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卷 文 / 司馬光
【唐紀二十八】起著雍敦-,盡旃蒙赤奮若,凡八年。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六年(戊午,公元七一八年)
春,正月,辛丑,突厥-伽可汗來請和;許之。
廣州吏民為宋-立遺愛碑-上言:「臣在州無它異跡,今以臣光寵,成彼謅諛;欲革此風,望自臣始,請敕下禁止。」上從之。於是它州皆不敢立。
辛酉,敕禁惡錢,重二銖四分以上乃得行。斂人間惡錢熔之,更鑄如式錢。於是京城紛然,賣買殆絕。宋-、蘇-請出太府錢二萬緡置南北方,以平價買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及聽兩京百官豫假俸錢,庶使良錢流布人間;從之。
二月,戊子,移蔚州橫野軍於山北,屯兵三萬,為九姓之援;以拔曳固都督頡質略、同羅都督-伽末啜、苟級獎妊浴⒒劓都督夷健頡利發、僕固都督曳勒歌等各出騎兵為前、後、左、右軍討擊大使,皆受天兵軍節度。有所討捕,量宜追集;無事各歸部落營生,仍常加存撫。
三月,乙巳,征嵩山處士盧鴻入見,拜諫議大夫;鴻固辭。天兵軍使張嘉貞入朝,有告其在軍奢僭及贓賄者,按驗無狀;上欲反坐告者,嘉貞奏曰:「今若罪之,恐塞言路,使天下之事無由上達,願特赦之。」其人遂得減死。上由是以嘉貞為忠,有大用之意。
有薦山人范知-文學者,並獻其所為文,宋-判之曰:「觀其《良宰論》,頗涉佞諛。山人當極言讜議,豈宜偷合苟容!文章若高,自宜從選舉求試,不可別奏。」
夏,四月,戊子,河南參軍鄭銑、-陽丞郭仙舟投匭獻詩,敕曰:「觀其文理,乃崇道法;至於時用,不切事情。宜各從所好。」並罷官,度為道士。
五月,辛亥,以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順國公,充金方道經略大使。
契丹王李失活卒,癸巳,以其弟娑固代之。
秋,八月,頒鄉飲酒禮於州縣,令每歲十二月行之。
唐初,州縣官俸,皆令富戶掌錢,出息以給之;息至倍稱,多破產者。秘書少監崔沔上言,請計州縣官所得俸,於百姓常賦之外,微有所加以給之。從之。
冬,十一月,辛卯,車駕至西京。
戊辰,吐蕃奉表請和,乞舅甥親署誓文,及令彼此宰相皆著名於其上。
宋-奏:「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並有才略文詞,但性多異端,好是非改變;若全引進,則咎悔必至,若長棄捐,則才用可惜,請除渝、硤二州剌史。」又奏:「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初用之時,實允僉議;當事之後,頗非稱積,請復以為左散騎常侍,以李朝隱代之。陸象先閒於政體,寬不容非,請以為河南尹。」從之。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春,二月,俱密王那羅延、康王烏勒伽、安王篤薩波提皆上表言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敕太府及府縣出粟十萬石糶之,以斂人間惡錢,送少府銷毀。
三月,乙卯,以左武衛大將軍、檢校內外閒廄使、苑內營田使王毛仲行太僕卿。毛仲嚴察有干力,萬騎功臣、閒廄官吏皆憚之,苑內所收常豐溢。上以為能,故有寵。雖有外第,常居閒廄側內宅,上或時不見,則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楊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
渤海王大祚榮卒;丙辰,命其子武藝襲位。
夏,四月,壬午,開府儀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駙馬都尉守一請用竇孝諶例,築墳高五丈一尺;上許之。宋-、蘇-固爭,以為:「准令,一品墳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竇太尉墳,議者頗譏其高大,當時無人極言其失,豈可今日復踵而為之!昔太宗嫁女,資送過於長公主。魏征進諫,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賞之。豈若韋庶人崇其父墳,號曰酆陵,以自速其禍乎!夫以後父之尊,欲高大其墳,何足為難!而臣等再三進言者,蓋欲成中宮之美耳。況今日所為,當傳無窮,永以為法,可不慎乎!」上悅曰:「朕每欲正身率下,況於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難言,卿能固守典禮,以成朕美,垂法將來,誠所望也。」賜-、-帛四百匹。
五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變,徹樂減膳,命中書、門下察系囚,賑饑乏,勸農功。辛卯,宋-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隱,此誠蒼生之福。然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親君子,遠小人,絕女謁,除讒慝,所謂修德也。君子恥言浮於行,苟推至誠以行之,不必數下制書也。」
六月,戊辰,吐蕃復遣使請上親署誓文;上不許,曰:「昔歲誓約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秋,閏七月,右補闕盧履冰上言:「禮,父在為母服週年,則天皇后改服齊衰三年,請復其舊。」上下其議。左散騎常侍褚無量以履冰議為是;諸人爭論,連年不決。八月,辛卯,敕自今五服並依《喪服傳》文,然士大夫議論猶不息,行之各從其意。無量歎曰:「聖人豈不知母恩之厚乎?厭降之禮,所以明尊卑、異戎狄也。俗情膚淺,不知聖人之心,一紊其制,誰能正之!」
九月,甲寅,徙宋王憲為寧王。上嘗從復道中見衛士食畢,棄餘食於竇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言。憲從容諫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惡棄食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幾至濫刑。」遽釋衛士。是日,上宴飲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以賜憲。
冬,十月,辛卯,上幸驪山溫湯;癸卯,還宮。
壬子,冊拜突騎施蘇祿為忠順可汗。
十一月,壬申,契丹王李娑固與公主入朝。
上以岐山令王仁琛,-邸故吏,墨敕令與五品官。宋-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歷,非無公道。仁琛向緣舊恩,已獲優改,今若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後族,須杜輿言。乞下吏部檢勘,苟無負犯,於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從之。
選人宋元超於吏部自言侍中-之叔父,冀得優假-聞之,牒吏部云:「元超,-之三從叔,常在洛城,不多參見。既不敢緣尊輒隱,又不願以私害公。向者無言,自依大例,既有聲聽,事須矯枉;請放。」寧王憲奏選人薛嗣先請授微官,事下中書、門下-奏:「嗣先兩選齋郎,雖非灼然應留,以懿親之故,固應微假官資。在景龍中,常有墨敕處分,謂之斜封。自大明臨御,茲事杜絕,行一賞,命一官,必是緣功與才,皆歷中書、門下。至公之道,唯聖能行。嗣先幸預姻戚,不為屈法,許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從之。
先是,朝集使往往繼貨入京師,及春將還,多遷官;宋-奏一切勒還,以革其弊。
是歲,置劍南節度使,領益、彭等二十五州。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八年(庚申,公元七二零年)
春,正月,丙辰,左散騎常侍褚無量卒。辛酉,命右散騎常侍元行沖整比群書。
侍中宋-疾負罪而妄訴不已者,悉付御史台治之。謂中丞李謹度曰:「服不更訴者出之,尚訴未已者且系。」由是人多怨者。會天旱有魃,優人作魃狀戲於上前,問魃:「何為出?」對曰:「奉相公處分。」又問:「何故?」魃曰:「負冤者三百餘人,相公悉以系獄抑之,故魃不得不出。」上心以為然。時-與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蘇-建議嚴禁惡錢,江、淮間惡錢尤甚,-以監察御史蕭隱之充使括惡錢。隱之嚴急煩擾,怨嗟盈路,上於是貶隱之官。辛巳,罷-為開府儀同三司,-為禮部尚書。以京兆尹源乾曜為黃門侍郎,并州長史張嘉貞為中書侍郎,並同平章事。於是弛錢禁,惡錢復行矣。
二月,戊戌,皇子敏卒,追立為懷王,謚曰哀。
壬子,敕以役莫重於軍府,一為衛士,六十乃免,宜促其歲限,使百姓更迭為之。
夏,四月,丙午,遣使賜烏長王、骨咄王、俱位王冊命。三國皆在大食之西,大食慾誘之叛唐,三國不從,故褒之。
五月,辛酉,復置十道按察使。
丁卯,以源乾曜為侍中,張嘉貞為中書令。
乾曜上言:「形要之家多任京官,使俊-之士沉廢於外。臣三子皆在京,請出其二人。」上從之。因下制稱乾曜之公,命文武官效之,於是出者百餘人。
張嘉貞吏事強敏,而剛躁自用。中書舍人苗延嗣、呂太一、考功員外郎員嘉靜、殿中侍御史崔訓皆嘉貞所引進,常與之議政事。四人頗招權,時人語曰:「令公四俊,苗、呂、崔、員。」
六月,-、-漲溢,漂溺幾二千人。
突厥降戶僕固都督勺磨及-械部落散居受降城側,朔方大使王-言其陰引突厥,謀陷軍城,密奏請誅之。誘勺磨等宴於受降城,伏兵悉殺之,河曲降戶殆盡。拔曳固、同羅諸部在大同、橫野軍之側者,聞之皆-懼。秋,并州長史、天兵節度大使張說引二十騎,持節即其部落慰撫之,因宿其帳下。副使李憲以虜情難信,馳書止之。說復書曰:「吾肉非黃羊,必不畏食;血非野馬,必不畏刺。士見危致命,此吾效死之秋也。」拔曳固、同羅由是遂安。
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長春宮;壬午,畋於下。
上禁約諸王,不使與群臣交結。光祿少卿駙馬都尉裴虛己與岐王范游宴,仍私挾讖緯;戊子,流虛己於新州,離其公主。萬年尉劉庭琦、太祝張諤數與范飲酒賦詩,貶庭琦雅州司戶,諤山茌丞。然待范如故,謂左右曰:「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托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上嘗不豫,薛王業妃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覺,賓杖死,恂貶錦州刺史。業與妃惶懼待罪,上降階執業手曰:「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即與之宴飲,仍慰諭妃,令復位。
十一月,乙卯,上還京師。
辛未,突厥寇甘、涼等州,敗河西節度使楊敬述,掠契-部落而去。先是,朔方大總管王-奏請西發拔悉密,東方奚、契丹,期以今秋掩-伽牙帳於稽落水上;-伽聞之,大懼。暾欲谷曰:「不足畏也。拔悉密在北庭,與奚、契丹相去絕遠,勢不相及;朔方兵計亦不能來此。必若能來,俟其垂至,徙牙帳北行三日,唐兵食盡自去矣。且拔悉密輕而好利,得王-之約,必喜而先至-與張嘉貞不相悅,奏請多不相應,必不敢出兵-兵不出,拔悉密獨至,擊而取之,勢甚易耳。」
既而拔悉密果發兵逼突厥牙帳,而朔方及奚、契丹兵不至,拔悉密懼,引退-伽欲擊之,暾欲谷曰:「此屬去家千里,將死戰,未可擊也。不如以兵躡之。」去北庭二百里,暾欲谷分兵間道先圍北庭,因縱兵擊拔悉密,大破之。拔悉密眾潰走,趨北庭,不得入,盡為突厥所虜。
暾欲谷引兵還,出赤亭,掠涼州羊馬,楊敬述遣裨將盧公利、判官元澄將兵邀擊之。暾欲谷謂其眾曰:「吾乘勝而來,敬述出兵,破之必矣。」公利等至刪丹,與暾欲谷遇,唐兵大敗,公利,澄脫身走-伽由是大振,盡有默啜之眾。
契丹牙官可突干驍勇得眾心,李娑固猜畏,欲去之。是歲,可突干舉兵擊娑固,娑固敗奔營州。營州都督許欽澹遣安東都護薛泰帥驍勇五百與奚王李大-奉娑固以討之,戰敗,娑固、李大-皆為可突干所殺,生擒薛泰,營州震恐。許欽澹移軍入渝關,可突干立娑固從父弟郁干為主,遣使請罪。上赦可突干之罪,以郁干為松漠都督,以李大-之弟魯蘇為饒樂都督。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九年(辛酉,公元七二一年)
春,正月,制削楊敬述官爵,以白衣檢校涼州都督,仍充諸使。
丙辰,改蒲州為河中府,置中都官僚,一准京兆、河南。
丙寅,上幸驪山溫湯;乙亥,還宮。
監察御史宇文融上言:「天下戶口逃移,巧偽甚眾,請加檢括。」融,弼之玄孫也,源乾曜素愛其才,贊成之。二月,乙酉,敕有司議招集流移、按詰巧偽之法以聞。
丙戌,突厥-伽復使來求和。上賜書,諭以「曩昔國家與突厥和親,華、夷安逸,甲兵休息;國家買突厥羊馬,突厥受國家繒帛,彼此豐給。自數十年來,不復如舊,正由默啜無信,口和心叛,數出盜兵,寇抄邊鄙,人怨神怒,隕身喪元,吉凶之驗,皆可汗所見。今復蹈前跡,掩襲甘、涼,隨遣使人,更來求好。國家如天之覆,如海之容,但取來情,不追往咎。可汗果有誠心,則共保遐福;不然,無煩使者徒爾往來。若其侵邊,亦有以待。可汗其審圖之!」
丁亥,制:「州縣逃亡戶口聽百日自首,或於所在附籍,或牒歸故鄉,各從所欲。過期不首,即加檢括,謫徙邊州;公私敢容庇者抵罪。」以宇文融充使,括逃移戶口及籍外田,所獲巧偽甚眾。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融奏置勸農判官十人,並攝御史,分行天下。其新附客戶,免六年賦調。使者競為刻急,州縣承風勞擾,百姓苦之。陽翟尉皇甫憬上疏言其狀;上方任融,貶憬盈川尉。州縣希旨,務於獲多,虛張其數,或以實戶為客,凡得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
蘭池州胡康待賓誘諸降戶同反,夏,四月,攻陷六胡州,有眾七萬,進逼夏州。命朔方總管王-、隴右節度使郭知運共討之。
戊戌,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剌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一人,視其政善惡,為舉者賞罰。」
以太僕卿王毛仲為朔方道防禦討擊大使,使與王-及天兵軍節度大使張說相知討康待賓。
六月,己卯,罷中都,復為蒲州。
蒲州刺史陸象先政尚寬簡,吏民有罪,多曉諭遣之。州錄事言於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撻,何以示威!」象先曰:「人情不遠,此屬豈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撻以示威,當從汝始!」錄事慚而退。像先嘗謂人曰:「天下本無事,但庸人擾之耳。苟清其源,何憂不治!」
秋,七月,己酉,王-大破康待賓,生擒之,殺叛胡萬五千人。辛酉,集四夷酋長,腰斬康待賓於西市。先是,叛胡潛與黨項通謀,攻銀城、連谷,據其倉庾,張說將步騎萬人出合河關掩擊,大破之。追至駱駝堰,黨項乃更與胡戰,胡眾潰,西走入鐵建山。說安集黨項,使復其居業。討擊使阿史那獻以黨項翻覆,請並誅之,說曰:「王者之師,當伐叛柔服,豈可殺已降邪!」因奏置麟州,以鎮撫黨項餘眾。
九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康待賓之反也,詔郭知運與王-相知討之;-上言,朔方兵自有餘力,請敕知運還本軍。未報,知運已至,由是與-不協-所招降者,知運復縱兵擊之;虜以-為賣己,由是復叛。上以不能遂定群胡,丙午,貶-為梓州刺史。
丁未,梁文獻公姚崇薨,遺令:「佛以清淨慈悲為本,而愚者寫經造像,冀以求福。昔周、齊分據天下,周則毀經像而修甲兵,齊則崇塔廟而馳刑政,一朝合戰,齊滅周興。近者諸武、諸韋,造寺度人,不可勝紀,無救族誅。汝曹勿效兒女子終身不寤,追薦冥福。道士見僧獲利,效其所為,尤不可延之於家。當永為後法!」
癸亥,以張說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冬,十月,河西、隴右節度大使郭知運卒。知運與同縣右衛副率王君B134,皆以驍勇善騎射著名西陲,為虜所憚,時人謂之王、郭。B134遂自知運麾下代為河西、隴右節度使,判涼州都督。
十一月,丙辰,國子祭酒元行衝上《群書四錄》,凡書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卷。
庚午,赦天下。
十二月,乙酉,上幸驪山溫湯;壬辰,還宮。
是歲,諸王為都督、刺史者,悉召還京師。
新作蒲津橋,熔鐵為牛以系p亙。
安州別駕劉子玄卒。子玄即知幾也,避上嫌名,以字行。著作郎吳兢撰《則天實錄》,言宋-張說使證魏元忠事。說修史見之,知兢所為,謬曰:「劉五殊不相借。」兢起對曰:「此乃兢所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怨死者。」同僚皆失色。其後說陰祈兢改數字,兢終不許,曰:「若徇公請,則此史不為直筆,何以取信於後!」
太史上言,《麟德歷》浸疏,日食屢不效。上命僧一行更造新歷,率府兵曹梁令-造黃道游儀以測候七政。
置朔方節度使,領單于都護府,夏、鹽等六州,定遠、豐安二軍,三受降城。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十年(壬戌,公元七二二年)
春,正月,丁巳,上行幸東都,以刑部尚書王志-為西京留守。癸亥,命有司收公廨錢,以稅錢充百官俸。
乙丑,收職田。畝率給倉粟二鬥。
二月,戊寅,上至東都。
夏,四月,己亥,以張說兼知朔方軍節度使。
五月,伊、汝水溢,漂溺數千家。
閏月,壬申,張說如朔方巡邊。
己丑,以餘姚縣主女慕容氏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
六月,丁巳,博州河決,命按察使蕭嵩等治之。嵩,梁明帝之孫之。
己巳,制增太廟為九室,遷中宗主還太廟。
秋,八月,癸卯,武強令裴景仙,坐贓五千匹,事覺,亡命。上怒,命集眾斬之。大理卿李朝隱奏景仙贓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義大功,載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獨存,今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遠。其辭略曰:「十代宥賢,功實宜錄;一門絕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殺。朝隱又奏曰:「生殺之柄,人主得專;輕重有條,臣下當守。今若乞取得罪,便處斬刑;後有枉法當科,欲加何辟?所以為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曲矜仙命。」又曰:「若寂勳都棄,仙罪特加,則叔向之賢,何足稱者;若敖之鬼,不其餒而!」上乃許之。杖景仙一百,流嶺南惡處。
安南賊帥梅叔焉等攻圍州縣,遣驃騎將軍兼內侍楊思勖討之。思勖募群蠻子弟,得兵十餘萬,襲擊,大破之,斬叔焉,積屍為京觀而還。
初,上之誅韋氏也,王皇后頗預密謀,及即位數年,色衰愛弛。武惠妃有寵,陰懷傾奪之志。後心不平,時對上有不遜語。上愈不悅,密與秘書監姜皎謀以後無子廢之,皎洩其言。嗣滕王嶠,後之妹夫也,奏之。上怒,張嘉貞希旨構成其罪,云:「皎妄談休咎。」甲戌,杖皎六十,流欽州,弟吏部侍郎晦貶春州司馬;親黨坐流、死者數人,皎卒於道。
己亥,敕:「宗室、外戚、駙馬,非至親毋得往還;其卜相占候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
己卯夜,左領軍兵曹權楚璧與其黨李齊損等作亂,立楚璧兄子梁山為光帝,詐稱襄王之子,擁左屯營兵數百人入宮城,求留守王志-,不獲。比曉,屯營兵自潰;斬楚璧等,傳首東都。志-驚怖而薨。楚璧,懷恩之侄;齊損,迥秀之子也。壬午,遣河南尹王怡如京師,按問宣慰。
癸未,吐蕃圍小勃律王沒謹忙,謹忙求救於北庭節度使張嵩曰:「勃律,唐之西門,勃律亡則西域皆為吐蕃矣。」嵩乃遣疏勒副使張思禮將蕃、漢步騎四千人救之,晝夜倍道,與謹忙合擊吐蕃,大破之,斬獲數萬。自是累歲吐蕃不敢犯邊。
王怡漢權楚璧獄,連逮甚眾,久之不決;上乃以開府儀同三司宋-為西京留守-至,止誅同謀數人,餘皆奏原之。
康待賓餘黨康願子反,自稱可汗;張說發兵追討擒之,其黨悉平。徙河曲六州殘胡五萬餘口於許、汝、唐、鄧、仙、豫等州,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
先是,緣邊戍兵常六十餘萬,說以時無強寇,奏罷二十餘萬使還農。上以為疑,說曰:「臣久在疆場,具知其情,將帥苟以自衛及役使營私而已。若禦敵制勝,不必多相冗卒以妨農務。陛下若以為疑,臣請以闔門百口保之。」上乃從之。
初,諸衛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張說建議,請召募壯士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制,逋逃者必爭出應募;上從之。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更番上下。兵農之分,從此始矣。
冬,十月,癸丑,復以乾元殿為明堂。
甲寅,上幸壽安興泰宮,獵於上宜川;庚申,還宮。
上欲耀兵北邊,丁卯,以秦州都督張守潔等為諸衛將軍。
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實封三百戶。
前廣州都督裴-先下獄,上與宰相議其罪。張嘉貞請杖之,張說曰:「臣聞刑不上大夫,為其近於君,且所以養廉恥也。故士可殺不可辱。臣向巡北邊,聞杖姜皎於朝堂。皎官登三品,亦有微功,有罪應死則死,應流則流,奈何輕加笞辱,以-隸待之!姜皎事往,不可復追,-先據狀當流,豈可復蹈前失!」上深然之。嘉貞不悅,退謂說曰:「何論事之深也!」說曰:「宰相,時來則為之。若國之大臣皆可笞辱,但恐行及吾輩。吾此言非為-先,乃為天下士君子也。」嘉貞無以應。
十二月,庚子,以十姓可汗阿史那懷道女為交河公主,嫁突騎施可汗蘇祿。
上將幸晉陽,因還長安。張說言於上曰:「汾陰睢上有漢家后土祠,其禮久廢;陛下宜因巡幸修之,為農祈谷。」上從之。
上女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後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上遽止之。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十一年(癸亥,公元七二三年)
春,正月,己巳,車駕自東都北巡;庚辰,至潞州,給復五年;辛卯,至并州,置北都,以并州為太原府,刺史為尹;二月,戊申,還至晉州。張說與張嘉貞不平,會嘉貞弟金吾將軍嘉-贓發,說勸嘉貞素服待罪於外。己酉,左遷嘉貞幽州刺史。
壬子,祭后土於汾陰。乙卯,貶平遙令王同慶為贛尉,坐廣為儲-,煩擾百姓也。
癸亥,以張說兼中書令。
己巳,罷天兵、大武等軍,以大同軍為太原以北節度使,領太原、遼、石、嵐、汾、代、忻、朔、蔚、雲十州。
三月,庚午,車駕至京師。
夏,四月,甲子,以吏部尚書王-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五月,己丑,以王-兼朔方軍節度大使,巡河西、隴右、河東、河北諸軍。
上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秘書監徐堅、太常博士會稽賀知章、監察御史鼓城趙冬曦等,或修書,或侍講,以張說為修書使以總之,有司供給優厚。中書舍人洛陽陸堅以為此屬無益於國,徒為糜費,欲悉奏罷之。張說曰:「自古帝王於國家無事之時,莫不崇宮室,廣聲色。今天子獨延禮文儒,發揮典籍,所益者大,所損者微。陸子之言,何不達也!」上聞之,重說而薄堅。
秋,八月,癸卯,敕:「前令檢括逃人,慮成煩擾。天下大同,宜各從所樂,令所在州縣安集,遂其生業。」
戊申,尊宣皇帝廟號獻祖,光皇帝廟號懿祖,-於太廟九室。
先是,吐谷渾畏吐蕃之強,附之者數年,九月,壬申,帥眾詣沙州降,河西節度使張敬忠撫納之。
冬,十月,丁酉,上幸驪山,作溫泉宮;甲寅,還宮。
十一月,禮儀使張說等奏,以高祖配昊天上帝,罷三祖並配之禮。戊寅,上祀南郊,赦天下。
戊子,命尚書左丞蕭嵩與京兆、蒲、同、岐、華州長官選府兵及白丁一十二萬,謂之「長從宿衛」,一年兩番,州縣毋得雜役使。
十二月,甲午,上幸鳳泉湯;戊申,還宮。
庚申,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王-坐黨引疏族,貶蘄州刺史。
是歲,張說奏改政事堂曰中書門下,列五房於其後,分掌庶政。
初,監察御史濮陽杜暹因按事至突騎施,突騎施饋之金,暹固辭。左右曰:「君寄身異域,不宜逆其情。」乃受之,埋於幕下,出境,移牒令取之。虜大驚,度磧追之,不及。及安西都護闕,或薦暹往使安西,人服其清慎。時暹自給事中居母憂。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十二年(甲子,公元七二四年)
春,三月,甲子,起暹為安西副大都護、磧西節度等使。
神龍初,追復澤王上金官爵,求得庶子義-於嶺南,紹其故封。許王素節之子-,利其爵邑,與弟-謀,使人告義-非上金子,妄冒襲封,復流嶺南,以-繼上金後為嗣澤王。至是,玉真公主表義-實上金子,為-兄弟所擯。夏,四月,庚子,復立義-為嗣澤王,削-爵,貶-鄂州別駕。壬寅,敕宗室旁繼為嗣王者並令歸宗。
壬子,命太史監南宮說等於河南、北平地測日晷及極星,夏至日中立八尺之表,同時候之。陽城晷長一尺四寸八分弱,夜視北極出地高三十四度十分度之四;浚儀岳台晷長一尺五寸微強,極高三十四度八分;南至朗州晷長七寸七分,極高二十九度半;北至蔚州,晷長二尺二寸九分,極高四十度。南北相距三千六百八十八里九十步,晷差一尺五寸三分,極差十度半。又南至交州,晷出表南三寸三分;八月,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粲然,皆古所未名,大率去南極二十度以上皆見。
五月,丁亥,停諸道按察使。
六月,壬辰,制聽逃戶自首,辟所在閒田,隨宜收稅,毋得差科征役,租庸一皆蠲免。仍以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為勸農使,巡行州縣,與吏民議定賦役。
上以山東旱,命選台閣名臣以補刺史;壬午,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長安崔沔、禮部侍郎、知制誥韓休等五人出為刺史。丘,同皎之從父兄子;休,大敏之孫也。
初,張說引崔沔為中書侍郎;故事,承宣制皆出宰相,侍郎署位而已。沔曰:「設官分職,上下相維,各申所見,事乃無失。侍郎,令之貳也,豈得拱默而已!」由是遇事多所異同,說不悅,故因是出之。
秋,七月,突厥可汗遣其臣哥解頡利發來求婚。
奚州蠻覃行璋反。以監門衛大將軍楊思勖為黔中道招討使,將兵擊之。癸亥,思勖生擒行璋,斬首三萬級而歸。加思勖輔國大將軍,俸祿、防閣皆依品給。赦行璋,以為洵水府別駕。
姜皎既得罪,王皇后愈憂畏不安,然待下有恩,故無隨而譖之者,上猶豫不決者累歲。後兄太子少保守一,以後無子,使僧明悟為後祭南北斗,剖霹靂木,書天地字及上名,合而佩之,祝曰:「佩此有子,當如則天皇后。」事覺,己卯,廢為庶人,移別室安置;貶守一潭州別駕,中路賜死。戶都尚書張嘉貞坐與守一交通,貶台州刺史。
八月,丙申,突厥哥解頡利發還其國;以其使者輕,禮數不備,未許婚。
己亥,以宇文融為御史中丞。融乘驛周流天下,事無大小,諸州先牒上勸農使,後申中書;省司亦待融指-,然後處決。時上將大攘四夷,急於用度,州縣畏融,多張虛數,凡得客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歲終,增緡錢數百萬,悉進入宮;由是有寵。議者多言煩憂,不利百姓,上令集百寮於尚書省議之。公卿已下,畏融恩勢,皆不敢立異,惟戶部侍郎楊-抗議,以為:「括客免稅,不利居人。征籍外田稅,使百姓困弊,所得不補所失。」未幾,-為華州刺史。
壬寅,以開府儀同三司宋-為西京留守。
冬,十月,丁酉,謝王特勒遣使入奏,稱「去年五月,金城公主遣使詣個失密國,雲欲走歸汝。個失密王從臣國王借兵,共拒吐蕃。王遣臣入取進止。」上以為然,賜帛遣之。
廢後王氏卒,後宮思慕後不已,上亦悔之。
十一月,庚午,上幸東都;戊寅,至東都。
辛巳,司徒申王-薨,贈謚惠莊太子。
群臣屢上表請封禪,閏月,丁卯,制以明年十一月十日有事於泰山。時張說首建封禪之議,而源乾曜不欲為之,由是與說不平。
是歲,契丹王李郁干卒,弟吐乾襲位。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十三年(乙丑,公元七二五年)
春,二月,庚申,以御史中丞宇文融兼戶部侍郎。制以所得客戶稅錢均充所在常平倉本;又委使司與州縣議作勸農社,使貧富相恤,耕耘以時。
乙亥,更命長從宿衛之士曰「-騎」,分隸十二衛,總十二萬人為六番。
上自選諸司長官有聲望者大理卿源光裕、尚書左丞楊承令、兵部侍郎寇-等十一人為刺史,命宰相、諸王及諸司長官、台郎、御史餞於洛濱,供張甚盛。賜以御膳,太常具樂,內坊歌妓;上自書十韻詩,命將軍高力士賜之。光裕,乾曜之從孫也。
三月,甲午,太子嗣謙更名鴻;徙郯王嗣直為慶王,更名潭;陝王嗣升為忠王,更名浚;鄂王嗣真為棣王,更名洽;鄂王嗣初更名涓;鄄王嗣玄為榮王,更名。又立子-為光王,濰為儀王,-為穎王,澤為永王,清為壽王,洄為延王,沐為盛王,溢為濟王。
丙申,御史大夫程行湛奏:「周朝酷吏來俊臣等二十三人,情狀尤重,子孫請皆禁錮;傅遊藝等四人差輕,子孫不聽近任。」從之。
汾州刺史楊承令不欲外補,意怏怏,自言:「吾出守有由。」上聞之,怒,壬寅,貶睦州別駕。
張說草封禪儀獻之。夏,四月,丙辰,上與中書門下及禮官、學士宴於集仙殿。上曰:「仙者憑虛之論,朕所不取。賢者濟理之具,朕今與卿曹合宴,宜更名曰集賢殿。」其書院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以張說知院事,右散騎常侍徐堅副之。上欲以說為大學士,說固辭而止。
說以大駕東巡,恐突厥乘間入寇,議加兵守邊,召兵部郎中裴光庭謀之。光庭曰:「封禪者,告成功也。今將升中於天,而戎狄是懼,非所以昭盛德也。」說曰:「然則若之何?」光庭曰:「四夷之中,突厥為大,比屢求和親,而朝遷羈縻,未決許也。今遣一使,征其大臣從封泰山,彼必欣然承命;突厥來,則戎狄君長無不皆來。可以偃旗臥鼓,高枕有餘矣。」說曰「善!說所不及。」即奏行之。光庭,行儉之子也。
上遣中書直省袁振攝鴻臚卿,諭旨於突厥,小殺與闕特勒、暾欲谷環坐帳中,置酒,謂振曰:「吐蕃,狗種;奚、契丹,本突厥奴也;皆得尚主。突厥前後求婚獨不許,何也?且吾亦知入蕃公主皆非天子女,今豈問真偽!但屢請不獲,愧見諸蕃耳。」振許為之奏請。小殺乃使其大臣阿史德頡利發入貢,因扈從東巡。
五月,庚寅,妖賊劉定高帥眾夜犯通洛門;悉捕斬之。
秋,八月,張說議封禪儀,請以睿宗配皇地-;從之。
九月,丙戌,上謂宰臣曰:「《春秋》不書祥瑞,惟記有年。」敕自今州縣毋得更奏祥瑞。
冬,十月,癸丑,作水運渾天成,上具列宿,注水激輪,令其自轉,晝夜一周。別置二輪,絡在天外,綴以日月,逆天而行,淹速合度。置木匱為地平,令儀半在地下,又立二木人,每刻擊鼓,每辰擊鐘,機械皆藏匱中。
辛酉,車駕發東都,百官、貴戚、四夷酋長從行。每置頓,數十里中人畜被野;有司輦載供具之物,數百里不絕。
十一月,丙戌,至泰山下,己丑,上備法駕,至山下,御馬登山。留從官於谷口,獨與宰相及祠官俱登,儀衛環列於山下百餘里。上問禮部侍郎賀知章曰:「前代玉牒之文,何故秘之?」對曰:「或密求神仙,故不欲人見。」上曰:「吾為蒼生祈福耳。」乃出玉牒,宣示群臣。庚寅,上祀昊天上帝於山上,群臣祀五帝百神於山下之壇;其餘仿乾封故事。辛卯,祭皇地-於社首。壬辰,上御帳殿,受朝覲,赦天下,封泰山神為天齊王,禮秩加三公一等。
張說多引兩省吏及以所親攝官登山。禮畢推恩,往往加階超入五品而不及百官;中書舍人張九齡諫,不聽。又,扈從士卒,但加勳而無賜物,由是中外怨之。
初,隋末,國馬皆為盜賊及戎狄所掠,唐初才得牝牡三千匹於赤岸澤,徙之隴右,命太僕張萬歲掌之。萬歲善於其職,自貞觀至麟德,馬蕃息及七十萬匹,分為八坊、四十八監,各置使以領之。是時天下以一縑易一馬。垂拱以後,馬潛耗太半。上初即位,牧馬有二十四萬匹,以太僕卿王毛仲為內外閒廄使,少卿張景順副之。至是有馬四十三萬匹,牛羊稱是。上之東封,以牧馬數萬匹從,色別為群,望之如雲錦。上嘉毛仲之功,癸巳,加毛仲開府儀同三司。
甲午,車駕發泰山;庚申,幸孔子宅致祭。
上還,至宋州,宴從官於樓上,刺史寇-預焉。酒酣,上謂張說曰:「向者屢遣使臣分巡諸道,察吏善惡,今因封禪歷諸州,乃知使臣負我多矣。懷州刺史王丘,餼牽之外,一無他獻。魏州刺史崔沔,供張無錦繡,示我以儉。濟州刺史斐耀卿,表數百言,莫非規諫,且曰:『人或重擾,則不足以告成。』朕常置之坐隅,且以戒左右。如三人者,不勞人以市恩,真良吏矣!」顧謂寇-曰:「比亦屢有以酒饌不豐訴於朕者,知卿不借譽於左右也。」自舉酒賜之。宰臣帥群臣起賀,樓上皆稱萬歲。由是以丘為尚書左丞,沔為散騎侍郎,耀卿為定州刺史。耀卿,叔業之七世孫也。
十二月,乙巳,還東都。
突厥頡利發辭歸,上厚賜而遣之,竟不許婚。
王毛仲有寵於上,百官附之者輻湊。毛仲嫁女,上問何須。毛仲頓首對曰:「臣萬事已備,但未得客。」上曰:「張說、源乾曜輩豈不可呼邪?」對曰:「此則得之。」上曰:「知汝所不能致者一人耳,必宋-也。」對曰:「然。」上笑曰:「朕明日為汝召客。」明日,上謂宰相:「朕奴毛仲有婚事,卿等宜與諸達官悉詣其第。」既而日中,眾客未敢舉箸,待。久之,方至,先執酒西向拜謝,飲不盡卮,遽稱腹痛而歸-之剛直,老而彌篤。
先是,契丹王李吐乾與可突干復相猜忌,攜公主來奔,不敢復還,更封遼陽王,留宿衛;可突干立李盡忠之弟邵固為主。車駕東巡,邵固詣行在,因從至泰山,拜左羽林大將軍、靜折軍經略大使。
上疑吏部選試不公,時選期已迫,御史中丞宇文融密奏,請分吏部為十銓。甲戌,以禮部尚書蘇-等十人掌吏部選,試判將畢,遽召入禁中決定,吏部尚書、侍郎皆不得預。左遮子吳兢上表,以為:「陛下曲受讒言,不信有司,非居上臨人推誠感物之道。昔陳平、邴吉,漢之宰相,尚不對錢谷之數,不問斗死之人;況大唐萬乘之君,豈得下行銓選之事乎?凡選人書判,並請委之有司,停此十銓。」上雖不即從,明年復故。
是歲,東都斗米十五錢,青、齊五錢,粟三錢。
于闐王尉遲眺陰結突厥及諸胡謀叛,安西副大都護杜暹發兵捕斬之,更為立王——
國學網站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