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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綠發 第四章 豬的傳人 文 / 溫瑞安

    1、賣命

    在「六人幫」這一組人陣容裡,論武功絕對是溫文最弱,就算連久未與人徒手搏戰的哈森,在拳腳功夫上也曾頗有造詣,但在這三個戰團裡,卻是溫文最早取得勝利。

    他不是打敗了敵人而已——他打倒了三個敵手,包括那名給他推入火堆曾搶奪張小愁手上槍的歹徒。

    但哈森對上的史斯可沒那麼便宜。

    哈森想仗馬來武術的翻身騰動小巧功夫狠辣殺者來引開史斯的注意力,可是史斯顯然並不上當。

    他孔武有力。

    他當然要用對方比力氣。

    哈森閃躲騰身,時撤一把沙、一顆石子,想避開與史斯正面交鋒。

    可是,在三五次之後,哈森向他撤了一把泥之際,這「死士」卻閉著眼睛向他衝了過來,連腰抱起,死纏不放。

    這一來,哈森給這「龐然大物」一抱,就此落盡了下風。

    史斯一用力,帽子掉了,赫然出現的是一頭綠發。

    哈森給史斯箍得透不過氣來。

    他幾掙未脫,只好喘氣大叫,決心要激對方先行放手再說:

    「你放手!」

    「去你的!」

    「你不放手,我就殺了你!」

    「你殺得了我?來啊!!」

    「我藏有刀子,撥出來你就一定沒命!」

    「嘿,我個子大,可不是沒腦的!你要是有刀子,還會告訴我?就算有,也斷拔不出來!我箍死你!?

    哈森聽到自己的肌骨一齊呻吟的怪響。

    所以他也怪叫起來:

    「你先放手再說!」

    「死士」齜著牙,就像一頭綠發猛獸,道:「放手?我們不是在打架麼?」

    哈森這回聽到自己的骨骼不是在呻吟,而是在慘呼了:

    「打架——總得要放開手才能打呀!」

    「我呸!打架就是打架!我箍住你、箍死你,就是贏了,想騙我放手?你斷了氣我才放手!」

    老實說,哈森真的覺得自己快斷氣了。

    ——史斯再不放手,他恐怕連話都說不出來了,而且,也快連呼息都停頓下來了!

    所以,他掙動得赤臉通紅,喘咳不已,嘶聲說:

    「我……你……你不公道!」

    「公道?」「死士」獰笑:「公你媽的道!我是中華子弟,龍的傳人,打死你就是公道!」

    哈森上氣不接下氣、斷了大半截氣的說:「你放下我……再說……你這樣箍著我……什麼龍……連豬都不如……只算是豬的……傳人……!」

    「什麼!?」「死士」非常生氣,竟真的放了手,吼道:「你敢侮辱我的民族!?」

    他綠發竟然堅指如戟,陡然放手,這一下,反令哈森四肢百骸,週身刺痛,一時酸軟無力。根本還不了手。

    「死士」卻把哈森攔腰掀起,高舉過頂,連轉四匝,大吼:「你敢說我是豬的傳人……

    我擲死你——!」

    正要扔時,忽覺腦門一熱。

    血,直從他高、寬、隆起的鼻樑淌了下來。

    他愣往也。

    他扔不下去。

    他在迅速涼冷。

    他的腳一軟。

    跪地。

    趴下。

    倒。

    死。

    哈森也從這真的變成「死士」的「死士」手中「滾」了下來。

    他緩緩的拔出嵌在史斯綠發間的利刃,咕嚕著說:

    「什麼傳人都一樣……誰笨……誰就是豬的傳人……」

    他抹掉鼻孔淌出來的血,卻塗得一臉都是:看來,給史斯這一輪猛箍,受傷顯然不輕,能活得下來。已屬僥倖了。

    「我已告訴過你……我是有刀子……」

    說著,腳一軟,只覺天昏地暗,全身乏力,也趴到地上了。

    他雖辛苦,支撐不住,站立不穩,可是並未真的暈過去了。

    ——許是因為意志力之故吧?

    這時候,是暈不得的。

    他這才倒地,卻聽「砰」的一聲,一人也倒了下來,一個火燒的焦骸,卻正好跟他對在一起!一把斧頭。卻剛好落在他左耳側邊,直嵌人地,差點還要了他的命!

    ——給你選擇武器;一是繡花針,一是斧頭,你選哪一樣?

    當然是斧頭。

    ——如果你是武術界的一流高手。你會選那一樣?

    自然也是斧頭。

    一定是斧頭。

    絕對是斧頭。

    ——無論是不是高手,都一樣。

    這不是武俠電影,也不是武俠小說,俗稱:「一寸短。一寸險。」絕對是真話,也是真理:有長而實用的武器,不管怎麼說,都比短而不實際的武器趁手多了。

    不管是不是高手,都一樣,除非你拿不走斧頭。

    有些人所謂的「四兩撥千斤」、「以弱勝強」、「以寡擊眾」,那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的事(而且通常都是在被迫的情勢下。要不然,還是以強勝弱、以眾敵寡、大石砸死蟹的好)。不信,你我個大塊頭和小個子比比看,打位老人家和年輕力壯的小伙子打打看,找位女性和大漢拼拼看,找一人跟百多人對對看,就知道什麼是空話、廢話、不著邊際的無聊活了。

    借力打力、以虛擊賣,談何容易,非真正高手不能為也。

    一般人加入空手道、跆拳道、唐手、西洋拳等武術,多能在短期內(例如六個月至一年間)間便訓練出比一般人強悍、能打倒敵手的功夫來。

    同樣如果修習一些講究基本功夫、武德修養的武術,例如國術中一些較源遠流長的武藝:太極、形意拳、詠春拳、翻子鷹爪功、大聖劈掛等拳術,就十分講求基礎功夫,可能修個一年半載,仍不一定能將所學的盡應用於自由搏擊中。

    所以,一般而言,一個修習傳統國術(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術)的弟子跟一個「急攻近利」的武術(例如西洋和日、韓的一些考帶晉級的武功)的學員相比,同是學了一年,交手比拚,可能前者會不及後者;但長期累月下來,則前者極可能超前,而且還有幾個特色,例如:

    一、因為基本功修練深厚,所以一旦練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後者就來得容易去得更易。勤習時太過急於求進,一時壯態甚FIT,只要一旦停練一段時間,可能變成肌肉鬆弛,風濕骨痛,後患無窮,或從此挺了個啤酒肚,判若兩人。

    二,國術中講究陰柔綿長、以柔制剛一脈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運動劇烈的武術,一旦到了年紀,體能退化,已不適合再練,肌骨和心臟都再也受不了這等沉重壓力。有些國術,年紀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練愈老愈精哩。能夠保持健康體魄不消褪。

    三,國術練得高明時。真的可以做到以弱勝強、以柔制剛——雖然所有武術(包括需劇烈運動,講求實戰效果的)的練法入門,可能都並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時卻是十分相近,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異路。這跟藝術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風格的作品,不同媒體的藝術,技法雖未必一樣,但到了至高境男時,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駱鈴當然沒到這種境界了。

    她既不是東方不敗,也不是繡花大盜,更不是「天衣有縫。」

    她可沒有本領以一支繡花針去對付斧頭。

    何況,辜劍的斧頭掄起來,十分要命,也十分拚命。

    他是個為毛家四父子賣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對的人的命。

    辜劍的斧頭使得十分嫻熟,駱鈴手上的針,對他而言,那只是繡花的本領。

    他冷曬。

    他立意要斫殺駱鈴。

    ——對敵對,他故意把駱鈴攪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萬一搞不好,會因色喪命。所以這女的就由他來解決。

    辜劍不好色,所以不會「憐香惜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權。

    —一好權之外,他只好賭,好酒,另外一個嗜好,竟然是:

    好殺人!

    就因為他有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這輩子都為毛家的人賣命了。

    ——人,只要有一兩個不良嗜好,就夠他這輩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這輩子都完了。

    更何況是:

    好殺人——

    ——這樣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變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業變作娛樂那是世間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麼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時以上,甚至十數小時不等,要面對要做的都是自己感興趣的事那麼幸運?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愛的人結婚還要有幸。可不是嗎?

    2、笑死

    駱鈴真的以一支針去對付辜劍的斧頭!?

    ——她怎麼招架得了?

    駱鈴根本不招架。

    她搶攻。

    ——如何以一根針去搶攻手執斧鉞的人?

    方法,對駱鈴而言,十分簡單:

    她竟把針含在嘴裡。

    這動作,還是當著敵人(辜劍)面前做的。

    這使得身經百戰的辜劍十分留意她的櫻桃小嘴。

    ——誰都曉得,沒有人會在毫無理由全無利益的情形下,大敵當前之際。把一支針含在嘴裡,或吞到肚子裡去了。

    所以,他在戰鬥中,頗分心於駱鈴那可能奪命的紅唇。

    不管伊唇一努,還是嘴兒一噘,甚或只是浮現了一絲笑紋,他都提心吊膽,怕遭暗算。

    這樣一來。他雖然對付的是一個女流之輩,但眼前這「女敵」。好像不保有兩隻手而是三隻一般。

    不過,他的留神終究沒有白費心機。

    駱鈴真的「啐」了一聲,那針應聲而出,射向辜劍眉心。

    辜劍及時一低首。

    飛針射空。

    連辜劍心裡也不禁喝了一聲:

    好彩!

    萬未料到的是,駱鈴一笑,一張口,又自嘴裡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針入嘴裡的嗎!?

    ——怎麼竟會有……!?

    辜劍已來不及細想,一驚之際,已下意識的用板斧一格。

    「叮」!

    針射在斧面上!

    反彈。

    落地。

    這千鈞一髮、電光石火的一針,竟給辜劍及時格飛。

    辜劍正自慶幸,不料,他忙得擋格飛針之時,駱鈴已把他一板一扭,整個人離了地,飛進了餘燼未熄的火場!

    他顧得了飛針,卻給駱鈴的近身擒拿、揉身柔術擲成了斷線紙鳶。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頭多已熄,他也給灼得嗚嘩慘叫,打滾掙扎不已。

    要不是駱鈴及時把他揪出了火圈,並大力的擲落濕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這火神恣肆的餘燼裡。

    他給重重的扔在地上,斧頭也脫手飛出,卻差點沒斫著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這才知道:

    別看這女子一副嬌生慣養來兒,好像只會笑會鬧,這一番出手,輕描淡寫,辜劍人燒得焦頭裂額;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個史斯,但也幾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個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後只怕大腸小腸都得要叫痛了吧!

    ——這女子,不簡單哪!

    (難怪陳劍誰要先行放她出來!)

    驚喘未定的哈森當真是驚魂未定,卻聽駱鈴「詰」的一笑,還啐了一句:

    「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還差點給你的斧頭斫死!」

    「放心!我計算過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隻左耳,頂多還在額上留一道疤,像我們的影星呂良偉那樣。」駱鈴笑嘻嘻的說:「保證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給你嚇死了,」哈森猶有餘悸:「哪有什麼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給大肥鴨說對了。」

    「大肥鴨?」

    哈森只覺四肢酸較,渾身骨痛,什麼「大肥鴨」、「小瘦雞」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針」、「跌打酒」等名詞比較聽得進耳。

    駱鈴卻逕自說了下去:

    「大肥鴨教過我們,武功高強不是一切,打鬥要以智慧取勝,還有時機與運氣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動作,平時無關輕重,一旦在打鬥的時候,卻足以決定生死勝負。譬如腳板踩著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間,可能已慘敗不起;又如頭髮留得太長,一時垂掛遮目,雖只是瞬息之間,對手只要能把握時機,已足以將你擊倒——」

    哈森奇道:「你告訴我這些什麼?你要開館授徒不成?」

    「說下去,」溫文卻聽得興致勃勃,「大肥鴨的說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於製造時機,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剛才我留意了:其實這大塊頭就算硬吃你一針,也死不了。傷也不重。只吐針就能殺人,是武俠電影裡的鏡頭罷了,但人總是習慣:別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識便要跳避、閃躲或招架,結果,他格掉的只不過是一口無足輕重的細針,但人卻燙像口燒豬似的!」

    駱鈴這回也奮悅了起來,像遇著了知音,卻故意刁難了一句:「算你有見識!但要是我的飛針有毒,他不避豈不找死!?」

    「絕對不可能。」溫文斬釘截鐵的說,「要是淬毒,你會把它含在口裡?」

    「得了得了。兩位威風夠了,」哈森只覺全身骨骼直散裂,「我們現在怎麼回去?」

    駱鈴指了指不遠處停泊著的貨車:「你有車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來:「你們呢?」

    「我們?」駱鈴威風凜凜地說,「這正是反擊的時候。」

    「反擊?」哈森怪叫起來,「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區?先到警署?先把這些兇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說?」

    「這些瑣務,」駱鈴不屑地說,「你有手有腳,一人已足夠應付。」

    「什麼!?」哈森這回幾乎沒尖叫起來,「瑣務!?這些人窮凶極惡,何況,我們還受了傷!?」

    「那可是你受傷,我沒傷。」駱鈴連忙澄清,」我如果沒料錯,毛念行原是企圖染指小愁的。我問過小愁,毛念行確對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連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殺之滅口,試想。假使失蹤的顧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曉前來暗殺的人失手,這些人還能活過今晚嗎?」

    哈森愣住了。

    他現在才發現他一向以為只嬌生慣養的駱鈴,原來不但在武鬥上驍勇善戰,而在鬥智上也心細如髮。

    他已對駱鈴刮目相看。

    他望向張小愁。

    張小愁那美麗的臉容也顯現出一種極其堅毅的神色來:

    「她說的對。我聽哥哥說過:他們留住顧影不殺,是想借他找到修練『綠發』的方法;甘玲也只是個遭淫辱的對象。他們的生存一旦會威脅到毛家爭危時。這些喪心病狂的人,殺人決不會手軟。」

    「正好。」駱鈴說,「我打擊惡人也決不會手軟。」

    「手軟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著臉說。「你們總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來制裁他們?那還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讓他們得逞多少時候!」駱鈴不屑的笑了起來,「有時候,我真懷疑,你們所謂要守法的只是一種欺善怕惡的飾詞而已!可不是嗎?越是集權國家,要打擊政敵時,也只是什麼遵守『憲法』、『國法』、『法制』來壓制,當作生招牌。這玩意兒一亮出來,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亂,一如有人拿『民主』當招牌,也只不過在骨子裡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戲罷了!」

    「你可不能這麼說,」哈森這時才掙扎起來,勉強挺著胸膛,說,「我畢竟是警務人員,剛才是被迫自衛,可以原諒,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徑辦事,我是絕對不允可的。要知道,許多幫會、堂口、私會黨徒,就利用『私行執法』的名義壯大作惡,要是人人都執行的一套『家法』、『幫規』,那國家的法律還要來做什麼?社會不是亂作一團?我承認在法律執行制裁罪犯時,有諸多漏洞,欠缺難免,但我在沒有更好的法規對,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別看他平時「息事寧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錯」

    的樣子,而今爭持起來,可是十分執拗不屈、堅定不移的。

    駱鈴斜瞥著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樣子。

    3、燒夜

    「啊哈!」駱鈴斜乜著眼打量他。

    「什麼?」

    哈森給駱鈴看得渾身不自在。

    「什麼什麼?」

    「你別這樣看我。」

    「哦?警察不能給市民看個清楚的麼?」駝鈴笑得十分杏靨桃腮的說,「我以為你位居高官,得過且過,沒想到你好像還是個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別小看我,」哈森的臉紅了一紅,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沒給人瞧出來,否則,駝鈴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時候,好勇鬥很,也賺警力不足以維持治安、濟世助思,所以才老愛出頭打不平,也犯過事。年長後得到長輩啟導,說我既有心懲惡鋤奸,何不索性獻身於警隊。我這一加了進去,混了些對日,才知道要徹底肅清罪惡。無疑異想天開;若要以惡制惡,只怕永無寧日。我辦了幾宗大案,火氣也磨平了,知道雖有志在做些大事到頭來也成不了幾件事,所以就只求盡心盡力就好了。我會盡力維護法紀,盡可能不貪污,用盡方法手段來打擊罪惡,已是最大心願了。」

    溫文在這時候卻老氣橫秋的插口說。「所以說,人的年紀愈大,志氣愈小——要是這樣了,我真得要拒絕變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絕者就不會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遠不死了。

    拒絕長大。其實多跟保持幼稚同義。」

    溫文伸了伸舌頭:「我可不願當老不死。」他喜歡跟人找碴說笑,但卻沒意思要與他辯個露筋粗脖的。

    哈森遊目看了看地上的死傷,「我現在只想早些押這些人回警署,再設法請檢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這班人繩之以法。」

    「他們有錢、有律師,法律制裁他們,罰多少?十萬?百萬?他們有。緩刑?多久?一年?五年?他們早已遠走高飛,給他們害死的人屍骨早寒。」駱鈴決然的說,「你當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駱鈴。別忘了。我是『六人幫』的一員。『六人幫』的人,誰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這時候,哈森和駱鈴、溫文,雖一面對話,但另一方面卻並不閒著。

    溫文先去貨車那兒「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槍,和一捆尼龍繩索(大概史斯和辜劍是用它來綁人的吧)。

    這就很管用了。

    原來,在張小愁手裡,正抓著一支燙過但沒被燒壞了的手槍。剛才就是她一槍在手,鎮住了大局。

    不過,一俟哈森解決了史斯,喘定過後,就把張小愁子上的槍,接了過來。

    溫文把那支在車上尋著的手槍,卻交給了駱鈴。

    也就是說,哈森和駱鈴,手上都有一把槍。

    溫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給灼得重傷匪徒和辜劍,一共四人,捆綁起來,還各去試了試,是否綁緊捆實,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燒著。只不過,這一頭已燒淨燒盡了,就燒到那一頭了。

    公路上,已開始有汽車停了下來,往這兒張望,並逐漸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膽子就壯了,已經有人試圖往蔗田這兒走來。探個究竟。

    火,仍燒著。

    夜,也給燒亮。

    人呢?——至少,駱鈴的鬥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對火光中更顯飛揚嬌麗的華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種奇特的感覺:

    那就像看慣晚霞燒紅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場大人烘紅了半天。感受非但強烈得多了,而且還有一種真真實實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瑪。

    花地瑪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邊洗沙龍時初遇上花地瑪,那天停晚,晚霞燙紅了西夭,也染紅了花地瑪的臉。

    駱鈴的雙頰酸紅,然而不是花地瑪含羞,而是給火光映紅或烘紅的。

    越是因為這種熟念感覺,所以他越不希望駱鈴去冒險。

    「你真的要去?」

    駱鈴望了望他手上的槍,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揚了揚他手上的槍,苦笑。

    駱鈴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槍:「別忘了,我也有槍。」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為營的試圖走近來看個究竟的人們。「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這兒已有了圍觀者。很快救火車便會到,我一旦把他們押回警署落案,定必盡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輕舉妄動,毛鋒這家人決不是好意的。」

    駝鈴用槍指了指自己秀慧豐潤的鼻子:「我駱鈴可也不是好惹的。」

    「縱你有三頭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個人也決不是他們整個集團的對手。」

    「誰說她一個人,」溫文抗議,「我也去。」

    「你去?」駱鈴倒有點意外,然後故意嚇他,「很危險的呢!?」

    「你也不怕,」溫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覺似高了三寸半,「我會怕?嘿,嘿!」

    「嘿,嘿!」駱鈴學著他的語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實,駱大小姐心裡可樂著呢:有人伴行,最好不過,何況,看來。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沒有用——看他三拳兩腳,邊叫救命邊打滾的就把三名對手放倒,還真十分好使好用哩!

    他芳心竊喜。只談談的說。「這兒。由你和小愁把人犯押回去,可應付得來吧?」

    她一副「總司令」調度軍馬沙場秋點兵的樣子。

    「有民眾幫忙,不難解決,」哈森回答,他仍是不知依依不捨還是不大放心,「你們還是不如等大伙來了之後,才一起去……」

    「等大隊來,不但顧影、甘玲早已死到不知中哪裡去,只怕我哥哥也險了!」張小愁忽然開腔說話了:

    「我也一起去。我可不要待在這兒。我再也不要呆在荒野上。」

    她這麼一說,大家都是一愕,隨即省悟:「張小愁曾跟蔡四幸在荒野裡逢上「黑火」肆威,吃過大虧。無怪她「見過鬼怕黑」了。

    駱鈴於是伸手在張小愁嬌柔的肩上拍了拍,「你別怕,人越來越多了,待會兒警方大隊就來保護你——」

    張小愁卻把身子約略一掙,堅決不疑的說,「不。我要跟你們一起去!」

    「你?」

    駱鈴睜大了眼。

    「你!」

    哈森張大了口。

    「你!?」溫文第一個拍手叫好:「好哇!走!」

    4、宵夜

    「慢著。」駱鈴卻肅然起來,端視張小愁,問:「你不會武功又不忍傷人,為什麼要一齊去?」

    張小愁簡單地說:「我要報仇。」

    「報仇?」

    「他們害死了爸媽,污辱了我,殺了四幸!」

    「不可以,」哈森高聲說。「這是法治國家,不可私仇私了,不可以——」

    話未說完,已成了咕噥不已。

    溫文自後掩住了他的,誕著笑腔,向張小愁說:

    「我們歡迎你去——不過,很危險的噢!」

    「我不怕危險。」張小愁輕聲但堅定的說。

    「你別逞強——」駱鈴卻為她感到不放心。

    在駱鈴心目中,總覺得張小愁是個美麗而柔弱的女子,衝鋒陷陣,原應是她自己的事,張小愁這樣的嬌嬌女是應該由她來保護才對的。

    在小學的時候,駱鈴在愛上男老師的同時,也愛著漂亮女同學。

    她喜歡看一些清麗可人的女同學慢慢發育成長的胸脯,而她自己。則像是男孩子頭,喜歡跟男同學混在一起,男孩子也沒把她當女孩子看待。

    她不發育則已,一旦「萌芽」,就蓓蕾怒張,鮮花盛放,美得令人窒息,以前的男朋友們(原當她是男孩子)全都不自然了,臉紅了誰得對她刮目相看。

    然而她卻不知自己也是美女,她向來都喜歡欣賞美麗女子,她喜歡盾她們窈窈的身材、自首的皮膚、誘人的紅唇、醉人的梨渦……而這些,她都嫌自己沒有,卻忘了自己所有的。

    已足夠「殺死人」。

    所以較親近的女友說嬉稱她為「女色狼」,有的還在暗地裡猜她是「同性戀者」。她可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錯——難道女人不可以比男人更加欣賞漂亮的女人嗎?女人只有男人可以欣賞麼!她可覺得只有女人才真正懂得欣賞女人!

    她就是這般欣賞張小愁,時時生出一種要捨身保護她亦不惜的衝動。

    她可不認為自己不對。

    所以她雖希望張小愁堅強起來,但卻不願見到她冒險。

    「我不是逞強,」張小愁說,「我只是一向都不敢去面對而已。以前。我是因為小的時候差點給人侮辱過,而不敢去開放自己。跟群眾往來。後來,又有顧影、四幸、毛念行和哥哥保護我,使我更信賴他們,不能獨立自主。之後,我弄清楚毛念行的卑劣行為,但四幸已意外身亡,顧影又失蹤了,哥哥原來早已投靠了毛氏集團,這使我更加認清:一切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救哥哥,靠自己幫四幸報仇。靠自己為養父養母復仇。」

    她隨即拭去眼角的淚,「四幸死前,姦污了我,我因為這個恥辱,怕有辱他生前的情譽,以致不敢說明實況,又一次不敢面對。但聽陳先生和你們的分析:黑火既然可以是假的,德叔和阿蒂亦死不能復生,極有可能那不是四幸幹的事。哥哥知道這事之後,表現失常;若不是哥哥應合,四幸的車不會在郊外死火,我的手帕也不致給人下藥。這完全是一個佈局,連哥哥也怕是給人擺佈的,所以我要去面對、去查個水落石出。」

    駱鈴為之瞠目,囁嚅道:「……你既然有此決心,我——我支持你!你做對了,你應該從感情的囹圄中掙脫出來。我們女子,若通不過愛情的考驗,就跟男人通不過戰鬥的磨練,下場是一樣。」

    溫文聽了直拍手掌:「嘩,女中豪傑,你威風。」

    駱鈴卻伸了伸舌頭,補充了一句「不過,這話可不是我先說的,是平時大肥鴨一貫掛在嘴邊的。小愁,你有這個面對的決心,當然很好,但可不一定要去冒險啊。我們大可逮回毛念行三兄弟約你打個三五十巴掌子,可好?」

    「不,哥哥安危,我不能袖手不理。」張小愁柔靜而堅決的說:

    「再說,這次的事,他們奸辱了我,殺害了父母,哥哥也難過死了。他說,他為了修練『藍牙』,四幸為了追查『綠發』,落得這樣子,實在不值……我怕他會衝動的做出什麼事情來……」

    「藍牙?綠發?」駱鈴疑惑了一下,指指地上的屍首:「——是他們這把頭髮發!?」

    「不是的。」張小愁說,「綠發是一種特殊的晶體,一種罕見的石英。通常我們覓得的針晶、發晶和束晶有極大的放射和磁場轉移功能,但多是茶色、橙色、啡色、褐色、赭色或米色、乳色的,且來源多自巴西、南非或中國十一處偏遠之地,已十分昂員,列為珍品,而這綠色發晶極為罕有,且有凝聚念力、放大離子的功能……這些,我們到車上再說好不好,現在是救人要緊啊!」

    「啊!」

    溫文就這樣應了一聲,因為他正聽得入港也入了神。

    「啊,」駱鈴這也就警省了過來,好,我們這就去吧。」

    並對哈森甜甜一笑說:「這兒、這些人。就交給你了,等我們來宵夜吧!」

    「還宵夜!」哈森苦惱著,額紋全皺成一張沙皮狗的臉了,「過兩三個小時就快天亮了。」

    「哈,你這就有所不知了。」駱鈴歡喜得彷彿是去參加一次愉快的遠行,而不是去跟敵人捨死忘生的去拚搏一樣。

    「咱們『六人幫』有一個共同特色:都睡得晚,而且喜歡宵夜,少吃早餐。所以,但凡出征、遇險時,都喜歡交待一句:「『等我回來宵夜吧!』意思就跟:「等我們勝利歸來』差不多一樣,知未?」

    說著,指示溫文先過去開動貨車,她拖著張小愁的小手,笑說:

    「歡迎你加入我們為人為己、打抱不平的行列。」

    哈森看著風火中的這一對女子,正往圍觀攏聚過來的人反方向奔去,發襟飛揚,腰身婷婷,十分好看,不禁喃喃自語:

    「嘩,她們當是去野餐露營呢!」

    他望著自己日漸漸突挺的小腹,又感到那格鬥時遺留下來的傷痛,分外刺骨深明。

    稿於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溫某,無敵小寶寶,亞其哥,梁胡撒粉、梁淑儀、吳仲更加榮,陳念團、於晴、周湘玨、伍經緯、廖超怡、陳心怡、警察叔叔、何家和萬事興、韋利、陳三旋轉、余老銘、孫益叔等,聚於金屋出版《傷心小箭》,大會;公佈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武俠天地》;與雙靈、心台、漢威及「四大名捕」先聚議於「東寶」,余金名提供今日中國出版社以「台龍」名義盜印《驚艷一槍》;任命孫、詹、心怡小妹妹各出任要務/二十八日:「六人幫」慶祝《箭》出版,於「城市花園酒店」;影展觀賞系列告一段落;傻倩慧讀完《一怒拔劍》四集,浙江一廠長望與我合辦「瑞安圖書有限公司」,盛意拳拳,誠心可感,欲寫《說英雄·誰是英雄》續傳第五部《朝天一棍》系列,查播婆正式從「文盲」

    轉為「書蟲」;怡六小時內看罷細讀《傷心小箭》四集二遍;有輝函感人;余電傳。

    校於三月十九日成柏寧頓會員,鄒信有倩;家婆破延後返馬,太空飛豬首次夢遊,張炭、鹿其、淑儀電或電傳佳/三十日:漢立師來北推護備至,《箭》銷路大捷,悼母圖文寄至;麒仔榮仔入電奮鬥中;傻豬獲批延遲回馬;卅一日,接新信用咭,「七大寇」赴BIC俱樂部欣葉御膳閣大宴並開籌辦「說英雄大會」會議,湖北文聯中鵬股資部來電約出版事宜;四月一日,又一良友從此退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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