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是龍舌蘭 第一回 殺手和尚 文 / 溫瑞安
「殺手和尚」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個組織。
殺手的組織。
這組織很龐大,共分東、南、西、北四支。
人手不算很多,但都十分精銳。
而且都是高手。
他們有四個共同的特色:
一,他們都是殺手,是為了:甲,錢;乙,上頭下令;丙,私怨──而殺人。
二,他們掩飾的身份都是:和尚。
三,他們要殺的人,一定殺得到,因為他們是夠好也夠狠的殺手。
四,他們殺的,絕大多數(除了因私仇而宰殺的「黑吃黑」道上的人)都是民眾心目中認為的好官、好漢、好人。光是這四個特點,已夠麻煩了,譬如:
一,他們掩飾的身份是出家人──世間出家人那麼多,總不能一個個去查,而且,這種冒瀆佛門的事,誰也不願去冒這個大不韙。
殺手查不出來,但大家都知道:殺手的身份是和尚,這就更糟了,試問:有誰還敢去開罪出家人?
於是,這些僧侶上街托缽化緣,誰敢不施,誰能拒逐?唯有予取予求。這樣一來,這些出家人都成了民眾心中的瘟神惡霸了,也真有些本來和善的出家人搖身一變,成了貪得無厭的惡棍了。
二,他們為錢殺人,那就夠糟了。
原因是:一個好人通常不會給錢叫殺手去殺掉惡人,可是,一個壞人則完全會做付錢給殺手以幹掉與他對立的人。
所以,好人便愈來愈少,壞人必愈來愈多。
這風氣都要不得。
更要不得的是:他們聽上級命令殺人。
這就更不問情由了。
甚至是陌不相識的人,也會死在他們手上。
這就更教人防不勝防,而且,也更加無法查究。
因為殺死他們的人可能是完全不相干的人。既查不到兇手,就更追查不到買兇殺人的人了。
這些影響都很壞。
壞得連負責緝拿他們案子的捕役和官員,不是因誤查佛門清淨地而惹起民間眾怒、告上官去,而被革職查辦,更有的案子辦到半途,人也給「殺手和尚」殺了。
──試問,這種搗馬蜂窩的事,誰還敢辦?
更難辦的是:
聽說,這個「殺手和尚」集團的幕後主使人,是個皇上跟前的大官。
在這年頭,人們一聽這來頭就頭大膽小,誰想惹這種辦不成便腦袋搬家,一旦辦成了就抄家滅族的事?
在這兒,只要有什麼事一旦跟「朝廷上的紅人」扯上了關係,就什麼事都好辦,也啥事都不好辦了。
──好辦的是:大家都只好讓一讓,讓他威,讓他狂,讓他逍遙法外好自在。
──不好辦的是:不敢辦、不可辦、不能辦。
因為沒有人有本領辦他們,這些殺手們,就更無法無天了──反正他們是和尚:他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既然他們不肯下地獄,索性就把別人扯下地獄算了。
他們自己呢?
已至極樂。
樂在西天。
──西天何在?在他們花錢買來的開心裡。
──錢從何來?
從他們狙殺掉的人命處來。
的確,誰也拿他們沒辦法。
誰也不敢辦他們。
卻還是有人敢辦他們的。
這兒的縣官章圖便是一個。
章圖是個好官。
他清。
他不收錢,不受賄。
有次他辦一件案,查明了是紈褲子弟干的,殺人奸擄,上頭著人送來了足以他吃一輩子再樂下一輩子的賄款,他卻正眼也不看,就連送賄者一併辦了。
他正。
他不徇私,也不偏頗。
他連自己上司親屬犯罪,也一樣照判不誤,判了之後,才跪地請罪,在自己俸祿中騰出一筆錢,來接濟受刑犯人牽累的妻兒。
他就連自己兒子犯法,他也自行檢舉,照判不誤。
他廉。
他一介不取,所以,家裡只有一個僕人,妻兒都吃糙米,穿荊布。
他住的也只是石屋。
他人好。
一旦不在公職上,他就跟百姓打成一片,不管屠戶、農佃,乃至打更的、挑大糞的,他都一視同仁,甚至有時是卸袍捋袖,一起幫人耕作勞役。
所以他深得人們愛戴。
大家都喜歡他。
百姓都知道他才是父母官──一個待老百姓如同子女(而人們視之如父如母)的官員。
大家有時候甚至戲諺地稱之為「圖章」,這位青天大老爺也不以為忤,照應不誤。
除了犯法的以及不守法的人,誰都喜章圖。
「殺手和尚」集團的「和尚們」當然不喜章圖。
但那也不致於真要殺了他。
他好歹也是個官。
──若非真的到了非殺不可的地步,他們還不會傻到去殺地方官惹麻煩。
可是,上頭已下了指令:
這指令當然是格殺令──
狙殺章圖!
這指令一下,就等於判了章圖死刑!
負責這兒東路「殺手和尚」組織的老大,他們稱為之「師父」。
「師父」是「戒殺大師」。
這當然是非常有趣的事,一個殺手集團領袖,其名號居然是:
「戒殺」。
他手上有五個「和尚」,名為:戒聲、戒香、戒味、戒觸、戒法。
當然,這五人是殺手,自是啥也不戒。
好玩的是:這些殺手,非但什麼都不戒,也百無禁忌,卻偏以戒為號。
不過,人生裡有著的是這種詭異的事:
正如有人宣稱自己才是正統的,然則真真正正的正統卻是給他撂到坑底裡去了。
有人擺明他才是執法者,他是依法行事,但這法到了他手上,卻只是無法無天、知法犯法的「法」。
這正如有人說他是為了愛你、幫你,做的卻老是恨你、害你的事。
這世上有的是這種人,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