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審判進行時(新書求圍觀!) 文 / 滄月傲天
美美睡了一晚之後,第二天一大早徐應龍就來到了青城舊城北門的舊貨市場,那裡可是塞北地區有名的古玩市場,而徐應龍購買犀角的希望就寄托在了這裡。
作為藥材的犀角確實不多了,但是作為藝術品犀角卻著實不少,徐應龍很輕易的便買到了一根重達4兩的犀角雕刻。
需要的兩種藥材都買到了,但是徐應龍的荷包也空了,單單這根四兩重的犀角就花了他整整一百萬,徐應龍這幾年背著家人「賺」的錢基本上全都擱裡面了,要不是野山參沒有花錢的話,他的那點家底還真不夠。
這也讓徐應龍意識到了賺錢的重要性,一直以來在九天仙界就有財法侶地的說法,即想要修煉有成就必須具備雄厚的財力、高級的修煉法決、資質好的道侶以及靈氣充裕的修煉聖地,而財力被排到第一位,可見其重要性。
雖然這裡變成了地球,但是有些東西是亙古不變的。正應了地球上那句流行的話,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沒有錢你就買不到珍貴的藥材,買不到好的藥材就無法煉製高級丹藥,也就很難提高修為,這些東西都是環環相扣的,一個地方掉了鏈子,都將會影響最後的修行。
賺錢很重要,但是徐應龍現在最要緊的是洗清罪名,否則一切都是水中月鏡中花。
距離開庭只剩下三天的時間了,徐應龍知道現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對自己來說都十分珍貴,因此夠購得野山參和犀角之後徐應龍隨即返回了鹿城。
回到家,徐應龍到五金商店買了一個熬藥用的電砂鍋,然後按找藥方將鎖陽丹的材料全部放入電砂鍋,開始熬藥大計。
徐應龍倒是很想將這些藥材煉製成丹藥,但是煉丹需要一定的修為,至少要達到先天境以上,這樣才可以發出丹火煉丹。現在徐應龍就是一個空有滿腹經驗的普通人而已,根本就無法煉製丹藥,只能熬成湯汁服用。
煉丹和熬藥的最大區別是對藥材藥性的吸收程度,一株靈藥,如果將其煉製成丹藥,其藥性可以吸收到八層以上,如果熬成湯藥服用的話可以吸收五層左右,如果直接吞食藥材的話只能吸收三層左右。
熬藥是個細緻活,經過三個多小的慢火熬製,一碗散發著淡淡香氣的湯藥便算是成了,待藥汁變溫,徐應龍端起碗一口喝了下去。
一碗藥汁下肚,徐應龍感覺到渾身暖洋洋的,要本堅如鐵石的氣穴稍稍有所鬆動。徐應龍急忙盤坐在房間裡,默運法決,開始吸收藥力。
鎖陽丹雖說主要的功效是固精鎖陽,但是其還有強身健體激發氣穴的作用,通常是剛剛開始修煉的稚童必備之良藥。
原本鎖陽丹的話,只需要一枚就可以達到徐應龍的要求了,但是現在換成了湯藥,徐應龍預計至少需要三副藥才行,所以在接下來的兩天裡徐應龍又熬了兩副藥。
三天後,徐應龍渾身精元穩固,胯下之物軟趴趴的沒有絲毫生氣,即便是服用催情藥都沒有一點反應。在此期間徐應龍去了一趟醫院,明面上是複查拆線,實際上則是去尋找打臉用的板子去了。
萬事俱備,開庭的日子也即將到來。
開庭的日子終於到了,這一天一大早一輛警車開到徐家所在的華都麗苑小區。按照程序,兩名法警給徐應龍戴上手銬,然後將他押解到河東法院。
上午九點,警車抵達河東法院,徐應龍剛下車便有數十家媒體湧了上來,各種相機、dv都對準了徐應龍猛拍。
由於楊凌背後勢力的推波助瀾,徐應龍的案件一度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而徐應龍也被塑造成了一個無法無天的二世祖官二代。再加上前段時間徐父因貪污**被立案調查,隨後又畏罪自殺,徐家儼然成了塞北地區最大的毒瘤,不明真相的網民們對徐應龍一片喊殺聲。因此,徐應龍開庭吸引了大批的媒體前來。
徐應龍很大方,非但沒有躲躲藏藏,反而將帶著手銬的雙手展示給所有記者媒體。越是這樣,等真相大白的時候就越能博得公眾的同情。
開庭的時間定在九點半,九點開始家屬等人進場,徐應龍在家屬席上看到了姬晗蕾陪著的徐穎。看到妹妹憂心忡忡,徐應龍給了他一個安心的笑容,示意她放心。
九點二十,公訴員和楊凌的代理律師團也相繼抵達,隨後書記員點清當事人是否到齊並宣佈法庭紀律,然後法官們進場,全體起立,坐下後,審判長敲敲法錘,宣佈開庭。
開庭後,先是由公訴員簡述案由。公訴員共有兩名,一男一女,男性公訴員起身說道:「尊敬的法官、審判長:經查明,2014年x月x日上午10時許,犯罪嫌疑人徐應龍應被害人楊凌女士邀請,前往天鹿大酒店的608房間見面。當時犯罪嫌疑人看到房間裡只有被害人楊女士一人時,遂產生了弓雖女干對方的念頭,並於10時二十分左右侵犯了楊女生。在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楊女生大聲呼救,被酒店管理人員聽到,遂闖入犯罪現場將犯罪嫌疑人制服。」
「公安機關在犯罪現場收集到了大量的證據,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在現場遺留下來的衣服、鞋子,同時還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此外天鹿大酒店的的多位工作人員可以作證,認證物證俱全,且犯罪嫌疑人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證人證物將會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一一呈現給法庭。」
「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與被害人的陳述以及相關證人證言基本一致,能夠互相印證,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其處心積慮弓雖女干被害人的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為已經違反了華夏刑法,特對其提起刑事訴訟。」
公訴人員做完案情陳述之後,另一名女性公訴員像徐應龍一一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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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人員和法官,然後公訴人員還告知徐應龍他享有承認、反駁原告訴訟請求和提起反訴的權利;還有委託代理人的權利;申請迴避的權利等。
如果徐應龍認為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理此案,可以申請迴避。
對於這些徐應龍都沒有提出異議,他沒有讓任何人迴避。儘管徐應龍認為合議庭組成人員或者是審判長本人很可能已經被某些人打了招呼,但是一來他沒有證據,二來他也不認為換來其他的審判人員就一定能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徐應龍同意眼下的合議庭陣容,反正當他一會兒打臉的時候,越是和此案牽扯越深的人就越會感覺到疼。
由於徐應龍沒有提出更換法官或者其他審判人員,法庭自動進入第二階段,即法院調查階段。
根據程序,先是由公訴人讀起訴書。男性公訴人起身後大聲讀著早就制定好的起訴書,在這份起訴書中對此提到了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等詞語。同時還提到徐應龍在被捕後態度惡劣,建議法庭從嚴從重懲罰。
接著法庭要求公訴機關提供相關的證據,以確認證據是否真實有效。
女性公訴員起身說道:「公安機關在現場收集到的證據包括受害者被撕裂的長裙、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被受害人抓傷的印記、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精斑!」
「我們對公安機關收集到的證據進行了核實,從被撕碎的長裙上提取的指紋與犯罪嫌疑人完全符合,而現場遺留的精斑也和犯罪嫌疑人一致,所有證物合法有效。」
「除了物證之外,我們還找到了多位人證,現在我請求1號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與審判員交流了一會之後說道:「法庭允許公訴機關的1號證人出庭!」
很快一個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被帶進了開庭現場,男性公訴員起身說道:「1號證人是天鹿大酒店的的工作人員,也是制服犯罪嫌疑人的英雄之一,現在請他為我們說一說當時的情況。」
「我叫楊xx:男,漢族,xxxx年x月x日生,酒店保安。2014年x月x日上午,本人像往常一樣到酒店六樓進行巡視,突然聽到有人喊救命,後鎖定傳出聲音的是608房間,於是報告到總台,由他們用備用房卡打開房門,然後我們衝進屋裡將犯罪嫌疑人制服!」證人說道。
「請問你們進去的時候看到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正在幹什麼?」公訴員再次問道。
「犯罪嫌疑人正在撕扯被害人的衣服,並且將她壓在床上,而被害人正在拚命地掙扎!」一號證人道。
「謝謝你出庭作證,也謝謝你勇敢制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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