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節 平淡無奇的真相 文 / 吹牛者
「她怎麼能離開女僕學校呢?當時她還不是轉入待分配的學員吧。不可能請假的。」
「用不著請假。她一直有鬼點子,」楊繼紅說,「在圍牆外面她藏了一把梯子,誰都以為那裡的竹林是過不去的--其實是可以的。」
天黑之後,林小雅就會偷偷溜出去,晚上的例行查鋪不過是在房門口看一看,有舍友為她掩飾,很容易就能混過去。
慕敏倒吸一口冷氣,這要傳出去簡直就是醜聞麼!原以為密不透風的女僕培訓班,居然還有這樣的秘密通道隨時可以出入。更要緊的是,楊繼紅還有其他的同宿舍的人顯然早就知道這事,卻從來沒有報告過。
「除了你們宿舍的人,還有幾個人知道她有秘密通道的?」
「不知道。可能還有其他人,她沒和我們說過。」楊繼紅搖搖頭。
趙曼熊同志,您的號稱無孔不入的「十人團」是幹什麼吃得,居然這麼嚴重的保衛漏洞都沒發現!慕敏心想,要麼就是你知道了,卻故意不說--居心叵測!
「和你通信的歸化民叫什麼名字?在哪裡工作?」
楊繼紅說了他的名字,至於在哪裡工作她不大清楚,不過林小雅倒是說過,他就在臨高縣縣辦裡當辦事員。
接下來的故事和慕敏想得一樣,林小雅拿回了信件,但是謊稱信件已經銷毀,反正他們之間不能聯繫。也就死無對證了。當看到楊繼紅不大情願幫自己的時候,她亮出了自己的底牌。
被逼無奈的楊繼紅只好答應繼續「幫忙」,林小雅答應。只要她能讓楊欣武贊助她的生活費和學費,她就把信件還給她。
「……可是那天晚上,她卻不肯定還,說我既然已經懷孕,將來一定能母憑子貴……」
「什麼?」慕敏打斷了她,「你懷孕了?」
楊繼紅遲疑了下:「我有兩個月沒來了……」
「楊元老知道嗎?」
「還不知道--我原本想等大夫號了脈有了准信再告訴他。」
「你繼續說吧。」
「……她說怕我以後會忘記她這個貧賤之交,她要留著這些信給我到時候提個醒……」
「所以你就殺了她?」
楊繼紅沉重的搖了搖頭:「原本我沒想的--直到後來她又說:如果我不聽她的話。她就把信交給首長,說我肚子裡的孩子是『野種』……」說到了這裡她不由得掩面痛哭起來,好一會才抽泣道。「所以我就--」
慕敏暗暗歎了一聲,在女僕的觀念裡:為元老生育孩子的血統是她們存在的唯一價值,如果被認為「野種」,不但不能期望母憑子貴。連目前的生活都不能維持下去。
林小雅以此來要挾。不可謂不狠,堪稱是拿住了對方的死穴。也難怪楊繼紅的反噬會這麼猛烈。
「信呢?」
「我燒了。」
「既然這樣,我憑什麼相信你的話呢,也許這只是你為了開脫自己編造的呢?」慕敏可不是被嫌疑人幾句話就能隨意打動的人,這世界上影帝影后多得是,同情心歸同情心,證據就是證據。
楊繼紅面色慘淡:「她身上只有一封--應該還有幾封的。就是不知道她藏在哪裡了。」
「我們會繼續搜查的。不過即使是這樣,殺人總是不對的。」
楊繼紅不再說話。只是一味痛哭。
慕敏關照人把她帶下去--楊繼紅是元老的生活秘書,又可能正懷著孕。自然不能隨意關押,因而她被暫時軟禁在辦公廳第二招待所,有人專門監護。另外再讓劉三去號脈檢查是否確實懷孕。
隨後她簽發了一張拘留證,她按鈴叫來了值班員:「派幾個人,把臨高縣辦的這個人秘密拘捕交給預審科。除了縣辦主任熊首長之外,一個人也不要驚動」
接著她命令人把收繳來的林小雅的所有私人物品送來,再做一次檢驗隨即派烏項去女僕學校,對林小雅的宿舍、她翻過圍牆的地點進行徹底搜查。
最終,從林小雅藏在宿舍床下的一個信封裡找到了這些信件。
烏項額頭冒著汗:「這妮子可鬼了,用漿糊把信封貼在床板背面,上面又糊了一層牛皮紙。要不是把床都拆開檢查,爬進去看看根本看不出來!」
慕敏檢查了這些信件,按照現代人的看法,楊繼紅寫得幾封信堪稱「清湯寡水」,光明正大的可以貼在大街上供人隨便閱讀,別說什麼「你儂我儂」,連彼此的稱呼都沒有哥哥妹妹。
「就為這個殺了人!」慕敏不勝唏噓。
在這個時空,別說楊繼紅現在做了元老的「小老婆」,就算她只是嫁了一個歸化民或者土著--只要社會經濟條件稍好的,老婆婚前和另外一個男人通過信就已經是一件嚴重罪行了。窮人雖然不講究,那也是因為他們無力講究而已。
不要說17世紀的中國,慕敏記得自己唸書的時候看福爾摩斯裡也有過類似的故事。幾張便條就能讓一個貴族女子身敗名裂--那可是19世紀末的大英帝國!
「也難怪她要殺人!封建思想害死人。」慕敏不由得同情起這個可憐的女孩子,「女人真可憐!」
雖然她屬於一時起意的殺人,不論按照哪個時空的法律,都罪不至死--何況她還可能有孕在身,古今中外這情況照例是免死的,但是楊繼紅在「新社會」中的個人前途已經完了。慕敏很清楚元老院主流的司法理念是非常嚴酷的。一旦定罪,她面臨的將是漫長嚴厲的刑期,即使刑滿釋放也會被打入另冊,將來只能作為一個普通的勞動力存在在元老院的世界裡。
而且她必然會失去自己孩子撫育權力--元老院不會讓流著元老血脈的孩子作為一個囚犯的孩子長大的。女僕們最熱衷的母憑子貴的希望完全破滅了。
不過,同情並不能改變殺人的現實。她唯一感到慶幸的是案子沒有牽扯到元老,總算讓她對元老們日漸淪落的道德觀有了一個正面的評價,更重要的是讓她免於良心的折磨。
慕敏動手開始整理案卷。按照正常的流程,案件偵查結束之後,案件就要移交給仲裁庭進入司法程序了。不過,這案子稍微特殊,馬甲已經明確指示她,偵查結束之後先把材料送到辦公廳給蕭子山,以便「討論案情」。
蕭子山從案捲上抬起了頭,望著坐在對面的馬甲:
「你看這案子怎麼處理比較好?」
馬甲穿著一件臨高製造的黑色棉布中山裝,熨燙的十分平整,上衣口袋裡插著一支英雄鋼筆。他已經仔細研究了案卷裡的材料,這會胸有成竹。
「案子本身沒什麼可說的,就案情本身來說,不算蓄意謀殺,而且事出有因,罪不至死。我覺得可以按照故意傷害至人死亡定罪。我們最近頒布的這條罪名的刑罰下限是十年有期徒刑。她還懷孕了,就算是大明律也不會判死刑的。」
「我倒不是在意這個,而是這個案子是採取公開審判還是秘密審判?要不要見報?你不知道宣傳部的丁丁一直在和我扯蛋,說這事已經嚴重影響他們的夫妻關係。」
「大概潘潘不許他上床了吧。哈哈哈。」馬甲笑了起來,「其實案情既然已經完全清楚,也沒什麼影響元老院形象的內容,我看完全可以進入正常的司法程序。適當的公開報道也是可以的。」
蕭子山皺了皺眉頭:「畢竟牽扯到元老……」
案件牽扯到元老,勢必會引起群眾的獵奇心態,這就和過去地攤上的之類的東西差不多,雖然明知扯淡的東西多,大伙還是要爭著去看。免不了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
「元老院的神秘感要有,但是也不能過於神秘化了,可以公開審判,但是事前不報道,事後報道。」
蕭子山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他知道仲裁庭的幾個法庭,除了東門市的簡易治安法庭因為地處繁華之地「看審」的人比較多之外,大多數法庭開庭的時候來旁聽的人都是寥寥無幾的--一則臨高這裡的閒人甚少,大家都忙於賺錢謀生,二來澳洲人的衙門審案子,即沒有喊「虎威」的排場可看,又沒花樣繁多抽耳光、打屁股、上夾棍、夾手指的拷打場面,只有幾個人念文章,彼此說說話,,過了一開始的新鮮勁之後,大家就覺得這審案即枯燥又無聊。
如果事先不做報道不宣傳,根本沒幾個人會去看這次審問,至於報紙的報道可以適當削減。有些事情大可避而不談。將影響減小的最低程度。
「執委會對此要開會討論嗎?」馬甲問道。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動議,你要動議嗎?」
「既然沒有人動議,我看就這案子就直接移交給仲裁庭處理吧。我覺得沒必要過於拔高這案子的重要性。弄得太隆重了,反而會引起某些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