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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新世界 第九章 變成野人的勳爵講的故事 文 / 亞歷山大·別利亞耶夫

    埃倫一見布洛頓就大聲尖叫起來,很難確定這叫聲裡到底什麼成分多些——是喜還是驚。

    「噢,亨利……」

    變成野人的勳爵瞅也沒瞅埃倫和欣頓一眼,逕直衝盛著昨天剩魚的鍋子奔去,用雙手把魚撈出來之後,就狼吞虎嚥起來,邊嚼邊哼哼。

    「難道這真的是您嗎,亨利?……」

    聽到了一陣嘶啞的咕噥聲,這就算是回答了。欣頓小聲念起禱文來……

    特克爾大夫沒少給布洛頓忙活。勳爵的舌頭腫得非常嚇人,而且變成了黑色。下嘴唇已經裂開,成了「兔唇」。腫起的舌頭上有一個大血口子。特克爾大為奇怪,怎麼傷成這樣竟然沒得了血中毒?

    幾天之後,由於大夫的精湛醫術,布洛頓的腫消了,傷口也癒合了,他這才能清清楚楚地講話。於是,他給大家講了自己的歷險記。

    巨大的蝙蝠——「但願它不是飛虎」——用爪子抓住他,把他帶到了空中。你們瞧瞧這留在膀子和後背上的爪印子……

    他可真是嚇得魂飛魄散呀!虧得他曾經是個獵迷,沒有白白在世界各地打過猛獸。在這種時刻最要緊的就是不能驚慌失措。「它飛著沒法吃我。趁它還在飛,我有時間能考慮一下形勢。」他是個沉重的獵物,這只怪鳥不久就會離群落地。

    「這我們看見了……」

    宛如一條黑飄帶的鳥群已經飛到雲彩上面,躲避風雨去了。抓著布洛頓的鳥還在山谷裡飛。

    布洛頓身上有刀,可把它拔出來不是件容易事:怪鳥的爪子緊緊抓住了他的肩膀和胳膊。

    布洛頓以幾乎無法忍受的疼痛作為代價——每動一下,利爪就更深地扎進肩膀和胳膊的肉裡——騰出了右手,拔出了刀子,把它刺進了鳥的腹部。怪鳥瘋狂地鳴叫起來,但沒有鬆開它的爪子。

    「它這麼干倒不壞,不然我就會掉得粉身碎骨啦。不過我也做好了準備,只要它的爪子稍微鬆一點兒,我就抓住它的腿。」

    怪鳥飛著就想用喙去啄布洛頓,不過,儘管它的脖子很長,可嘴還是夠不到布洛頓。

    怪鳥流了很多血,快支持不住了。布洛頓從頭到腳全粘滿了鳥血,眼睛也給糊住,這可是一件最糟糕的事。他閉著眼,腳下忽然感覺碰到了石頭。

    怪鳥墜落到一片石頭地上,它的身體把布洛頓壓在底下,又掙扎了幾下之後,它的翅膀就垂到了一旁,布洛頓的身體露出來一些。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沖掉了布洛頓臉上的血。他能看得見了。

    怪鳥雖然沒了力氣,兩條腿也搭拉著,但利爪卻沒有鬆開,布洛頓猛一用力掙脫出來,可好大一塊肉卻留在了怪鳥的爪子裡。一根趾甲還劃開了他的嘴唇和舌頭。布洛頓不停地用刀子往鳥身上亂刺。怪鳥疼得再顧不上獵物,拚命一鼓勁又飛了起來,但轉眼就重重地栽到一塊山巖背後,這一回大概是在那裡嚥了氣。

    「這是我狩獵生涯中最有趣的一次經歷,」布洛頓說道。

    「沒錯,可獵人不是您,」斯特羅邁耶插了句嘴。「以後又怎麼樣啦?」

    「我當時是躺在一個浴缸大小的石坑裡,那裡邊的鳥血都齊了沿兒啦,熱乎乎的,我想工夫大了能把我活活煮熟呢。那血的溫度少說也得有50度。周圍到處是鳥毛。」

    「我看見這個地方啦!」漢斯叫道。「我們還找來著,可沒找到您哪。」

    「我當時急急忙忙鑽到一個石洞裡去了,」布洛頓回答說,「不過得說一句,這個空中強盜的翅膀好像是皮質的,只有尾巴上有羽毛。我本來保存了幾根羽毛和翅膀上的一塊皮,可惜在漂泊中都丟了。」

    布洛頓躺在一塊石頭底下緩了口氣。他失血很多,意識逐漸模糊起來,腦子亂了。他本來是想沿著峽谷往上走,到火箭那兒去,可結果卻昏頭昏腦地往下走到海灣,然後往右一拐,一頭扎進了森林……於是就迷了路。

    他的衣服那時已經扯成了碎片,可光著身子在樹林裡走又不方便:植物的針刺總往身體裡扎。還得防著毒蟲咬,於是他就用「樹上長的一層層的樹皮」給自己做了身像衣服一樣的東西穿上了。在森林裡行走非常危險。於是布洛頓就爬上了樹。他吃的是「麵包果」,喝的是雨水,有時躲在樹葉下,有時鑽到樹洞裡,還有時藏在樹冠中。通向火箭的道路他怎麼也找不到,他喊,他叫,可沒人應聲。

    「我們那時也喊您來著,可您也沒有回答。」

    他在森林裡流浪時見過多少怪物,逃過了多少危險哪!

    他看見過高聳入雲的森林,而一開始他還把它當成了長著樹木的高山呢。

    「每棵樹的高度都有好幾百米。就連樹根旁邊的草都有我們的樹那麼高。草上面張著蜘蛛網,每根絲就跟船桅那麼粗。冒出草叢的蘑菇頭簡直就是大教堂的圓頂。

    整座的森林就像是一棵樹,它就這麼密!這個森林有好多層,每層的植物都不一樣,每層有每層的動物世界。

    在中間的那幾層風雨不透,陽光也照不進去,別看金星上的風那麼厲害。那兒就像在海洋深處,又黑又靜。只是偶爾能聽到像山崩一樣的轟隆聲,這是一些腐朽的參天老樹倒了。在這『中層世界』甚至連飛禽走獸都不出聲。

    而到了『上層』就亮一些,也有了生氣,熱鬧一些了。鑽到一朵花裡,在花蕊上睡覺挺不錯,可就是那股子好聞的香氣熏得人腦瓜仁兒疼。那些最高的樹上葉子大得能蓋住一棟房子。我沒少到這些綠色的『屋頂平台上去』散步,欣賞一下四外的景致。有些葉子上覆蓋著一層絨毛,根根都有一米來長,手指頭粗細。我走在這些絨毛之中,就像走在草原上的針茅叢裡一樣。」

    「那些飛禽走獸植物昆蟲又是什麼樣呢?」平奇好奇地問道。

    「這些東西在森林裡什麼尺碼的都有。假如不是親眼所見,很難相信生命力竟然如此偉大。是的,金星是一顆年輕的星球,它所能產生的『果實』簡直無窮無盡。它所蘊含的生命汁液如此之多,以至植物就像地下的石油從斷層裡噴湧而出一樣,到處破土而出。生生死死的新舊交替就在轉瞬之間。

    我自己至今為我能在如此眾多的危險中保命而感到驚詫。

    土壤下、草叢中、森林裡,動物多得簡直就像開了鍋。在永不消散的朦朧霧氣之中,巨大的昆蟲和爬蟲蠕動著相互吞食。顎骨在那兒幾乎就沒有閒工夫。這就是絞肉機,就是生死的傳送帶。

    在這座森林中你只能把地球上的大小概念忘掉。即使我們的神話裡提到的怪蟒也不如這兒的一條小長蟲大。我們的昆蟲對於金星來說就是地地道道的微生物……有一次我不得不逃開螞蟻保命,因為它們的個頭比我還大。還有一次我和一隻蒼蠅進行了一場血戰。真的,我對付地球上最大的鷹鷲都沒有費過那麼大的勁。這裡的蟑螂騎上去就像是地球上最大的海龜。還有鳥!但願你們也能看看它們怎麼打架!就跟兩架驅逐機空戰一般。

    我在那兒也遇到了老熟人——那群『蝙蝠』。它們住在最上頭,佔了有幾千公頃大的地方。

    我沒法把我所看見的都講出來,可我看見的僅僅是金星的一角而已,」布洛頓說道。

    「那您認為最危險的野獸是什麼呢?」漢斯問。

    「六爪獸,」布洛頓答道。「我相當仔細地研究過它們的生活,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它們已經不是什麼動物,而是金星上的『人類』了。最起碼它們在這個行星上算是進化程度最高的生物。如果說它們會在生存競爭中滅亡,那只有一個唯一的原因,就是那種令人莫名其妙的古怪沉睡。不過在將來的進化中它們完全有可能消滅這一天生的弱點。」

    「可就是這個弱點救了我們的命。」

    講完自己的經歷之後,布洛頓爬出棚子,耷拉著腿坐在一根樹杈上。埃倫像一隻淺灰色的猴子一樣小心翼翼地沿著氣根爬到了他跟前,好不容易克服了自己的矜持,羞怯地對他說道:

    「噢,亨利!我是那麼傷心,那麼替您擔心來著,我一直在等著……」

    他比平時更為冷淡地望了她一眼,答道:

    「這毫無用處!在地球上是好的,到金星上就未必。您回去吧,埃倫,回去吧,」說完,他發出幾聲乾笑。

    白臉兒的小灰猴子沒有弄明白他話中的含義,但非常清楚這種腔調是什麼意思。她差點兒沒掉到太平灣裡便宜了金星上的鱷魚或是「變形蟲」。

    而這個埃倫的前未婚夫以其在森林裡練就的一身野獸般的靈活,飛快爬過氣根網,跑到了瑪麗洗衣服的水坑旁,他粗野地把斯特羅邁耶往旁邊一推,殘缺的嘴唇上露著笑意,湊到了瑪麗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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