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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名利圈慘案 2.布拉格之鏈 文 / 溫瑞安

    誰都不想死。

    但不想死的不是得就可以下死。

    也有人想死。

    想死的人要死倒也不難。

    你只要看到這片刀光,就知道死有多容易,生存有多困難。

    你不知道那是因為沒看見過這片刀光,沒見過真正的沙場殺戮,沒通上過真正的屠殺與搏鬥。

    殺人其實一點也不美。

    死本來就是件恐怖的事。

    ——只有為大義、大仁、大理想而壯烈犧牲之時,才把死亡洗滌了、昇華了、美化了。

    刀光如電不如雪。

    雷的殺傷力遠不如電。

    刀光如夢——現在絕對是場噩夢。

    沙塵掙扎喘息,始能向外大喊增援:「快來——」的時候,他帶來的十二名差役,已死了九人。

    沒有人能擋得住一刀。

    一刀也擋不住。

    可是,沙塵即使叫到一半,忽然改變了主意:他覺得「灰耳」和那八名伏兵即使進來,也決不濟事。

    他何必再找人來犧牲?

    所以他反而大呼:「走!撤回去召大軍回來,通知四大名捕——」

    他還沒喊完。

    但兩件事情的發生,阻止了他的喊話:

    一、他看見「灰耳」已率領他的八名部下殺了進來。

    也許,灰耳已發現不對勁,但以灰耳的為人,以及他們之間的情義,他一定不會坐視不理的!

    二、他已喊不出來。

    他已給一刀切斷了喉嚨。

    他一時還沒死。

    但已斷了氣。

    ——喉管給割斷了,自然沒有氣了。

    他還在咕嚕咕嚕的說著話:

    那是血水的聲音。

    血雖然一樣的紅,但可能是因為暮色濃了、深了,可能是因為看多了、流多了,自然也沒那麼怵目了。

    但灰耳還是看紅了眼。

    他率他的部下拔出兵器殺了過去。

    他一向厚道,但這次下的命令是:

    「格殺毋論!」

    他帶同八名部下、以及沙塵那一隊剩下的十三人,加上李忠順還有孟將旅、魚天涼等十九人,一共三十三人,全部奮身攻向雷怖。

    這是他們最後的機會。

    三十三人。

    他們衝上去很快。

    因為他們已沒有退路。

    不拚命,只有死。

    他們已沒有別的選擇。

    只有拚命。

    ——三十三條命,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實雷怖這種打法很少有,極少見,而且也頗不明智。

    他以寡擊眾。

    以一人之力,來對付全部的人,而且,這些人都殺紅了眼,敵汽同仇,齊心合力,要殺出一條血路:

    那就是要先殺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讓人各求自保,他才來逐個擊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襲暗算,嚇住部分的人、穩住部分的敵,他好逐一清除,取得勝利。

    不是。

    他是一竹竿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殺一屋子的人,且還先撩起全酒樓的人都非得要與之為敵,否則無以活命!

    他只有一個人。

    這種「打法」,這樣子的「戰容」,顯然很不明智,還甚自絕後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藝高人膽大——不,簡直是自信到了沸騰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無人的境地,甚至沒把眼前的敵人當是人,彷彿那只是蟻螻,他老人家要是一個不高興,一腳便全給踩死了!

    他絕對有粉碎一切敵人的自恃。

    他橫刀。

    拭刀。

    他瞪目。

    橫眉。

    看去,他癡於刀。

    看來,他嗜於殺。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須得去專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這種來論雷怖,那麼,他所專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專心的事情,一定是殺人。

    他愛刀。

    他喜歡殺人。

    一個嗜用刀殺人的人,最高的成就,會是什麼?

    ——一個成功的殺手?

    還是一個天生的殺人狂?

    ——他在這裡會製造出什麼成果?死人?

    ——還是「名利圈」慘案?

    這一次,他們很快的衝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來。

    快得像一次潮來潮去。

    三十三人上陣,退下來的時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幾次,已可謂「折損不多」了。

    這一次,他們只「折」了一人。

    這人便是使鐵鏈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為藏族的勇士,他歷經過數百十次的血戰、械鬥,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時力戰二十七名阻擊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創而奮戰到底,所以,遇上這樣慘烈驚心的大戰,以及這樣殘暴可怖的敵人,他一樣能奮不顧身,豪勇拚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選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許,「殺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頭!

    一刀斷頭。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後頭的發,把他的頭顱拎了起來,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動。

    他仍在拚命,仍在揮舞鐵鏈,攻向雷怖。

    雷怖只在必須的時候,微挪身形,避開來勢。

    然後他問:「痛不痛?」

    他問他手上的人頭。

    人頭居然答:「不痛。」

    雷怖說:「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還感覺不到痛。」

    他這次只殺一人。

    他這一刀只要證實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讓對方來不及感覺自己已斷了頭。

    他也為了要證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讓斷了頭的人仍然可以對話、說話。

    那怕只是一句話。

    他已證明了。

    證實了:

    他的刀快!

    ——快得殺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滿意。

    所以,當那沒了頭的殘軀還不知自己已經喪命斷頭,而仍作出垂死的攻擊,一鏈又一鏈的打下來之際,他只輕輕把手上的人頭往上一迎:

    「波」的一聲,鐵鏈砸在頭顱上!

    頭裂。

    腦漿四迸。

    ——雷怖讓布拉格殺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頭。

    然後他很滿足的一步跨到櫃檯前,抄起帳房算帳用的一支毛筆,還有撕下了一張紙。

    ——他要紙和筆幹什麼?

    難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寫作?

    還是要算帳:跟別人以及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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