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四夫爭寵:萌乖夫君養成記

正文 第121章 大逃亡1 文 / 宮紫澄

    其他人的聽力不夠敏感導致他們還沒能聽到狼吼,但他們對莫憶兒的話堅信不移,就連只花部落的男人,也是在不知不覺中就對莫憶兒堅信不移,也許,連他們自己都沒察覺到。

    收拾東西的同時,莫憶兒看到女人們胳膊和腿上面綁著的獸皮袋子,也命令他們一併解下丟掉。馬上開始的是與狼群的賽跑,這些束縛會讓他們少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短短三分鐘時間,一切準備就緒,一大批族人們開始瘋狂的順著大路往淌崖部落方向逃走。

    也許狼群會不休止的追趕,但跑出這片大草原,有了參天的古樹,大家就有了生機。

    按著莫憶兒的指揮,女人跑在最前面,孩子趴在父親的背上,沒有父親的孩子也被其他強壯的男人背著,這種逃亡時帶著孩子的感覺讓一些男人有了一絲驕傲的使命感。

    女人們的速度比以前提高了一些,這也許是獸皮沙袋的功勞,也許是後面狼群的功勞,總之他們的速度讓男人們都詫異。

    男人們見女人們這麼快,也不肯認輸,緊跟著她們的腳步。

    莫憶兒、小絨球和絲末拉墜在他們後面,他們還沒發揮自己的全力速度,只是想要後面保護族人們,或者幫助掉隊的族人。

    他們不停的逃,後面的狼群也在不停的追,似是有狼在指揮,每隔一會兒,就會聽到一陣狼嚎。就連其他的族人,也都聽到了。

    這接連不斷的狼吼聲讓族人們心裡開始害怕,這不是一匹狼,也不是一群狼,是群群狼啊!

    沒有人知道這片草原有多大,更沒有人知道這片草原一共有多少匹狼,在未知的強大驚恐中,族人們都發揮了自己的潛能。

    小孩子們緊緊的摟著自己阿父的脖子,更小一些的還不知道害怕,只覺得興奮,還有大膽的會『嗷嗷』興奮大叫。

    莫憶兒奔跑的時候,偶爾會回頭看一眼,只見一望無際的深綠色草原上有著數不清的灰狼身影。此刻無風,原本一動不動的草會因為狼群的奔跑而蕩起漣漪,很容易讓莫憶兒看到它們已經追到了哪裡!

    狼群不會擔心追蹤不到他們的仇敵,因為莫憶兒和絲末拉的身上沾染了頭狼鮮血的氣味,這是單純去擦洗不掉的。而頭狼死去的地方,同樣有他們兩個的氣味。

    相反,小絨球纖塵不染的特徵成為了他最好的保護,讓諸如狼群這些靠氣味來追蹤的動物無法發現他,也無法得知他是否是仇人。

    草原很大,想要跑出去也要很久。但莫憶兒也發現,第一群追上來的狼把第二群追上來的狼拋下很遠,如果第一群先追上來,她完全有時間先把它們殺死。

    這個計劃在腦中成形,莫憶兒在奔跑中,就告訴了小絨球和絲末拉。

    因為絲末拉是完全的人類身體,戰群狼這件事情莫憶兒不想讓他再參加,於是對他說:「絲末拉,你負責跟在族人們身後保護他們。我和小絨球負責攔下第一批狼群。」

    絲末拉有三秒鐘的猶豫,三秒鐘他想了很多,但這個時候不是逞強和無休止討論的時候,他點頭答應下來。「放心,只要我還活著,就不會讓這些族人們有事!」

    絲末拉知道,這個任務也是艱巨的,他們跑在前面,狼群短時間不會追到他們,但不表示不會有其他的野獸在等待他們。

    「嗯,一會兒見!」莫憶兒看了絲末拉一眼,然後和小絨球雙雙停住,看著絲末拉和族人們以最快的速度拚命往前跑。

    原始人類的速度要比二十一世紀的奧運冠軍還要快,只可惜這裡是草原,如果是叢林,他們會從樹籐上蕩來蕩去,速度比這樣還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

    比起以前的戰鬥,這一次莫憶兒更加主動。看著越來越近的第一批狼群,莫憶兒心頭熱血澎湃,迫切的渴望馬上開始戰鬥。這個念頭剛過,她的手便發生了異樣,利爪開始形成。莫憶兒用一秒鐘的時間想過,她也許應該試著控制自己這些野獸能量。這是小絨球的金獅血帶給她的能量,她為何不好好珍惜?

    莫憶兒亮出利爪,寒光乍現。她與小絨球默契的對視一眼,小絨球也亮出利爪,兩人目光中是相同的殘忍,也就注定了馬上趕來的狼群的宿命。

    這是一場大屠殺,一個絕美的男人在血雨中纖塵不染,一個看似弱小,卻蘊含著無盡能量的小女人在浴血奮戰。

    第一批狼群有十幾隻,數量比後面的狼群少許多,但不得不說它們速度很快,也凶狠。只是比起之前殺掉的狼群差上許多,這不奇怪,昨晚那些都是由頭狼帶領,絕對的狼群勇士!

    晨光傾斜在這片草原上的時候,這群狼終於被他們殺光。兩人相視而笑,這是勝利者的微笑。

    但他們不敢停留太久,下一批狼已經逼近。小絨球剛想叫上莫憶兒離開,卻看到莫憶兒帶著一臉的若有所思,緊接著,就聽到莫憶兒說:「小絨球,你想不想噓噓?」

    「哈?」小絨球以為自己聽錯了,這個生死大逃亡的時候,她竟然問他噓噓……尿尿的問題?

    「我是問你,想不想撒尿。咳,你要是不想,那我來?」莫憶兒暗自糾結,自己的尿液的氣味會不會影響狼群呢?

    「好吧,可以噓出來!」小絨球糾結的說,然後拉下自己的獸皮短褲。(ps:因為有了莫憶兒的建意,神域部落的男人都把獸皮短裙換成獸皮短褲了。許多年來,神域部落一直引領這片大陸的獸皮時尚潮流……)留下了小絨球的尿液,兩個人開始奔跑,目標就是追上前面的族人們。小絨球沒有亮出自己的翅膀,雖然奔跑也浪費體力,但絕對比用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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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膀飛翔浪費的少。

    有人也許會疑惑,不過是一點血,小絨球怎麼就會虛弱成這樣。那麼請你想一想,人每天都放血會如何?能量強大如小絨球,他的血也極其強大,每天一些血就可以讓莫憶兒野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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