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藍牙 第七章 請動手吧! 文 / 溫瑞安
1、三不
——能夠不接受嗎?溫文!
駱鈴倒是一早已摸準了形勢,彷彿對這高三層樓的別墅架樣瞭然於胸。好像本就是她一手建造假的,她讓三美守著車子作接應。叫溫文看風以防萬一,而她自己則距哈森警官,直接帶進左邊通道盡頭的房裡去。
他們旨在進入房間,見著張小愁,好好的問問她:究竟那晚她看到什麼?到底她願不願意留在這裡(要是她不願意,那就可名正言順的帶她離開。並以「非法禁錮」的理由控告張福順)?
此外,最好也能見著張誕,問他為何要誣陷幾個無辜的人?這樣做對他究竟有什麼好處?是不是有人指使他這樣做的(如果有,而且他承認是毛家的人主使的,那就可順理成章的去對付毛念行那一眾人了)?
問題只在:事情會不會進行得這樣順利?
首先第一個問題便已不易解決。
——如何進入那間有人看守的房間?
這方面,駱鈴真的十分「專家」
他們只等一陣子:
兩人看守通道的大漢中,終於有一個。要去上洗手間。
——這情形十分正常:既沒有敵人來犯,兩人把守一個窄小的範圍。長期如是,難免會覺得伉問,也一定會掉以輕心;畢竟,他們不認為競真的會有人摸上來。
一俟兩人中之一上了廁所,溫文立刻在一樓與二樓的防火梯間,叫了一聲。
——這聲音十分有趣,既做鬼叫,但又像窗戶給吹開來刮拖著難聽的異響。
溫文的確把轉角處的通風口擰開。
這一來,剩下那名本來在叨著煙閱報的大漢,立即警醒,他馬上半信半疑、戰戰兢兢的走到樓梯那兒。撥出了匕首,探看檢查。
當然。駱鈴等大可輕易把這人擊暈過去,可是,他們卻不能這樣做。
——至少哈森反對。
因為他是警務人員。
而且,這樣做必會在事後給張福順發現:有人曾經潛過進來。而警方人員又剛剛才走,這就很難避賺了。
哈森只同意在不傷人、不驚動、為破壞任何形象的情形下才可以進人張府探一探張小愁兄妹狀態如何。
所以,駱鈴等人得把握這一個瞬間的良機。
那叨著濾嘴煙的大漢正小心翼翼的轉到太平梯去探看——通常人對鬼叫總會既緊張又好奇,既防範但也會以為自己是心理作用。
這就對了。
那漢子才一轉背,駱鈴已跟哈森在極短的時間內,開了那房間的門鎖,門只聽開了一道縫隙。他們已閃身滾了進去,甚至連一點聲音也沒有。
當然這很有冒險。
冒險的原因是;只要有人是正面向著而且望著門口,就一定會很驚訝的發現竟有人闖了進來。
可是,每人的家也有大門,房間也有門口。你自己在屋裡或房裡的時候,會不會整天望著門口?望著門口的比率有多大?
何況,駱鈴早已計算出,這房子比一般房子要大上、寬上三四倍——房子面積越大。能面對或留意著房門的機會就越小。
駱鈴認為博得過。
至少有六成勝算。
所以她馬上就做了。
——她這個人,就算只有三成勝算,乃至完全沒有勝算,也會毫不猶豫的做她想做的。
這作風嚇住了哈森。
但他不得不跟上。
——他已是箭在弦上了。
他們也不是完全貿然一搏的。
他們在房門前已聽到裡邊的爭吵聲;
——既然人在爭論,一定專注於話題上。他們這個險就不怕冒;萬一就算給張小愁發覺了,如果他神智正常,駱鈴說什麼也是跟她相識的,比較好說話;他要是真的神經失常了,那也就不怕給她發現了。
何況,門一開一合間,差不多只是眼睛一眨的事,連開門鎖也不發出絲毫聲響就解決了的駱鈴,頗令哈森刮目相看——這下見駱鈴一閃而入,他也就別無選擇,一折身閃了進去了。
果然沒事。
卻有人正駕架。
大罵。
對罵的是兩人。
兩個他們要見、想見、正好來這兒就是見的兩人。
張小愁與張誕!
張誕:「你要告他們!?你真的發瘋了不成!?你憑什麼跟他們的勢力對抗!?你想保住活命,就乖乖的聽他們的話吧!」
張小愁:「不!」
張誕:「我知道你沒瘋,你只是在裝瘋!這不要緊,我是愛你的,我決不說破!但你瘋歸瘋,一定得要指證他們才是兇手……這……我都是為你好!」
小愁:「不!」
「你一定要聽我的話!你看,不聽他們的話的人,不管巴閉、顧步、蔡四幸,全部沒好下場,你我有什麼力量,敢與他們對抗!?小愁,認了吧,別指望那幾個外來人了,他們已自身難保呢!」
「不!!!」
駱鈴一進得房間來,就真截了當的聽到這話,還有三聲「不」。
2、四堅
正好!
他們正好趕得上這番話!
駱鈴一心一意要聽的,卻正是這一段!
一向安詳、憂慮的張小愁,把雙手緊緊的按在耳朵上,尖叫著呼喊。完全不像她平時予人以溫柔、優雅甚至帶點憂慮的作風。
「哥哥,你為了那一點名和利,竟然做出這種喪心病狂、傷天害理的事!你別以為我不知道。在我手提袋裡給四幸抹汗以致他不能抵抗『黑火』的手帕,就是你放的!我在陳先生他們面前沒有揭露,是希望你知道悔悟,痛改前非。誰知,你——!」
「小愁,四幸那傢伙……他,怎配得上你!」
「你跟毛念行那些人常往來,別以為我不知道!四幸知道你為虎作悵,而且還去練叫什麼爛……牙的邪門功夫,就要我勸你,說他且待不平社的人過來,沒料,我才告訴你,你就先下手殺人……」
「妹妹,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我也是迫不得已。這兒勢力最大的是『毛家的人』,就算警方也得聽他們的意思。但毛家長子卻對你有意思……他們說過,要是我幫他們幹掉察黑仔,把你像給毛老大,我就是毛家的親戚了,他們讓我當毛氏企業的副總經理,還教我蠱術中最霸道的『藍牙』……是『藍牙』,不是爛牙……我只好被迫……」
「迫不得已!你這禽獸不如的東西!連爸爸、媽媽也任由他們殺害,你還是人嗎?
「——他們只是養大我們,不是親生的呀!我們的父母是誰,我們自己也不知道!這些年來,難道我們就沒養他們嗎?晚晚買炒河粉煮釀豆腐什麼的,我也厭透了。那晚那幾個外來人走後,他們聽到我們罵架的內容,就說去報警。我怕起來就先去電話告訴毛賜,沒想到他真的過來殺人毀家的……我,我也不願鬧成那樣子呀!顯然已鬧出人命,我們不指死是那幾個外來的傢伙幹的,只怕你我都脫不了身啊!」
「是你,不是我,我沒有這種哥哥!」
「小愁,我不管你怎麼說,我現在已騎虎難下,只有四點堅持。第一,我受了那麼多年的窩囊氣。我一定要發財、發達,我不管,不擇手段我也一定要!第二,我沒有本領,學歷也不高,要爬到上層,就一定要靠貴人提攜,放眼這兒,這貴人不是毛家還有誰!第三,我已經洗濕了頭,已不能走回頭路了,現在就算我想悔過也沒用,我可不想在牢裡過下半輩子。第四,你是我妹妹,無論我做了什麼事,無論你對我做了什麼,我都不會傷害你……」
「……你做了這些事,還說不會傷害我!」張小愁切齒哀憤的說,「你連養父母也任由他人殺害,你還是人麼!?」
「對,他不是!」忽聽一個人激憤的說。「他連禽獸都不如!」
這突如其來自房裡的一句,使張誕和張小愁都呆住了。
怔住了。
也嚇住了。
——別說他們,就連哈森,也驚住了。
說話的當然就是駱鈴。
——只有駱小姐才會在聽到激動時忘了她大小姐身在何處而仗義執(直)言的!
隔了半晌,張誕才問得出一句:「你……們……是誰!?
駱鈴這下也覺得自己陡然亮相,未免大不顧後果,但既已現身,總不成現在才來縮回去,只硬著頭皮說:
「你們說的,我都聽到了。而且錄了音。」
她提了提手中的小型錄音機。
她本來的意思,是提醒張氏兄妹,她已掌握了一切證據了,希望他們合作些,也休想反口。
沒料,這卻大大的激怒了張誕,他齜著牙齒,逼了近來,駱鈴退了一步,說:「咦?他的牙齒真的是藍色的。」
哈森也不答話,刷地撥出槍來,指嚇張誕,吆喝:「停下來,不然,我就開槍了!」
就在這時,房門乍開,竟呼地閃進一個人來!
3、五狂風
竄進來的卻是三美
哈森一見,自是大喜,忙吩咐:「三美,替我看著他們,張誕是縱犯!」
三美應了一聲,撥出手槍來。
駱鈴忽想起一事,問:「三美,你是怎麼進來的!?外面不是有人把守嗎?溫文呢……」
話未說完,哈森陡覺得張誕神色有異,他心中一凜,三美已把槍口疾轉。對著他。
哈森發覺得早,也把槍嘴向著三美。
兩人距離都不過七八尺,如果雙方瞄準,一定可以射著對方,所以一時都僵持不下。
哈森叱道:「三美,你幹什麼?」
三美強作鎮定:「長官,放下槍吧,張福順已知道你們闖進來了,毛家的人都會來這裡。你們逃不了了。」
哈森氣極:「原來你是——」
駱鈴也詫然:「原來你才是——」
她伸了舌頭,向哈森耳畔低聲說了幾句話,哈森登時變了臉色。
——簡直是死灰色。
你猜她說了什麼話?
「對不起,哈森,我以為你是好的,是內應,剛才在車上已將你的槍裡的子彈退出來了!」
「你說什麼!」
「你不要激動,我不知道三美才是壞蛋。」
「……你幾時幹了這種事!」
「剛才來這兒的路上,我假裝躬身在看月亮之際,你不是用肘部揩『油』?我正趁那時候換掉你的槍彈。」
「但是我是檢查過手槍裡的彈藥才走進來的呀……」哈森仍不死心。
「沒有用。」駱鈴很快內疚,「我換上了假子彈,就算你開槍,子彈也只是卡在槍膛裡,射不出來。」
「你——!?」
哈森快給氣瘋了,連舌尖口腔都充滿了苦味。
氣炸了。
——氣死他了!
他跟三美雙槍對峙,然而,他的槍卻是發不出子彈的!
室內有五個人,各懷鬼胎,各有圖謀,就像五道狂風,兀自在房裡的生死邊緣來回激盪。
但我們的溫文先生,卻一點風聲也沒察覺出來。
他完全沒注意到三美像一陣狂風般的走了上來,因而,三美也沒發覺他現在的位置。
他的位置是駱鈴安排的,就在二到三樓的防火梯間,本來正居高臨下臨視通道,但看了一會,沒啥動靜,悶了,也困,只好翻開背包,看一會書,以為自己一向能心分二用,沒問題,誰知小說的內容確是太好看了,他一看就人了神、出了神、忘了神,他本來就尚有幾頁就把《傷心小箭》看完了,一般小說寫到結尾處自然特別精彩,這本也不例外,所以他也讀得分外精伸,簡直全神貫注,因而更沒注意到通道盡頭那間房裡的狂風洶湧。
畢竟是讀完了
——原來故事仍未完。
「超!」溫文不禁罵了起來,竟忘情地把書往地上一扔:「溫瑞安那傢伙,怎麼老是沒把書寫完,老是要人追下集!再這樣下去,老子就不著他的書了!」
稿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武魂雜誌》議定連載《七大寇》系列/張繕來扎/《五代出版社)欲推出我作品系列/與敦煌議訂出版程序/開始評審「大專文學獎」來稿。
校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與《太陽雜誌社》簽訂了《七大寇》出版合約/「溫派武俠評介」第一號「劍挑溫瑞安」收到各路英雄巾幗來稿已「爆滿」飽和/《中時晚報》刊出《你死了沒有?》/《自由時報》約稿:香港文壇概論/收到「漓江文藝出版社」之正式會同/「大專文學獎」主辦單位約寫簡評與簡介/小想約赴出席講論會/禍信無礙/倩電可愛/璇電訂策/寶傳真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