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兵分兩路 第三回 捉刀 文 / 溫瑞安
巴巴子乍聽怒叱:「胡說!」
回家家也怒喝道:「放肆!」
查天王卻似不與鐵手計較,拖著牛鳴似的鼻音洋洋懶懶的吩咐道:
「下一個。」
馬龍盯著那鬢髮蒼黃的駝子,道:「你也該死。」
那駝子沒有作聲。
他甚至沒有再看馬龍一眼。
馬龍戟指道:
「你也趁洪流滾滾滔滔之時,就在那兒偷襲行弒,搶掠殺戳,犯了江湖大忌。」
那駝子的眼神看來像一頭會思索的狗。
老狗。
他說話的語音很低,說話的方式也很沉,話也說得很慢,但都是直認不諱:「我是犯了-江-湖-大-忌,其實江湖百無禁忌,我只是犯了你們的忌。」
馬龍震怒道:「好,你倒是認了罪。」
然後他袖手望向查天王。
查天王頓了頓,語音濃重的下令:「既然知罪,那就伏誅吧!」
鐵手道:「慢──」
但查天王令出如山,他的語音一落,他的手下已下手。
刀光又起。
刀光很美。
像一片雲。
似一場夢。
「天狼刀」巴巴子居然把這一刀砍得很有感情。
這才可怕。
刀是利器。
──它砍得越有感情,便越有殺傷力。
一如愛情:──越是如生如死之情,越要付出生死代價。
像刀這樣的兵器,一招飛出,還帶著些許深情,難道是叫他擊「愛情」敵人的身、心、咽喉還是頭?
──那麼,如此「深情」的結果,也只有為情忘情:一刀兩斷了。
刀快不可怕。
刀快但還有感情才可怕。
──正如美女:
女子美麗並不可怕。
反而可愛。
但一個女子雖然很有風情同時也很會利用感情、騙取感情,那就極為可怕了。
鐵手如果要救那駝子,就得出手。
──可是赤手空拳,又如何能入這又快又實又有仇情之一刀呢?
能。
鐵手一伸手,就捉:他竟「捉」住了這一刀。
──「活生生」的捉住這把刀。
像捉住了一條靈動的毒蛇。
硬生生鉗住了巴巴子的這一刀。
這一刀給鐵手劈手硬硬抓住了。
但只是刀。
還有槍。
刀只是幌子。
槍才是要命的。
──至少是要那駝子的命!
槍「哧」的射了出來。
這練子槍竟成了一種可發可收但決難逃避的武器。
也是暗器。
槍尖直取駝子眉心。
快、準、狠!
駝子沒有避。
不是他不想避。
他心裡知道:
避也沒有用。
──叫天王要一個人的命,焉有不死之理?
何況,這世上常常都沒有天理這回事。
再說,他穴道受制,要避也避不過。
──既然避不過,又何苦要勉強掙扎,連累他人?
他不避,眉心就須穿洞。
這一槍是絕對要他命喪當堂的。
回家家的天狼槍法一向是:一槍既出,絕不空回的。
不過這次例外。
這一槍,眼看要著,卻突然倒走了回去。
因為鐵手已回頭,不轉身,只往後發了一掌。
這一掌的凌空掌勁削在那一槍上。
那一槍就立時改了方向。
倒飛。
回刺。
竟刺向它的主人:回家家的印堂上!
回家家即撤招,十分狼狽。
但同一時間,卻有兩個人同時出了手:
詹通通!
余樂樂!
詹通通飛足踹蹴鐵手。
他一口氣,一下子,一剎那間就踢出十八腳。
──正是「十八般腿法「!
他已跟鐵手交手過一次。
──雖說「不分勝負「,但他心知已吃了暗虧。
所以他早已蓄勢以待,這一擊再不容情。
──實際上,他對敵也從沒「容」過「情」。
他只是不再「留力」而已。
他全力以赴。
不踢殺對方,決不甘休!
詹通通主攻。
他全力踢殺鐵手。
但更可怕、難防、無聲無息的攻擊來自余樂樂。
他已解下頸上的繩子。
那一條線在他運勁之下,又變成了一條長長長長的刺。
他就在鐵手瞬息間應付:詹通通、巴巴子、回家家三大高手之際,「嘯」的一聲,「千里恩怨一線牽」,已直取那駝子之咽喉!
他要殺的不是鐵手。
而是駝子。
原因無他:
只有一個──
受了天王之命,他必定執行。如此而已。
他在先前已跟鐵手交過手。
交手只一招。
──交手只一招,瞭解卻似已有百年。
他知道鐵手是個鐵錚錚的人物。
──他寧願殺駝子,不願對付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