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二十章 撲朔迷離案中案(中) 文 / 隨輕風去
民告官這種案子是很有特定條件的案子,一般來說難處頗大,限制很嚴。但是御史本身就是負責監察糾劾官員的,接下這種案子倒也理所應當。
方應物以本縣正堂之尊,此時也只得把公堂讓出來。他眼看著趙御史坐在本該屬於自己的位置上,但自己卻只能站在一旁陪著,被反客為主了。
然後便見何氏婦人被傳喚上堂,趙御史問道:「你有何冤屈,方纔所言不甚明白,現下可細細道來。」
何氏跪在堂上回道:「稟御史老爺,民婦家中橫遭強取豪奪,不忿前來宛平縣衙告狀。不料一連拖延數日毫無動靜,每日在縣衙門外餐風露宿,仍申冤無門。
今日夫家叔父進了縣衙,又被縣衙逼迫息訟,還用五兩銀子收買。民婦實在走投無路,正在此時御史老爺路過街前,民婦只好驚動了御史老爺!」
趙御史側頭對方應物道:「方大人你看」方應物冷哼一聲答道:「審案豈有一就而成的?此婦人實在是故意刁難撒潑。」
趙御史微微一笑,掃視了堂下百姓,此時人群頗有些不穩,議論紛紛的像是鬧市場一般。方青天形象被顛覆的衝擊力很大,不能不讓圍觀百姓小小的嘩然一下。
趙御史便又拍案道:「何氏婦人!以民告官,你可有其餘證據?」何氏再叩首道:「民婦夫家叔父還在外頭,傳進來一問便知。」
趙御史看看宛平縣的衙役,委實不大放心。便對自己隨從差役吩咐道:「爾等去外面把柴東此人帶進來,不得有誤!」
婁天化不知什麼時候進了大堂。悄悄走到方應物身邊,低聲道:「東主!在下對幾位巡城御史都是有所知曉的。獨獨這位事先不知,打聽得彷彿是昨日新上任的。」
方應物彷彿一下子透亮了不少,這趙御史昨天才上任,今天就接到何氏告刁狀,這會是巧合麼?
如果不是巧合,難道是專門為了自己而來?難道何氏婦人告狀真是一個圈套,而自己失察了?
又是誰能有這個本事,直接安排一個御史差事?想來想去,方應物便猜測到。做此事最便利的也只有都察院右都御史戴縉戴大中丞了!戴縉是都察院掌院都御史,無論誰要做成此事,也繞不開他。
方應物更深入的思量,戴大中丞與東廠提督尚銘很有貓膩,那麼這一手八成就是尚銘安排的!
想至此處,方應物險些破口大罵出來,這尚銘簡直腦子有毛病!堂堂一個東廠提督,天天盯著自己這個小小知縣作甚?不嫌掉價麼?
他本來只想低調的隱藏在幕後,幫著汪芷出謀劃策、組織一下反擊就好。萬一汪芷堅挺住了。那當然很好。但如果汪芷還是鬥不過歷史大勢,仍舊像另一個時空裡那樣迅速垮台了,那他方應物也不受什麼影響。
誰他娘的能知道,尚銘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彷彿認準了自己似的,非要與自己過不去!自己難道真的如此亮眼麼?
婁天化憂心忡忡的問道:「如何是好?」方應物瞥了一眼婁天化,「什麼如何是好?本官什麼都不清楚。」
婁天化一時沒明白意思。卻又聽到方應物繼續說:「本官沒有與那柴東說過一句話、辦過一件事。全部都是由你與他打交道的,具體內情本官一無所知。懂了麼?」
婁天化這下子是真明白了,東主的意思是叫他出面去背黑鍋。是他婁天化瞞上欺下、狐假虎威干了壞事!他不禁臉色一苦:「東主,這」
方應物安撫道:「你放心,這些對你而言都只是小過錯,不會有太大影響。你認下過錯遠比本官認下過錯輕得多,只要本官還在一日,身邊就給你留著位置!」
方應物還差點說出一句「汝妻子吾養之,勿慮也」,不過情況沒這麼嚴重,用不上這句話。這些「過錯」放在方應物身上,那很嚴重,至少要名聲盡毀。但放在一個師爺身上,就無所謂了,師爺需要名聲麼?
這時候,趙御史派出去的差役回來了,對趙御史稟報道:「小的們在縣衙外面兜了一圈子,也仔細尋找過,但外面百姓裡並沒有叫柴東的人。」
嗯?方應物停止了與婁天化的竊竊私語,精神重新集中到審案這邊來。按照敵方的劇本,難道不是傳了柴東這個「污點證人」進來,一五一十的揭發自己麼?怎麼柴東還玩起失蹤了?
趙御史也愣在公案後面,半天沒有說話。他之前根本沒想過應變的事情,因為計劃看起來非常周密,打得又是叫方應物猝不及防,不存在什麼變數。
卻沒想到在關鍵時刻掉了鏈子,那今天這齣戲還怎麼往下演?沒有其他旁證,只靠著何氏婦人一面之詞便興師問罪麼?那可真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但方應物可不是好相與的。
方應物走近了幾步,冷冷的盯著趙御史,這叫趙御史感到有點心慌,不復方纔的鎮靜從容派頭。下意識地抓起籤筒裡的簽子,對差役喝道:「再出去仔細找!」
婁天化也對趙御史拱拱手道:「以民告官,本身就是先有罪,若是誣告,那更是罪上加罪!具體該如何判罰,趙大人心中有數罷?我看最輕也是杖刑然後流三千里!」
何氏婦人聽到這幾句,很明顯的顫抖了一下,不過此時沒有人太關注他。
眾人在公堂上面等著,時間慢慢的過去一炷香功夫,派出去的差役仍然沒有回來,沒有被找到。
知道對方是敵非友,方應物也就不客氣了,冷笑幾聲嘲諷道:「莫非趙大人一定要等到人證麼?看來趙大人事先已經在心裡認準了罷!」
面對方應物的冷嘲熱諷,趙御史沉默不語,心裡急劇盤算著應對之道。眼下最好的辦法應該就是暫時停止審案,將何氏婦人帶走,等再有了萬全準備時候,再另行開堂重審。這雖然不完美,很容易遭到詬病,但已經是最佳的止損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