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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狒狒鬧叢林 文 / 埃德加·賴斯·巴勒斯

    泰山之子--三千狒狒鬧叢林

    三千狒狒鬧叢林

    在那遙遠的叢林,克拉克遍體鱗傷躺在草地上,血凝在一起,動一下都很困難。他義憤填膺,怒火中燒,為了報仇,只得踏上狒狒走過的那條小路,到上次跟它們相遇的地方尋求幫助。可是連狒狒的影子也沒有找著。不過它們留下了明顯的蹤跡,克拉克「順籐摸瓜」,終於追上了它們。他跟這群狒狒相遇時,它們正慢慢地向南移動,進行週期性的遷徙。這種遷徙的原因只有狒狒自己才能解釋。克拉克從「下風頭」過來,狒狒群的「尖兵」看見他,連忙發出警告。跟在後畫的大隊「人馬」聽見「尖兵」的叫聲一起停下腳步。它們有的竊竊私語,有的大聲降叫。公狒狒邁開僵直的小腿直轉圈子,母狒狒也都緊張起來,尖著嗓子把「孩子們」叫到身邊,一家人擠作一團,跟在「丈夫」身後慢慢地走著。

    克拉克大聲喊狒狒王。狒狒王聽到這個聲音很熟悉便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了過來。在所有感覺器官中,狒狒王似乎更相信鼻子,對耳朵聽到的、眼睛看到的反倒持懷疑態度。克拉克一動不動站在那兒。如果一直走過去,完全可能馬上陷入一場混戰。因為叢林裡的野獸都十分敏感。它們特別容易歇斯底里大發作,也特別容易變成膽小鬼。值得考慮的是,野生動物實質上到底是不是膽小鬼?

    狒狒王向克拉克走了過來,一邊咆哮一邊用鼻子嗅來嗅去。它繞著圈子走,圈子越轉越小,離克拉克自然越來越近。克拉克先開口說話。

    「我是克拉克,」他說。「是我打開籠子救出了你。我是『殺手』克拉克,是你的朋友。」

    「嗚,」狒狒王哼著鼻子說。「是的,你是克拉克。剛才,我的耳朵告訴我,你是克拉克;我的眼睛也告訴我,你是克拉克。現在,我的鼻子又告訴我,你確實是克拉克。我的鼻子從來不會出錯。我是你的朋友。來吧,我們可以一起打獵。」

    「克拉克現在不能去打獵,」人猿回答道。「岡瑪干尼偷走了梅瑞姆。他們把她關在村子裡,不讓她走克拉克一個人救不出她。克拉克曾經救過你,現在你能不能帶上你的兵馬把克拉克的梅瑞姆救出來?」

    「岡瑪干尼有許多尖尖的棍子,能穿透我的孩子們的身體。他們殺我們。這些岡瑪干尼是壞人。如果我們進了他們的村莊,會被他們都殺光的。」

    「塔瑪干尼有一種能發出很大的響聲、老遠就可以殺死人的『棍子』,」克拉克回答道。「克拉克救你時,他們手裡就拿著這種『棍子』。如果克拉克那時候因為害怕拔腿就跑,你早成了塔瑪干尼的階下囚。」

    狒狒搔了搔後腦勺。它和人猿四周蹲著許多公狒狒。它們眨巴著小眼睛,摩肩擦背,爭先恐後,都想佔據一個更有利的位置。有的翻著地上的枯枝敗葉尋找可口的蟲子吃,有的懶洋洋地看著他們的王和這個奇怪的瑪干尼。這傢伙自稱「瑪干尼」,其實他更像那些戴帽子的塔瑪干尼。狒狒王看了看幾位年紀較長的「大臣」,好像是徵求它們的意見。

    「我們的兵馬太少了,」一個老狒狒嘟噥著說。

    「山裡有的是,」另外一個建議道。「那兒的狒狒像樹葉一樣多。它們也恨那些岡瑪干尼。它們喜歡打架,而且非常兇猛。我們去找它們幫忙,一定能把叢林裡所有的岡瑪干尼都殺死。」它跳起來發出可怕的叫聲,渾身的毛髮都像倒豎的鋼針。

    「這才像討論問題的樣子,」「殺手」克拉克大聲說。「不過用不著山上的狒狒。我們這些兵馬就足夠了。要去找它們得花費好長時間,等兵馬集合齊,梅瑞姆早讓他們給殺了,或者吃了。我們應當馬上出發到岡瑪干尼的村莊。走快一點很快就能到那兒。然後我們一起向他們的村子衝過去,大伙都大喊大叫,肯定能把村子裡的岡瑪干尼都嚇跑。他們逃走以後我們就可以把梅瑞姆救出米。我們用不著殺人,也沒必要找死,克拉克只想把梅瑞姆救出來。」

    「我們的兵馬太少了,」那隻老狒狒還在發牢騷。

    「是的,兵馬太少了!」別的狒狒也跟著它吵吵起來。

    克拉克勸也沒用。它們雖然願意幫忙,但是必須按照它們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把大山裡的狒狒都發動起來,一起和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鬥。克拉克只好屈從於它們的意志。眼下他能夠辦到的只有催促它們快點兒行動。狒狒王最後接受了克拉克的建議,帶領十二名身強力壯的公狒狒進山「發動群眾」,其餘的兵馬繼續在後面逛蕩。

    一旦形成決議,狒狒們對這件事表現得都很積極。被選中的狒狒馬上出發,而且個個如腳底生風,走得很快。不過克拉克還是輕而易舉就能跟上它們。狒狒群在森林裡攀援的時候總是咋咋唬唬,發出很大的喧鬧聲,目的是嚇跑在前頭行走的野獸,告訴它們有一大群狒狒來了。因為為數眾多的狒狒在一起活動的時候,叢林裡沒有誰敢來打擾它們。有時候樹木之間的距離很遠,它們就在地上行走,動作輕巧得幾乎連一點響聲也沒有。因為它們都知道,很難瞞過獅子和豹子的眼睛。倘若它們看見只有「一小撮」狒狒在小路上行走,肯定會撲過來殘殺一番。

    他們在這塊荒蠻的土地上整整走了兩天,穿過稠密的森林,進入廣闊的平原,爬過一道道山坡。以前克拉克從來沒有來過這地方。從大森林走出來看見眼前這寬闊關麗的原野本來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可是此刻,克拉克卻無心欣賞田園風光。梅瑞姆,他的梅瑞姆正在危難之中。在她得救之前,他什麼都不願意想,什麼都不願意幹。

    走進覆蓋山坡的森林之後,狒狒放慢了速度。它們不時發一聲淒婉的呼喚,然後屏聲斂息,側耳靜聽。終於,彷彿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一聲表示應和的長嘯。

    狒狒朝傳來這聲長嘯的方向繼續進發。就這樣,它們一邊大聲呼喚,一邊側耳靜聽,漸漸地離山地裡的「親屬」越來越近了。克拉克聽出,前來迎接他們的是一支浩浩蕩蕩的隊伍。不過,人猿對此雖然有所估計,山地裡的狒狒真的出現在眼前時,他還是大吃一驚。

    這群狒狒簡直是鋪天蓋地而來,從能經得起它們身體重量的樹梢,到濃密的枝葉之間,密密麻麻到處都是狒狒。它們慢慢地向前移動,扯開嗓門兒,發出那種古怪、淒婉的長嘯。它們身後,克拉克目光所及的地方,一道狒狒組成的「高牆」,穩穩當當地向前推進。這是成千上萬隻狒狒。人猿克拉克暗自思忖,如果這數以萬計的狒狒裡面有一隻突然發起瘋,向他們這支隊伍進攻,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不過沒有發生此類事情。兩位狒狒王從各自的隊伍裡面走了出來。它們毛髮倒堅,按照部落的習慣,把對方嗅了又嗅。等到確信雙方具有親緣關係之後,便心滿意足、互相搔起背來。過了一會兒,兩位王開始「會談」。克拉克的朋友向它說明了遠道而來的目的。克拉克一直藏在一片灌木叢裡,直到這時才在大夥兒面前露了面兒。山地裡的狒狒看見他都十分激動。有一剎,克拉克真怕被它們撕成碎片。可不是他怕死,他只是為梅瑞姆擔心,要是他死了,誰來救她呢?

    兩位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好言相勸,又是厲聲呵斥,大夥兒才安靜下來。克拉克被允許走了過去。山地裡的狒狒從不同角度把他聞了又聞。它們聽到克拉克會講它們的話,都又興奮又驚奇。他和它們講話時,大夥兒都靜悄悄地聽著。他給它們講了梅瑞姆的事兒,講了他們在叢林裡過的生活。還對它們說,他和梅瑞姆是從猴子瑪努到巨猿瑪干尼整個猿猴家族的朋友。

    「那些從我那兒搶走梅瑞姆的岡瑪干尼不是你們的朋友,」他說。「他們殺你們。平原和森林裡的狒狒想跟他們搏鬥,可是兵馬太少。它們對我說,你們不但兵強馬壯,而且非常勇敢。你們的兵馬像平原上的青草,森林裡的樹葉一樣地多。你們那麼勇敢,連大象坦特見了也害怕。它們還對我說,你們很樂意跟我們一起走岡瑪干尼的村子裡懲罰那些壞人,幫我把梅瑞姆救出來。」

    狒狒王胸脯挺得老高,神氣活現地踱來踱去。還有一些身高體壯的狒佛也沾沾自喜趾高氣揚,都被這位陌生人的讚譽之詞搞得飄飄然。

    「是的,」有一隻狒狒說,「我們這些山地裡的沸沸都是勇猛的鬥士。大象坦特怕我們,雄獅努瑪怕我們,豹子席塔怕我們。就連山地裡的岡瑪干尼見了我們也敬而遠之。我是王的大兒子,我單槍匹馬就能殺死平原地區的岡瑪干尼。」它挺著胸,十分驕傲地走來走去。後來有個夥伴脊背發癢,在它身上起勁兒地蹭了起未,它這才停下腳步。

    「我是古布,」另外一隻狒狒大聲說。「我的牙齒又尖又長,而且非常結實、有力,曾經多次咬爛過岡瑪干尼軟乎乎的皮肉。我還殺死過席塔的妹妹。古布願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岡瑪干尼殺個片甲不留。」慷慨陳詞之後,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來,一副目空一切的樣子。

    克拉克帶著詢問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鬥士都很勇敢,」他說,「不過最勇敢的還是陛下您。」

    粗毛滿身、正值壯年——如果已經老邁,它早就隱退了——的狒狒王發出可怕的咆哮。森林裡迴盪著讓人毛骨悚然的叫聲,小狒狒緊緊摟著母親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觸了電一蹦老高,都跟著它們的王叫喊起來。山林裡驟然間鬧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邊,對著它的耳朵大聲喊道:「跟我走!」然後穿過森林,跨過平原,向岡瑪干尼康哇杜的村莊進發。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後仍然又跳又叫。他們身後是那十幾名平原地區的狒狒以及成千上萬隻野蠻、凶殘、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這樣,他們第二天便來到康哇杜的村莊。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們都在茅屋裡休息,村子裡死一樣地寂靜,這支勢不可擋的狒狒大軍現在變得相當安靜,成千上萬隻光腳丫走過林中小路,就像一陣微風從大樹繁茂的枝葉間吹過。

    克拉克和兩位王打頭。他們在村子跟前停下,後面的大部隊跟上來,把小村莊圍了個水洩不通。村子裡依然死一樣地寂靜。克拉克輕手輕腳爬上柵欄上方那棵參天大樹,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經進入「陣地」,進攻的時機到了。長途跋涉的時候,他曾經不止一次告訴狒狒們,絕不能傷害關在茅屋裡的那個白人婦女。至於別人,怎樣處置,他都無所謂。他仰面朝天,發出一聲長嘯——這是他跟狒狒約定的信號。

    隨著這聲長嘯,三千隻公狒狒怒吼著、狂吠著衝進嚇傻了的黑人們的村莊。武士們衝出茅屋,女人們看見這樣可怕的猛獸沿著村街蜂擁而至,都抱著孩子向柵門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戰鬥部隊」召集起來,又跳又叫,鼓舞大夥兒的士氣。他們手執長矛一字排開,準備迎戰敵人。

    克拉克就像帶領大夥兒跋山涉水一樣,又帶領他們攻打這群黑人武士。黑人們看見竟是那位白皮膚小伙子帶領這群可怕的狒狒,都嚇得目瞪口呆。他們一開始還能堅守陣地,把手裡的長矛朝猛衝過來的狒狒投擲過去,可是還沒來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經一擁而上,黑人武士嚇得拔腿就跑。狒狒撲到他們的背上,張開血盆大口,鋒利的牙齒咬著他們的脖頸。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殺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經衝到柵門口,便把他們留給他的「同盟軍」狒狒發落去了。他回轉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關梅瑞姆的那間茅屋跑去。屋子裡空無一人。克拉克心裡涼了半截,又連忙搜查每一間茅屋,結果都大失所望。黑人們倉皇逃奔時沒有帶梅瑞姆,這是肯定的。因為克拉克銳利的目光曾經在那群逃命的人裡十分仔細地搜索,連梅瑞姆的影子也沒有看見。

    克拉克深知這些野人的惡習,覺得這件事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梅瑞姆被殺死而且被它們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無疑,一股怒火頓時熊熊燃起,煎熬著他滿腔的熱血。他聽到遠處傳來狒狒的咆哮,咆哮聲中還夾雜著黑人的尖叫。他循聲而去,趕到鮮血染紅的戰場,發現狒狒已經對戰鬥表現出厭倦,還倖存的一小群黑人堅守著一塊新開闢的陣地,揮舞著大頭棒朝幾隻猛撲過來的公狒狒劈頭蓋臉地打了過去。

    克拉克從他們頭頂的一棵大樹上跳下來,猶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颶風向康哇杜的武士們席捲過去。他氣昏了頭,忘記了敵我力量對比的懸殊。不過他的兇猛也保護了他。他像一隻受了傷的獅子揮動鐵拳四面進攻,八方出擊,打得又狠又準,一看便是一位久經沙場的鬥士。他那鋒利的牙齒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敵人的皮肉之中。他一會兒撲向這個武土,沒等大頭棒打過來,一閃身又撲向另外一個武士。不過,儘管他力大無比,凶狠異常,決定這場搏鬥勝負的一個重要因素還是他在這些頭腦簡單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懼。對於他們來說,這個與巨猿以及兇惡的狒狒為伍、像野獸一樣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裡的一個魔鬼,一個他們得罪了的凶神,現在從他幽居獨處的密林深處出來懲罰他們來了。他們認為跟他對打,簡直是以卵擊石,因此很多人不戰而退。

    克拉克氣喘吁吁,渾身沾滿鮮血,停下腳步尋找新的對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為大開殺戒,痛飲鮮血而心滿意足。

    遠處,康哇杜把他的殘兵敗將集中起來,清點死傷人數。村民們都嚇得要命,說什麼也不敢再在這裡呆下去了。他們甚至連回村裡拿東西的勇氣也沒有。他們堅持繼續逃奔,直到高被那個兇惡的魔鬼夷為平地的家鄉很遠很遠的地方。就這樣,克拉克趕走了唯一能夠向他提供線索、幫助他尋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時完全切斷了他與她之間可能接上的線頭。因為那位收養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經派出人馬尋找他。如果他們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傷心已極、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別了佛拂王。狒狒們都希望他能跟它們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經無心再與任何人或者獸打交道了。叢林生活使他變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發使他鬱悶,就連這群曾經與他並肩戰鬥的狒狒,他也懶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萬分,神情沮喪,獨自向密林深處走去。他明知這時正是雄獅努瑪腹中空空出來捕捉獵物的時候,還在林間小路滿不在乎地走著,甚至故意走進豹子藏身的樹叢。他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心裡只想著梅瑞姆,想著他們在一起度過的快樂時光。現在他已經徹底認識到梅瑞姆對他意味著什麼。每逢狩獵歸來,迎接他的總是她那美麗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點兒什麼,他簡直要發瘋!他必須在叢林裡這樣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須用艱苦的勞動填充每一天的空內,只有這樣才能在暫時的忘卻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會因精疲力竭而立刻進入夢鄉,像死人一樣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還活在世上,至少還有一線希望。他可以不分晝夜地去尋找她。可是他確信,她是死了。

    就這樣,他四處漂泊,在寂寞中度過漫長的一年。有時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們一起打上一兩天獵。要麼就跑到綠蔭覆蓋的山地去找狒狒。它們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過,大多數時間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猶如一艘灰色的戰艦,所向無敵,一往無前。

    克拉克喜歡公象的溫靜,母象的謹慎,更喜歡小象憨態可掬。笨頭笨腦的樣子。這群龐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暫且沖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歡它們甚至勝過喜歡巨猿。特別是有一頭公象——大象之王,幾乎佔據了他的全部心靈。這頭巨象對別的動物非常蠻橫,不管是誰,稍有不慎,它都大發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溫順得像一條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規規矩矩走過來。克拉克打個手勢它就用長鼻子把他捲起來,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專門折下的樹枝,給它轟耳朵周圍的蒼蠅,還十分親暱地給它搔癢癢。

    這期間,梅瑞姆離他還不到一百英里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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