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 第一回 你們錯了 文 / 溫瑞安
「我告訴你們,你們錯了。」孫青霞劍指著他在寒芒下盡皆變色、退縮的敵人。「這世間是有報應這回事的,如果沒有,便由我來執行。」
隆的一聲,長空劃過一道閃電。
他的劍還滴著血。
正滴到了最後一滴血。
剛剛死去的「混天猴」金不聞,對孫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撲,他的「混天鉞」旋舞起來,猛烈得就似一道道驚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鉞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沒有用。
孫青霞遞出了他的劍。
金不聞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別往孫青霞的劍鋒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儘管他的攻勢很狂烈,但血卻流得並不狂也不烈。
只一點點。
沾在劍口上。
很快,血自劍尖上滴落、滑落。
劍又回到原來的劍。
一把鋒利得雪亮、雪亮得鋒利的劍,──就像它的主人一樣。
霹靂一聲,院外又劃過一道寒電。
照亮了劍和持劍的人。
孫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劍,眉揚如劍,目亮如劍,笑紋如劍。整個的人便是一把劍。
一把已出了鞘、冠絕了天下的劍。
他也正是一個桀騖不馴,獨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還有十幾個人,其中「獨行狼」明充爾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當年他才一出道,「斧頭黨」黨魁「一斧當關」於吼地給他三斧就擺平了,那時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獨行狼」明充爾與「混天猴」金不聞,都是「一線王」、「老張飛」查叫天的兩名愛徒。
他們來到蘇杭,只有一個任務:
保護朱仙震
──只要保護得了朱仙震,他們便一切不愁不憂,應有盡有了。
當然包括了:美女華廈、錦衣玉食、富貴功名、名譽地位。
所以他們十分清楚自己的責任:
無論發生什麼,第一要務,就是要保護朱仙震。
因為他是他們的榮華富貴,也是他倆的衣食父母,為了保護他,什麼都可以犧牲。唯一例外的,或許只有:死。
一死就什麼都沒有了。
──死了,什麼功名利祿,也就沒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麼都可以犧牲,性命卻不可以。
在這兒的人,不止是金不聞和明充爾,其實誰都是同一個想法。
因為他們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們也願為朱仙震拼──但不是拚命──因為連命也沒了就不必再仗誰靠誰的。
可是,不願犧牲的「混天猴」金不聞,卻還是犧牲了。
不止是金不聞,在這「青華別府」裡,伏屍於那傲岸劍客白刃之下的已經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還沒了。
對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場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個也不放過。
當發現自己縱和自己這些人一塊兒全力聯手、全面反撲,也決非此人之敵手,明充爾就曾想過棄戰投降。
他曾嘶聲問過:「你找的不過是朱公子,我們不插手這事,你能不能讓一步?」
「不。」
那劍手仗著劍,冷峻的回答:
「你們錯了,每一個人犯錯都要付出代價。」
聽到這種說話,明充爾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護朱仙震,但除開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這時、這兒、這一關了。
所以他這次只好拚命。
也只有拚命。
命只有一條。
誰都一樣。
拼了命就沒有命了。
可是到了這地步,明充爾已不得不拚命。
──只有拚命,或許才能保住性命。
一個人拚命的時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還要不了別人的命?
更何況是這麼多人在拚命?
當「獨行狼」舞著雙斧,使他全身猶如兩朵開得極大極盛極亮極厲的斧花之際,其他保護朱仙震的十幾名僕從護院,也一齊執著兵刃,紅了眼,嘶喊著,殺了出去。
他們也要跟那劍手拚命。
因為對方不讓他們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對方的命。
這時,蒼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閃電。
屋裡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劍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這種:不拚命就得喪命的時際。
有時候你並不想要對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對方喪失性命。
當然,真的用刀劍拳腳拚搏的時候,也許並不太多,但用智謀、誣陷、錢財、名權、利祿等方式轉折使人全斲喪了活命的機會,卻在這世間時時都在發生著,常常都在發生著的。
只不過,有時是在商場,有時是在政界,有人明著干,有人暗中來,有的人笑著出手,有人罵著出招,有的人打著正義的旗號、法統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著就要拚命,不管讀書、從商、當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給淘汰,讓人奴役。
連出家剃度的僧侶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當個燒飯砍柴的雜役沙彌,就別說別行別業了。
只不過,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拚命,更明刀明槍、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這「青華別府」朱系世家裡的這一刻,這些人殺紅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顯一些而已。
孫青霞,身高:六尺三,劍長七尺三,外號:朝天一劍。
他從十三歲開始殺人,殺到三十歲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華別府」那一場拚命的結果是:
死。
明充爾以及那一干保護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護院們,無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孫青霞的劍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劍也越來越清亮。
電光乍閃。
劍芒更厲。
這是一把好劍。
「你們付出的代價就是:死。」孫青霞也這麼說了,「這是把好劍,拿來殺他們太可惜了。」
他對早已唬得臉無人色的朱仙震說:「用來殺你,還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劍,跪了下來,向他「鼕鼕冬」的叩了幾個響頭,哭著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殺我?能不能饒我狗命?」
孫青霞笑了。
他劍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彈了彈他的劍。
嗡的一聲。
清脆好聽。
他向他的劍吹了一口氣,然後耐心等水氣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飛入鬢的眉。
銳若飛星的眼。
他淡聲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時,我卻聽不到這句話。」
然後他說:「俟我的劍光重新回復清明之時,我就要你的命。」
他補充說:「你放心,我的劍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鏡,也一向清亮如鏡。」
只聽嘩啦啦連聲密響,雨,開始傾盆而下。
「青華別府」慘案很快就傳了開來,沸沸蕩蕩。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厲月的公子死了。
這是駭人聽聞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來也是劍術上有名的高手,而且還是「東南石塌天」陳沙河的愛徒,「南面王」朱厲月的兒子!
況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護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喪命。
其中,連同「混天猴」金不聞、「獨行狼」明充爾也未能倖免。
誰都知道,這一猴一狼,都是「老張飛」查叫天的徒弟。
誰敢殺他們?
──孫青霞。
幾人下的手?
──只一人:孫青霞。
有無目擊證人?
──沒有。但已不需要。
因為現場有人用劍刻上幾個字:
──殺人者:孫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