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五章狼口餘生 文 / 李涼
這些雪狼為谷中的肉香所誘,在谷外搜尋著,不住地發出了狺狺的叫囂。
而且山谷四周的石上,也都出現了一頭頭雄健的身影,採取了包圍的姿態。
杜英豪向來是天不怕、地不怕,這時卻也不免有點心慌,因為他從沒有經歷過這種場面,也沒見過狼群。以前,在山野間,他倒是遇過狼,但只是一頭而已,那頭狼本想把杜英豪當一頓午餐的,結果卻被杜英豪當成了午餐。杜英豪可不是吃它的內,他奮勇苦戰,將近有半個時辰,最後終於把那頭灰狼活捉住了,提到鎮上,賣給制皮貨店裡,竟得到了十兩銀子一張狼皮本不值那麼多錢,但是有個豪客向那家皮貨店定制一張狼皮椅褥,聲明要整張全狼皮,不能有一點破損,訂的價錢很高。
要一張絲毫無損的狼皮還真不容易,因為獵人賣出的狼皮不是破頭,就是穿胸,被獸阱夾住的,多數又是少只腳的,杜英豪這一頭活捉的蒼背老狼太理想了,所以他討了將近十倍的價錢,人家也一口答應了。
杜英豪對這件事很自豪,常吹給同伴們聽,[——,電腦站,更新最快]說自己是伏狼天王,又說狼是他的財星。
因為這,他聽李諾爾說是有狼來襲,杜英豪還表現得毫不在乎,還有興趣跟三個女的調笑一番,說狼鞭是最佳的壯陽劑等等,要好好弄它幾條。
但是他真正見到了成群的狼後,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氣,再也笑不出來了。這些雪狼毛皮雪白,比他所獵到的那頭灰狼要大出一倍來,即使是一頭,他也不見得真有把握能收拾下來,別說是一大群。
其他人也是一樣,個個表情嚴肅,不過倒沒人驚惶失措,李諾爾尤其沉穩,低聲告訴大家「不要慌,狼是很謹慎的野獸,不會蠻勇亂攻的,握住兵器,準備好,當它撲土來時,要看準了才出手,攻它的肚子,那是最脆弱的地方,用勁一腳也能踢死它,火千萬不能熄。
他這裹絮絮叨叨地還沒說完,已經有兩頭雄狼作試圖性的衝入。一頭撲向李諾爾,他很沉著,把手中的鋼叉迅速地剌出,狼也很機警,居然閃身躲開了,退後繼續作著要進撲的姿勢。
另一頭攻擊的對象是王月華,她手中也是一柄雙股鋼叉,學李諾爾的樣子剌出去,狼也是躲開了,但是她沒有李諾爾那樣俐落攻得快,被那頭巨狼咬住了叉柄,雙方力爭起來。
李諾爾正要過去救援,他面前的那頭雄狼立刻趁勢欲攻,嚇得他不敢動了,連忙叫道「王大姐,快擺脫開,別讓它纏住……」
狼不但狡猾,而且聰明合作,這一頭糾纏不退,後面的一頭立刻趁勢跟進。
別的人都無法空出手來幫助她,因為每個人都要守住一塊地方,以免讓狼群衝進來。
谷口大約是五丈來寬,六個人都要守住七八尺的空間,誰都不敢移動。
王月華究竟是干殺手的,雖慌而不亂,她忽然雙手使勁往上一提,使那頭巨狼人立而起,兩相對面,狼的肚子整個賣空出來,王月華緊接著飛起一胸,踢在狼的小腹上。
她是天足,穿的又是裹了鐵尖的靴子,這一腳出來,勁沉力猛,那頭巨狼如何吃得消,翻跌出去,發出一聲慘厲的長嗥,滾倒在雪地上,血花四濺,小腹被踢出一個血洞。
睪丸、腎都在那個位置,全是致命的部位,那頭巨狼眼見是活不成了。
杜英豪搖搖頭道「月華,好!這一腳乾淨俐落,這頭畜生是報銷了,不過你以後對付人的時候,可別使那招,要了命倒也罷了,若是把命根子踢斷了,不死不活,可有多要命。」
他是想,兩句輕鬆一下,可是一頭巨狼之死,卻已經引發了群狼的仇意,杜英豪說話疏神之際,兩頭巨狼飛撲而起咬了過來。
杜英豪一叉擲將出去,從前胸刺進了狼軀。那是一頭很魁偉的雄狼,受痛倒地,強自掙扎,而且一口咬住叉柄,死也不肯放。
杜英豪急切間抽不回鋼叉,另二頭也攻到了。杜英豪沒有辦法,只有在身上掏了樣東西,朝前一杵,他是想掏匕首的,那知掏錯了邊,只摸到了一根黑黝黝的短傢伙,卻是一支火銑。
這支短銑是他從羅剎入那兒得來的戰利品,而且還是巴羅夫侯爵親自致贈杜英豪,以表敬意的紀念品,十分精緻,有兩根槍管並列,可以裝填兩發彈藥,分兩次先後擊發。
杜英豪插在腰間,倒不是為了防身而是為了神氣好看,那知這下子忙中有錯掏了出來。
撲來的巨狼動作很敏捷,張開大口竟咬住了槍口,杜英豪是在慌亂中扣下了扳機。
轟的一聲,槍彈由口中一直鑽進肚子,再由小腹處穿出。那股力量變大,把那頭巨狼撞得飛了起來,叭達一聲摔下來就沒再動。
杜英豪跟著又是一槍,瞄準了一頭待撲土來的巨狼,槍彈由頭骨中鑽進,又報銷了一頭,舉手之間,就是三頭雄狼,而且響聲,火花也把狼群結嚇住了,一聲厲嗥,所有攻擊的狼群都退後了十來丈。
可是它們沒有逃走,也沒撤退的打算,在十幾丈外,又聚了起來,依然採取包圍的姿態。
這邊的人才鬆了一口氣。
檢點一下,杜英豪殺了三頭,王月華一頭,李諾爾一頭,其餘的人只使對手受傷而已。
李諾爾道「大哥,還是你行,一舉手連殺三頭雪狼,雪原上還沒人能有此偉大的紀錄。」
杜英豪苦笑道「我是幸好仗著這支火銑,否則它們已經在啃我的骨頭了。」
他們帶去的兩頭獵犬,這下子也不怕了,繞著狼直轉、直叫,向著狠群示威地咆哮著,狼群中有一頭特別雄壯的,齜牙對獵犬吠了一聲,居然又把兩頭狗兒嚇得退了回來。
杜英豪本來要笑它們狗仗人勢的,見狀不禁詫然道「那頭狼好威風,隔著這麼遠,輕輕地吼一聲,竟然把狗兒嚇退了回來。」
李諾爾道「那一定是狼王。」
「狼王?畜生還有王的?」
趙之方道「一群之中,必有一頭為主,[——,電腦站,更新最快]發號司令,訂定秩序,排解糾紛。」
杜英豪忍不住又問道「狼兒也有糾紛?」
「群居在一起,糾紛必然難免,爭食、爭偶,甚至於爭一個較好的洞穴,都會起衝突,這時便需要首領為之排解。」
「那首領一定能夠公平處理嗎?」
趙之方道「獸類不會偏心,所以當狼王排解糾紛時,必然是依照傳統的習慣公平處理,而其他的臣民也絕對服從;在狼群中還有一件最難得的事,就是對狼王的忠誠,它的部屬不管在任何的情形下,都不會背叛它。」
「啊!有沒有篡位奪權的事情呢?」
趙之方想了一下道「狼王是全群中體力最強、智慧最高的,它當這狼王,有兩項特權,就是最先進食,最先擇偶,但是要有很多的責任,作戰時身先士卒,指揮大局,決定進退,行進時領路,棲身時守衛,比別的狼辛苦得多,所以這個職位的責任多於享受,到了它的能力不支,群中有一條狼優於它時,它會自動退讓,擁立新王,因此,兩群狼會爭領域而戰,同一族的卻從未有奪權之爭。」
杜英豪聽得呆了,李諾爾也欽折地道「趙將軍對狼性的瞭解如此深刻,真是難得。」
趙之方道「我是聽人講的。在我家鄉有個老人,幼年被一條母狼哺育,跟狼群一起生活,後來才回到人間生活,這都是他告訴我的。想必不會錯,至於我對狼的瞭解,比李壯士可差多了。」
杜英豪望著那頭雄狼,輕輕一歎道「由此而看,狼倒是獸中的君子,這頭狼王也是一位英雄了,我實在不忍心傷害它。」
李諾爾道「大哥,你要除掉狼王?」
杜英豪道「我想把它解決了,其餘的狼群無主,必然會散了,可是我倒有些不忍。」
李諾爾道「狼王若死,狼群必散,這是最好的辦法,可是大哥,那太難了。
狼王在密密的保護中,必須要先把那些雄狼殺死,才能接近它。」
杜英豪想想道「顧不得了,現在不過才午夜,離天亮還早得很,我們守不了這麼久的,而且柴火也不夠,必須要及早驅退它們。」
趙之方急道「杜大人,能早點驅退它們自然是最好的,但是用什麼方法呢?」
杜英豪看看那枝火銑道「用這個。」
李諾爾笑道「大哥不行的,這只能及於一丈之內,再遠就沒勁兒了,狼王離我們遠遠得很,除非抬門銅炮來才夠得到。」
杜英豪笑道「兄弟,西洋人會造火炮,但最早的大炮卻是我們中華人土所創,宋朝時候,就已經有霹靂炮了,瞧我教你一手。」
他用了十幾顆鐵彈,找了一個裝酒的反袋倒空,裝入鐵彈,又倒了一角火藥,然後再用小石子、土塊,把袋子塞得緊緊的,最後在袋子外面澆上一些烈酒,點上了火後,用力拋了出去,一溜火光,落向狼群中,還沒有落地就轟的一聲炸開了。
那些塞緊的石塊、鐵彈,被強烈的炸藥爆發向四下飛射,又勁又密。杜英豪投擲的目標是指向狼王,所以狼王與幾頭雄健的壯狼首當其衝,被炸得血肉橫飛,斷肢殘毛,散得一地俱是;餘下的狼群既失其主,又見到敵方聲勢太強,膽略怯的先已逃走,剩下的也漸受影響,逃得一頭不剩。
山谷中又恢復了寂靜。杜英豪等人已經沒有了睡意,圍在火旁談天,這時每個人都對他倍加尊敬,連深知他底細的晏菊芳,也開始懷疑起來……那個已做了她庶母的陶大娘是否騙了她,沒有把杜英豪的真實歷史告訴她。
像有些事,固然可以解釋為幸運,但是像今夜驚退狠群的表現,絕非幸運二字所能解釋的,那還要有過人的智慧以及對火藥應用的知識,這遠非一個流浪漢,混混兒所能瞭解的。
但是杜英豪卻在肚子裡好笑,他知道今天晚上的表現非常幸運,但也是一項巧合而已。
他小時候家境很窮,玩心卻又特重,看見別的兒童玩一些玩具時,自己買不起,便拿手頭有的材料自己製作來玩,有時不免要動些巧思,他日後之所以能靈活地運用思考能力,就是如此養成的。
像今晚炸彈的製作,就是一項例證。民間兒童每到過年,總有商人製作了各種的爆竹、火炮來賣給他們燃放玩耍。這些火炮已進步到使用硝石、硫黃以及炭末等混合,以紙衣包塞,加上藥線來燃放,比前人燃燒鋸成一節節的空炸筒進步多了。
其中有一種叫摜炮,是將藥末中滲合了許多細小的石礫,再用紙捲成一個圓筒,灌進約半筒的石粒火藥,兩端用黃蠟密封。輕搖時,沙沙作響,用力往地下一摜時,小石子互相摩擦出火花,使藥粉拉然一聲炸開。
這樣一個摜炮價錢很貴,而且還不一定個個都響,杜英豪是買不起,但是吃了它很多的苦。有些富家小兒,常以此擲來嚇人為戲,遠遠地挪過來,轟然一聲,將人嚇得跳起來,有時還被炸開的小石粒濺得很痛,雖不至受重傷,卻也會擦傷外皮。
他要想報復,卻又買不起摜炮;那時,他們都遵守著一條不成文的規例就是以牙還牙,怎麼來的怎麼去,人家用火炮來欺負他,就必須用火炮回敬,要不然只有自認吃虧。
杜英豪是個從不認輸的人,他只有撿人家丟掉的那些失效不響的廢炮來,拆開加以研究,知道了爆響的原因,也研究出所以失效往往是因為藥未受了潮濕之故,就放在火沒烤乾了,再丟回去,果然就響了。不過那很危險,有時烘得過熱,就在火邊爆開了,而且爆得更為猛烈。杜英豪就加以改進,將一根火炮的藥線插進摜炮中,點著了丟出去,已經是十試十靈,因為這種摜炮中的火藥本十分容易起火爆炸的,藥線發的火又很強,就是藥粉略為受潮,也照樣能爆炸了。他發現了這個道理後,每逢過年,他反而成了侵略者了;因為他的摜炮比別人的爆炸更烈,而且還能在空中爆炸,連躲都躲不掉。
以後長大了,當然不玩摜炮了,可是他的這夥弟兄,在碼頭上被另一夥更為強大的流氓欺凌得抬不起頭來,對方人多勢眾,組織又全,不但跟官方有連繫,而且還有武器,他們吃了虧還有冤無處申。杜英豪一直就想報復他們,終於想出了計劃,那是因為他們在碼頭上搬運時,承接了一船爆竹行的貨,運的是材料,尤其在搬運硝煙硫黃時,押運的人告訴他們說這是制摜炮的藥,要十分小心。
杜英豪心中一動,觸發兒時的記憶,便每樣設法偷拿下了一小包,然後他找了許多碎鐵角、破瓷片等,跟藥末做一定的比例混合好,用桑皮紙袋裹好紮緊,再用油紙包了幾層,使它不致受潮,每個都製成有橘子大小,最後在外面用黏土封好,放在微火上烘乾。
他已經有了兒時的經驗,所以做得很成功,做成一試驗,他的霹靂子居然大有神效。
他就帶了十來個弟兄,每人揣了十幾個泥球,衝進了對方的總壇,逢人就送上一顆大泥丸,不是將對方炸得遍體鱗傷,就是傷肢殘足。對方的老大更慘,被炸瞎了一隻眼睛,痛得亂滾時,叫他們按住了,杜英豪還砍掉了他雙手的大拇指與食指。
剩下六個指頭無法再握刀了,才放他走路。
這一次勝利使他大出風頭,然而他並沒有將霹靂炮的做法告訴任何一個人,因為那太容易,別人也能如法泡製地來對付他的。
今夜,他又靠著這手藝救了自己一次。
由於這種槍枝用的火藥是外國人做的,力量更大,杜英豪自己也沒想到有這麼大的威力。
水青青道「杜爺,你這項發明真了不起,竟不讓江南的霹震堂雷家專美於前。」
以前,杜英豪是聽不懂這話的;他根木不知道江南霹震堂是什麼玩意兒,自從當上了江南總捕之後,才算知道了,那是一個制火器的武林世家,因此他正色道
「雷家的霹靂堂雖使火器稱雄武林,但是因為太過霸道,有傷天理,為人所不容,終於被人圍攻,突襲暗殺而滅了門,所以我這火器的製作從不告訴人,也希望你們看過就忘,不要再記在心裡,那對你們有害無益。」
他儼然是一派大宗師的口吻,卻有想到在場的各人中,他卻是武功最差的一個,甚至於連身為將軍的趙之方,都會比他高一點。
不過那是以前,現在他身懷萬流歸宗秘笈中的神奇招式,如果每個人按部就班,老老實實,一招招地跟他對打下去,不燥急,不求功,杜英豪必然是最後一個;若是別人想取巧速戰,則一定會栽在他的身上;若是跟他鬥心眼兒,則無疑自找苦吃。
杜英豪是從江湖最假最下的那個圈子裡熬出來的,害人整人的主意,他此誰都行。
只是此刻,他滿臉正氣的一番談話,卻使得每個人都肅然起敬。趙之方本來還想建議杜英豪把那種火藥包的製法貢獻給朝廷,加以闡揚改進,成為國防利器的,這時也閉上了嘴。
天終於亮了,狼群已經退後一頭都不剩。李諾爾檢視了一下四處的獸跡,歎道「狼王一死,他們分成了三堆逃散,奔向不同的方向;這一群雪狼恐怕維持不了多久,就會滅種了。」
杜英豪道「怎麼會呢?它們若是分散了,生存地域更廣,應該繁殖得更多,更快才是。」
李諾爾一歎「不是這麼說的。它們之所以要群居,全由環境使然;它們的敵人太多,若是沒有足夠壯大的實力,就會變成被狩殺的對象。」
「它們還有些什麼敵人呢?」
「深山的虎豹熊蟒,都是它們的敵人,零星小群,便無法抵擋大獸的吞噬,但最大的敵人則是人。雪狼皮很貴,雄狼的鞭更是壯陽補虧的靈物。獵人捉到了雪狼,視為至寶,山居的人家對它們也視同寇仇,遇上了落單的,絕不會放過。」杜英豪歎了口氣道「那也沒辦法,對驅散它們我很抱歉,但我不是佛祖,不能為了救它們的飢餓,把我的身體去它們。」
他是想說笑話,沖淡一下氣氛的,但是卻沒人笑得出來。大家看了那雪白的美麗體在原野上暴露,心中都感到一陣歉意;雖然,昨夜他們已飽受驚恐,但是山原是它們的生存領域,是人侵犯了狼的生存,因此,每個人多少有點犯罪的感覺。
只有兩頭狗最高興了,在前面汪汪地叫著,起勁的跑著,好像是鑣局裡的趟子手過山喊鑣,而這鑣局又是最罩得住的,喊聲中有示威之意。
它們深通靈性,一開始就似乎知道這一行人中,杜英豪最有地位權勢;因此,它們對杜英豪也最服從,歇下時也時時獻媚似的向杜英豪親熱,杜英豪也很喜歡它們。
這時見它們走得遠了,怕它們遭遇危險,忙拍馬追了上去。三個女的則因為剛談到一個有趣的話題,不想停上,沒人追上去。
李諾爾與賴正榮則要照顧輜重的驢馬,因為它們發了性子,不肯前行,一時沒在意;趙之方則因為年紀大了幾歲,精神不足,一夜沒睡好,這時更懶得動了。
杜英豪追出了好遠的一段路,發現兩隻狗在對著一叢雜草吠叫,像是裡面藏著什麼東西似的。
杜英豪下了馬。倒也深懷戒心。他手中持著一把獵又,便試探著向草叢中刺去,裡面發出了一陣低稚的叫聲,充滿了憤怒與悲哀。他用叉柄將草撥開了一點,終於看見了兩團白色的小身體。
是兩頭小的雪狼,雪自可愛,而且爪子上已有血跡,想是昨夜緊急逃去時磨破的。
它們雖已斷奶,卻還不足以脫離母親的照顧而獨立生存,現在卻躲在這裡,想必是它們的母親已經遭到不測,而且就在不遠的地方。
他把兩頭小狼抱了起來,放在馬腳下面,同時還叫一頭狗兒看好它們,不讓它們亂跑開,自己卻帶著一頭狗兒,繼續撥草前進。走了有十幾丈處,終於看見了母狼的體,卻是被一支利箭,穿透了胸腹,而且還被倒吊在一棵樹上。杜英豪十分訝異,他知道這必然是人為的,而且可能是山中的獵戶幹的事兒。
殺死了母狼,何以不及兩頭小狼呢?而且把狼吊在這兒,又未免太殘忍了。
杜英豪正想走過去解下來,腳上忽然一陣奇痛,像是被一隻有力的手握住了腳踝。
杜英豪沒有去探視以前,就知道自己中了捕獸夾的圈套。那是兩個半圓形的鋼環,相疊重合,在接觸之處呈鋸齒狀,就像是人嘴中上下兩排牙齒一樣,下端用彈簧撐開,[——,電腦站,更新最快]用一根小鐵栓撐住,平放在草叢中,然後用短鐵鏈繫在一根深釘入地下的鐵樁中,安置在獸類經常出沒的途中。野獸一不小心踏上去,把卡栓踢動,彈簧的力量把鋼齒圈彈合,夾住了獸腳,鋸齒咬進皮肉,無法拉脫,只有在那兒等著獵人來捕捉。
不過,也有較為聰明的動物,被夾住後,狠下心來,咬斷被夾住的肢體而脫身的。
杜英豪自己也曾裝過小型的,用來捕捉狐免,所以他知道自己被夾住後,立刻咬牙忍痛,穩住身體不動。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措施。這種大型的捕獸夾是捕捉虎狠等猛獸的;而一頭受創的猛獸,掙扎時的力量很大,一條鐵鏈未必能拉得住,很可能會被它拉斷鐵鏈,帶著夾子逃走,因此一定還有些其他裝置。
那頭母狠的體也給他很多的警惕,狼身上的箭不是人射的,而是連環的機關裝置中射出,以免它中了圈套後又掙扎逃走。
這類裝置多半是連在圈套上,牽動機關,就能裝置在暗發的弓箭剌出,而弓箭的範圍,也必然是在圈套四周。
杜英豪沒有動,只慢慢地移近了圈套,用手分開浮草,果然看見鐵錘的樁上還打了一條細繩子,鐵鏈如果拉直的話,細繩就會扯斷,勢必會引發第二道埋伏。
杜英豪先看了自己的腳,又細心地研究了一下那具圈套,還好,這是捕大獸的,齒牙的咬口虛有三寸來寬的距離,那使被拉住的野獸,只受輕傷,不至斷骨殘肢。
這是很聰明的設置,因為野獸受了重傷,就捨肢而去,只受一些輕傷,它是下不了狠心自殘肢體的。杜英豪發現自己受傷也不重,腿骨沒有斷,更幸運的是皮肉傷的也不嚴重,那是因為他穿的反靴質料很好,經過特殊的鞣制,柔軟、堅軔而溫暖,內層還襯了一層金絲夾頭髮的裡子。
這是柳小英送給他的。這位女劍客雖然因為情勢所趨,嫁給了那位揚州首富,但內心之中,對杜英豪始終還有著一片情意,聽說杜英豪將有北荒之行,特地送上這雙靴子。它不但可避兵刃、水火不侵,而且能防上毒蟲蟻獸的傷害。
柳小英的主要目的只是給他保暖,因為這雙靴子還具有絕佳的保暖作用,冰雪不透,效用還勝過長自三寶之一的烏拉草。
杜英豪先伏下身子,把細繩的一端慢慢解開。那是他的小心,而這小心果然有用。
細繩的彈力也很強,一個夾不住,由指縫中滑出,立刻就是一陣嘎嘎聲,無數枝的強箭,由他的身上擦衣而過。
假如他被夾住後,用力一拉,或是剛才沒有伏倒下來,此刻他一定跟那頭母狼一樣,滿身是箭。
箭射完後,杜英豪才慢慢地板開鋼齒套,把自己的腳扳了出來,褪下靴子一看,還好,只有兩塊淤青以及些微的擦傷而已。
他身上的藥物很全,立刻倒了一些金創藥,並撕下了一片衣襟包紮好。試著跳了兩步,發現只有一點痛,走路略感不適。
不過,杜英豪心中很生氣。
這個安置圈套的人太沒公德心了。
裝鐵夾子捕獸,除了不可安在路途上之外,而且在附近還要插上明顯的標誌,警告行人,以免不小心被夾住了。他記得有個瓜農,因為所種的西瓜常被人偷走,一氣之下,在瓜田里安了幾具捕獸夾,結果雖然把偷瓜賊抓住了,那瓜農仍然挨了一頓板子,賠償了偷兒的醫藥費用。
那縣官所持的判由,就是因為瓜農安裝害人的陷阱,未曾設立警告,偷兒侵入瓜田固然不對,然而不是偷兒,也可能走過來看一看那些成熟的瓜兒,這瓜農防衛過當,蓄意傷人,居心不善。
這個判例引起很多人議論,但最後還是縣官的人多,因為這種設陷阱人的裝置太過歹毒,有傷天理。而這兒不但把陷阱設在已成的小徑上,更還不加標示警告,裝了更為歹毒的暗弩。
他認為有懲治一下對方的必要,所以他小心地把地釘找了出來,把獸夾另換了一個位置裝好。
在這些方面,他不但內行,而且還是天才,只不過略微加了一些小變動,對比先前更周密了。
然後,他才去解下了母狼的體,刨了個坑,把它埋了,心裡感到十二分的歉意。
這項母狼不是他殺的,但間接也是因他促成的。他所定的這條路是狼群已經遇的,若非他那一陣霹靂巨爆,炸死了狼王,這頭母狼不會盲目地回竄,因而被圈套所陷了。
埋好之後,他才黯然地回行。來到馬匹的地方,卻見兩頭小狼與那頭大獵犬倒已處得很好,在互相撲戲了。狼與狗原是近親,血脈相連的,因此它們倒也不算異類。
狼與犬之間相遇,搏鬥自是難免,卻極少吃對方的內。它們同類相殘,卻不會互食,這也是獸類的道義吧!
杜英豪對那兩頭小狼倒是很憐愛,它們由於經杜英豪過一次,對他已無敵意,跟著狗兒一起跳過來歡迎他,而且還伸出舌頭舐他的手。
杜英豪從鞍袋中又取出一塊肉脯來它們。看它們吃得很高興的樣子,不禁眼眶濕了,這兩個可憐的小生命,不知道它們的母親已經死了。
杜英豪不禁為它們的未來發愁了。若是任它們在山野中流浪,它們還沒有求生的能力,極有可能成為其他獸類的口中食;若是給人捉到了,那就更慘,幼小的雪狼皮是皮革中的珍品,有錢人家的小孩子,用來做成帽子戴,據說有益智健身邪之功,因為它們太難獵得了。
杜英豪想了半天,只有帶著它們了;因此,他牽了馬慢慢地走。一對狼兒,一對狗兒,並排地跟在他的後面,這是一種自然的習慣,杜英豪看了免得很有意思。
走了沒有多遠,杜英豪聽見了一聲尖叫。
那是人的聲音,而且是女人的聲音。
聲音來自他設阱的地方,倒把杜英豪嚇了一跳,他脫隊已久,後面的人一定會找他,不要是王月華、水青青或晏菊芳她們之一被夾住了,那杜英豪可就作孽大了。
他的原意是要懲誡一下那個沒公德心的獵人的,誰知卻又害到自己人呢?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
杜英豪在自譴、自怨中,又趕了回去,卻見一個女人,抱著腿坐在地上。
他新設的獸夾咬住了她的小腿,血流得很多。那個女人很年輕,大概才二十來歲,跟李諾爾一樣,也是個二轉子(漢人與白俄的混血兒)。
她身上穿得很少,只有一件皮製的背心,敞著胸,露出了雪白的手臂與高深的乳溝,裸著大腿,只有一塊布遮住了下體。
金黃色的頭髮,高鼻樑,倒是黑眼珠。它的身旁還放著一具木橇,橇上堆著七八頭雪狼的體,與一根短短的組木棒,看樣子正是山中的獵戶。
她的雙手在撥弄那具獸夾,但因為經過杜英豪動過手腳,所以打不開來。看見杜英豪後,她顯得十分訝異地道「喂!你是漢人嗎?」
杜英豪一聽她說的漢話,點點頭道「是的,姑娘是怎麼了?」
「我是山上的獵人,前兩天過了一群雪狼,我沒趕上,不知怎麼它們又回頭來了,我好高興,追著打了一批,不小心碰到了這具獸夾。」
杜英豪只有裝傻道「你自己裝的獸夾,怎麼會不小心踩了上去呢?」
那女郎卻道「我才不用這玩意兒呢!這鬼東西不知是誰裝的,不但不止標誌,而且還裝在道路上,我找到他,非給他一頓棒子不可。喂!漢人,你幫我把這個圈子去掉好嗎?」
杜英豪一聽心中連連叫糟,這個陷阱雖然沒有害到王月華等人,但受害者仍然是個無辜的人。
圈套是他改裝的,他自然知道如何撥弄,幾下子就打開了。那女郎比他還健壯,立刻跳了起來,若無其事地道「謝謝你!漢人,你有沒有酒?」
杜英豪當然有酒,就掛在身邊皮袋上,他取下交給她。女郎接過來,喝了一大口。杜英豪倒是嚇了一大跳,這是最烈的燒刀子,連最能喝酒的男人,也只能小口小口的飲,她卻大口地灌。
不過,那女郎卻沒有喝下去,她對著自己腿上受傷的地方,大口的噴了上去,然後解開衣襟,想找塊布來擦拭的,但她身上刮只有那一件無袖的皮裘,以及下體那一點小小的黑布,她略頓一頓,就準備去解那塊像是短褲的黑衣了,杜英豪忙道「姑娘!我這兒有布。」
他身上的布,只是一件內衣而已,剛才已撕了一塊,包紮自己的腿傷,剩下大半件破衣,他沒穿上去,胡亂塞在腰裡,這時忙取了出來,先撕了一半道「姑娘,你躺平了別動,我來替你弄。」
杜英豪跪下在她腳旁,若那女郎已開上了眼,敞開了胸腹,體態之美,是他從所末見的;因此,他的心已極烈地跳了起來。
她的腰肢纖細,膚如白脂,腿修固有致,甚至於臉部的輪廓,都美得不可方物;更因為她躺下的姿勢與社英豪此刻所處的位置,連那一塊布角所遮掩的部位,都由於邊角掀起之故而隱約展現。
斯時,斯景,我們的大英雄原不是柳下惠,也不是木頭人,豈有不動心哉。
不過,他的眼光由左腿上掃下來,殷紅的一片血跡與十幾個鋸齒咬出的傷痕,卻又使他觸目驚心;尤其這些是由於他造成的,更便杜英豪心中充滿了愧疚,因此,他連忙端正了心神,細心地把血水擦去,又用所擄的刀創藥,倒在每一個傷口上。
藥很好,那女郎很舒適,長長地吁了口氣,居然平撐起身子,斜坐起來問他
「漢人,你的藥真好,又涼又舒服,此我們獵人所用的還要好呢!這叫什麼名字?」
杜英豪道「冰麝散,是用冰片、麝香以及許多生肌毒療傷的藥物磨碎了製成的。」
「這些藥都是貴重品,配置一瓶不便宜吧!」
杜英豪笑道「是的,很貴,但是不會比人的性命更貴。它療治傷口,除傷毒很有奇效,姑娘只是外傷,敷過這一次,三天後再換上第二次,就差不多了。這瓶裡還有一半,你留著吧!」
女郎搖搖手道「不行,不行,[——,電腦站,更新最快]你用掉的這一半,我都不知道如何還給你呢?
不能再要另外一半了,我拿不出多少錢。」「姑娘,我可不是賣給你,這藥是我自己照一張古方配的,有些藥物很難找,有錢都未必買得到;因此,你也別客氣了,這能說是緣份。」
女郎一愕道「緣份?你我不久前才認識,而且我們連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就是緣份了?漢人,我只有一半是漢家血統,還有一半是羅剎入,你會要我這樣的一個女人做老婆嗎?」
杜英豪倒是被她弄糊塗了。聽這女郎的話,似乎有下嫁之意,而且是自己先向她開口求親,但是自己卻明明記得,沒開過這種口呀!
詳細地探討了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他才知道對方弄錯了緣份的意思,當作是姻緣了;於是笑笑道「姑娘,你弄錯了,我說的是緣份,只是一種見面相識之情而已,姻緣也是緣份的一種,但要結為夫婦後,才是姻緣。」
女郎似乎有點明白,又似乎不明白地問道「兩個人結成夫婦,就是有緣份。」
「不錯,所有的緣份,都是命中天意注定的;比如說你我從來也沒見過面,突然在這個地方,因為一些突然的事故而認識了,你受了傷,我身邊帶著藥,我幫你一點小忙……,這種種的一切,都是緣份,天意安排的緣份。」
這是很難解釋的兩個字,杜英豪以前擺渡時,有個行腳僧生了他幾趟渡船,當然是不給船錢的,杜英豪也不計較,倒是那個行腳偕不過意,在船上就講些淺易的佛法給他聽,也提到緣份這兩個字。
杜英豪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盡所知的說了一堆,也不管對方懂不懂了;但那個女郎居然懂了,略感悵然地道「你是說你並不要我做老婆。」
這使得杜英豪很窘迫,但也感到很意外。他結結巴巴地道「姑娘,這……話不是這麼說的,正如你起先說過我,我們才第一次見面,互相不瞭解,連姓名也沒通過,只是一件意外的事使我們相見了,那裡就談得上婚姻了。」
女郎點點頭,低聲道「是的,是的,你們漢郎都不肯討個羅剎入做老婆,我爸爸當年就是如此,他在羅剎境內,不得已跟我媽媽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他要回去時,卻說什麼都不肯帶我們跟媽媽同行,只把我的大哥帶走了,因為我大哥長得像他,而我跟弟弟長得像媽媽……」
杜英豪對這一點倒是很清楚,他歎了口氣道「姑娘,這一點倒是怪不得令尊,內地的人都很保守,對外來的人總是充滿了敵意,他即便是帶了你們向去,你們生活得也將很痛苦。」
「他把我們丟在這裡,我們也同樣的痛苦。羅剎人因為我們是混血兒,不肯承認我們,而漢人也不承認我們是同類。」
「這……?那是一些淺見的人,並不是人人都如此的,有些人仍然會把你們當作朋友。」
「不會有人的,我們住在深山,就是為了遠避人群,因為人人都不願意跟我們接近。」
杜英豪笑道「沒有的事,我就沒有把你們當成外人,我這次同行的同伴中,就有個混血兒。」
「真的嗎?他叫什麼名字?」
「李諾爾,你認識這個人嗎?」
「李諾爾,認識,認識!他是我們的好朋友,他一定是來看美娜娃的。」
「美娜娃是誰?」
「美娜娃是我的表姐,也跟我們一樣是二轉子,她跟李諾爾很好,李諾爾說今年會來娶她下山。噢!你們是來迎娶的嗎?」
杜英豪這才知道李諾爾在山上有個相知的女郎,難怪他要提議來狩獵,原來是要探望一下他的戀人,因此笑笑道「這倒不清楚,他是領我們上山獵熊的,他沒有提要娶親的事,也許他只是來告別,因為他即將遠行。」
「遠行?他不是在巴羅夫那兒做通譯嗎?幹得好好的,為什麼又不幹了?」
「你不知道,他幫了我一次大忙,反出了巴羅夫那兒,現在打算跟我一起回到內地去。」
「他去那兒幹什麼?人生地不熟的。」
「他立了大功,若是肯做官,朝廷會給他一個官做,做了官有了地位,就不會有人看不起了。」
「是嗎?那真好。他立了什麼功?我能不能也立個什麼功,同朝廷討個官做做。」
杜英豪笑道「女孩子怎麼能做官。」
那女郎道「你別看不起我是女孩子,他能做的事我都能做,而且比他做的更好。他的武功就不如我,他、美娜娃、加上我弟弟,三個人加起來都打不過我,你看這些雪狼,都是我一個人用木棒打死的,他行嗎?」
杜英豪注意到那些雪狼的體了,有些還是健壯的雄狼,然而卻都沒有傷痕地死了,只有在口中滲出鮮血,吐出舌頭。起初他以為是它們吃了毒餌被毒殺的,聽她一說,才訝然地道「這些狼是你用木棒打死的。」
女郎道「是的。噢!不,我只是用木棒把它們打昏過去,然後再捏斷它們的脖子,因為我要整張無損的狼皮,那樣方可以賣得很高的價錢。」
杜英豪看看這個美艷而驃悍的女郎,她的臂上肌膚雖然自,但是卻隱隱地隆起著微凸的線條;那都是一條條的肌肉,充滿了力的象徵。
於是他激賞地道「你的力氣一定不小吧!」
女郎驕傲地道「是的,我的力氣大,跳得高,跑得快,動作敏捷,那些雪狼見了我就逃,在這烏拉山區,沒有一個獵人能比得上我。」
不過,很快地,她的得意就消失了,變為哀傷地道「可是我也知道,一個女孩子太強了並不是好事,沒有一個男人會喜歡一個女大力士的,連跟我一樣的二轉子都不敢親近我,所以找只有拚命地賺錢、存錢。」
「你在這山上,要銀子幹嗎?」
「我在山上用不著銀子,可是我存了很多銀子後,就會有男人來求親了。」
杜英豪不禁替她難過了。一個如此美的女孩子,居然會沒有男人來欣賞她、愛護她;因此,他有點不平地道「這兒的男人都瞎了眼睛,像你這麼美的女孩子,他們居然不懂得欣賞。」
那女郎高興地道「你認為我很美麗?」
「是的,你是我見過最美的女孩子。」
「那麼你喜歡不喜歡我?」
「喜歡,沒有一個男人會不喜歡你。」
「可是我認識的男人卻都不喜歡我,他們說我太高、太野、太凶,簡直像一頭母熊。」
杜英豪歎了口氣「他們怎麼會那樣說你?」
「因為我的確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