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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生殺人狂 29.好魚 文 / 溫瑞安

    何車不是魚——至少,他就算是魚也是一條歷經大風大浪的大惡魚,而不是任人捉摸的「好魚」。

    何車也不是頑石。

    ——如果他是石頭,那麼,他就是火石。

    電光火石的火石。

    如果說他的「七赤飛星拳」和「七夕飛觴拳」又急又快又猛烈,那麼,他的「九星掌」和「九觴掌」則更具爆炸力。

    他彷彿要在雷凸還沒及轟他之前他已用一種出奇制勝的掌法屢出奇招的炸掉敵手的頭和軀幹。

    但更可妙的是他的腿法。

    他的腳法一時緩,一時急。

    急的時候一連踹出七腿。

    緩時一腳。

    連環七腿,固然難閃難躲,但只起一腳之時,卻更是要命!

    他飛腿攻向雷凹,時緩時速,在雷凹扛著的銅管子還沒機會「對」准他之前,他已一腳七腳、七腿一腿、一腳七腿、七腿一腳的把對方踹得東倒西歪、招架不住。

    其實,最可怕的,不是他的腿法。

    也不是他的掌法。

    當然亦不是他的拳功。

    而是他可以一心數用,既出拳,又使掌,更可以踢出「七殺一心腿」。

    拳拳搏殺。

    掌掌奪魄。

    更且腳腳追魂奪命。

    他以一敵三,施出了渾身解數,愈戰愈勇。

    他在搏鬥時,就像一顆火星:拳是他的電光,掌是他的火石,腿法則成了他的電、石、火、光,每一招配合起來,都是電、光、火、石!

    他連武功都使得那麼不耐煩,招式也全無耐性,是以更暴躁,更具殺傷力。

    他不怕雷轟電閃,愈鬥愈悍。

    因為他本身就是「火星」。

    何火星!

    其實所謂「七拳九掌七一腿」,施展開來,有另外一個名目,那就是:

    電、光、火、石——電光火石!

    何車正打得火起。

    可是更光火的是孟將旅。

    孟老闆本來就不是個容易發火的人。

    ——由於他跟何車是好朋友,所以江湖人常戲言猜估:

    何都頭想必是火星入命的人:他脾氣火躁,沒有耐性,動輒拍案而起、拂袖而去,不管他撞上什麼,都會激出火花來。

    孟老闆則好脾氣,很少動氣,萬事有商量,想必是太陰星座命,就算有光芒,也不會耀眼炫目,就連他仗以成名的武功,也叫「七好拳法」,絲毫沒有火氣,他這種人,好像就算在他頭上點燃炮仗也不會發出火光來似的。

    可是他現在也光火了。

    他本來很快的就看出文隨漢跟那桌子的四人,應該就是「六分半堂」新請來的幫手同時也是雷家的好手,只怕對何車阻截文隨漢一事決不甘休。

    但他更留意的是另一檯面上的人。

    那張桌子也是有四個人。

    這四個人,並沒有任何行動,可是,經驗老到的孟將旅,卻覺得他們最可疑,也最可怕。

    他們雖然沒有行動,卻有異動。

    他們的」異動」是「沒有動」。

    ——全無「動靜」。

    只靜,不動。

    可怕的就在這裡。

    他們從一開始進入「名利圈」(連孟將旅甚至也沒有留意到他們是從何時進來的),一入座之後(孟老闆也一時沒察覺這幾人是怎樣坐下來的),就坐在那兒似乎沒有吃。

    也沒有喝,甚至也好像沒有說什麼話。

    一人一進來就伏在桌子上,像在打吨。

    他一直保持不變的姿態,店裡發生了那麼大、那麼多的事,他連頭也沒抬起過。

    另外兩個人,一個高大威猛,一個文質彬彬。

    高壯威武的漢子如果昂首、挺胸、吐氣,揚聲,一定氣勢如虹,豪氣干云:

    ——大概雄武的男子漢、大丈夫就是此人的寫照吧。

    溫文儒雅的是青年要是笑起來,一定很好看;若在說話,一定談吐優雅;像這種舉止有度的秀士,就算放一個屁,也必能放得令人神不知、鬼不覺、無色無味無人曉得。

    ——人說溫柔俊秀的男子、書生,大致指的就是他這類人吧。

    可是兩人都有一個共同點:

    無精打采。

    可惜兩人一剛一柔,卻都:

    無神無氣。

    有神氣的只是一個人。

    他不但有神,有采、簡直還威風得可以在眼光裡爆出星火來,神氣得可以打從心裡炸出火樹銀花來!

    但這人卻很年輕——儘管他長得很高大,也頗為茁壯,但只要細察他的形貌,不管從他的肌膚、五官,還是動作、神態,都可以斷定他:

    他還年青。

    ——不但年青,簡直還十分年輕,或者說:他還只是個小孩子。

    也許,世間也只有純真的孩童,還會對世事一切,產生出如此振奮、好奇、興趣。

    孟將旅的注意力卻不知怎的,集中在這一類人的身上。

    因為這令他想起一個人,還有幾件事。

    同時也讓他聯想起一件事,以及幾個人。

    事,是非同小可的事。

    人,是非凡的人。

    ——可是,眼前的人,會是哪幾個人嗎?

    實在不像。

    ——那麼,要發生的事,會是那些震懾江湖、驚動武林的大事嗎?

    應該不是。

    但願不是。

    孟將旅之所以願意在「名利圈」當個小老闆,那是因為他已厭倦了江湖的鬥爭、武林的廝殺。

    他只想靜一靜。他要在這小圈子裡過完這下半輩子。

    他既不想再殺人,也不願任人追殺。

    他不是倦,他只是疲憊。

    只沒想到的是,就算只是主持一家客棧、酒家,也一樣有名利權欲、一樣有明爭暗鬥。你要主持得好,要大權在握,一樣得要爭、得要鬥。

    ——就算在少林寺、三清觀裡當主持都一樣,人在世間,不管在家出家、入世出世,都難免要成王敗寇、患得患失渡這一段人生路。

    有些人,孟將旅不得不幫。

    有些事,孟老闆也不能不管。

    因為他是江湖人:

    ——當年,要不是有人來幫他、有些事倚仗了高手化解,他早就無法立足於武林中,也早已不能存活於世間了!

    人幫自己,自己就得幫人——「幫」字換了「殺」、「斗」字也一樣。

    也許,這就是江湖規則。

    ——那怕這「江湖」裡只養了一缸魚:就算那是一缸和善的好魚,也一樣得斗、得爭,要不然,不爭這一口,就算別的魚不吃它,它自己也連蟲都沒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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