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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和她是一個句號 聞機 文 / 溫瑞安

    他一出現,閣樓裡的人有一半都認得他。

    ——儘管「金風細雨樓」近年來人事變換極度之鉅,但至少仍有一半以上的子弟當年曾也是王小石的部屬。

    事隔四年,許多人和事,都變了遷,走了樣。

    可不是嗎?自當年王小石在黃鶴樓巧遇白愁飛和溫柔及雷純,闖蕩半年後入京,巧逢蘇夢枕遇襲,協力跟「六分半堂」大拼數場,直至「三合樓」蕩平關七,雷損命喪紅樓的「跨海飛天堂」,三年內「金風細雨樓」在京城武林中一枝獨秀,無與匹比,王小石坐鎮「風雨樓」,也十分如意稱心。他胸懷豁達,眼光過人,因而也栽培出不少新秀後進。不過,他愈漸發覺樓子裡權爭益重,為了不欲與白愁飛勢成水火,他甘心退身於金石坊賣字畫、醫跌打,這樣過了一年,直至蔡京、傅相要他刺殺諸葛小花。半年後,他借行刺諸葛之名卻殺了傅宗書,一口氣逃亡逃了三年餘。這下回到京師,為報師仇殺了元十三限,又過了半年。從初渡漢水,到而今二入京華,因念當日蘇大哥在「象牙玉塔」提攜之情,自組「象鼻塔」,轉眼間已八載寒暑了。

    八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八年,已足夠使一個人成長、成熟、甚至失敗或成功。八年,已大可將一個為嘻嘻哈哈而活著的人而變成一個怨怨艾艾而活下去的人。八年,亦足以把一個要轟轟烈烈做大事的人化為一個蠅營狗苟求生存的人。當然,八年也可把輕浮的理想變成落實的力量,更可以把空泛的希望轉作實踐的力行。歲月是只主掌變化,不理好壞的。

    這一天,是有陽光的。

    這一日,京華的柳兒巷依然有花香。

    這時分,也是日落未落夕暮未暮的時候……

    王小石他出現了。

    他上了「萬寶閣」,先以一顆石子為他開了路——

    他以一種不肯老、不肯妥協、不肯變壞(但絕對願意成熟、願意改良、願意變好)的心情上了「萬寶閣」。

    ——面對這一群有一半曾是自己部屬的殺手。

    大部分狙殺者——不管是跟過王小石的,還是沒跟從過王小石的,見過王小石的,或只聽過王小石名字的(就算是新加入的黨羽,沒參與王小石四年多前在「金風細雨樓」的豪情勝慨,叱吒得意,也必聞機於他的一顆石子格殺權相傅宗書的事件),絕大部分的弟子,都不願跟王小石交手。

    一是因為他們都知道:王小石是高手。

    ——誰都要命。

    ——跟一流好手動手的結果,通常都沒有好下場和難以保命。

    二是因為他們大都佩服王小石。

    ——好漢是佩服英雄的。

    ——所謂惺惺惜惺惺,英雄服英雄,作為一條好漢,通常最大的遺憾,只有三項:只怕空負大志懷才不遇,只恐沒有紅顏知己,只恨少了個(些)可以迫出自己燦亮星火的戰友、同僚、貴人!

    ——王小石是條好漢,大家多已聞機而悉,要不然,他也不會一入京,還未識「金風細雨樓」樓主蘇公子,就為他蕩平「破板門」,決戰「苦水鋪」,還最終一併打垮了半爿「六分半堂」!

    王小石若不是個人物,就不會在「金風細雨樓」身為三當家,任重道遠,如日方中之時,既不欲參與「風雨樓」干下太多殺戮、罪孽,也不想跟權勢日熾的副樓主白愁飛爭強鬥勝,毅然退隱於市,開店專治跌打刀傷,兼賣字畫古董石頭。急流勇退,淡泊不爭,自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何況王小石當年時值年少,風華正茂。

    這些哥兒們捫心想想自己:就未必能夠做得到。

    所以他們大多敬仰王小石。

    ——最令這些好漢們感動的:是王小石佯作要狙殺諸葛先生,卻反過來格殺傅宗書,逃亡三年半,轉戰四千里,才一返京,就在公平決戰底下殺了眾人心目中的「戰神」元十三限,為他師父天衣居士報了大仇。

    要這些好漢打從心裡佩服(不是因為權、勢、利、害的話)一個人,除非那人能做出比他們更有種的事。

    好漢是佩服好漢的。

    好漢之所以會成為好漢,是因為他想當一名好漢。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正如一個人想發財,他才會發財。發財是一個理想,有了這個「夢」之後,他才勤奮+節儉+做生意,那麼,才有「發財」的可能。一切,得先有「夢」,才有「現實」。所以,有人把「夢」當作「不現實」,這種想法的本身就「不現實」極了。

    一如一個人想要有知識、有學問、有功名,才會唸書。沒有這樣的渴切、希望、欲求,他根本就不會唸書。就算是被迫著在念,也不會有什麼成績,更遑論有什麼成果了。

    好漢要成為好漢,就得要做出「有種」的事兒來。

    例如:威武不屈、講義氣、守信諾、為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辭、敢為天下先、貧賤能不移、不愛財不怕死、知其不可為而義所當為者雖死必為、富貴不淫、不事二主忠君愛國……有些人能做到其中一兩點,有些人則能做到其中好一些。

    ——當然,無須要事事都做到十足,因為,這樣的話,好漢早當不成,人倒早死了一百二十四次了。

    所謂好漢,其實是要能做出一些平常人所做不到而又令人拍手叫好拍案稱快的事。

    眼前,王小石就做到了。

    他們當然不想跟這樣一個人為敵。

    但也不是人人如此。

    在場的,至少有四個不是這樣想。

    所以他們一齊動手。

    ——殺王小石!

    他們四人,都抱持著不同的想法:

    人做事,通常都有他的目的。

    可是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目的。

    ——譬如一個人想成名,甲可能是為了成名便可以名求利、發大財,乙可能想要得清譽始能掌握實權,丙可能純粹為了顯父母光大門楣而揚名聲,丁則是當成名本身就是一種威風、一種享受。

    都是要成名,可是目的都不一樣。

    同樣的,過來殺王小石的四名弟子,都懷著不一樣的目的:

    這四名弟子中,有一名叫做馬克白的。

    他的全名應是「瞎王子馬克白」,當然,「瞎王子」是他的外號,由於他的綽號太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當是他的代號,而且比他原名更出名,也常把他的名字連著外號一起叫。

    ——正如有些人叫「大小眼」、「大傻」、三毛」、「魚頭雲」、「星爺」等一樣,他們當然不是生出來父母就替他們命名為星爺魚頭雲三毛大傻大小眼的,只不過,別人叫開了,叫習慣了,可能真的已忘了他們原來的名字了。

    馬克白總算還好,別人至少還知道他原來姓馬,名克白。

    他的視力很不好,已接近半瞎。

    他出手一向都是靠聽覺、嗅覺、觸覺乃至於靈覺的。

    他乍聞王小石來了,馬上就覺得這是一個機會。

    一個表現和晉陞的機會。

    ——只要殺了王小石,他就可以少熬許多年,馬上可以在眾多同儕中脫穎而出,成為炙手可熱一枝獨秀的大人物了。

    屆時,地位恐怕決不比孫魚低,恐怕還在梁何之上呢!

    為了這點,馬克白啥都不管了。

    他抄起龍鬚鉤,猛攻王小石。

    馬克白對自己的期許一向都很高。

    就算是在他而今不得意的時候,他仍把自己打扮得像個王子一樣,高貴漂亮,與眾不同,氣派非凡,神采飛揚,儘管他自己也並不怎麼看得清楚自己的樣子。

    人就是這樣,打扮,往往是對別人的一種模仿,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自許。

    人裝扮往往不是給自己看,而是給人看。

    有些人甚至連活著也是,為別人多於為自己。

    ——說真的,人在一天裡、一生裡,有幾件事真的完全是為自己而作?

    正如馬克白為求晉陞而殺王小石一樣。

    他的成就須得靠王小石的屍身墊起來。

    萬里望則不一樣。

    他一聽王小石出現了,心中一喜:知道那是一個機會。

    可是他也馬上省悟:這時機不是憑他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掌握的。

    ——王小石能殺傅宗書、能誅元十三限,又豈是自己對付得了的!

    所以他馬上把「殺王小石」的意念轉化為:「假意要殺王小石」。

    這個時候不能退。

    一退,就給孫總教頭發現自己怯懦。

    也不能真的奮進。

    一進,很容易就變成了犧牲者。

    ——在大集團裡混口飯吃,的確很不容易,一不小心,就會成了祭品;一個大意,很容易便沒得混了。

    所以他佯作攻襲,決不後人。

    但也留存實力,決不為眾人先。

    這微妙處他要拿捏得準。

    他不願當英雄。

    ——因為一百個好漢裡,頂多只有一個漢子能當成英雄的,其餘九十九個多未成英雄前已歸了天。

    他只願當一條漢子。

    ——一百個男人裡,頂多只有一個算得上是條好漢,能當上條漢子他已算心滿意足。

    他旋舞鐵蓮花,這種武器的好處是:兵器是二蒂作並頭形,如未發之苞,苞之兩側,皆作稜起之銳刃,頭部極其尖銳,但橫栓裝有彈簧機關,繫於環繩,長足一丈二,只要擊中任何事物,將環一擰,彈簧失其管鑰,栓脫荷苞暴伸怒張,中者創口並擴大慘傷,而且又先距敵於丈外,這叫穩打穩扎,險兵險著。一如勢頭不對,他可翻身就走,要是乘勝追擊,他可第一個殺著先到。

    ——說真的,人活在大社團裡,不夠勇決,不夠機靈,非但無望晉陞,只怕連自保都甚不易矣!

    他深悉王小石出現之際,自己不能退。

    也不能一味悍進。

    要求保命存身,在大幫會裡,首先要懂得表進內退,似進實退,以退為進,不退不進之道。

    他外號和名字都叫「萬里望」,的確,有些事,他是看得很準,拿捏得很準,連出手的輕重,也把握得非常神准。

    「新月劍」陳皮的看法又有不同。

    他一見王小石來了,就激起了鬥志。

    他聽說過這個人的種種威風史:如何以一力敵「八大刀王」,怎樣以個人一刀一劍挑戰「六合青」,如何怎樣解「發黨花府」群雄之危,怎樣如何跟蘇夢枕、白愁飛合戰擊退「迷天七聖」關七!他聽著了這些故事,就熱血賁騰。

    ——真好!

    ——如果那是自己,那就威風了!

    他仍年輕!

    可是仍未意興風發過!

    年輕可不是要拿來意興風發的嗎?

    他可多希望有神飛風躍、意興遄揚的一日啊!

    王小石這回可來了!

    王小石雖然是他心目中的偶像,但只要擊敗了他,自己就可以取而代之了!

    這是一個機會!

    他甚至可以「聞」到了這「機」會的種種附帶而來的好處、風光和名成利就的隨躡而至。

    他應當攫住這個機會!

    決戰王小石!

    ——輸了,也不過是死了!

    寧鳴而生,不默而死。

    寧斗而死,不屈而活。

    ——很多有志氣、有本領的年輕人,都會把持同一的想法。

    他們不佩服前賢。

    不滿意前輩的成就。

    他們要超越過他們,他們要證實:自己比以前的人都好。

    可是用什麼來證實呢?

    光說、光自負,光自以為是,是沒有用的。只有你自己認為、不得人承認,就算天下無敵也只不過是因為根本「沒有敵人」而已。

    ——那只是自欺欺人。

    所以陳皮要決戰。

    以他的劍。

    ——那一把彎彎如新月的劍!

    人在江湖,就不能不、不得不、也不可以不從眾多咬牙吞血的決戰中證實自己。

    沒有決鬥,就沒有勝利。

    ——雖然,一百個後起之秀挑戰過去最優秀前賢的結果:往往是九十九個慘敗,當然,或許也有一名取得勝利。

    慘勝。

    沒有真正的勝利是可以不付出代價的。

    毛拉拉也願意付出代價,不過他更希望能少付一些兒。

    他一看到王小石來了,新仇舊恨都湧上心頭。

    王小石處事公正,手段也不算嚴肅,在「金風細雨樓」裡的弟子誰都記憶猶新:有王小石在的時候,「風雨樓」可生氣活潑,生機盎然得多了。

    ——大夥兒也不一定要去殺人放火、械鬥伏襲,才能證實自己的存在,才算是「做了事情」,只要大家為良善百姓抗拒強暴,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全都成了幫裡功勳。

    有時候,連大家一起論國事、談家事、聊女人,也被允可,全成了正經事兒,王小石還摻合一起,互相調笑,食共食,寢同寢,衣並衣,戲齊戲,一點架子也沒有,不知多和氣和諧、歡暢歡愉。

    甚至有時只賑災送米、捐糧贈茶,也算是為「金風細雨樓」建了功、立了德——這跟「風雨樓」一貫以來的作風:尤其是白愁飛當權當政時的作風,是完全不一樣的。

    大家都很懷念這一段真正無拘無束,不必刀光血雨的期間。

    但也有人的想法並不一樣。

    毛拉拉就是其中一個。

    他外號叫「殺人放火」。

    樹大夫的胞弟樹大風曾給他算過命,說他命裡有什麼七殺遇簾貞星曜,本是火煉庚金,但又遇擎羊、火星加空劫,一生殺孽甚重,刀光血災難以克免。

    他開始殺人的時候,還會手軟。

    但他是花無錯一手調教出來的,花無錯教他一個當江湖漢子的特質:那就是「夠狠」。

    花無錯叛死。他給撥入師無愧的部下。師無愧是個戰士。他從師無愧那兒又學了另一種「狠」。

    然後他調升入「五方神煞」中薛西神的部屬,薛西神更教會他另一種層次的「狠」。

    薛西神死後,他直接受命於孫魚,間接受命於梁何,其實都遙控於白愁飛之手。

    ——這三個人,又是三種不同的「狠」。

    花無錯是人狠。薛西神是手段狠。師無愧是拼狠。梁何是一種剽狠。孫魚則是沉狠得讓人不知不覺,甚至理所當然。白愁飛則是心狠,他的狠彷彿是做大事時的一種必要的手段,無分對錯。

    毛拉拉全學會了他們的狠。

    他一向很喜歡殺人,且當殺戮是一種莫大的享受。

    他最不得志的時候,要算是王小石「當政」之時——那時際,好殺戮的他,動輒就弄出人命、血流成河的作風,老是受到王小石的譴責與懲戒,使他鬱鬱不得志。

    所以他很痛恨。

    他痛恨王小石。

    ——他覺得一個不夠心狠手辣的人,憑什麼出來江湖上混?!一個不能夠狠心辣手的人,用什麼在武林中闖?!

    他要教訓這種人!

    他要殺了王小石!

    他覺得他自己才是對的。

    ——他甚至認為他這樣做是代表了整個武林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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