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日本卷 第一卷 石猴有靈兮魂魄散 文 / 胡笳鈐記
. 作者:胡笳鈐記天下千山萬水,溝壑連綿,凡是有天有地的地方就有生靈。人物、走獸、飛禽、爬蟲、游魚、植被,生命的形式千門萬類,層出不窮。
但萬物生靈,總有輪迴生死,但總有那麼一小部分的生靈,擺脫了生死輪迴,脫出萬丈紅塵之外,便可被稱為仙靈,又走了相反的道路,同樣也能達到永生不死,並成為另一種生命形式的就叫做妖魔。
我是仙,也是妖。
當年我從一個石頭中孕育,一出生擁有了靈智,能爬會走,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但後來我聽人說,我眼中散發出來的金光,驚動了天庭裡面的統治者,但是,因為統治者的慈悲,他們不在意我這一隻小小石猴的侵犯。
我當年膽子很大,很一群叫做猴子的生物打賭,結果我贏了,我做了猴子的頭,他們都叫我美猴王。但是有一天,我覺得心裡面很憂慮,開始流淚。
雖然我住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雖屬獸類不服麒麟管,鳳凰之屬亦對我無可奈何,連那人王亦離我遙遙無期。可是我如今始終是**凡胎,終於有一日會年老血衰,暗中有閻王管著,一旦身亡,可算枉生在世界之中。
於是我發了大誓願,雲遊海角,浪跡天涯,熬過了漫長的歲月,終於來到了南方,學會了人類的語言,穿衣,行動,模樣。可是,朝餐夜宿,我的心裡依舊是想訪問神仙神聖之道,尋覓長生不老的方法。
直過了**年,我才終於在一個樵夫的指引下,認識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菩提祖師,我花了三年時間,做了三年苦力,終於有機會跟隨祖師學道,師父還給我起了一個日後威震三界的名字——孫悟空。
那天,我聽懂了祖師的講道,手舞足蹈,祖師暗中微笑,在我頭上打了三下,我知道這是暗示我夜半三更時分去尋他學道。可笑那干可笑之人,居然以為祖師生我氣,要打我,事實不是的,祖師生氣的是他們,因為他們靈根缺乏,並不能領悟祖師的道。
祖師的道很深,並且很玄妙,後來我才知道,他教的道跟三界任何一人的都不同。因為,他佛道兼修。他教我——
修養精氣神,以求日月相合,陰陽變幻,自有龜蛇盤,能在火裡種金蓮。
此刻,說破了根源,我心靈福至,磕頭離開了祖師,獨自回房中去修煉。這一修煉,便是過了三年,才能再見祖師。
這一次,祖師又傳了我躲避三災六禍的法子,七十二變的道行。後來我才覺得鬱悶,為何當初我不貪心一些,將天罡三十六變一道學了,便可有一百零八變,也不至於被那個叫楊戩的小子,放狗咬我的屁股了。
後來,我又學會了騰雲駕霧,可以朝游北海,暮落蒼梧。只可惜那時候我好勝心中,在師兄弟面前賣弄,被師父趕出了師門。
師父不知道,將我這一趕走,讓天地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不能平靜。
搶龍宮、鬧地府只是小事一件,鬧天宮、偷蟠桃那是因為他們對我不敬,戰哪吒、敵楊戩卻因為有兒孫們的性命受到威脅,打得不夠盡興,最後還被老君那老不羞的拿金剛圈偷襲我,才被擒了回天庭。
可笑的是,我百煉不壞之身,卻是在老君的丹爐裡煉出來的,還練就了我一雙火眼金睛,只可惜,伴隨著火眼金睛的是受煙熏陶後的迎風落淚眼。
當初我聚集七妖,皆自稱大聖,可恨的是這一干沒有良心的傢伙,居然在我鬧天庭的時候,沒人出來幫忙,讓我最後落了如來的陷阱,被壓在兩界山下。
這一壓,就是過了五百年。
後來,觀音說,讓我伴隨一個叫三藏的和尚去取經,我低下了高貴的頭顱,答應了。可是,我不知道,這是一個更大的陷阱。
五百年後,果然來了一個俊俏的美和尚,他手上牽著一隻金毛猴子,跟我小時候很像。我認得這個和尚,他叫金禪子,是如來的得意弟子。
我很開心,不知道是為了見到同類,還是有人來救自己。
可是,我怎麼都沒辦法想到的是,這個俊俏的和尚,心裡是那麼的狠毒,竟然將我的一身法力,硬生生從我身上剝離了出去,過渡到了那隻金毛猴子的身上。連我的金箍棒,都取了走,送給了那隻猴子。
後來我才知道的是,他們去西天取經了,那隻金毛猴子還成了佛。
在繼續被壓在山下的漫長生涯中,我認識了一隻長了六隻耳朵的猴子,他聽了我的故事,很同情我,於是去找那只冒充我的金毛猴子麻煩。可惜,在金禪子的背後,有一個叫做如來的佛,很厲害,六耳猴子因為因此死了。
為此,我難過了一百年。
從那天起,我不再頹廢,而是開始一步步辛苦的修煉,熬過漫長的歲月,吸收日月精華,飲雨露為生,食天地靈氣,忍風霜雨雪,受雷鳴點耀,吃進了千辛萬苦,我才終於恢復了當年的三成道行。
而且,從這時候起,我就知道,我不再是仙,而是妖,是妖精。
生靈過百歲便可成精,即所謂有智慧者,能脫離本性,當然也不是所有修煉的生靈都必須走這一步,像我,或者人類,都是天生智慧,所以我們省略了最基本的一步。可是在山下被壓得太久了,我已經意識漸漸的變得模糊,失去了最基本的思考能力,若非六耳的死刺激了我,我或許會混混沌沌的生活下去,直至有一天,我再變回一顆不會思考,不會說話,不會哭,不會笑的石頭。
後來我進入了現代社會,才知道了這樣的東西叫做——化石。
比精要厲害的,則是怪,因為普遍作怪的都是妖,所以人們喜歡稱為妖怪。妖怪一類,擁有著一般精不可企及的能力,
但妖還是會死,壽元會盡,會老,只有千萬年的苦修,才可以脫離妖身,達到妖仙之境。達到生命的最終形態
——悠悠萬載。
可能否成功尚且未知,天下走這條路的生靈不知凡幾,能達到最後目的的則屬鳳毛麟角。我是最為罕見的一個。
天庭的那幫人,懼怕我的實力,直接將我招作了仙。
我直接脫離了**凡胎。
可是那干所謂神仙的冷眼,讓我心涼。
我怒,我要殺盡天下可殺之人。可是狂妄自大的後果,是讓自己被如來所擒。
若非當初金禪子下手太狠,不但將我一身法力剝奪,並且將我的道基都傷害了,否則,我根本不需如此漫長的歲月才恢復三成實力。
當年,我可是只修煉了三百多年,就將龍宮地府天庭都鬧了個遍。
我當年殺性重,曾手指天地,道:「九天十地,無一物不可殺!」
一聲大吼,我在兩界山下,破山而出,離地而起,衝上雲霄,舒展了五千年未有動過的筋骨,感慨萬千。
這就是我的身體?
一頭白毛巨猿傲立天地之間,以前我那身柔順的金毛呢?去哪了,莫非,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去麼,只留下這蒼蒼白髮。
巨大的聲音在我身後響起,我心裡覺得不安,可是當我轉過頭去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張符篆朝我飛來,甚至上面幾個大字,還看得很清晰——
我心底頓時升起了一絲寒意,想不到這些所謂的神仙、佛陀,竟是一定要置我於死地。
死。
當初我最怕的不就是死亡麼,如果不是害怕死亡,我又怎麼會遠渡重洋,去尋找長生不老之方。
可是,這一切都已經成過去了,憑我只有當年三成的法力,我根本無法抵擋這道符篆的威力。
或許是幻覺吧,就在符篆貼上身的那一剎那,我看到了自己的靈魂,在空氣間飄蕩。
原來,我也有靈魂的麼?
我還以為我是石頭生成的,並沒有靈魂呢。我開心的笑了,原來自己還是有靈魂的動物啊。
這時候,我看到了天邊遙遙照下一道彩霞,照在我靈魂的身上。
很溫暖的感覺,我似乎聽到了母親的囈語。
母親?
我有母親的麼?這一切我都已經無從猜測了,因為這道彩霞,讓我舒服的睡著了,還做了一個很奇妙的夢。
瑪利亞醫院是間大醫院,就在紐約市的北區。已經有著幾十年的歷史,是間老牌醫院了。每天都會接收很多病人,有白人,有黑人,偶爾,也會有華人來求醫。
傍晚時分,所有人都沉醉在斜陽的光線中時,一聲略帶淒厲的長笛不合時宜的響了起來,打破了許多人的美夢,由遠而近,衝進了瑪利亞醫院的大門。
救護車還沒有停穩,醫院裡面已經跑出來了幾個醫生,身身穿著白色的大褂,戴著白色的帽子,表情很緊張的樣子。
有三部救護車,分別推下來了三個人,一個中年男子,一個中年婦女,還有一個大約十二歲的男孩子。看樣子,中年男子和中年婦女兩人,已經沒救了,推進來,只是例行公事。而那個十二歲左右的男孩子,還剩下一口微弱的呼吸。
跑出來的醫生,飛快的接過了擔架,朝醫院裡面再跑進去。還有護士小心翼翼的拿穩了吊瓶。但是,看著這個男孩子那蒼白的臉色,誰都沒辦法相信他還能活下來。
主治醫生掃了一眼病例,患者十二歲,華夏、意大利雙國籍,和父母在紐約遊玩時遭到黑人槍擊,小腹中槍,失血過多,初步懷疑脾受到損傷。患者父母已經確認身亡。
「唉,真糟糕,這些該死的黑鬼就喜歡針對華夏人。」
主治醫生肚子裡面在罵,但面上卻不表現出來,因為如今的社會講究人種平等,不能有種族歧視。
「對了,興國•;蔣醫生來了沒有?」主治醫生見受傷的是華夏人,所以順口朝身邊的護士問了一句。因為他說的是英文,所以將蔣興國的姓放在了後面稱呼。
「蔣醫生下午才過來。早上世界醫學聯合會有個重要會議。」一個看起來比較年輕的醫生回答。
「那你去查查這孩子父母的具體身份。」
一個護士答應了,快步的走了出去。
主治醫生也不猶豫,很快的開始了救治工作。
麻醉師,護士,助理,全部都圍在了主治醫生的身邊。
而此刻,急救室的燈也亮起了紅色。
麻醉,輸血,取彈,止血,縫合傷口。所有的醫生護士都深有默契,做得很好,很完美的一個手術。簡直可以上教科書了。
但是,這個男孩子的心跳,卻是漸漸的停止,變得寂靜。
寂靜,手術室裡死一般的寂靜。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這不是手術意外,他們做的很成功,或許,這是因為這個男孩子的求生意識變得太脆弱了,所以選擇了死去。
「病人的心跳已經停止。」護士說,助理也說。主治醫生也看到了。
「腦電波也沒有了信號。」另外一個助理醫生也說。
主治醫生心中一凜,歎息了一口氣,生老病死,對於他這樣的醫生來說,看得太多了。所以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是手術的時間有些長,讓他身心都感覺疲憊。
滴答,滴答。
天空開始下起了雨,似乎在為這一場人間悲劇哭泣。
正在所有人都準備將這小男孩的屍體推去太平間的時候,天空響起了一陣閃雷。
所有人都被嚇了一跳,情不自禁的摀住了耳朵。
就在所有人鬆開手的時候,有個眼尖的護士,忽然看到了病人的腦電波顯示器忽然開始劇烈的跳動。
就好像在跳迪斯科。
劇烈、而有節奏的跳動。
「尼可醫生,你看。」護士的聲音,讓主治醫生尼可回過神來,看著那台腦電波顯示器。
「是不是電壓不穩引起的電波變化?」一個助理醫生問
尼可醫生十年前畢業於哈佛大學醫學院博士科,如今已經是瑪利亞醫院的數一數二的外科醫生,一眼看去,就知道這電波屏幕的變化,不是因為電壓,而是因為病人自身的腦波重新有了改變。
「神奇的中國人。」尼可嘴角翹了起來。
尼可認識到中國人的神奇,不僅是在這個孩子的身上,還是因為這醫院的一名中國籍醫生——蔣興國。尼可自認醫術在瑪利亞醫院裡面是第一的,但是自從三年前來一個叫做蔣興國的老中醫之後,他的自信,被徹底的打垮了。
從此,學中醫就成了尼可的業餘第一愛好。
「通知電機房,準備電擊起博器。」尼可朝助理吩咐。
「護士,準備輸血。」
「麻醉師,隨時注意病人的脈搏數。」
「……」
忙了幾乎三個小時,病人的情況才徹底的穩定下來。尼可開懷的笑了起來,畢竟,將一個病危的生命挽救回來,那是一件讓人很開心的事情。
就像蔣興國醫生說的——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儘管尼可醫生不知什麼救人和造浮屠有什麼關係,也不知浮屠究竟是怎麼樣的建築物。但是無礙於他對於救人成功後那難以言語的成就感。
「你是誰?」
我醒了,但是睜開眼時,卻發現身上綁滿了白色的布條,還有不少細陣,插在我的身上,肚子上還有一陣撕裂一般的疼痛。
我看到了一個金髮、綠眼、高鼻子、白皮膚的人站在我身旁,嘴角上勾起一絲好看的笑容。
為什麼,現在的妖怪會長得那麼好看了?
他的原形,會是什麼妖怪呢?
獅子?不像,獅子妖怪再怎麼變化,身形也沒有這麼削瘦。
鳥妖?也是不像,雖然他的鼻子很挺,但卻沒有鳥妖特有的那種孤獨感。畢竟,一個人常年在空中飛行,是很寂寞的。
那他,究竟是什麼妖怪呢?
我決定不想了,親自開口問他,會比較好吧。畢竟,我現在感覺到自己的身體一點力氣都沒有,如果隨意用火眼金睛看他的原形,搞不好會得罪了他。
要打,我可不怕任何人。
可是在自己身體最脆弱的時候打,我只是猴妖,又不是豬妖。
「你是什麼妖怪呢?」我很誠實的開口問他。
雖然我偷東西,愛打架,破壞果樹,喜歡敲詐,還撒尿給別人喝,有著種種劣行,但我是一個很誠實的猴子,很少撒謊。
「妖怪,你們中國人真有意思。」
尼可想不到我第一句話就這麼說,只是笑了起來,還是很好看,只是眼角上出現了淡淡的皺紋。
我看了一下他的樣子,大概是三十五歲左右的人類模樣。
很奇怪,為什麼他既然要變化人類的模樣,為什麼不直接變化年輕一點呢?
「小朋友,還好我認識一個你們國家的醫生,跟他學了幾年漢語,不然我真是沒辦法聽得懂你說什麼呢?」
「你有意大利的國籍,會說英語嗎,我的中文不算太好。」
我搖搖頭,但是脖子上傳來一陣劇痛,讓我覺得很難受,不禁皺了一下眉頭。
我受了很重的傷,這是我可以確認的。
再聽這個金髮妖怪說話,我知道是他救了我,但是他說的東西我不太明白。
什麼醫生,什麼漢語,什麼意大利,什麼國籍,我都聽不懂,難道這是新出現的法寶嗎,還是如今天庭那幫神仙,還是西天的佛陀新開闢的空間?
不過,他說的英語,應該是指某一種方言吧?
「你是人類嗎?」
我太久沒見過其他生靈,感覺有些遲鈍了,這個金髮妖怪的身上,一點妖氣都沒有。
是他道行太高,我感應不到。
還是我的道行退步太嚴重?
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他像個人的可能性,會比較多一些。
因為,在我認識的所有妖怪裡,沒有一個妖怪會穿衣服,穿得那麼整齊的。
而且除了諦聽那只白象,很少妖怪會穿白色的衣服。而我面前的這個金髮妖怪,卻穿了一件褂子,白色的褂子。
「當然了,小朋友,是不是腦袋有些不舒服呢?」
尼可彎下腰,親切的用中文問我,可是瞬間,他看到我眼睛的時候,面上忽然露出一絲恐懼的顏色,很快,很快的後退了幾步。
這樣後退的速度,怕是只有金翅大鵬鳥那傢伙才追得上吧。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害怕看見我的眼睛。
不過一想,我又釋然了,我當年好殺,即使被壓在兩界山下多年,但是眼中透露出來的殺意,卻是我自己都無法抑制的。
還有,他為什麼叫我小朋友?
我,我很小麼?
我迷茫的朝自己身體看去,雖然綁滿了白色的布條,但很顯然,我身上長的那一身長長的白毛,已經不知去了哪裡,換來的,是和普通人一樣的黃色皮膚。
我有些惶恐。
不知身在何地,不知發生何事。
此刻的我,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睥睨天下,嘯傲九天的齊天大聖美猴王了,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猴子罷了。
或許。
比普通猴子好一點的,只是生出了靈智,有了些許法力罷了。
如今在這樣一個陌生的世界,我根本不知如何是好,這裡,不是傲來國,不是花果山,亦不是我所熟悉的任何地方。
我看了周圍,全是金髮、褐髮、紅髮,甚至有著藍色頭髮的奇形怪狀的人存在。每個人嘴裡,都說著我所不能明白的方言。
似乎只要面前這個中年金髮妖,可以勉強說一些,我聽得懂的話。
「嗯,腦袋有點痛。」
我點頭,算是答應了,這個中年妖怪,笑起來確實好看,讓我生不出任何敵意。
這時候,門外走進來了一個中年男子,我憑借天生的本能覺得,他應該和我有血緣關係。
可是,我現在的身體究竟是怎麼回事?
誰能告訴我答案?
中年男子走了進來,看著我一身纏繞的繃帶,微微歡喜的神色從眼底閃過,但馬上就換上了一副很難過,很哀傷的表情。
那個金髮的妖怪,很認真,很仔細的和那中年男子解釋了我的情況,什麼腦部組織受損,什麼小腹傷口縫合,什麼失血過多,什麼有可能已經失憶。我聽得一懂半懂,但他們說我失去記憶,我還是瞭解的。偶爾他們還會用一種叫做「英語」的方言交談。
「空兒,你沒事吧?」
中年男子伸手摸上了我的臉,他的手有點濕,有點冷。
我討厭這樣的感覺,努力的掙扎,將頭側向一邊,避開他的手。
「你是誰?」
我還是很不客氣的問,我微微將眼睛瞇起來,透露出一股很不友善的氣息。
以前在天庭時,凡是被我用這樣眼神看著的人,都會驚叫一聲,落荒而逃,沒人能夠例外。
而如今應該是在人間,這個中年男子被我直直盯著。他開始嘴唇都哆嗦起來。
「說,我沒耐心。」
我努力的讓自己眼神變得柔和一些,殺氣少一些,我可不想把別人嚇傻了。
果然,只有這樣的手段,才最有效,快捷,簡便。
中年男子告訴我,他是一個叫做中國的國家的商人,是我的親叔叔。前天,我的父母到紐約談生意,順便把我帶來紐約玩。但是,卻遭到了黑人的槍擊,如今已經不治身亡。只有我勉強被救了回來。
奪舍!
我忽然想到一個詞語。
我自認為是一隻聰明的猴子,雖然有些自大,有些狂妄,有些目中無人,但很聰明。否則也不能從菩提祖師的數萬門徒中,脫穎而出,得到他老人家的真傳。
所以聽得他說了這些東西,再看回如今這具身體的狀況,我知道了,我被如來最後下的那道符篆所害,一點魂魄,進入到了如今這具身體主人的身體裡面。
而至於這具身體原來主人死亡的原因,是在一個叫做紐約的山洞裡面,被一種叫做黑人的妖怪,用一類叫做槍支的法寶給殺害了。只有我被這金毛妖怪救了回來。
「你說謊。」
我冷冷的說,因為,我聽到這自稱我叔叔的男子語氣裡面,有著幾絲奇怪的感覺。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但卻可以看得出,他一定隱瞞了我什麼東西。
我叔叔,他自稱叫做陸天龍。
我說他說謊,把陸天龍嚇了一大跳,幾乎像田地裡的青蛙一樣,跳得老高,老高的。
等他落地時,揚起了一大片灰塵,眼中閃過一絲驚懼和憂慮,望了一眼那個金毛妖怪,哦,金毛妖怪也有名字呢,不是什麼金頂大王,也不是什麼通天老妖之類的威風名字。而是叫做尼可,很簡單,很平凡的名字。
但我知道,尼可這妖怪不簡單。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只有他這樣精明,懂得韜光養晦的妖怪,才活得長久吧?
如果當初我不是那麼狂妄,要搶玉帝的位子,也不會落到如此下場。
尼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
「你叫陸空,還記得嗎?」
尼可這樣問,我知道,他是想知道我是否失去了記憶。
「不知道。」
我坦然的回答他,陸空,原來這具身體的名字叫陸空。很好,我很喜歡。
十年生死兩茫茫。
當年的六耳猴子,也是姓陸的,如今,我和他同姓了。或許,前生我欠了他的,用今生來還。
別誤會,我們都是公猴子,性取向也都很正常。
絕對不會發生出一段超脫友情而又非愛情的**性親密友誼來。
「孩子,你好好休息,我去安排一些事情,過幾天就來接你出院。」
陸天龍笑瞇瞇的對我說,但我看到他眼內的寒光。
這時,還未通人事的我不知道,他所謂的安排,就是將我這具身體的父母留下的遺產,都靠某些手段,轉移到他的名下。
「你走,我不用你接。」
我淡然的拒絕了他,我有著身為大聖的驕傲,天做父,地為母,自然,也不能容忍有一個作為凡人的叔叔。
「好了,你才剛醒過來,不適合太操勞,好好休息吧。」
金髮妖怪尼可溫柔的拍拍我的頭,我可以感受到他手心的溫度,很溫暖。
這是一個好妖怪。
我在自己心裡,對自己說。
然後我開始閉上眼睛,假裝睡覺。
其實,我是在嘗試著,吸收天地靈氣,來修復我的傷勢。
因為我是魂魄奪舍了,這具身體,只是凡人軀體,並沒有任何神通道行。
若我想再恢復當年盛況,沒有個十萬八千年,估計恢復不了。
但我不死心,我想,最起碼,我應該有最簡單的自保能力才行。於是,按照當年菩提祖師傳授的道法,開始感受身體裡面的情況。
這時,如果有道家高人看見,就會發現一隻靈氣聚集成的透明猴子,高有千米,在紐約市的上空,瘋狂的吞噬著天地靈氣。
可惜,這裡有的只是野蠻人,除了有靈智外,連妖怪都稱不上。
乒乓!
一個個的水晶球,從占卜師,巫師,通靈師的手上爆炸,碎成一片一片。
三天以後。
有只白色的小鳥跳到我的床頭唱歌,我和它聊天,它給我說了許多這個世界的故事。
我漸漸的,對這個世界有了一定的認識。知道了,這個國家叫做美國。我在的地方,是這個國家的中心紐約。就好像唐朝時的長安一般。
而那個我認為是金髮妖怪的尼可,其實不是妖怪,而是人類。
只不過,並不像唐朝那邊的人一般,是黑頭髮,黑眼睛。
對了,我想起來了,尼可和當初去長安的大食人差不多,眼睛頭髮的顏色,都是五顏六色的。
可笑,我還把他當妖怪了。
換做以前,金箍棒在手的時候,我估計會一棒子打過去。
然後大喊一聲:
「呔!吃俺老孫一棒!」
還好,金箍棒不在了,我的身體又一時不能動彈,才避免了我誤傷好人的事情。
(閒時寫來玩的,大家看著給些意見)
(似乎覺得,用第一人稱寫書,比較容易一些,而且也想換換風格了,老是同一類風格,聽無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