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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血車 文 / 斯蒂芬·金

    黑暗的另一半--第五章血車

    第五章血車

    一

    「抓住它,抓住它。」康涅狄格州警察華倫。漢密爾頓低聲說,雖然巡邏車只有他一個人。這是六月二日晚上,豪默。加馬奇屍體被發現三十五小時,漢密爾頓警官從沒聽說過那個緬因州的小鎮。

    他在麥當勞餐廳外的停車場。他巡邏時,喜歡到餐廳或加油站的停車場。如果晚上關著燈悄悄開到停車場的最後一排,你有時會有很不錯的發現,不僅是不錯,甚至是令人驚訝的發現。當他發現自己碰上這樣一個機會時,他經常會自言自語。這種獨白經常以抓住它,抓住它開始。然後是讓我們查查著玩意或問問媽媽是否相信。

    「在這兒我們發現什麼了?」這一次他一邊低語,一邊倒車。經過一輛卡馬羅,經過一輛豐田,在強光燈下它像一堆正在風化的馬糞。還有……找到啦!一輛老式GMC輕便貨車,在燈光中看上去是桔紅色的,這意味著它是白色或淺灰色的。

    他打開他的車燈,照在車牌上。漢密爾頓警官認為,現在的車牌越做越好。每個州都在車牌上印上圖案,這就使它們在夜間便於辨認,因為變幻的燈光會使實際顏色發生極大的變化。最糟的燈光就是那些該死的桔紅色強燈光。設計這些燈是為了阻止強姦和盜竊,他不知道這些目地是否達到,但他確信,它們給像他這樣勤奮工作的警察造成麻煩,使他的工作更加困難。

    小小的圖案有助於他的工作。自由女神不管在日光下還是在桔紅色強燈光都是自由女神,不管什麼顏色,自由女神意味著紐約。

    他現在照著的該死的小龍蝦圖案意味著緬因州。你不用再找「旅遊勝地」字樣,也不用猜測粉紅色或棕紅色或深蘭色實際上是白色,你只要找那該死的小龍蝦就行了。漢密爾頓知道,它實際就是龍蝦,但該死的小龍蝦就是該死的小龍蝦,不管它是什麼名字。他決不會吃那引進該死的小龍蝦,就像他決不會吃豬屎一樣。但是,他很高興它們印在牌子上。

    今天晚上,他在尋找有小龍蝦的車牌,看到它們格外高興。

    「問問媽媽她是否相信這事。」他低聲說,把巡邏車開進停車場。他拿起帶夾子的寫字板,翻到通緝單那一頁,大拇指順著目錄向下移動。

    在這兒,96529Q,緬因州,該死的小龍蝦的家鄉。

    剛才漢密爾頓經過車旁時,發現駕駛室裡沒有人。有一個槍架,但是空的。也許有人在車廂裡,甚至這個人手裡可能還有槍。更有可能的是,駕駛員早走了,或在裡面吃漢堡。但這沒什麼區別……

    「老警察,大膽警察,但不是老朽魯莽警察。」漢密爾頓警官低聲說。他關上燈,慢慢沿著那排汽車開下去。他停下兩次,開了兩次燈,雖然他根本沒看他照著的汽車。總有這種可能性:96529Q先生在從餐廳回來時看到漢密爾頓在照偷來的車,如果他看到巡邏車繼續開下去檢查別的車,他就不會受驚逃走了。

    「安全就是安全,遺憾就是遺憾,這就是我所知道的。」漢密爾頓叫到。這是他喜歡的一句口頭禪,僅次於問問媽媽她是否相信。

    他把車開進一個空位,在那裡他可以監視貨車。他跟不到四里外的總部通了話,告訴他們他發現了緬因謀殺案中尋找的那輛汽車,要求立即派援兵來。總部告訴他援兵很快就到。

    漢密爾頓發現沒人走進那輛汽車,於是認為小心翼翼靠近它並不算魯莽輕率。實際上,如果他一動不動地坐在暗處等待援兵的到來,那就像個膽小鬼一樣了。

    他跳下巡邏車,解開槍套的扣子但沒有把槍抽出來。他值勤時只抽出過兩次手槍,但從沒開過火。現在他也不願意。他選擇了一個角度接近貨車,使他既能看到貨車——特別是貨車車廂——又能看到麥當勞方向走過來的人。他停下來,看到一個男人和女人走出餐廳,走向一輛福特轎車,他們坐進汽車,開往出口,這時,他才又繼續向前走。

    他的右手放在手槍把上,左手放在臂部。他覺得,現在皮帶也越做越好。他從小到大都是蝙蝠俠迷——實際上,他懷疑蝙蝠俠是他成為警察的理由之一。他最喜歡蝙蝠俠的多功能皮帶,上面有各種有用的東西,可以在不同場合使用:繩子、也視鏡、迷魂藥。他的皮帶當然不能跟那相比,但是在左邊,有三個環吊著三件非常有用的東西。一個是電警棍,當你按頂上的紅按鈕時,它會發出一種超聲波嘯聲,能把最狂暴的公牛變成一團軟軟的通心粉。它旁邊是一個壓力罐,再旁邊是一個四節電池的手電筒。

    漢密爾頓從環上取下手電筒,打開它,然後左手溜上去遮住一部分光。他這麼做時,右手一直沒離開過他的手槍把。老警察,大膽警察,但不是老朽魯莽警察。

    手電筒的光掃過貨車車廂。裡面有一塊防雨布,但沒有別的,車廂像駕駛室一樣空。

    漢密爾頓很謹慎地和這個掛小龍蝦車牌的汽車保持著一段距離——這是一種習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現在他彎下腰,用手電照照汽車的下面,想傷害他的人能藏身的最後一個地方。那裡不太可能有人,但如果他真因大意而死,他可不想讓牧師這麼讚美他:「親愛的朋友,今天我們到這裡來,是為了悼念華倫。漢密爾頓警察,他由於不太可能的原因而死去。」那可太愚蠢了。

    他迅速掃過汽車的下面,沒看到什麼,除了一個即將要脫落的消音器——從它上面的洞看,它真掉了的話駕駛員也不會注意到。

    「我想沒有別人,親愛的。」漢密爾頓說。他最後一次檢查汽車周圍地區,特別是從餐廳過來的人。他發現沒有人在注意他,於是走到駕駛室乘客一邊的窗口,向裡照射。

    「天哪,」漢密爾頓低聲說,「問問媽媽是否相信這噁心事。」他突然很喜歡桔紅色的燈,因為它們強烈的燈光把茶色變成了幾乎是黑色,使血看上去像墨。「他就這麼開著它?天哪,從緬因他就這麼一路開過來?問問媽媽——」

    他把手電筒向下照去。汽車的座位和地板污穢不堪,他看到啤酒罐、飲料罐、空的或半空的油煎馬鈴薯片袋,許多空煙盒。一塊泡泡糖似的東西粘在金屬儀表板上,下面是一個洞,原先是放收音機的。煙灰缸裡有許多不帶過濾嘴的煙頭。

    座位上斑斑點點都是血,幾乎遮住了那裡的雪佛萊標記。駕駛員座邊門內把手上有血,鏡子上有血——呈橢圓形,漢密爾頓認為,當96529Q先生調整他的後視鏡時,他用他的受害者的血在那裡留下一個幾乎完美的拇指印。在一個煙盒上也有一大塊淤血,看上去那個盒子裡面有頭髮。

    「他怎麼向路上遇上的姑娘解釋呢?」漢密爾頓低聲說,「說他剃鬚時割傷了自己?」

    他身後傳來了一聲輕微的響動。漢密爾頓猛地轉過身,他覺得動作太慢,覺得自己太魯莽,這是一件非同尋常的事,本應更謹慎。現在,那傢伙已經站在他身後,老式雪佛萊貨車的駕駛室很快就會有更多的血,他的血,因為這傢伙能從緬因州開著這屠宰場似的車到這兒,他一定是個心理變態者,他會像買一夸脫牛奶一樣不假思索地殺死一個州警察,漢密爾頓抽出他的手槍,這在他的值勤中是第三次,他推開保險栓,差點兒對著黑夜開槍,他緊張到了極點。但沒有人在那兒。

    他慢慢垂下手裡的槍,血在他太陽穴急劇跳動。

    一陣風吹過,又傳來輕微的響聲,在人行道上,他看到一個魚肉三明治盒,毫無疑問響聲就是它造成的。你那麼聰明,福爾摩斯,不值一提,華生,這是最基本的——一聽到風聲立即躍開五、六尺,然後再站住。

    漢密爾頓長長呼出一口氣,小心翼翼地關上手槍保險栓。「差點兒丟人顯眼,福爾摩斯,」他說,聲音有些顫抖,「差點兒害自己去添張開槍說明表。」他想把手槍放回槍套中,因為現在已很清楚,除了一隻空魚肉汗堡盒外,沒什麼可射擊的東西,但他決定拿著它,直到援兵到來。槍在手裡握著很舒服,這並非只因為血,或因為緬因州警察要得這個殺人犯開著那可怕的汽車走了四百里。那輛汽車散發出一種惡臭。他不知道援兵們是否也能聞到這種味,或是否只有他才能聞到,對此他並不在意。他認為,它不是血或腐爛食品的氣味,而是壞的氣味,某種非常非常壞的東西的氣味,壞的使他不願把槍放回套中,即使他確信散發那氣味的人已走了,可能幾小時前——他聽不到任何熱引擎發出的滴答聲。這沒關係,它並沒改變他所知道的事實:這卡車曾是一個可怕野獸的窟穴,這野獸可能會又回來,給他一個措手不及,他不想冒這種險。媽媽不能在這上面打賭。

    他站在那裡,手裡拿著槍,心驚膽戰,過了似乎極漫長的一段時間,援兵終於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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