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教父們的教父

27 文 / 約瑟夫·奧布賴恩

    相信被告有罪是個合理基矗這個概念的含糊性及其解釋範圍的開放性使喬-奧布賴恩很緊張。

    保羅-卡斯特蘭諾,穿錦緞睡袍,有游泳,吃兩寸厚的牛排,有從家裡僕人中挑選出來的情發,過著一種墮落而隱逸的封建主生活,卻沒有明確的合法工作。這可以作為他是個暴徒的合理是基礎嗎?

    托米-比洛蒂星期天早上從斯塔滕島白宮開會出來就同聯邦調查局工作人員發生衝突,這可以成為巨頭保羅執掌著一個犯罪的合理基礎嗎?

    暴徒們,無罪的還是已被證明有罪的,定期出現在卡斯特蘭諾家裡。他們的打過蠟的黑色卡迪拉克車映得在南陰森森的,這可以成為托的特山豪宅裡暴徒行動的指揮中心的合理基礎嗎?

    這些足夠了,喬-奧布賴恩這樣認為。但是喬-奧布賴恩無權根據第三授權法令監視人,這個決定要由聯幫法官來做出,而聯邦法官是那種很難對付又不可思議的人。

    他們中的大多數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很有才能),頭腦裡塞著幾碼厚的書。作為一個群體,他們相信他們的工作很神聖,但他們在法官席位上的行為卻經常很古怪。在聽取口供期間他們會讀《華爾街雜誌》,他們會大聲打哈欠,震得麥克風發響。然後,就在他們看起來完全不知道審判進行到哪裡時,他們會問律師某一含糊但又完全聽不到的問題。幾十年實踐顯然給了他們一種奇異的能力,使他們能夠消極地吸收百分之九十八的包含程序、重複及形式空洞法庭程序,而將他們的注意力活躍地集中在百分之二的意義的問題上。

    這是喬-奧布賴恩十分欽佩的技巧,然而他了知道如果不是由於對法官的敬畏也不會是這樣。在法官袍下他們也是人,也有他們自己的雄心及議程。

    除了要考慮他們自己的顧慮外,他們本身也有要掩蓋的怕被人攻擊的事實。如果你要說服一位法官,你必須使他確信不僅你自己是正確的。而且從你的角度看問題他也會同樣正確。你要使他不僅僅是相信。你還必須把他武裝起來,對付辯護律師撥響公民權這根琴弦或對憲法的基本權利做歪曲解釋。最重要的是,你必須使法官確保這不會被更高一級的法官撤訴。撤消上訴,對外行來說,是個溫和的詞,表示平靜而適度的觀點不同;而對法官來說,這是個毀滅性的指責,這個詞所透露的是一個被擊碎的人格,有時甚至是停滯的事業,聯邦調查局布魯克林——昆斯區的實際做法是:找出你所需的證據,再乘以3倍。

    所以喬-奧布賴恩繼續積累在卡斯特蘭諾家安竊聽器的理由,查文件,讀大陪審團副本,聽竊聽磁帶。在1982年6月,他的努力得到了報償,一個重大發現使授權書不成問題,並遠遠超出這一範圍。

    他發現的是起初很微弱但確鑿的甘比諾組織發生內戰的聲音。

    那年的3月,聯邦調查局竊聽了長島西達赫斯特甘比諾成員安吉洛-拉吉爾羅的家。拉吉爾羅是安尼洛-德拉克羅斯的侄子,他的一個最親密的夥伴是尤金-戈蒂,約翰的弟弟。卡洛將他的王國分為財富相同但威望卻相去甚遠的兩大部分後,拉吉爾羅代表甘比諾家族從權力主流中分散出去的那一派系。不掌權的這一派從未過多地買過實行新賺錢法、缺乏豪華氣派的保羅-卡斯特蘭諾的帳。到1982年,像竊聽拉吉爾羅的錄音那樣,他們在談起保羅的時候很粗魯,犯上,不可饒耍他們叫他「喝奶的人」、「娘娘腔」。他們管他的兒子們叫「毛小子,」反他的智囊團叫做「猶太俱樂部」,他們推測他晚上同托米一起手淫。

    但是在嘲笑卡斯特蘭諾的外表下是冷冷的恐懼。80年代早期的某個時候,不知道確切時間,教父下在兩條命令,即後來的兩大戒律。第一條規定,1962年以後(為何要選擇這一日期劃線尚不清楚)因販毒而被捕的人永遠不能成為甘比諾家族的正式成員。第二條規定,因販毒而被捕的人,如果以任何方式出賣家族的其他成員,將被嚴懲。

    拉吉爾羅和尤金-戈蒂兩人都深深地捲入海洛因交易並將於1983年被捕。同時,他們並不缺少保羅-卡斯特蘭諾準備貫徹他的命令的證據。1982年4月22日,教父主持召開了一次決定一名被家族內部線人指為做毒品買賣的成員皮持-坦邦命運的會議,保羅巨頭用平靜、沙啞、不變的聲音宣佈:揍他。

    4月25日,拉吉爾羅不顧黑幫所有規矩,警告他的販毒夥伴即將到來的懲罰,「皮特,」監聽磁帶裡他說,「聽你大哥一句話,我告訴你,情況越來越糟,帶上你的妻子逃吧。」坦邦這樣做了。

    如果拉吉爾羅在背後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破壞保羅-卡斯特蘭諾的領導權,從外表跡象來看,他還是名忠實的家庭成員。他從不承認他販毒,即使在他被捕以後,他像律為準備法律辯同樣的花費時間維護他在家族裡的聲譽。他的兩面派很無恥。1982年他從他所輕蔑的教父的那裡以每週半點的利率借了10萬元現金。拉吉爾羅宣稱這筆錢用於支持一家色情雜誌,而實際上,這筆錢用來買了一大批毒品,由此產生了一個很滑稽的局面:卡斯特蘭諾現在也被牽涉進毒品交易。如果他知道拉吉爾羅的真正目的話,他一定會懲罰他。

    喬-奧布賴恩意識到,在任何情況下,現在所收集到的威脅、污辱、控告,每一派所做的這些煽動性的事永遠不應被另一幫聽到。然而根據法律,每一幫派的錄音又必須放給另一幫派聽。只要執法者宣佈使用這些錄音或副本作為證據,被起訴一方有權檢查它們。

    因而,如果把竊聽拉吉爾羅作為竊聽卡斯特蘭諾的背景,有一天保羅會榮幸地聽到他自己的人叫他「娘娘腔」,兒子是「膽小的推銷員」,副手和他「互相手淫。」換過來說,如果竊聽卡斯特蘭諾導致拘捕家族的對立派,拉吉爾羅,尤金-戈蒂及同夥們就會知道教父對他們的看法:「毫無頭腦的大猩猩,」並且也準備也好將他們幹掉。

    奧布賴思想莫應該知道這一潛在重傷害罪。

    「布魯斯」,他說,「如果法庭下令公佈這些副本,地獄就將出籠出了。」

    莫笑了。有段時間他感覺美國的法律系統實在是世界是最美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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