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傳統武俠 > 四大名捕鬥將軍:少年追命

第十七集 得失有命 第二章 文 / 溫瑞安

    不幸就是幸運不再招手。

    對追命而言「幸運」這兩個字,在他少年的時候一直都是「緣慳一見」,以致他日後每一次終於能夠「有幸」時,他幾乎都要說一聲「久違」了。

    其實幾乎是根本「素未謀面」,何來久違?一個人一直都是不幸的,萬一幸運起來,還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運,或者,那遇上幸運的竟會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當離譜,十分煽情。

    三歲(也就是他父親「終於」發現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內傷)那年,他父親在一次大醉後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裡去,哽死了。

    也許他一出世就懷著世間七種「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嚐人世間種種苦的回應:五歲那年,他母親在街市殺一條魚的時候,手指頭給魚咬了一口,她沒理會,兩日後便毒發身歿。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以他眼色很蒼桑。

    神情更落拓。

    ──這在一個稚童身上是難以得見的。

    因而追命認為自己一早就「老」過去了,所以,「我再也不會老了」;他在日後曾對他師兄弟很自豪的說,「有些人,一上來就樣子風霜不年輕,但到了人人都風霜老的時候,他仍是那個樣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輪也該輪到他最年輕了。」

    他自得其樂也得意洋洋的下結論:「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輕。」

    崔大媽梁初心死的時候,追命才五歲,按照道理,只怕連求生都有問題;但卻因為當時崔老爹已得知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醫。

    說起這位「好友」,卻不是誰,而是「老字號」溫家中「活字號」的「三缸公子」溫約紅!

    溫約紅一向喜歡救人。

    他也喜歡幫助人。

    「崔內傷」之所以會變成「崔略商」,就是這位滿肚文墨的溫公子教他會寫自己的名字,當然也順次教他讀聖賢書。

    他一見崔「內傷」,就投了緣,這也許是追命平生第一個「幸運」,但也是另一種「不幸」。

    因為溫約紅的確善於「醫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來治追命的內傷,的確大費周章;不過,憑著他過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時間,把追命的內傷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給治好了。

    不過,由於各種古古怪怪、奇珍異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藥物,全灌進小小追命的肚子裡,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種奇怪作用。

    ──跟他這位「救命恩人」溫約紅一樣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無酒不歡!

    也許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許是追命所服下的大量解毒藥物非要以酒來克制之故,也許是溫約紅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癮之故,或許是追命的老爸遺傳之故……總之不管什麼原故,這一輩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結而為一,分不開了。

    ──所以他飯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會難受。

    那也是好事,溫約紅正好有個小酒伴,師徒兩人時常互斟對飲。

    長期服食這些藥物的另一種特別情況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長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別輕,上身卻不大著力,所以他練腿功總容易上手,習拳掌卻要大費勁兒。

    直到後來,「老字號」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溫約紅調回」老字號」分舵,溫約紅知道此行有險,當然不允追命跟隨,於是師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別便成永訣。

    儘管是這樣,除了能豪飲和腿靈光之外,溫約紅還是有一種「特性」影響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溫約紅是個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卻不大專!

    ──這種人擺明了當會常常戀愛,而且也時時失戀的好樣板!

    溫約紅一向不拘俗禮,跟追命把酒談心,也不管對方尚未成人,照樣說他那些艷遇、邂逅、傾慕史,早熟的追命,開始聽得津津有味,但聽多了,說多了,對方知道自己說的是陳腔,他也知道自己聽的是濫調──但無論怎麼說,陳腔和濫調,有時也確實好聽,百聽不厭,而且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絕對願意靜聆細聽下去。

    可是幾年來都聽了下來,對他來說,耳濡目染,影響非凡。

    ──這性情可比嗜飲還「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歲就開始他的「戀愛」。

    他拜別師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蹤的四位兄長兩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沒找到,卻一眼就望到一個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長髮有點亂,眼色也有點亂,可是就美在那一點亂;她流露的溫柔得不可思議,但所蘊含絕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頰上有兩朵酒渦,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裡的影,影裡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後,幾乎是呻吟了一聲。這就開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蹤。

    他跟蹤那汲水的女子,原來是「味螺鎮」雷鎮長的婢女。

    ──他整個小痞子的樣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見了她之後,他再也分不清別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男子。

    他對她念念不忘,價日守在鎮長大宅後,等她出來買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護院們以為他要騷擾轎子裡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頓。

    還是那小姐在轎裡看他傻不楞登的樣兒,噗嗤一笑,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還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從此,他所作所為,莫不是為了進入鎮長家,接近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賭博,就是為了贏一點錢,來買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來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贏多一點的錢,來早日為她贖身,請媒婆說親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獵,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頭牛加一匹馬加一隻狗都勤奮多了,為的是多攢幾個錢,希望日後能有足夠的錢來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頭驢的模樣。

    又如他常常出沒在鎮長雷門的家附近,千方百計接近雷家二子雷動,為的是要掙在雷府當長丁、夥計、小廝,吃虧一點、多幹些活兒也決不在乎。

    ──三年來,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小透,要多見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結果,他真的擠入雷家當雜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喚,當他連狗都不如;他都忍下來,為了還可以見到小透。小透當然都不知道這些。

    有時候,一天能見小透幾次;有時候,三五天見不著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隸屬,平常根本不可能湊在一道。

    追命就是愛著她。

    她那麼笑靨如花。

    追命就愛看她。

    她笑得像化開的蜜。

    追命愛看她。

    她的笑比酒還帶醉意。

    追命愛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機會和她說話。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長工們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呵的吆喊,有人在廚房前打鐵,叮噹的響;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雞在炊煙遠處,有一聲沒有一聲鬆垮垮的啼叫著。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著清腔調兒,聽說她原本就是戲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給二少爺雷動。見著他,這回說了幾句話。

    「你很會喝酒是不?」

    她是個玲瓏剔透的女子,心竅兒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這傻乎乎的長腿小子常愣頭愣腦的張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長工是不一樣的。

    「啊。」

    「不要多喝,錢要留起來。」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兒,這裡工夫多,沒賺頭。」

    「噢。」

    「你上次不是在嬸子小巷挨揍了嗎?為什麼要進來這兒幹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賣進來,沒辦法……」

    「呃?」

    「你叫什麼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後,十三歲的追命終於掙紅了臉,比盤古初開破天荒還艱辛的說:「我姓崔──」

    話未說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懶哩!茶都冷了,還不快送上去,二少爺候著呢!你盡嗑嗒什麼?」

    小透匆匆而去,臨行還向她嫣然一笑。

    他腦袋裡轟然一聲,炸開每顆都比輕功還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萬盼的「接近」就此結束,他們的談話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後,雷家傳出喜訊。

    ──雷家二少爺雷動納小透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當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後,幾乎忍不住要拚命去「救」小透出來。

    不過,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個小丫鬟能嫁給二少爺,就算是當妾侍,那彷彿便是件幾生修來、一步登天的事。

    (憑什麼,別人不嫁二少爺,要嫁給自己這個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傷心的醉。

    從此以後,他聽到打鐵聲、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時的雞啼,他就會傷感起來。

    聽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裡亂著的風,追命也會想起他第一個「追」的女子:

    她的笑靨

    她的眼

    她的臉

    直至多年之後,追命偶然省悟:他媽媽是給人毒死的。

    他又開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殺他父母的疑案!

    不過,對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這一段情愫,還未了結;七年之後,追命又回到小鎮,得悉雷家二少爺已近娶了七個妾侍,而小透聽說是因為受盡凌虐,因而懸樑自盡。

    他那時候,已當成了霹靂縣的捕快,正要著手調查「味螺鎮」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墳上拜祭。事實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來佇立。

    他常默立良久,並在墓邊的小樹上,刻下了幾個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沒再鐫刻下去,不知是為了什麼?也許是因為心煩,也許是因為已經酒醉,也許是太傷心,鏤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為下面該是「而已」兩個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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