,所以沒下來跟戈登夫婦打招呼。戈登夫婦認識兇手,也許湯姆還衝他或她喊,『酶,起來幫我們搬埃博拉疫苗箱。』也可能是說炭疽疫苗箱或錢箱。於是,那傢伙站起身,打著哈欠,向前走了幾步,快到戈登夫婦面前時拔出手槍,射中他們的腦袋。是不是這樣?」
貝思答道:「可能。」她繞過屍體位置,站在兇手站過的位置上,離粉筆屍體輪廓的腳不到五英尺。我移到湯姻當時站的位置。貝思舉起右手,用左手握住右腕,指著我的臉說,「砰!」
我說:「他們被射中時沒拿著箱子,要不湯姆被擊中後箱子會從他手中飛落。湯姆和朱迪是先把箱子放下再遭槍擊的。」
「我不能肯定他們是不是帶著箱子。那是你的推測,不是我的。」
「那船上的箱子呢?」
「誰知道?哪兒都有可能。約翰,看看那兩具屍體,靠得那麼近,我懷疑他們是不是真搶著一個長四英尺的箱子。」
我看著屍體位置,貝思的話不無道理,但我說:「他們可能先放下箱子,再向前走了幾英尺,走近躺在躺椅上或站在這兒或從推拉門裡出來的兇手。「可能吧。不管怎麼說,我想戈登夫婦認識兇手。」
「同意。」我回答道,「兇手和戈登夫婦在這兒的相遇不會是偶然的。兇手在房子裡朝戈登夫婦開槍比在外面甲板上容易,但他選中了這兒——他就是在這兒開槍射擊的。」
「為什麼?」
「我能想到的惟一原因是他的手槍是登記過的,一旦成為嫌疑犯,他可不想子彈被找到去做彈道測試。」
貝思點點頭,望著遠處的港灣。
我接著說:「如果在屋裡,子彈可能會嵌進某個地方,他可能無法抹去彈痕,所以他選擇用大口徑手槍近距離射擊頭部,子彈直接從射出口落入港灣。」
貝思又點點頭:「像這麼回事。」她又說,「這種推測倒是改變了兇手的可能形象。他不是擁有未登記手槍的吸毒鬼或殺手,他沒有來歷不明的槍,而是個擁有登記過的手槍的好公民。你是不是想這麼說?」
我答道:「這能解釋我在現場的發現。」
「所以你想要當地擁有註冊武器的人的名單。」
「是的。」我說,「大口徑,登記在冊,而不是非法違禁武器,可能是自動手槍而非左輪手槍,因為左輪手槍不可能不發出聲音。我們就從這個推斷下手吧。」
貝思問:「一個擁有註冊手槍的守法公民哪兒去弄到一個非法的消聲器呢?」
「問得好。」我把我能想到的兇手可能具有的形象特徵又過了一遍,說,「這個案子就是這樣,每出現一個合理推斷總有個疑點讓它卡殼。」
「是啊,」她說,「普拉姆島有二十校點四五口逕自動手槍。」
「不錯。」
我們討論著,想把案情串起來,努力想像自己處於昨天下午五點半而不是今天下午五點半。
透過玻璃門我看見一個穿制服的南侯德鎮警察,但他沒有看見我們,就走開了。
沉思了五分鐘左右,我對貝思說:「小時候,我常跟家人從曼哈頓來這兒,我家是標準美國式的,爸爸、媽媽、吉姆哥哥和林思姐姐。我們在哈里叔叔的維多利亞式豪宅旁租了一間小屋,總在那兒過兩個星期,差點給蚊子咬死。我們找到了有毒的常青籐,魚鉤弄到了手指上,還曬壞了皮膚,但我們肯定還是喜歡來這兒,因為每年我們都盼著到這兒來,這就是柯裡一家每年的南侯德一曼哈頓之行。」
貝思聽著,微笑著。
我接著說:「我十歲那年撿到一粒滑膛槍子彈,我激動得要死,我是說,這可是一百年甚至二百年前某個傢伙射出的子彈。嗆裡的妻子,我的阿姨瓊思——願上帝讓她安息——帶我到了一個叫做卡茨奧格的小村子,那兒據說曾是卡橋格印第安人村落,她教我怎麼找箭頭,火堆和骨針,那真是炒極了。」
貝思不說話,看著我,好橡我的話很有意思似的。
我繼續說下去:「我記得我整夜睡不著覺,想著滑膛槍彈和箭頭,移民和印第安人,英國兵和歐洲大陸士兵,如此等等。在這奇妙的兩星期結束的時候,我知道我長大後想成為一個考古學家。我沒有能成為考古學家,但這卻促使我成為一個偵探。」
我向貝思描繪哈里叔叔家的車道,他們曾將煤灰和蚌殼撤在車道上以減少泥土和灰塵。我說:「一千年後,一個考古學家挖掘到這兒,發現了這些煤灰和蚌殼,於是他判斷這兒曾是個烹任用的火坑。實際上,他發現的是一個車道,但他仍可以使他認為是僥飯火坑的發現適用於他的理論。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當然。」
「好,下面是我的講課稿,你想聽嗎?」
「快說。」
「好,同學們——你們在謀殺現場看到的景像已凝固在過去那一刻,而不再會變動、發展。對於這個靜止的景像你們可以創造好幾種情節,但這些都只是主觀臆想。一個偵探就像考古學家那樣,收集確鑿事實和實在的科學證據,但還是會得出錯誤結論。另外,還得面對一些謊話,似是而非的證詞和想幫忙卻犯了錯的人。有人告訴你你想要的跟你的臆想一致的情況,也有人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兇手則故意留下了假線索。真相就藏在這團矛盾和謊言裡。」我對貝思說,「說到這裡,如果我時間算得準,下課鈴就該響了,於是說聲『女士們,先生們,你們的任務就是瞭解真相。」
貝思說:「太棒了。」
「謝謝。」
「那麼,誰殺了戈登夫婦?」她問道。
「見鬼,我不知道。」我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