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34 不止一個 文 / 勿明
!同時,金卓二人相當震驚,你搞個浪女也就算了,還把囟己母親給搞了,太不講究了吧?還有沒有點倫理道德?底線在哪裡?
看著垂頭喪氣的曹晃,費倫冷笑道:「其實你就算不說,我也知道你媽跟你有一腿。」
曹晃霍然抬頭,死盯著費倫。這個時候,他要是還不明白費倫的陰險,就真成白癡了。可即便這樣,他還是很想問問,費倫究竟怎麼看出他們母子暗中苟合的。
費倫自然不可能跟他解釋,這畢竟是浪費唇舌的一回事,沒必要。所以,接下來,他話鋒一轉,問道:「曹晃,你跟陳環的事,還有你跟你母親的事,我們都不想知道……」
聽到這話,曹晃狂吊白眼:你們不想知道,還追問我這麼緊,逼我把事情全抖落出來,成心的吧?
「…···我們只想要問問你,在這福利院裡,你和你媽,還有陳環,得罪過什麼人沒有?」
曹晃一愕,道:「阿sir,你這話什麼意思,我聽不明白。」
費倫哂笑道:「不明白?唬誰呢?」頓了頓又道:「ok,你不明白,那我換一種說法,你們仨在福利院欺負過什麼人沒有?」
曹晃聞言身體狂震,旋即毅然決然斬釘截鐵道:「沒有,絕對沒有!」
「是嗎?你就這麼肯定?」
「我媽還有陳環都是老實本份的人,況且她們就是兩個沒權沒勢的社工,能欺負得了誰?」曹晃裝慫道,「而我也僅僅是在福利院幫雜打零工,每個月領那麼幾千塊小錢,上哪兒欺負人去?」
費倫似笑非笑地看著曹晃,哂道:「交代完啦?沒別的了麼?」
曹晃聞言,忙不迭點頭道:「全交代了。」眼神卻飄忽不定。
費倫臉色泛冷,道:「佘映彤·認識麼?她是我契妹,眼下就住在我家裡,要不要把她找來跟你對質一下?看看你,還有你母親和陳環都對她幹了些什麼?」
負責虐兒案的金申聽到費倫的提問·眼中掠過一絲不滿之色:哪有這樣一上來就亮底牌的?曹晃這嫌犯還不趁機狡辯吶?
可是,曹晃卻心神劇震,終省悟到費倫之前為什麼會大費唇舌逼他吐露出跟自己母親和陳環的姦情了,因為虐兒這種事他們仨合起伙來幹了不止一回了。
不過這種事打死也不能認,要坐牢的,所以曹晃嘴上立馬否道:「阿sir,我真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聽不懂?那我就說點你能聽懂的。上週六下午兩點半到四點你在哪裡?幹了些什麼?有沒有時間證人?」費倫一臉陰鷙道·「我先提醒你一句,別拿你母親孫旺美當時間證人,那不合法。
曹晃聞言·心頭又是一震,如果要找時間證人的話,除了他母親這個直系親屬之外,也就只有陳環了:可問題是她已經嗝屁了呀?這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之下,曹晃老半天才道:「阿sir,就、就算我沒時間證人又怎樣?我沒虐待佘映彤。」說到最後,他竟吼了起來。
費倫攤手道:「我沒說你虐待佘映彤啊,你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麼?」
曹晃頓時無語凝噎。
「不想說?不想說也沒什麼,單憑你沒時間證人這點加上佘映彤出來指證你·就可以入你的罪!」
曹晃色厲內荏地叫囂道:「阿sir,你別唬我,我也懂法律的·就憑一個未成年小女孩指認我就能入我的罪,笑話!」
「你懂法?最多一知半解而已。」費倫彷彿聽到了天大的笑話,「這種案子·是可以提交高等法院審理的,換言之就是有陪審團參與,虐待未滿14歲的女童,相信陪審員們不介意裁定你入獄吃牢飯。」
在hangkang一般來說,只有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和死因裁判法庭使用陪審團審理案件,而在高等法院·陪審團參與的案件主要是嚴重的刑事案件。
當然,民事案件中也有極個別案例會採用陪審團制度·這要看當時案件的輿論影響和案情而定。說白了,只要肯花錢把聲勢造得足夠大,高院十有**會在民事案中啟用陪審團制度。
一旦陪審團制度啟動,那麼案件的裁決權就由法官轉移到了陪審員們的身上,而陪審員是隨機抽取的,他們只是足額納稅沒有智障的良好市民罷了,並非所謂的精英階層。換言之,只要律師忽悠得好,完全可以忽悠他們顛倒「黑白」。
不得不說,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造就了許多律師行業中的詭辯高手,但也有它人情味的一面。
曾經有這樣一個案例,有個十一歲大的小男孩因觸摸高壓線而被電得面目全非,家大人就狀告電力公司索賠。律師讓面目全非的小男孩在陪審團面前站了十分鐘,讓陪審員們一絲不漏地看清他的樣子。
如果由大陸法系裁決,肯定是:他自己摸的,電力公司警示標語一樣不少,所以不需要賠償。
可英美法系中的陪審團不這樣認為,他們覺得電力公司需要賠償,理由很簡單,因為小男孩被電得實在太慘了。
所以說,在hk這樣一個適用英美法系的地區,這類虐兒案一旦上了法庭,就算沒有陪審團,一旦讓法官看見了佘映彤身上淒慘的瘀傷,他也會傾向於同情弱勢的一方。如果曹晃拿不出不在場證明,相信法官肯定會做出「公正」的裁定。
不過曹晃顯然不懂這些,聽了費倫的話,他立馬炸了刺兒了:「憑什麼讓我坐牢?我再說一次,我沒有虐待佘映彤。」
「有沒有罪你自己說了算的話,那還要法庭來幹嘛?」費倫冷笑連連,「之前張院長帶我和金sir他們路過了福利院不少地方,我發現其中一些明顯未成年的小女生都已經不是處女······曹晃,你知不知道怎麼回事?」
這下子,曹晃徹底變了顏色。
金申和卓宙也都瞪大了眼睛,看向費倫,一臉的難以置信:「有這種事?」要知道,受害的小女生不止一個的話,這起案子肯定會引起輿論風暴,甚至比什麼銀行搶案更受各界關注。
費倫聳肩道:「那些小女生還是不是處女,你們找個專門的女醫生來驗一驗不就清楚了麼?」說完又轉向曹晃道:「你不是沒虐待佘映彤,而是還沒徹底得手罷了。」
「我……」
曹晃此刻連辯駁的勇氣都沒有了。
「你說佘映彤一人指證你不足採信,假如所有受害女生都出來指證你,那又會怎麼樣呢?」費倫給曹晃加上了最後一根稻草。
曹晃的心防瞬間崩潰了:「阿sir,我承認,遭我虐待的小女生不止佘映彤一個······」接下來,他把最近幾年虐待、強姦福利院小女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吐了出來。
原來,自打六年前搞上了他自己母親孫旺美和社工陳環後,曹晃的心理就開始逐漸變得扭曲,畢竟一個十六歲的小男生每天都被兩個如狼似虎的熟女當寶一樣哄著,還對他千依百順,心態上怎也要產生點優越感。
結果不到一年,孫旺美就懷上了自己親兒子的孩子,這個當然不能要,曹晃就陪她去墮了胎,還讓醫生給孫旺美做了結紮手術。變得跟陳環一樣不孕。
之後,沒了後顧之憂的三人更是戀姦情熱,變得毫無顧忌,什麼花式都試過了。可惜就像再漂亮的美女、幾年如一日對著她那張臉也會產生審美疲勞一樣,再爽的事重複做多了也會覺得膩味,加上年齡的增長,孫陳二女漸漸失去了對曹晃的吸引力。
為了留住曹晃的心,兩年多以前,陳環想了個辦法,把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騙到了自己的住處,當時孫旺美母子也在,於是曹晃就有了第一次虐奸幼女的經歷,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兩年間斷斷續續強暴了二十幾名幼女。
聽完曹晃的供述,金申和卓宙目瞪口呆,這麼大一件案子,發生在收留孤兒的福利院裡,輿論會產生怎樣的反應,他們閉上眼都能想像得到。
費倫一把拍在發怔的金申肩上,衝他偏了偏頭,道:「拷上,米蘭達警告!」
金申會意,忙繞過桌子,給曹晃上了手銬,道:「曹晃,我現在正式逮捕你,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我都會用紙筆記下,以便將來做為呈堂證供。」
曹晃聞言,腦袋徹底垂了下去。
見他已完全沒了抗辯之心,費倫趁機拿出紙筆讓他寫認罪狀,還忽悠道:「曹晃,假如你把剛才所講的都一一寫下來,我會為你向法官求情的。」
曹晃一聽,信以為真,稍一猶豫便接過紙筆開始寫自己的犯罪事實。
等曹晃把認罪狀寫妥,費倫看過沒問題後,就把狀紙轉交給了金申,隨即眼尾也不掃一下曹晃,施施然出了臨時審訊室,經過門口時還斜了被倆同事守在那裡的孫旺美一眼。
卓宙從後追上,跟在費倫旁邊,問道:「費sir,莫非你真打算替曹晃這個人面獸心求情啊?」
「當然,我費倫說話就沒有不算數的。」費倫哂道,「至於能不能減刑,就得法官自己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