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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九十七章.生的嚮往(上架十連更求保底月票) 文 / 情終流水

    永生荒原地廣人稀。如果不是湊巧闖進聚居點,基本很難看到人,可是就在白銀骷髏跑過來的方向,十幾個健壯的骷髏帶頭,後面跟著一堆殘弱的骷髏,一窩蜂亂哄哄的狂奔過來。

    一般的情況下,兩個陌生領地的不死生物碰到一起,都不會視若無睹,大多數情況下是弱小的一方掉頭就跑。

    可是這群骷髏完全遠視了幾百米外的格裡斯一行,逕自沿著那個白銀骷髏經過的路線,頭也不回的跑過去。

    亂哄哄的殘健壯弱不一的骷髏,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稀稀落落的拉了好長的隊伍,但誰也不管不顧,只埋頭朝前奔跑,即使前面的同伴有的摔倒,後面的也絕不繞道,而是直接踩過去。就好像有什麼東西在後面追著它們一樣。

    回過神來的普爾森和奧尼幾個巫妖,看到這些亂哄哄的骷髏們,好像想起了點什麼。集體臉色大變,普爾森更直接朝空中施放了一個巫師之眼,控制著往骷髏奔來的方向飛去。

    死寂荒涼的荒野,不知什麼時候沸騰了起來,平時不知道藏到哪個角落的不死生物們,紛紛從陰暗的藏身之地鑽出來,佈滿了荒野。

    它們集體朝著同一個方向,或快或慢的拚命奔跑著。

    遠方的地平線上,一道黑色的洪流冒了出來,轉眼間遍佈了大半條地平線,飛速的朝了格裡斯等人所在的位置湧來,那是由無數的不死生物組成的洪流。

    「往生洪潮!」普爾森情不自禁的驚呼出聲。

    往生洪潮?什麼東西?格裡斯腦袋裡冒出一個大大的問號,剛想詢問,奧尼三個巫妖就不約而同的叫了起來:「不可能,這邊不是往生洪潮流經的方向,怎麼可能會有洪潮!?」

    「什麼是往生洪潮?」格裡斯問到。

    「主人,現在不是解釋的時候,我們快跑吧?」奧尼方寸盡失,慌亂的說到,顯然在他的心目中,往生洪潮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對,我們一邊走一邊解釋,領地恐怕保不住了,洪潮的方向看起來正好是這個方向。」普爾森也同意奧尼的提意,附和到。

    看到場中對死亡世界最熟悉的四個巫妖都是同樣表情,格裡斯只好加快速度趕路,然後在途中聽取普爾森對往生洪潮的解釋。

    在死亡世界的中心。有一個巨大的海洋,那裡面的不是水,而是無數的屍骸,骨骼,肢體和靈魂能量。

    這個由屍骸和靈魂組成的海洋,是整個死亡世界的源泉,在普爾森和奧尼這些巫妖所知道的歷史中,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來源於這裡。

    其實在學院的時候,格裡斯的心裡就隱隱約約的產生了一個疑問: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來源自哪裡?如果這裡沒有生命種族,那屍骸是從哪裡來?如果有生命種族,他們又生活在哪裡?

    總不成這些骨頭屍體是憑空蹦出來的吧?不死生物又不懂生孩子。

    不過因為格裡斯對死亡世界並不瞭解,這個疑問只是隱隱約約的出現,並沒有最終成型。現在聽普爾森的說法,敢情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來源於那個屍骸與靈魂的海洋。

    「這個地方,我們稱之為往生之海。裡面全部都是骨頭屍體和游離的靈魂,都還沒成為不死生物。」普爾森彷彿沉浸入了回憶之中,用一種略帶緬懷的語氣說到。

    「每隔一段時間,大概是三五十年的間隔,猛烈的靈魂風暴就會在往生之海中吹拂,這個時候,就是大量不死生物誕生的時刻。無數的靈魂之火在這一刻凝結,有的附著在骨頭上,有的附著在屍體上,有的直接成形,轉生成了骷髏,屍巫和亡靈。」

    「成為不死生物後,為了爭奪活動的空間,骷髏,屍巫和亡靈們大打出部分殘弱的會直接淘汰,重新歸回屍骸的狀態,而那些強壯的會吞噬弱小的,加速的進化。」

    「三五年之間,這種爭奪會達到均衡的態勢,效弱小的會依附在最強壯的同類之下,聽從號令。這個時候,領頭的一般都達到了灰骨骷髏或銅皮殭屍的境界,少部分更會進化到領主級別。」

    「勢均力敵的各方,為了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間,必然會向外擴張出來,也許是某種規律在作用著,往生之海有數個出口,每次,存活下來的不死生物都會集體選擇一個出口,湧向了死亡世界的各個地方。」

    「這種由往生之海裡的不死生物組成的隊伍,我們稱之為往生洪潮,那是可以淹沒大部分領地的可怕力量,雖然裡面最高級的也只是一些領主級別的白銀骷髏鐵之殭屍,但是普通不生物的數量卻數以千萬計的。它們對永生堡這類有巫妖王坐鎮的領地沒有威脅。但對擋在它們道路前面的普通領地,卻是個滅頂之災。」

    這個時候,奧尼也忍不住插言說到:「最可怕的還不是這些不死生物,而是那些跟隨著洪潮前進的掠食者。」

    每當這個時候,都是那些靠掠奪為生的強大掠食者們最高興的時候,數量龐大的不死生物集中在一起,將會引來全世界的掠食者,它們跟著洪潮一起前進力掠奪靈魂能量,吃飽了就消化,消化完再吃。直到洪潮徹底散落到無墾的死亡大地中,才會罷休。

    這樣的一次飽餐的機會,掠奪的靈魂能量也許是平常辛辛苦苦十幾年的收穫,怎麼能不引得掠食者們為之瘋狂呢?

    所以在洪潮流經的地方,黃金骷髏鐵皮殭屍是常見的,就連巫妖王和亡靈聖者也不少,甚至還有巫妖龍亡靈龍之類可怕存在。

    領地弱的擋不住潮水般的不死洪潮,領地強的也擋不住隨之前進的掠食者,所以除了永生堡之類有巫妖王鎮守的地方,別的領地能跑的就跑,不能跑的就等死吧。

    「可是平常這裡根本不是往生洪潮經過的方向,為什麼會這樣?」奧尼失措的叫到。

    這裡是整個永生荒原最偏僻的地方,這可不是說說的。從領地的規模就可以輕易比較得出。

    在永生堡為中心的幾百公里範圍內,一般的領地不死生物的數量都上千,大的甚至能上萬,而一些上位不死生物統領的領地,生物的數量更是達到十幾萬。

    可是這個地方的領地,一般也就幾百個。

    當初奧尼三個巫妖逃離永生堡時,正是專門找最偏僻的地方鑽,除了實力不夠,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越偏僻的地方,越不會有永生洪潮的出現。

    洪潮不旦帶來毀滅,更帶來新生。洪潮所過之外,短期內雖然毀滅了一切,但留下的卻是大量的屍骸與靈魂能量。只要有這些存在,不用多久,新的不死生物又會重新出現。

    因此,洪潮流經的地方,不死生物的密度更大,領地的生物數量也就越多。

    往生洪潮為什麼會改道呢?普爾森幾個巫妖的心裡不約而同的冒出了這個疑問。

    逃跑?那領地怎麼辦?聽完普爾森的話,格裡斯第一個就想到了領地的地穴中那些數量龐大的怨靈和巨人骸骨,如果逃跑的話,這些東西怎麼辦?

    往生洪潮已經出現在遠方了,沒時間進行搬遷,就算有時間,那些東西也搬不動啊。難道就這樣扔在那裡?萬一被人發現呢?

    那些東西之所以沒被發現,第一是因為這個地方實在太偏僻,強大的存在幾乎沒有。第二是因為地穴一直掩埋在地下,與外界隔絕。可是現在已經把它挖開了,只要有人順著地下堡壘摸過去,就一定會發現這個地穴的。

    就算把出口掩埋了也沒用,亡靈可是直接穿透地層,除非把入口埋個幾百米深,但倉促能辦得到嗎?

    還有他費盡工夫終於成形的地下堡壘,就這樣放棄嗎?沒有一個安全的容身之所,很難在死亡世界生存,就算他能逃過了往生洪潮,在別的陌生領地,他有可能逃得過別的掠食者嗎?

    在領地裡,依托著地下堡壘,即使是黃金骷髏和屍巫王,格裡斯都有信心鬥一鬥。地下堡壘的防禦基本上已經成形了,只要守住洞口,來得再多也不會形成數量優勢,至於那些頂級的不死生物,更不會三五成群的出動。

    「我們不逃,回堡壘。」想到這裡,格裡斯不容置疑的說到。與其被趕出領地朝不保夕,還不如依托地下堡壘全力抗爭。

    何況地下堡壘還有一條退往數公里外的地下通道。到時真的頂不住,再逃也不遲。

    「啊?」聽到他的這個決定,幾個巫妖面面相覷,還待再勸的時候,格裡斯已經加快速度,大步朝領地的方向奔去。

    格裡斯是個貪生怕死的骷髏,但那絕對不是懦弱,而是生命對生的嚮往,對死的恐懼,一切都是發自本能的。

    所以面對這種生死抉擇的關頭,當抗爭的生存機率大於逃避的時候,格裡斯絕對不缺乏抗爭的勇力。

    「躲在堡壘裡,比逃跑更安全。」意識到普爾森幾個巫妖的遲疑,格裡斯走了幾步後,忽然回頭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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