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百七十八章 事有反常...... 文 / 隨輕風去
方應物哈哈一笑,對指揮同知施春道:「不要追問是誰洩露了!本官只是猜測而已,畢竟你敢與吳千戶對敵,想必背後有不次於東廠汪直的靠山。
數來數去就那幾個人,梁芳看起來是最有可能的。我隨便詐了你一下,你就漏了底。」
施春按下氣惱,嘴硬道:「你知道了又如何?你敢進宮去找梁公公的不是麼?」
方應物問道:「很奇怪,本官與梁芳近日無怨往日無仇,他指使你偷偷追查本官作甚?」
施春冷笑幾聲,反駁道:「你們讀書人一張嘴真是從來不可靠!看你所作所為,怎麼就敢說近日無怨往日無仇?
要說遠的,當年尚銘是你斗倒的,讓汪直回來坐大,梁公公在廠衛勢力大減,這能叫往日無仇?要說近的,王敬是死在你手裡,這能叫近日無怨?」
方應物又道:「坊間傳言,梁公公一心一意為陛下辦差,並不熱衷於宮外的權勢,也會斤斤計較這些麼?」
施春不屑道:「這樣的傳言,方大人你也相信?」
說到這裡,施春忽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他來的太匆忙沒有時間仔細想,同時進了屋後,因為屢屢被動便被奪了氣勢,然後一直被牽著鼻子走。
其實大可不必如此!他身為錦衣衛掌事指揮同知,在座錦衣衛官吏中沒有比他身份更高的。如今指揮使陳璽不在衙,他這個掌事指揮同知就目前錦衣衛鎮撫司裡的暫時主官。
所以他根本不必與方應物在這裡繞嘴皮子,可以直接下令將方應物當做閒雜人員驅趕出去!一個主官當然做得了這個主。就是依仗汪直的吳綬吳千戶在這裡,也沒理由在明面上反對。
只要把方應物這個搗亂的趕出去。其他事情都可以慢慢解決。
想及此處,施春變了臉色。喝道:「方大人!此處乃鎮撫司重地,外人若無要事,不便久留。再說方大人乃朝廷重臣,須得避嫌,更不便留在鎮撫司。故而請方大人出去罷!」
方應物起身道:「本官確實該迴避。」又轉頭問婁天化:「你是為了你朋友而來,眼下有何計較?」
當然是與東主一起走,婁天化心裡如此想,但在方應物眼神威逼之下,只得違心道:「在下本為好友張貴而來。張貴不出獄,在下也不出去了,只求與張貴同甘共苦,哪怕下獄也在所不惜。」
方應物歎口氣,對施春說:「婁先生乃是本官的親信幕席,他認了這死理,在下也莫可奈何,施大人你看如何是好?」
施春冷哼一聲,「張貴已經被吳千戶提走。你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婁先生無緣無故留在鎮撫司作甚?難道還想干涉鎮撫司執法麼?」
又回頭招呼廊下官軍道:「來人!婁先生如果不肯走,那就架起來送出去!」
張貴這種人說抓就抓了,即便抓錯也不會有什麼後患。但婁天化也不能同樣對待,大臣幕僚這個身份也很敏感。抓了引起的麻煩太多。
婁天化以目示意方應物,表明他已經盡力了!方應物無奈,又抓起案几上的茶盞。「說了許多話,本官略感口渴。待本官喝了茶再走。難道你們錦衣衛連一盞茶也管不起了麼?」
施春滿腹狐疑,再蠢的人也看出來了。這方應物眼下故意東拉西扯,明顯是在拖延時間。或者說,從剛才一開始,方應物囉囉嗦嗦的耍嘴皮子,就是為了拖延時間。
但這方應物到底意欲何為?指揮同知大人想不明白。按說方應物今日進了錦衣衛,確定張貴被捉拿背後的真相,應該已經達到了目的才對,為什麼還踟躕不去?
看著方應物氣定神閒的樣子,又想起方應物的過往舊事和傳說,施春突然感到頭皮發麻,不妙的預感湧上心頭。
前段受了梁芳的指示後,施春還是仔細研究過方應物這個人。他在方應物身上總結出一條規律,那就是「事有反常即為妖」。
方應物越是顯得反常的時候,越是有不可測度的陰謀詭計,這條規律已經屢屢有所驗證了。
不行,肯定不能繼續這樣下去!方應物越磨蹭,越要盡快趕走他!哪怕動粗,惹得事後被彈劾也在所不惜!
施春再次回頭對廊下當值軍士喝道:「爾等全部上來!將方大人和婁先生請出去,膽敢抗令軍法從事!」
正在這時,有雜役跑進堂中,遠遠地對著施春叫道:「施大人,吳千戶那裡有消息要稟報過來!」
「有什麼消息?還不速速報來!」說這話的不是施春,而是方應物,看起來方應物比施春還要著急。
那雜役瞧了瞧施春,稟報道:「吳千戶要告知施大人,那張貴已經招了!」
施春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又下意識問道:「招了?怎麼招了?」
報信雜役繼續稟報道:「張貴說前番被施大人提審時,早有招供的想法,但一直在心裡醞釀,沒有想好。
正好這番又被吳大人提審,便想明白了,藉機全都招出來。如今供狀已經全部寫好,施大人你的提審記錄也都在內,而張貴本人也畫押了。」
情形相當有點不對施春猶疑的問道:「招供的都是什麼?」
報信雜役答道:「張貴招出了前宛平縣知縣方大人的幾大罪狀!其一,貪污公帑十萬兩!」
噗!已經縮在牆角低調很久的成千戶終於忍不住了,一口茶水全都噴灑出來。
開什麼
玩笑!宛平縣的銀子是紙糊的嗎?區區一個縣衙常年存銀才有多少?一個當知縣的從哪去貪污十萬兩?
方應物臉上掛著若有若無的微笑,靜靜的聽著,彷彿這是別人家的事情,與他全不相干似的。
報信雜役又列出第二條:「張貴招供的罪名其二,方應物強佔民女十餘人!」
靠!大堂上下齊齊的發出奇怪的聲音,這個罪名太扯淡了!簡直荒謬絕倫,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首先憑借方應物的人氣相貌,需要強佔民女麼?其次,如果這樣猖狂,那怎麼得到方青天的稱號麼?第三,就憑宛平縣內衙的規模,哪有地方安置十幾個女人!
報信雜役還在羅列方應物的罪名:「其三」
此刻指揮同知施春突然狂性大發,衝上前一腳踢飛了報信雜役,厲聲吼道:「其三你娘個頭!」(……)
ps:前兩天的另一邊事情忙完了,繼續為酬勤獎奮鬥!未來三天提速!上一章我犯了一個極其愚蠢的錯誤,,,我把指揮同知誤寫成副指揮使了……這樣的錯誤不該發生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