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第四章 客人 文 / 賴長義
陳夕小心翼翼地踏入了家裡面,馬上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很快,在大廳裡面,他見到了兩個陌生人,一個中年男人和六、七十歲的老頭,他的父母正陪在一邊聊天。很難得的,他們還是用不是很標準的普通話在聊,這讓陳夕覺得怪怪的。
見到陳夕回來,大家都停下了說話,全部看向他。陳夕父親陳橋趕緊叫他過去,然後介紹說道:「他就是我兒子陳夕。快叫人,這是方伯伯和方爺爺。」
陳夕趕緊老老實實地一人叫了一聲,心裡覺得非常無聊,為什麼見到這些陌生的人,卻要自己叫親人一樣叫他們呢?大人們都很喜歡人家叫嗎?
那個姓方的老頭看了陳夕幾眼,笑著點了點頭:「他就是陳夕呀?不錯,不錯,果然是個好孩子。」
陳夕尷尬地笑了笑,準備自己先回房間去。這時候,不知道從哪裡鑽出來一個小女孩,跑到陳夕跟前,很沒有禮貌地說道:「你叫陳夕?」
陳夕看著眼前之人,那是一個十一、二歲的乾瘦小女孩,看不出什麼漂亮,也沒有什麼特別吸引人的地方,她正眨巴著眼睛觀察他,他又是尷尬地點了點頭。
「陳夕哥哥,你好,我是雨兒。」小女孩大方地自我介紹說道。
方老頭笑著說道:「陳夕,這是我的孫女方雨兒,你們小孩子一起去玩吧。」
陳夕很討厭別人說他是小孩子,武俠小說看多了,他已經無數次幻想自己是俠肝義膽、義薄雲天、拯救黎民於水火的大俠,說他是小孩子,等於是說他沒有本事,也是粉碎了他的幻想,所以他一直很反感。
不過今天這是客人叫的,他也不好計較,人家是客,大不了等他走了自己再罵他幾句老頭子。
陳夕點了點頭,對著女孩說了聲「你好」就往自己房間裡面走。
進入房間裡面,陳夕習慣性地剛想彎腰看看床底下那只蝙蝠還在不在,這時發現那個叫方雨兒的小女孩已經跟著他進入了房間裡面。
上次晚上撿到的那只蝙蝠沒有自己離開,一直呆在陳夕床底下,也不知道它以什麼為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吃蚊子。他曾經以為那只蝙蝠死了,拿了掃把想把它的屍體挑出來,誰知道發現它還好好的活在裡面,而且似乎已經沒有了那天晚上的狼狽。
陳夕上次只是一時好心把它撿了回來,現在卻不知道該怎麼把它弄走了。因為待久了肯定會把父母親發現,他們發現了肯定會將它弄死的,那不等於白救了一場?那天晚上陳夕敢伸手將蝙蝠抓起來,但是現在他可沒有膽量鑽到床底下把它捉出來弄走,誰知道它會不會咬人?誰知道它咬人有沒有毒?
幸好蝙蝠一直也沒有騷擾過陳夕和他的家人,所以他也就沒有太過在意,只不過每天仍然會看一看它有沒有走掉或者死掉。
陳夕見到方雨兒跟著進來了,不好去看床底下,便把書包放在了桌子上。「你怎麼不跟你爺爺他們在一起?」
方雨兒走到了桌子前,自己找凳子坐下了,看了陳夕一眼說道:「他們大人說話不知道有多無聊呢!」
她也是把自己當作同齡的小孩,陳夕不由一陣苦笑。「可是我不認識你,跟你這個小孩子,也沒有什麼話好說。」
方雨兒看了陳夕一會兒,突然笑了起來:「陳夕哥哥,你也沒有比我大多少,小小年紀,不要學著裝酷呀!」
陳夕聽到她的話有點啼笑皆非,不過她說的「裝酷」,他沒有聽明白,「什麼是磚庫呀?我跟磚庫會扯上什麼關係?」
方雨兒笑了笑,得意地說道:「本來什麼意思我也不是很懂,不過現在台灣很流行這個說法,酷就是很有型、很冷靜、很深沉,顯得很成熟、很有魅力的男生,裝酷就是說很多男生故意裝出冷酷、深沉的酷模樣。」
陳夕不由覺得好笑,「你的意思是我裝深沉?我什麼時候有呀!」
「寫在你的臉上,你剛才的表情就是這個模樣。」方雨兒翻動著桌上的東西說道。
「你一小丫頭,哪裡來的這些鬼理論,還什麼台灣很流行的說法。」
「看書呀,現在的書都是這麼描寫的,在台灣真的很流行耶!」她又去翻動陳夕書包裡的課本。
才十一、二歲就老是看言情小說?陳夕不由再次打量了幾眼這個小女孩。其實他自己十一、二不也是早就開始看武俠小說了?不過,現在他年紀比方雨兒大了幾歲,自然裝出威嚴地說道:「你還那麼小,要擺正心思唸書,怎麼能去看那些閒書呢?」
方雨兒吐了吐舌頭,輕鬆地說道:「說話怎麼跟我老爸一樣?噢--,我知道了,又是裝酷!」
陳夕白了她一眼,教訓地說道:「你還太小,別看那麼多台灣的言情小說,就算你喜歡台灣的作家,也該看看林清玄、龍應台、白先勇什麼的,或者你們女孩子喜歡看張曉風、席慕容什麼的。」
方雨兒驚訝地叫了起來:「開什麼玩笑呀!就是因為我年紀小才看呀,我長大了,自己經驗都一大把了,談戀愛都來不及,還看這些弱智的書?席慕容沒看過,席娟倒是有。」
陳夕不由無言以對,心裡暗想,她說得也有道理呀,本來這些言情小說就是騙騙小女生的,長大了都會有自己的經驗,誰還會在去看這些虛構的愛情?這不比武俠、科幻,那是一輩子都無法企及的,只能在看書的時候暗爽。(那時候中國還沒有流行奇幻,更沒有玄幻,說到休閒小說就是武俠、科幻、言情幾大類。)
「還有,你叫我不要看台灣的小說,難道我要到大陸來租書嗎?簡直不可思議嘛!」方雨兒聳了聳肩,搖著頭說道。
「什麼?」陳夕不由懷疑自己的耳朵,「是我聽錯了,還是你說錯了?你來大陸租書?你說得你好像是在台灣住一樣。」
「你好笨哦,我本來就在台灣住呀,那有什麼好懷疑的?」方雨兒奇怪地問道。
這下陳夕真的的驚訝了,他不由坐了過去,仔細盯著方雨兒看了一會兒,笑嘻嘻地說道:「你真的是台灣人?嘿嘿,沒想到讓我見到台灣的小孩子了。」想起不喜歡人家說自己小孩子,料想別人也一樣,趕緊又改口說道:「我是說還是第一次見到台灣的女孩子。」
方雨兒不禁笑了,「台灣人又有什麼不同呢?大家還不是一樣?」
從八幾年開始陸續有台灣人回鄉探親,大家也都不怎麼好奇了。不過陳夕知道自己家沒有親戚在台灣,還是有點好奇,低聲問道:「你到底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呀?為什麼跑來我們家呢?」
方雨兒搖搖頭。
「你不知道?」陳夕有點失望,心裡歎息,她到底還是小孩呀。
「才不是呢!我搖頭的意思是沒有關係。」方雨兒擺了擺手說道。
陳夕又來勁了,「那你們來我們家幹嗎?」
「你知不知道你有個爺爺在美國?」方雨兒反問道。
陳夕點點頭,他親爺爺的弟弟、他的三爺爺,就是在美國,這是他們家唯一的「海外關係」。
「是這樣的,我爺爺跟你爺爺是好朋友,而我爺爺的老家是在這邊,所以這次我爺爺回來,就想到你們家來看看,算是代你爺爺回家看看,因為你爺爺回來不是那麼方便嘛。」方雨兒一副老成的口吻說道。
陳夕總算是明白了其中的關係,這個姓方的老頭是台灣人,但是不知道怎麼認識自己在美國的爺爺,對了,他的老家在這一帶,肯定是因為跟爺爺是老鄉關係認識的。這次方爺爺回來探親,順便就找來了自己家。代爺爺來看看,也算是難道一片心了。
「還有啊,我們帶了攝影機,可以把你們家裡的一些樣子拍下來寄給陳爺爺看。」方雨兒繼續說道。
想到他們是開轎車過來的,陳夕也就沒有奇怪他們有攝影機了,而且台灣人在大家的印象中還是很有錢的。不過物以稀為貴,攝像機在他從心目中是比較高檔的東西,因為除了電視上攝影記者扛著走的,基本上沒有在現實生活中看到過。
陳夕想要見識一下攝像機,不過又不想顯得自己這麼老土,便轉移話題說道:「外面那個就是你爸爸呀?」
方雨兒不由壓低聲音狂笑了起來,「哪裡呀,那是我伯父,他是本地人,我也是剛剛認識他,我們回來就是住在他們家。我老爸才沒有和我們一起回來呢!」
陳夕有點尷尬,勉強說道:「我說怎麼你們長得不怎麼像呢。」
方雨兒笑著搖搖了,她翻完了陳夕的書包,又翻他的書桌,陳夕見她還小,也就沒有怪她不懂得尊重**。其實他能正大光明擺出來的也都是不怕「搜查」的,他帶武俠小說回家看的時候,害怕父母發現,都會藏起來,有時候是從被套的入口放進去,藏在被子裡面;有時候是放在蓆子、墊子底下。
「咦,這座觀世音菩薩像好……好……」她不知道是不是不曉得該用什麼詞來形容,停頓了幾下最後才說道:「……好別緻呀!哪裡買的?」
陳夕淡淡地說道:「別人送的。你喜歡呀?」
方雨兒拿在手裡看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說道:「喜歡,不過我不會要你送給我的。」
「為什麼?」本來才認識一會兒,陳夕就是會說送給她,也是客氣一下而已,不過她說不要倒是令他好奇。
「喜歡不一定就要擁有呀,我看一看就可以了。我聽人家說,佛像會跟人有緣的,既然有人送給了你,就說明它跟你有緣。」方雨兒說得有板有眼,根本不像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看來休閒小說看多了都會對人有幫助的,而且比那些什麼名著之類來得明顯。
陳夕本來就是很喜歡較勁的人,聽到方雨兒如此說,馬上接著說道:「照你這麼說,如果我現在把它送給你,那它不就是跟你有緣嗎?」
「那不一樣的。」只有怎麼不一樣,她也說不清了。
「雨兒!」
外面傳來叫聲,方雨兒說道:「是伯父在叫我。」她答應了一聲,然後就蹦跳著出去了。
陳夕不知道猜想他們是要走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該出去送客,猶豫了一下,還是跟著出去了。
正是方家的人要走了,陳夕父母正努力挽留他們吃晚飯。雨兒見到陳夕出來了,對他眨了眨眼睛。
方老見到陳橋夫妻熱情的挽留他們,爽朗的笑了笑,「不急,不急,我們明天還會過來的。我會帶攝像機把家裡的樣子攝下來,還有你們、還有陳夕,到時候寄給老陳看看,他也都幾十年沒有回來了,見見家鄉的樣子,慰寄一下思念之情。」
「那多麻煩您呢!」陳橋客套地說道。
「沒有麻煩。還有陳夕,老陳可是很牽掛這個沒有見過面的孫子呢!一定要把他的樣子拍下來,陳夕,你明天要不要上學呀?」方老轉而看向陳夕。
陳夕在同學們面前可以說得口沫橫飛,但是在這些長輩面前,特別是幾個陌生客人面前,他還是很拘謹,只能靦腆地說道:「方爺爺,明天是星期天,我們不用上學。」
「那就好。」方老含笑說道。「那我們先告辭了。」
於是陳家一家人熱情地送著方家三人出來了。
車大概是雨兒那位伯父的,因為他坐在了駕駛位上。
「陳夕哥哥,明天我再來找你玩!」上車時的方雨兒對陳夕說道。
這時候他們來到屋外,有周圍的鄰居遠遠觀看他們,陳夕聽到雨兒這樣叫,覺得很不好意思,只能尷尬地點了點頭。
車子走後,他們一家才返回了家裡。聽到父母的補充,陳夕才知道,這個方爺爺解放前是跟他三爺爺一起當兵的,後來一起到了台灣,之後他爺爺去了美國,但是他們交情很好,一直都有聯繫、來往。八十年代後,他們都與老家的親人聯繫上了,不過他這也是頭一回回來,而陳夕爺爺雖然有聯繫到家裡,卻還沒有回來過。
方家就在另外一個鎮上,雨兒那個伯父是縣裡一個什麼局的局長,他的車也是公車,這次特定請假陪回鄉的叔父走動一下。
反正這些跟自己沒有多大的關係,陳夕也就沒有再理會,自己回房去攻張學有說的「三天的作業」。因為第二天要上課,家長們大多都不允許子女晚上看電視,只有在星期六晚上可以看,陳夕的父母也是如此。今晚是可以看電視的,所以陳夕必須趁早把一部分作業瞭解了,因為他清楚自己的本性,留到明天來做,那就肯定做不完了。
自從星期六晚上會被同學喊出去,借口玩、實際上去看錄像之後,陳夕對電視已經沒有那麼大的熱情和期待了。今年知道的電視劇只有一部改編金庸的《倚天屠龍記》,第一次看小說改編成電視劇的,斷斷續續也看下去了,而女主角趙敏雖然不夠漂亮,但是由於該演員葉童演的《新白娘子傳奇》中許仙魅力猶在,也就沒有挑剔了。
陳夕做作業一直到媽媽叫他吃飯,他收拾好作業課本,不由又彎腰低頭去看了看床底下蝙蝠。那只渾身血紅的蝙蝠還是縮在最裡面的角落裡,現在是晚上,燈光不能轉彎,照不到床底下,所以他看得有點模糊,沒見到蝙蝠有什麼動靜。
不過,就是在黑暗之中,陳夕也彷彿見到那只蝙蝠的兩個眼睛閃著光,就好像也再看著他一樣。他已經不止一次有這樣的感覺了,可能是那天晚上第一眼印象太深了,所以老是想到那對眼睛。
陳夕不敢多看那只蝙蝠,趕緊關燈出去吃飯了。
今天晚上,住在不遠的死黨張學有沒有來找陳夕,因為陳夕已經先跟他說好了,今晚不出去了。他吃過晚飯,看了一會兒電視便回到了房裡面。
陳夕沒有做作業,也沒有帶武俠小說回來看,而是在床上盤腿打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