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二章 魏忠賢的末日(上) 文 / 梁方陽
刑部、大禮寺、都察院的共同審理案件叫做三司會審,民間又稱為三堂會審,一般用來審理重大、疑難案件,這次審問的是因私刻、改編《邸報》而落馬的眾多高官。
這次事件涉及官員之多,影響之大,都快趕上明世宗時期的大禮議事件了。拿下的從五品的官員有兩個,一個是大理寺少卿左光斗,另一個是禮部員外郎顧大章;正七品官員五個,分別是兵科都給事中楊漣、戶科都給事中魏大中、吏科都給事中周朝瑞、兩個監察御史——袁化中和黃尊素。
不過,天啟皇帝的聰明之處在於他運用司法手段,利用三司會審來定案,讓文官沒有辦法信口雌黃;而明世宗嘉靖皇帝運用皇權,威壓百官,導致文官以受罰挨打為榮,據說有一位官員的夫人還很細心地把丈夫被打下來的肉收集起來,做成醃肉,逢年過節就拿出來顯擺。
《東林風聲》因為詰屈謷牙的文風,頗受某些道學先生的歡迎,現在成了燙手的山藥,大家紛紛把家裡收藏的《東林風聲》銷毀。那些曾經在《東林風聲》上發表過文章的官員更是惶惶不可終日,直到皇上為此案定調,「首惡必辦,協從不問」,大家這才放下心來。
左光斗、顧大章、楊漣、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黃尊素七人倒真是漢子,把罪名全部擔了下來,沒有牽扯別人。三堂會審的結果,七人罪名全部成立,左光斗、楊漣為首犯,秋後處決;顧大章、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四人為從犯,罪減一等,流放三千里;黃尊素欺君謗上,流放三千里。
朱誠勸道:「皇上,這些東林黨人雖然觸犯國法,但畢竟為惡不重,不如減刑一等,以示皇上的慈悲與寬宏大量啊。」
經過幾天的冷靜,天啟皇帝的氣消了不少,於是法外開恩,左光斗、楊漣流放,顧大章、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黃尊素撤職,永不敘用,並削去功名,嚴禁從事文化、教育工作——也就是說,回到故鄉,他們也不能去東林黨講學和參加東林書院的大小活動。
東林黨見皇上仁慈,並沒有感激,反而起了生命不止、鬥爭不息的雄心壯志。
在送別左光斗的餞行宴上,左光斗道:「諸公,我離開京城後,皇上那邊就全賴諸位照顧了。」
葉向高哽咽著說道:「左公,你放心,我一定會讓皇上回心轉意,把你們重新請回朝廷。」
「回不回朝廷沒關係,但先要把皇上身邊的奸佞小人清除乾淨。」
「奸佞小人,你指的是朱誠嗎?」
「朱誠當然是奸佞小人,不過他跟在朱由檢的身邊,我們很難抓到他的把柄,而且他奸滑異常,如果彈劾不成,反而容易把自己賠進去。高攀龍先生不就是死劾朱誠,結果事敗身死嗎?唉,現在高先生的墳頭恐怕已經長滿青青的野草。現在,對我們威脅最大的是司禮監秉筆太監魏忠賢。」
「哦,為什麼?」
「魏忠賢是天啟皇帝的左膀右臂,有了魏忠賢,皇上就不需要我們東林黨人了。殺了魏忠賢就等於斬斷了的皇上的手臂,他會發現,離開東林黨,大明的朝廷運轉不靈,於是朝政又會重新回到我們手上。」
「魏忠賢好像沒犯什麼錯呀?」
「魏忠賢是閹人,閹人就是一大罪狀,俗話說得好,閹人無罪也該殺。再則,你們有沒有發現,魏忠賢的黑手已經伸到了朝堂上了。崔呈秀、李春燁、顧秉謙已經和他結成了死黨,他們就是閹黨。還有,魏忠賢非常聰明,每一招都打在我們的軟肋上,讓我們疲於應付。假以時日,魏忠賢執掌大權,我輩將死無葬身之地。」
葉向高恍然大悟,道:「難怪這些時日,我總覺得諸事不順,原來是魏忠賢在後面搗鬼呀。你放心,這件事交給我們,我們一定會把魏忠賢整倒批臭。」
「千萬別掉以輕心,重蹈謝遷的覆轍啊。」
當年明武宗正德皇帝在位時,劉健、李東陽、謝遷三人彈劾司禮監秉筆太監劉瑾,正德皇帝被逼無奈,想丟卒保帥,犧牲劉瑾。時間太晚,正德皇帝說明天再議此事,大臣們見勝券在握,便同意了。當天晚上,劉瑾痛哭流涕,正德皇帝心一軟,結果,彈劾無效,劉健、謝遷也因此致仕。
「你們放心,我們不見到魏忠賢的人頭絕不罷休。」
楊漣從懷裡掏出一張紙,道:「這是我在獄中寫成的彈劾魏閹二十四大罪狀的奏章,現在我被流放,這奏章不能署我的名字,你們誰有膽子接下來?」
文選司員外郎周順昌接過奏章,道:「我敢!」
周順昌拿起奏章就看,看著看著,他一捂鼻子,問道:「楊大人,這什麼味兒呀,臭死人了。」
楊漣有點尷尬地說道:「不好意思啊,我當時以為必死,怕奏章被人搜去,所以藏在靴底。我又是大臭腳,奏章難免沾到點腳臭味。唉,這又是閹黨造的孽啊。」
估計魏忠賢聽到了這話要悲憤地大喊,楊大臭腳,你的臭腳關我什麼事?
------------------
左光斗離開京城的第二天,東林黨對魏忠賢展開了猛烈的攻擊。
朝會開始,群臣山呼萬歲之後,周順昌出班跪倒,鏗鏘有力地啟奏道:「臣周順昌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大罪!」
天啟皇帝一陣錯愕,道:「你把奏章遞上來吧。」
魏忠賢走下玉階去接奏章,周順昌一把將魏忠賢推開,展開奏章大聲念了起來:「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干預外事,只供掖廷灑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御,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為陛下言之……」
奏章很長,其中所列的二十四條大罪大致如下:侵奪內閣擬旨的大權。大罪一;剪除顧命大臣劉一燝、周嘉謨,大罪二;曲意維護李選侍,大罪三;不容朝廷時有正色之直臣,大罪四;把持內閣,大罪五;玩弄權術,大罪六;肆意刁難獲罪臣子,大罪七;殺趙選侍,大罪八;殺裕妃,大罪九;皇后流產,傳聞是魏忠賢與客氏的陰謀。大罪十;殺王安及其他內監,大罪十一;逾制僭越,修建祖墳,大罪十二;濫封親眷,大罪十三。誣陷國戚,動搖中宮,大罪十四;逼死開礦鄉紳,大罪十五;掠奪士紳田產,大罪十六;擅停大臣陞遷,大罪十七;罷免北鎮撫司劉僑,大罪十八;擅改旨意,朝令夕改,大罪十九;提督東廠,假公濟私,大罪二十;玩忽職守,致奸細入京,大罪二十一;在京西皇莊擅養私兵,大罪二十二;出行逾制,大罪二十三;陛下處罰魏忠賢時,他不認罪,反而頗有怨言,大罪二十四。
魏忠賢猝不及防,摔得好生厲害,半天爬不起來。李永貞慌忙跟下來,攙扶魏忠賢。
(努力寫作,努力求收藏,求推薦,方陽向熱心的讀者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