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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一百三十一章.死物承載的意識(2/5求月票) 文 / 情終流水

    再一看時間,這段記憶已經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因為不死生物沒什麼時間觀念,這還是格裡斯猜測的,也許時間更久也說不定。

    這麼長的時候,那道裂隙還存不存在都是個問題。

    翻了好幾遍都無法在它的記憶中尋找到清晰的方向,格裡斯只好等它清醒過來。一些動物能夠靠著自身的氣息確定方向,低級的骷髏也有這種本能,也許它還能記得當初那個地方也說不定。

    好幾十分鐘後,白銀骷髏才徹底回過神來,望著格裡斯的時候,靈魂不自覺的帶上一絲敬畏的情緒,除了靈魂誓約的緣故,更多是的格裡斯的實力真正的征服了它的心。

    兩個靈魂魔法加上三個低級魔法,輕易就收服了一個白銀級別的骷髏,現在的格裡斯實力與當初他沒去過人類世界的時候相比,有了巨大的增長,而這只不過短短的一年多時間。

    低級的不死生物會更加直接的服從比它們強大的生物的命令,當格裡斯表現出這種遠超過它的實力,即使沒有靈魂誓約的約束,它也不會隨便反抗了。

    彼此間都是骷髏,格裡斯與它的交流非常直接,格裡斯直接把它的記憶翻到那一段。然後指著那個地方問它這裡是哪裡。

    不過很可惜的是,因為時間太過久遠,連白銀骷髏自己也忘記了那個地方的位置。

    好不容易有了一點關於空間裂隙的線索,格裡斯不願意這麼輕易就放棄,他仔細的詢問起白銀骷髏的活動範圍。

    一般低級的不死生物都不會輕易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因為陌生的地方太多的危險。就像格裡斯一樣,在他沒被召喚到人類世界的時候,他還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的領地。

    所以這個白銀骷髏沒有意外的話,應該也不會離開自己熟悉的活動範圍,也就是說那個裂隙就在這附近。

    但是就算一個普通骷髏幾十平方公里的活動範圍,在這種濃密的煙霧中找到一個不知道是否一直在開啟的空間裂隙,也彷彿大海撈針一般。

    最怕的就是這個裂隙也和發現魔炎草那個深坑裡的那個一樣,每次只張開幾十秒的時間。這樣的話想找到就真的要碰運氣了。

    不過在白銀骷髏的記憶裡,格裡斯還是找到了一些有用的記憶。

    原來在濃霧之中,不死生物也是有著聚居地的概念的,在死息煙霧越濃密的地方,不死生物的數量就越密集,而其餘的地方,數量就要稀少很多了。難怪自己轉了半天也只碰到一具白銀骷髏,更多的普通骷髏卻一具也沒見,敢情都是躲到聚居地裡去了。

    離這裡最近的一個聚居地在前方二公里外,在白銀骷髏的帶領下,格裡斯小心翼翼的跟在後面,慢慢往居聚地裡靠近。

    默蘭多佔據了往生石林已經很長的時間了,就連煙霧的深處,都是他的領地範圍,在他的領地裡。不可能會讓過於強大的存在出現。

    普通的骷髏殭屍可以隱藏在濃霧中生活著,但如果太過強大的存在,比如黃金骷髏,鐵皮殭屍之類的,它們那強大的靈魂就是最顯眼的目標,即使躲在濃霧深處,也絕對瞞不了默蘭多的感知。當這裡誕生了有可能超出他控制的靈魂,那這個靈魂只有兩個選擇,臣服,或者消亡。

    躲在聚居地外,格裡斯控制著巫師之眼四處搜尋著,卻一具領主級別以上的不死生物都沒發現。以格裡斯現在的實力,應付領主級別的殭屍骷髏那是輕而易舉,但是面對靈魂無比堅韌的黃金骷髏或鐵皮殭屍,就有點力不從心了,所以他必須小心再小心。

    在平常的時候,他還可以用漂浮術拉開距離,這些殭屍骷髏就傷害不了他了,可是現在在濃霧裡,一用飄浮術就會飛出濃霧的範圍,而外面還有一個更可怕的存在的等著他。

    沒有足夠威脅他的存在。格裡斯也大膽了許多,指揮著白銀骷髏直接往另一具白銀骷髏撲去。

    在重力術,遲緩術,再加上同樣實力的同類的全力攻擊下,另一具白銀骷髏迅速被制服,然後被格裡斯打入靈魂誓約。

    為了區分這兩具骷髏,格裡斯給它們起了個名字,分別叫做銀大和銀二,接下來還會有銀三銀四,如果把這裡的不死生物都逮光的話,再多的名字也不夠用,乾脆就用數字來命名算了。

    這個聚居地是一個陷入地裡的裂谷,越往下走,死息煙霧就越濃密,而不死生物也就越密集。

    格裡斯專找白銀骷髏和銅皮殭屍,花了足足三天三夜,把所能找到的十七具白銀骷髏和十三具鐵皮殭屍全部打進靈魂誓約。白銀骷髏由銀大到銀十七命名,而銅皮殭屍則以鋼牙為首,鋼二到鋼十四一路排下去。

    三天之後,一隊完全由白銀骷髏和銅皮殭屍組成的隊伍第一次出現在了死亡世界。

    死亡世界這些強大的存在,沒有誰會在意這些低級不死生物的奉獻,他們不需要。而且就算需要,這些低級不死生物也沒有奉獻靈魂誓約的能力。

    估計也就只有格裡斯,才能通過這種方法,強行把靈魂誓約打進它們的靈魂裡。

    心裡掂記著深坑裡的火系魔晶,格裡斯掃蕩了所有的領主級別的不死生物後,便帶著它們往回趕,當他帶著所有不死生物離開裂谷後,裂谷的底部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泥土翻動著,一張蒼白枯槁的臉從地裡探了出來,眼神爍爍的望著格裡斯離開的方向。

    這是一個巫妖,他的頭用上一條方形的皮巾包了一個劍士束。所謂的劍士束,指的是在額頭用柔軟的布或皮包上一圈,以便在配戴頭盔的時候減輕鐵盔對頭皮的磨擦。

    這個頭束顯示這個巫妖生前很有可能是一位劍士。

    目光爍爍的望著格裡斯離開的方向好半晌,巫妖忽然彷彿打定什麼主意一樣,迅速從地裡翻出身來,無論是巫妖還是殭屍,本質上都是屍巫,軀體在死後都是乾枯韌化,關節也不會太靈活。

    可是這個巫妖卻用著生硬的關節,輕巧的向前奔去,動作雖然怪異,但速度卻絲毫不遜色於活著的生物。這說明了他完全適應了自己的生命形式,並以此發展出了一套新的行動方法。

    就這樣輕巧的,巫妖悄悄的往格裡斯離開的方向跟去。

    默蘭多飄在天空上,沒心情約束自己的形體,任由它翻騰不休,十幾天的時候了,他幾乎把整個領地的不死生物都撒出去,卻絲毫沒有發現格裡斯的身影。

    整個領地數千的不死生物,相對幾百平方公里的煙霧區來說。實在太微不足道了,何況很多低級骷髏殭屍的智力本身就不高,走著走著就自己迷失在煙霧中了。

    逮不到格裡斯,這讓他積鬱的那一口悶氣得不到發洩,時間越久,怒火倒越來越盛了。

    這些死息煙霧是他這個領地最大的寶庫,默蘭多非常熟悉它的特性,如果在前幾天逮不到人,那到了現在再想逮到基本就是碰運氣了。就連默蘭多自己,也對這些煙霧一籌莫展。

    當然,拼著損耗一部分死息煙霧。默蘭多能把領地翻個底朝天,可是為了一個這樣的傢伙到底值不值?肯定不值得,死息之霧經過不知多少世代才積累到現在這種規模,為任何一個存在讓其受到不可撫回的損失都不值得。

    可是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方法能逮到那個讓他憤怒不已的傢伙呢?自己這麼漫長的生命歷程還沒吃過這麼大的虧。

    最可惡的是被一個靈魂如此弱小的傢伙手上吃虧,這讓他非常的羞愧。更可氣的是,吃了虧卻找不到人報復,這仇如果能當場就報了,默蘭多也不至於會像現在這般憤怒。

    有什麼辦法可以逮到那個傢伙呢?翻騰不休的默蘭多苦惱的思索著,忽然間,他似乎想到了點什麼,散亂的黑霧刷的一下聚化出他的軀體,然後拖著一道明顯的軌跡,往前方最為粗壯的一根石柱底部的煙霧區飛去。

    這裡是默蘭多沉睡的地方,粗壯石柱的根部地方裂開了一道縫隙,縫隙面寬,內部窄,正好迎著領地的主風口。

    當死息之風刮起的時候,死息煙霧就會在風力的壓迫下不斷的壓進縫隙中,經年不斷的壓迫,使得縫隙的內部成為死亡氣息最濃密的地方。在這種地方沉睡,效果是事半功倍。

    從佔據這個領地開始,默蘭多就直接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巢穴,一般沒有什麼事,他都會躲在裡面沉睡。

    縫隙比較深,越往內越窄,身為亡靈,默蘭多對空間的要求並不高,狹窄的讓普通人無法通行的縫隙對他來說和曠野沒什麼分別。

    在裂隙的最盡頭,一塊拳頭大小的不規則方塊狀東西靜靜的躺在那裡。

    這是一塊似金非金,似木非木,看不出材質的黝黑物體,表面平平無奇,扔在地上很容易被人忽略過去的東西,默蘭多飄進來後,卻在它的跟前停了下來。

    隨後,默蘭多的靈魂裡發出一種規律性的波動。似乎在對著這塊不知名方塊呼喚著什麼。

    沒過多久,不知名方塊裡果然產生了一些波動,並快速的增強起來。最終,一個意識清晰的籠罩在這個狹窄的空間裡。

    不知名的方塊裡竟然潛藏一個意識?難道非生命的物體能附著靈魂?這可是聽都沒聽說過的奇事。

    上一章章節名打錯了,應該是一百三十章,特此通告順路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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