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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李新民的恨事 文 / 滄月傲天

    李新民今年34歲,當然,從今天下午開始,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34歲,不會再有其他變化了。

    他是冀北省張垣市康縣郊區的一個普通農民,沒有多少化,但是有一個還算幸福的家,有一個不算漂亮,但很賢惠的妻子,還有一個兒子。李新民沒有多大的野心,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守著自己的老婆孩子安安穩穩過一輩子。

    為了心中這個平凡的願望,李新民沒有像一起長大的發小們一樣離開村子到外面打工,而是在村子裡和妻子守著三十畝薄田過日子。雖然每年種田得來的收入並不高,但是小夫妻兩把日子卻過得紅紅火火。

    但是幸福的生活並沒有一直持續下去,這一切從3年前突然變了樣,因為李新民的老父親病了,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病,是胃癌。

    這個年代是談癌色變,得了癌症幾乎等於是判了死刑。幸好醫院得出的結論還不是太糟糕,李新民父親的病發現得早,還處於早期,尚有治癒的可能。

    雖說這是一個好消息,但是治療癌症所需的醫療費可不是普通家庭所能承受的,高昂的費用直接讓李家的人傻眼了。李父也知道家裡的情況,便提出讓醫生開點藥回家養著,說慢慢會養好的。

    李新民雖然沒有多少化,但是癌症這種病他還是知道的,村裡有不少老人就是因為各種癌病死的,就算是全力救治都不一定能治癒。還沒有聽說過那個人在家裡能把癌症養沒了。父親這樣說不過是為了安慰自己,實際上是回家等死。

    如果已經到了晚期,李新民也不會太為難。也會順著父親的意思回家休養。但父親只是胃癌早期,完全有治癒的希望。作為家裡的獨子,李新民無論如何也不願意就這樣放棄,為了父親他決定鋌而走險。

    李新民所想的鋌而走險並不是違法犯罪,他知道自己不是這個料,殺人放火的事情他幹不了,即便是幹了什麼事兒。最後的結果也是被公安機關逮起來,不會有其他結果,他想到的唯一可以救父親的辦法就是賣腎。

    賣腎。賣掉自己的一個腎,籌集為父治病的錢。只要有了第一筆錢,後面的治療費就可以通過農村醫療保險進行報銷,這樣就可以治好父親的病了。即便是看不好也沒關係。只要自己盡力了。父親會理解自己的,自己也不會因此而後悔,這是李新民最樸實的想法。

    至於他自己,李新民也想過,而且還專門找人瞭解過,知道人活著有一個腎就可以了,一個腎死不了人,只要這個腎是健康的就行。

    用村裡一位學醫的大學生的話說。這腎就像是村裡的李大戶,他家有7頭犍牛。但是卻只有10畝地,平時幹活只用一頭牛就能輕鬆完成,其餘六頭都處於閒置狀態,宰殺一兩頭根本不影響什麼。

    當然了,腎畢竟是自己身上的肉,被生生割掉肯定不同於李大戶家宰掉一頭牛,影響健康那是肯定的。但是為了老父親他又有什麼辦法,前期治療所需的20萬元治療費還有5萬元的缺口,就是這5萬元逼得李新民不得不鋌而賣腎。

    這年頭需要腎的人實在太多了,華夏全國每年有近100萬名依靠透析維持生命的腎病患者,但每年國內合法進行的腎移植手術還不足4000例,巨大的需求導致地下賣腎中介興起,搭建非法網絡,從中牟取暴利。李新民很快就聯繫到了這樣一個專門從事這方面業務的組織,並且成了這個組織的一個腎臟供養源。

    這賣腎不像是賣蘋果,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腎既是一個技術活又是一個力氣活,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要體檢,再到配型、手術等等,經過兩個月的漫長煎熬,李新民終於將自己的一個腎賣掉了。

    腎臟賣了,李新民也如願以償拿到了急需的那五萬塊錢,這還是組織裡的老大得知他賣腎是為了救父,特意多給了一萬塊錢。

    拿著這些錢李新民回到了家,將父親送進了醫院,開始為父親治病。

    原本這一切都似乎走上了正軌,雖然李新民丟掉了一個腎,但是卻有了給父親治病的資本。以後只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去一趟農村醫療合作社,將其前一段時間花費的醫療費用報銷掉,就可以一直為父親看下去。

    但是當李新民拿著第一期的醫療費收據前往縣裡的農村醫療合作社報銷費用時,卻被告知,他家並沒有人加入農村醫療保險,他手裡的醫保證都是假的。

    假的?自己每年都交的保險錢,怎麼可能沒有參保,要知道每個人每年也不過幾十塊錢,他家裡雖然不富裕,但是也不缺這個錢。

    為了拿到應得的錢,更為了父親可以持續治療下去,李新民四處奔波,不斷查找問題的根源,終於讓他找到了事情的結症。他家確實沒有參保,不止是他家,他們全村都沒有一個人參加農村醫療保險。

    並不是他們沒有交錢,而是錢被人貪了!

    被誰貪了?被鄉里的幹部貪了,具體是誰李新民也調查清楚了,是鄉里的一個副鄉長。而且李新民還發現,他和村裡其他人家手裡的醫療證都是前兩年發的,然後就再沒有換過了,每年都會有人到村裡收錢,每人4、50元。除了第一年的錢被交到了縣裡之外,後面幾年都被那些混蛋給貪了。

    得知事情真相的李新民懵了,不管因為什麼,終究他們全家都不在醫保名單上,也就是說前期為父親看病投入的二十多萬根本就報銷不了。錢花了他不心疼,但問題是沒有了後續治病的錢,沒有錢父親的病該怎麼辦?

    為了討回公道,也為了給父親治病,李新民到處上訪找說法,但是卻沒有人理他。去鄉里,鄉里沒人接待,去縣裡,縣裡沒有看他,去市裡,同樣沒有搭理他。後來實在鬧得凶了,他竟然被人半路打了個半死,在醫院躺了兩個月。

    報了案

    ,派出所的人讓他在家等消息,這一等就是一年多。

    錯不在他,但最終卻要和他的家人來飽嘗苦果,老父親得知情況後,說什麼也不再配合治療了,在硬撐了兩年之後病逝了。而他家因為看病已經是負債纍纍家徒四壁,再加上丟掉一隻腎,李新民的身體也不像以前那樣健壯了,三天兩頭鬧毛病。

    更讓李新民深受打擊的是,由於他不斷地上訪鬧事兒,鄉里為了讓他屈服,不斷向村裡施壓,讓他家在村裡備受非議,走到哪裡都被指指點點,家裡種的地被畜生糟蹋,該澆水的時候輪不上、兒子上學被人打,買袋鹽巴都比別人家貴二分,這完全是要把他們家往絕路上逼。

    李新民這個人本身就強得很,也有股子狠勁,他沒有多少化,但是卻知道精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道理。於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李新民拿著一把殺豬刀,一夜之間將聯合起來貪污他家保險錢的三個鄉幹部全都捅了。

    死沒死人李新民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在村子裡是呆不下去了,和妻子說了一聲之後,他踏上了逃亡的不歸路。

    一路逃亡,李新民也從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變成了慣偷。由於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再加上身份見不得光,為了活命他只能去偷去搶,去幹那些見不光的事情,直至半年前在鹿城落網。

    被抓後,李新民已經做好了被槍斃的準備,但就在這時有人找到了他,告訴他,只要他能按照他們的說法去做,他們就能保他一命,他的家人也會得到很好的安置,否則的話就會殺了他的妻子和兒子。

    他答應了那些人的要求,按照他們的說法,他承認了自己就是那個盜竊了市政府的大盜,並且按照那些人的指示做了口供,然後「心甘情願」的接受了法院的判決——5年有期徒刑。

    李新民雖然沒有多少化,但也不會天真的以為自己坐完5年大獄就能過正常人的生活了。在此之前,李新民心裡一直都很不安,作為此案的關鍵人物,事後他就知道因為自己的原因,讓一位素有清名的副市長倒台了。這讓他的良心不安的同時,也擔心那些指使他的人殺人滅口。

    沒想到他的擔心還成真了,今天出工的時候他就感覺很奇怪,平時採石場炸石頭那都是專業人員幹的事情,今天管教竟然讓他們親自操手。而且今天原本是整個第六監區一百二十多號犯人一同上工,但是臨了卻只有他們幾個被分到了那個偏僻的地方,這一切的一切都透著詭異。

    不過當時他沒有多想,因為這幾個月來一切都很平靜,那些人對他照顧的很不錯,讓他一時間忘掉了戒心,直至石崩的那一刻。

    李新民一口氣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講完,有悔恨,有怨氣,還有深深的自責,但最後都只能化作一聲無奈地歎息!

    聽完李新民的話,徐應龍沉默了,李新民是一個標準的小人物,就像千百萬普通華夏下一樣,他們沒有那麼多野望,只想安安穩穩地生活,但是最終卻因為各種原因走上了不歸之路,這是小人物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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