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生死之間 文 / 古龍
小方道:「我什麼都沒有考慮。」
衛天鵬道:「你究竟是答應,還是不答應?」
小方道:「不答應。」
他的回答直接而簡單,簡單得要命。
衛天鵬的臉色沒有變,可是眼角的肌肉己抽緊,瞳孔已收縮。
水銀眼睛裡露出種複雜而奇怪的表情,彷彿覺得很驚訝,又彷彿覺得很欣賞、很有趣。
她間小方:「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不答應?」
小方居然笑了:「因為我不高興。」
這理由非但不夠好,根本就不能成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麼?小方不想說出來,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則,別人一向很難瞭解,他也不想別人瞭解。
無論做什麼事,他覺得只要能讓自己間心無愧就已足夠。
水銀輕輕歎了口氣道:「衛天鵬是不會殺你的,他從不勉強別人做任何事。」
小方微笑道:「這是種好習慣,想不到他居然有這種好習慣。」
水銀道:「我也不會殺你,因為我已經答應過你,絕不再害你。」
她也對小方笑笑:「守信也是種好習慣,你一定也想不到我會有種好習慣屍
小方承認:「女人能有這種好習慣的確實不多。」
水銀道:「我們只不過想把你送回去,讓你一個人安安靜靜躺在那裡等死。」
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難忍受。
可是小方不在乎。
「我本來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沒有什麼關係。」
「所以你還是不答應?」
「是的。」
他的回答還是如此簡單,簡單得要命。
帳篷外又刮起風,吹起滿天黃沙,白晝很快就將過去,黑暗很快就將帶著死亡來臨。
在這片無情的大地上,生命的價值本就已變得十分卑賤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
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經準備讓他們送回風沙中去等死。
就在他剛想閉上眼睛時,他忽然聽見一個人用奇特而生冷的聲音在問他:「你真的不怕死?」
他用不著張開眼睛看,就已知道這個人是誰了。
這個人一直靜靜地站在那裡,靜靜地看著他。目光從未移動過片刻,眼睛卻絕對沒有任何表情。
這個人在看著小方時,就好像一隻貓在看著一隻已經落入了蛛網的昆蟲。
它們本就不是同類的。
生命本就如此卑賤,生死間的掙扎當然也變得十分愚蠢可笑。
他當然不會動心。
但是現在他卻忽然問小方:「你真的不怕死?」這是不是因為他從未見過真不怕死的人。
小方拒絕回答這問題。
因為這問題的答案,他自己也不能確實。
但是他已經這樣做了,已經現出一種人類在面臨生死抉擇時的尊嚴與勇氣。
有些問題根本就用不著言語來回答,也不是言語所能回答的。
這個人居然能瞭解。
所以他沒有再問,卻慢慢地走了過來,他走路姿態也跟他站立之時同樣奇特。
別人根本沒有看見他移動,可是他忽然已到了小方躺著的那張軟榻前。
小方的劍就擺在軟榻旁那木几上,他忽然又問:「這是你的劍?」
這問題不難回答,也不必拒絕回答。
「是,是我的劍。」
「你使劍?」
「是。」
忽然間,劍光一閃,如驚虹閃電。
誰也沒有看見這個人伸手去拿劍,拔劍,可是,木几上的劍忽然就已到了他手裡。
劍已出鞘。
一柄出了鞘的劍到了他手裡,他這個人立刻變了,變得似乎已跟他手裡的劍一樣,也發出了驚虹閃電般的奪目光芒。
可是這種光芒轉瞬就已消失,因為他掌中的劍忽然又已人鞘。
他的人立刻又變得絕對靜止,過了很久,才一個一個字說:「世人鑄劍千萬,能稱為利器卻只不過其中二三而已。」
「寶劍名駒,本來就可遇不可求,萬中能得其一,已經不能算少了。」
「你的劍是利器。」
小方微笑:「你的眼也很利。」
這人又問:「你用它殺過人?」
「偶一為之,只殺該殺的。」
「善用利器者,才能殺人耐未被殺,你的劍法想必不差。」
「還算過得去,」
這人又沉默良久,忽然道:「那麼你另外還有路可走。」
小方也忍不住問道:「哪條路?怎麼走廣
「用你的劍殺了我。」他聲音裡全無情感,「你能殺我,你就可以不死。」
「否則,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劍下了?」
「是的。」
他慢慢地接著道:「有資格死在我劍下的人並不多,你能死在我劍下,已可算死而無憾。」…
這句話說得實在太狂,如果是別人說出的,小方很可能會笑出來。
小方沒有笑。
這句話不能笑,因為他看得出這個人說的是真話,簡簡單單的一句真話,既沒有炫耀,也不是恫嚇。他說這句話時,只不過說出了一件簡單的事實。
不管怎樣,能死在這人的劍下,總比躺在那裡等死好。
能與這樣的高手決一生死勝負,豈非也正是學劍者的生平炔事?
小方生命中的潛力被激發——也許這已是最後一次,已是他最後…,分潛力。
他忽然一·躍而起,抓住了他的劍。
「什麼時候?什麼地方?」
「你說。」
「就在此地,就是此刻。」
「不行?」
「我的人在此,劍也在此,為什麼不行。」
「因為你的人劍雖在,精氣卻已不在。」這人的聲音還是全無情感,「我若在此時此地殺了你,我就對不起我的劍。」
他淡淡地接著道:「現在你根本不配讓我出手。」
小方看著他,心裡忽然對他有了種從心底生出的尊敬。
因為他尊敬自己。
這種尊敬已經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
小方忽然說出件別人一定會認為很荒謬的要求,他說:「你給我,「一袋水、一袋酒、一袋肉、一袋餅、一套布衣、一張毛氈,三天後我再來。」
這人居然立刻答應:「可以。」
衛天鵬沒有反應,就好像根本沒有聽見這句話。
水銀卻好像要跳了起來說:「你說什麼?」
他轉過身,靜靜地看著她,全身上下都沒有任何動作和表情,只是很平靜地問:「我說的話你沒有聽清楚?」
「我聽清楚了。」水銀不但立刻安靜下來,而且垂下了頭道:「我聽得很清楚。」
「你沒有意見?」
「我沒有。」
水、酒、肉、餅、衣服、毛氈,對一個被困在沙漠上的人來說,已不僅是一筆財富,它的意義已絕非任何言語文字所能形容。
小方已帶著這些東西離開他們的帳篷很久,情緒仍未平靜,太長久的飢渴已經使他變得遠比以前軟弱,軟弱的人情緒總是容易被激動。
他沒有向水銀要回他的「赤犬」,因為他並不想走得太遠,免得迷失方向,找不到這帳篷。
他也不想讓別人認為他要走遠,因為他決心要回來。
但是他絕不能留在那裡等到體力復原。只要他看見那個人,他就會受到一種無法抗拒的威脅,永遠都無法放鬆自己。
他一定要在這三天內使自己的精氣體力全都恢復到巔峰狀態,才有希望跟那個人決一勝負,如果他無法放鬆自己就必敗。
在一個無情劍客的無情劍下,敗就是死。
冷風,黃沙,寒夜。
他總算在一片風化了的岩石間找到個避風處,喝了幾口水、幾口酒,吃了一塊麥餅、一片肉脯,用毛氈捲住了自己。
他立刻睡著了。
等他醒來時,第一眼看見的,就是卜鷹。
寒夜又已過去,卜鷹的白衣在曉色中看來就像是幽靈的長袍,已經過魔咒的法煉,永遠都能保持雪白、乾淨、筆挺。
小方並不驚,只對他笑笑:「想不到你又來了。」
其實他並不是真的想不到,這個人無論在什麼時候出現,他部不會覺得意外。
卜鷹忽然問了句很奇怪的話。
「我看起來跟你第一次看見我時有什麼不同?」他問。
「沒有。」
「可是你卻變得不同了。」
「有什麼不同?」
卜鷹的聲音中帶著譏悄:「你看起來就像是個暴發戶。」
小方笑了,他身旁的羊皮袋,卜鷹的銳眼當然不會錯過。
在這塊無情的大地上,如果有人肯給你這些東西,當然會要你先付出代價,現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
卜鷹是不是已經在懷疑他?
小方沒有解釋。
在卜鷹這種人面前,任何事都不必解釋。
卜鷹忽然對他笑了笑/可是你這個暴發戶好像並沒做過什麼見不得人之事。」
有時不解釋就是種最好的解釋。
「我只不過遇見了一個人而已。」小方說,「他暫時還不想讓我被渴死。」
「這個人是誰?」
「是個準備在三天後再親手殺死我的人。」
「他準備用什麼殺你?」
「用他的劍。」
卜鷹的目光掃過小方的劍。「你也有劍,被殺的很可能不是你,是他。」
「有可能,卻不太可能。」
「你有把好劍,你的劍法很不差,出手也不慢,能勝過你的人並不多。」
「你怎麼知道我劍法如何?」小方問:「你幾時見過我出手?」
「我沒有見過,我聽過。」
「你聽過?」
小方不懂,劍法的強弱怎能聽得出。
「昨天晚上,我聽見你那一劍出手時的風聲,就知道來刺殺你的那個人必將傷在你的劍下。」卜鷹淡淡他說,「能避開你那一劍的人也不多。」
「所以你就走了。」
「你既然暫時還不會死,我只有走。」卜鷹的聲音冷如刀削,「自己等死和等別人死都同樣不是令人愉快的事。」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聲音同樣冷酷?他走了,是不是因為他知道小方已脫離險境?
小方先喝了口酒,含在嘴裡,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
他很想讓卜鷹也這麼樣喝一口,這麼樣喝法不但風味極佳,而且對精神身體都很有益。
他沒有讓卜鷹喝,就正如他不會向一個清廉的官吏施賄賂。
一個人的慷慨施予,對另一個人來說,有時反而是侮辱。
卜鷹無疑也看出了這一點,兀鷹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溫暖之意。
他忽然問:「你沒有見過那個人?」
小方搖頭。
「沒有。」他沉思著道:「當今天下的劍法名家,我差不多全都知道,卻始終想不出有他這麼樣一個人。」
「你當然想不出。」卜鷹眼中露出深思的表情,一種已接近「禪」的深思。
過了很久,他才慢慢地接著說:「因為真正的劍客都是無名的。」
這句話也同樣已接近「禪」的意境,小方還年青,還不能完全領悟。
所以他忍不住要問:「為什麼?」
卜鷹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釋:「因為真正的劍客,所求的只是劍法中的精義,所想到達的只是劍境中至高至深、從來沒有人能達到的境界。他的心已癡於劍,他的人已與他的劍聯為一體,他所找的對手,一定是能幫助他達到這種境界的人。」
他自覺他的解釋還不能令人滿意,所以又補充:「這種人不僅不會到江湖中去求名,甚至會將自己的名字都渾然忘記。」
小方替他補充:「最主要的是,他們根本不希望別人知道他們的名字,因為一個人如果大有名,就不能專心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了。」
卜鷹忽然長長歎息:「你實在是個聰明人,絕頂聰明,只可惜
小方替他說了下去:「只可惜聰明人通常都短命。」
卜鷹的聲音又變得冷如刀削:「所以三天後我一定會去替你收屍。」
這一天已經是九月十八。
九月二十日,晴。
這兩天白晝依然酷熱,夜晚依然寒冷,小方的體力雖然已漸恢復,情緒卻反而變得更緊張、更急躁。
這並不是因為他對這次生死決戰的憂鬱和恐懼,而是因為他太寂寞。
他實在很想找個人聊聊,卜鷹卻已走了,千里之內不見人跡。
緊張、酷熱、供應無缺的肉與酒,使得他的情慾忽然變得極亢奮。
他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接近女人。
他時常忍不住會想到那隻手,那只纖秀柔美、將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撫摸擦洗過的手。
他覺得自己彷彿已將爆裂。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他就以星辰辨別方向,開始往那帳篷所在地走回去一
現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他已看到了那帳篷。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現在的情況絕對不適於跟那樣的對手交鋒。
可是,他絕不肯逃避,也不會退縮。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運,都認為命運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一生。
卻不知道決定一個人一生命運的,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
小方就是這麼樣一個人,所以才會走上這條路。
他大步走向那帳篷。
巨大而堅固的牛皮帳篷,支立在一道風石斷崖下。
小方三天前離開這裡的時候,帳篷外不但有人,還有駝馬,現在卻己全都看不見了。
那些人到哪裡去了?
那些為人們背負食物和水,維持人的生命,卻終日要忍受人們無情鞭策的駝馬到哪裡去了?
這帳篷裡是不是已經只剩下那無情又無名的劍客一個人在等著他?
等著要他的命!
烈日已升起。
小方任憑汗珠流下,流到嘴角。又鹹又苦的汗珠,用舌頭舔起來,就像是血。
他很快就會嘗到真正血的滋味了。
他自己的血。
他拋下了他的毛氈、皮袋、那些很可能會影響他動作速度的東西,緊握住他的劍,走入了帳篷,準備面對他這一生中最可怕的對手。
想不到這帳篷裡竟連一個人都沒有。
劍客無名,拔劍無情,一出手就要置人於死地,這一劍不但是他劍法中的精華,也是他的秘密,他出手時當然不願有別人在旁邊看著。
能看到他這一劍的人就必將死在他的劍下。
所以小方曾經想到衛天鵬和水銀都已被迫離開這裡。
但是他從未想到那無名的劍客也會走,更想不通他為什麼要走。
他們是同一類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會臨陣脫逃的。
這裡是不是發生過什麼驚人的變化?發生過什麼讓他非走不可的事?
小方看不出。
帳篷裡所有的一切,都跟他三天前離開時完全一樣,金盆仍在木几上,那塊豹皮也仍在……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緊,忽然一個箭步竄到軟榻前。
他看見豹皮在動。
他一隻手握劍,另一隻手慢慢地伸出,很慢很慢,然後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將豹皮掀起。
豹皮下果然有個人。
這個人不是水銀,不是衛天鵬,更不是那無名的劍客。
這個人是個女人,一個完全赤裸的女人。
小方一眼就可以確定他以前從未見過這個女人,這個女人和他以前所見過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有什麼不同?
小方雖然說不出,卻已感覺到,一種極深入、極強的感覺,幾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
他是個浪子。
他見過無數女人,也見過無數女人在他面前將自己赤裸。
她們的胭體都遠比這個女人更結實、更誘惑。
她看來不但蒼白而瘦弱,而且發育得並不好,但是她給人的感覺,卻可以深入到人類最原始的情慾。
因為她是完全無助的,完全沒有抵抗力,甚至連抵抗的意識都沒有。
因為她太軟弱,無論別人要怎麼對付她,她都只有承受。
——任何一個男人,都可以對她做任何事。
一個女人如果給了男人這種感覺,無論對她自己,抑或對別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
因為這種感覺本身就是種引人犯罪的誘惑。
小方衝了出去,衝出了帳篷,帳篷外烈日如火。
他站在烈日下,心裡也彷彿有火焰在燃燒。
他已將情感克制得太久。
他不想犯罪。
汗珠又開始往下流,克制情慾有時比克制任何一種衝動都困難得多。
他沒有走遠,因為有些事一定要弄清楚。
——這個女人是怎麼來的?衛天鵬他們到哪裡去了?
他再次走人帳篷時,她已經坐起來了,用豹皮裹住了自己,用一,雙充滿驚懼的眼睛看著他。
小方盡量避免去看她。
他不能忘記剛才那種感覺,也不能忘記她在豹皮下還是赤裸的。
可是有些話他一定要問,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麼人。
他問一句,她就回答一句。
她從不反抗,因為她既沒有反抗的力量,也沒有反抗的意志。
「你是誰?」
「我叫波娃。」
她的聲音柔怯,說的雖然是中原常用的語言,卻帶著種很奇怪的腔調。
她看來雖然是漢人,卻無疑是在大漠中生長的,她的名字也是藏語。
「你是衛天鵬的人?」
「我不是。」
「你怎麼會到這裡來的?」
「我來等一個人。」
「等誰?」
「他姓方,是個男人,是個很好的男人。」
小方並不大驚異,所以立刻接著問:「你認得他?」
「不認得。」
「是誰叫你來等他的?」
「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是誰?」
「他也是個男人。」提到她的主人,她眼睛裡立刻露出種幾乎已接近幾人對神一樣的崇拜和尊敬:「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強壯,只要他想做的事,沒有做不到的,只要他願意,他就會飛上青天,飛上聖母峰,就像是一隻鷹。」
「一隻鷹?」小方終於明白:「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鷹?」
她來這裡,是卜鷹叫她來的。
衛天鵬他們不在這裡,當然也是被卜鷹逼走的。
他替小方逼走了衛天鵬和水銀,替小方擊敗了那可怕的的無名劍客。
只要他願意,什麼事都能做得到。
小方忽然覺得很憤怒。
他本來應該感激才對,但是他的憤怒卻遠比感激更強烈。
那個殺人的劍客是他的對手,他們間的生死決戰跟別人全無關係,就算他戰敗、戰死,也是他的事。
他幾乎忍不住要衝出去,去找卜鷹,去告訴這個自命不凡的人,有些事暴一定要自己做的——自己的戰鬥要自己去打,自己的尊嚴要自己來維護,自己的命也一樣。
他還有汗可流,還有血可流,那個自大的人憑什麼要來管他的閒事!
她一直在看著他,眼中已不再有畏懼,忽然輕輕他說:「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
「你知道?」
「我看得出你是個好人。」她垂下頭:「因為你沒有欺負我。」
人類平等,每個人都有「不受欺侮」的權利,可是對她來說,能夠不受欺侮,已經是很難得的幸運。
她曾經忍受過多少人的欺壓凌侮?在她說的這句話中,隱藏著多少辛酸不幸?
小方的憤怒忽消失,變為憐憫同情。
她又抬起頭,直視著他:「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麼,你要的,我都給你。」
小方的心跳加快時,她又站起來,赤裸裸地站起來。
他想逃避時,她已在他的懷裡。
她笑得真是愉快極了,遠比一個釣魚的人將親手釣來的魚放下油鍋更愉快。
魚是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