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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九章.魔晶礦脈 文 / 情終流水

    呂涵中,格裡斯忽然靈米一閃。想到了當時小銀方用能甘版糊空與發出聲音的情形。即然小銀龍都可以通過這種方法發出聲音,那他肯定也可以。

    回想著那個時候的情況。回憶著當時的力場變化,格裡斯慢慢的嘗試著,試著調整身前的元素力場,盡量讓其振動起來。

    讓能量振動空氣發出聲音並不是太困難的事情,困難的是如何讓其發出有規律的聲音。就像吹口哨一樣,吹響很容易,吹出節奏來就比較難了。

    格裡斯現在難就難在如何讓振動的聲音變化成深淵通用語。

    幸好,他有的是時間,可以慢慢的試驗。在特魯特的幫助下,格裡斯費了足足七天的時間,去練習把能量振動出規律的聲音,最終轉成深淵通用語。在這個其間。格裡斯順便也學會了簡單的深淵通用語,進行日常的交流是沒問題的。

    惡魔不是不死生物,需要進食。幸虧格裡斯的儲物空間裡還儲存了一些魔蓮子,這才沒把小惡魔生生餓死。

    「你說的魔炎草是這個嗎?。格裡斯捧著紅色的小草,向著小惡魔重複了七天前他所問的第一個問題。這一次。空氣中響起了一把沉悶宛如被蒙住嘴巴的人所發出的聲音。不過雖然沉悶,語調卻非常清晰,可以讓人清楚的聽清聲音的內容。

    「是。給,給。小惡魔回應著,智力並不高的小惡魔語言能力也不算很好,說話習慣的使用單音節。

    「你從哪裡來?」格裡斯又問拜

    惡魔眼珠子轉了轉,似乎在神七格裡斯的這個問題,好半晌它才伸手指向空間裂隙出現的地方,應到:「那。」

    格裡斯愣了一下,他當然知道小惡魔是從空間裂隙的對面來的,他想問的不是這個意思,他想問的是空間裂隙的對面是個什麼樣的世界?叫什麼名字?顯然,小惡魔沒理解他的意思。

    意識到小惡魔的智力不足以理解太複雜的問題,格裡斯只好把問題進行簡化。

    「你來的地方有名字嗎?」

    「小火海。小惡魔應到。

    這顯然不是一個位面的名字,果然,特魯特馬上解釋到:「深淵通用語裡。火海就是熔岩海的意思。」

    連自己所在個面的名字都不知道,格裡斯只好從旁敲擊了:」你的世界最強大的生物是什麼?」

    一說到最強大的生物,小惡魔反應很激動,尖聲吼到:「牛!火牛!」邊吼著,還邊擺出一副衝鋒的姿勢,顯然它的內心對火牛這種生物是非常記憶深刻的。

    不過很快它就自己停下來了,細小的爪子搔搔腦袋,喃喃道:「最最「強大的巴布魯斯!」

    喃喃了兩聲後,小惡魔陡然更興奮了起來,它用拇指捅著自己說到:「巴布魯然後又把雙手張得大大的,說到:「巴布魯斯」最強!」

    重複了幾次,格裡斯才明白它的意思,顯然小惡魔的世界。最強大的是一個或一種叫巴布魯斯的生物,而它的名字就是來源於那種生物。

    就好像人類世界的平民習慣用英雄的名字來為自己的孩子命名。以達到一種美好的祝願,而這種美好的祝願每個世界都有。

    惡魔的父母把它起名為巴布魯,顯然也是希望它能像巴布魯斯一樣強大。

    「小如果是巴布魯斯的話。我大概知道它是來自哪個個面了。」特魯特的興致非常的高,這七天裡。因為要學習深淵通用語的關係格裡斯陪它說了足足七天的話,這對附身後被無視了將近大半年的特魯特來說,是個多麼美好的時刻。

    為了讓這種情況持續下去,特魯特很主動很配合,努力的解答格裡斯的所有疑問。這本來就是魔甲的本職工作。除了保護主人的安全,還要用積累下來的知識,幫助主人盡快的成長。

    這才是一件魔甲有別於普通盔甲的最有價值的地方。否則只是提供防護的話,一件金屬盔甲就夠了,根本不需要有智慧的魔甲。

    地火煉獄是一個環境無比惡劣的位面。那裡到外充滿著活火山和熔岩河,平均氣溫高達一百度,普通的人類與生物是沒辦法在這種高溫下存活的。

    這個個面主要生活著一些火屬性的魔物,比如小惡魔,深淵火牛,火元素之類的,至於那些大惡魔和深淵魔龍之類強大的生物,再惡劣的環境也難不倒它們。

    而這個世界最強大的存在,就是一個被稱為巴布魯斯的火焰君主。

    格裡斯回憶自己所看過的典籍,再結合特魯特的解終很失望的確定,地火煉獄這個位面和人類世界一點關聯也沒有,因為他所看到過的典籍也一絲這個位面的資料都沒有。

    也就是說他無法通過地火煉獄而回到人類世界。沒辦法。他只要繼續在這個世界尋找能直接通往人類世界的裂隙。

    格裡斯還很奇怪的一件事就是小惡魔的實力,它擁有能輕易釋放四級火球術的能力,更可怕的是能一口氣連放二三十個。

    這種可怕的施法能力足以讓它成為強大的魔法炮台,如果它不是碰上格裡斯這種元素控制能力極高,又擁有魔力囊做後盾的怪胎,憑這種能力,很少有生物是它的對手。

    這樣的實力和書籍裡記述的相差太遠,到底是記錄出錯?還是有別的原因?

    「你的同伴比你強大嗎?。格裡斯問到,如果它的同伴比它還強大的話,那就表明這是小惡魔的普遍實力水平。

    「巴布魯小惡魔努力的挺起胸膛,大聲的叫到:「領地,最強。」邊吼著,邊用拇指捅著自己的胸膛。

    果然,問題是出在巴布魯自己的身上,這樣就表示,書裡記錄的沒有錯。

    「你為什麼會強?」格裡斯又問到,他很懷疑運頭小惡魔之所以變強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這些魔炎草的緣故。

    如果火系魔獸長期食用火系的魔性植物,確實很容易會產生突變,如果把小惡魔看成一種魔獸,這種現象就很容易解釋了。

    惡魔的眼同溜溜的一轉。一;…上想回答泣個問題也是人戶常情,換作別糊,也不可能會輕易的把自己變強的秘密隨便告訴別人。

    格裡斯它這種猶豫狀,馬上祭起一團幽冥火,威脅式的往惡魔的臉上靠近。對付這種智力低下沒有獨立文明的生物,簡單而直接的威脅更加有效。

    「嘎」!小惡魔怪叫了一聲,下意識的用手擋住自己的臉,用最快的速度回答起格裡斯的問題。

    「草,魔安草。吧」

    果然不出格裡斯的預料,小惡魔的實力突變確實來自魔炎草。能夠增長生物的魔力水平,這樣一樣,魔炎草的應用範圍就更加廣泛了。

    這種不可多得的寶貝直接被格裡斯一掃而光。

    又咨詢了一些問題後,格裡斯一個窒息術施放到小惡魔的身上惡魔身邊的空氣瞬息間被抽乾。鼻終小惡魔在缺乏空氣的情況下,痛苦的窒息而死。

    拖著小惡魔的屍體,格裡斯鑽到了死息煙霧中,他需要進行一些試驗,關於把死亡的人轉生為不死生物重新復活的試驗。

    亞力克斯已經死亡了,就算格裡斯成功回到人類世界,也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準備才能把他復活,不過格裡斯還從來沒有進行過此類的工作。沒有把握自己會一定成功。

    所以他必須提前進行試驗,以確保到時能萬無一失的把亞力克斯復活。

    只可惜回到死亡世界這麼久,格裡斯一直沒能找到合適的實驗對像,少數的幾個活著的生物,耍不就是像艾美娜那種無法戰勝的敵人,要不就像列娜菲或阿巴克這樣的同伴,都不好用來做試驗。

    至於往生洪潮的那些屍體,格裡斯並不瞭解他們生前是什麼情況,就算復活了,也比較不出來。如果到時把亞力克斯復活了,卻像那個解開禁制的黑武士那樣失去記憶就麻煩了。

    死息煙霧是最好的轉生場所。這裡濃郁的死亡氣息會讓新生的不死生物更加容易適應自己的新形態。

    不死獻祭是一個四級的暗黑魔法,它就像一個火種,把死去的人的靈魂重新引燃。這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一般普通人類需要五到七天的時候,這個小惡魔的靈魂似乎比普通人類的還要堅韌,獻祭起來應該會很容易。

    六天之後小惡魔重新甦醒過來,它難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看著格裡斯,死亡時窒息的痛楚還清晰的印在它心裡,可是它現在卻感覺自己的狀態非常的好。

    四周那原先讓它望而卻步的死息煙霧,現在卻如同最清新的空氣一樣,每一個呼吸都振奮它的精神,然後它便發覺,呼吸進去的東西身體一點反應也沒有,反而是精神上的反應更明顯。

    再一摸胸口,那每分鐘一百八十下頻率跳動的小心臟已經靜止不動了。

    惡魔對自己身體上發生的變化反應很簡單,由驚恐到歡喜,轉生之後,它往佛感覺到力量充滿了全身。

    身體素質本來非常贏弱的小惡魔,更多是靠自己天賦的火球術,現在轉生之後,軀體的素質倒是馬上有了質的改變。

    像小惡魔這種在惡劣的世界裡掙扎得久了的低級生物。才不會在意自己的生命形式是什麼樣的,力量才是它們的普遍追求。

    把小惡魔拖回深坑裡,指著坑底示意它:「射」

    在小惡魔凝聚出靈魂之火的時候,格裡斯就順手指靈魂誓約打進了它的靈魂裡,所以對他的命令,小惡魔下意識的就尊從了惡魔簡單的智力裡,甚至沒有懷疑自己為什麼會如此服從對方的命令。

    一個三級的火球術迅速度在小惡魔的手中匯聚成形,顯然轉生沒有破壞它的這種施法天賦。

    轟,火球擊在地面上,掀起一個上米直徑的大坑。掀起的塵霧沖天而起,但一衝到死息煙霧所組成的天空時又被壓回來了。

    沖天而起的煙霧中,一些紅色的閃光濺飛開來。這些紅色的閃光讓格裡斯有點熟悉的感覺,定睛竟然都是些紅色的晶體,紅色的火屬性魔晶。

    格裡斯被這種意外的變化弄得愣住了。回到死亡世界後,他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資源太少,所有的魔晶都極度稀缺,這讓他有很多手段都用不上來,其實如果魔晶充足的話小給他半年時間,他完全有能力建造出一個即使亡靈聖者也無法攻擊的堅固堡壘。

    但很可惜。不算那顆龍晶,格裡斯在這裡得到的魔晶還不到五塊。隨便佈一個傳送陣就用光了。

    原本他還以為死亡世界荒蕪貧癮,沒有魔晶這種東西的,因為地下堡壘開挖了這麼多土方,連一塊晶石的影子都沒發現。沒想到此刻卻突如其來的灑出這麼多魔晶,太讓他意外了。

    而且之前他用火焰元素也炸開了地面一個比現在更大數倍的坑,也沒有炸出魔晶,難道他自己炸的地方沒有,隔不到幾十米的這裡就有?

    格裡斯飛快的跑到坑邊,被掀開的坑底部,零碎的散落著數之不清,大概指甲大小的紅色魔晶。

    魔晶是以體積和純度來衡量品質的,像眼前這種指甲大小的魔晶最多只能算一級。不過看它們那艷麗的深紅色。顯然品質非常的好,可以算一級魔晶裡的最上品了。

    用最快的速度,格裡斯顯露的魔晶全部撿起來,然後奮力的下挖。

    越往下挖,魔晶的密度就越大,一下深入了地底四五米後。魔晶才沒有了。就這兩米多直徑,四五米深的範圍裡,格裡斯挖出了足足七百顆指甲大小的魔晶。

    雖然只是一級的,但架不住量大,七百顆一級魔晶放到市場上至少也能賣個十幾萬金幣了。

    最主要的是,一公斤的低級魔晶和一公斤四五級的魔晶,在總能量上是相差無幾的。而現在格裡斯最需要的就是這種可以用來充當消耗品的低級魔晶。

    巨大的收穫讓格裡斯更奮力的挖掘起來。把挖掘的範圍往四周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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