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章.理論豐富 文 / 情終流水
魔法語言是非常博大精深的語言系統,每一個符號和文字都有自己特定的含義和內容,比人類的通用語更加複雜和繁瑣。想學會魔法語言的難度要比一個三歲幼兒學會人類通用語還要難上幾倍。通用語再難學,有合適的語言環境,再笨的人就算不會寫,也會說。但魔法語言只能靠口口相傳來教授,每一個老師口音上的差別,傳上幾代很容易就會面目全非。
從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學習魔法,有一個好導師是多麼的重要。導師的實力高,教授的魔法語言準確率必然更高。因為導師如果會這種魔法,那關於這個魔法的語言就肯定正確,不正確施放不出來。
像貝爾金這種魔法學院,魔法語言是集中教授的,教這門語程的導師也許魔法水平不高,但魔法語水平絕對是頂尖的,因為背後會有許多高級的魔法師在看著,如果不準確,他就沒資格站上講台。
也是靠著這種方法,魔法語言得以用集中教授這種高效率的方法普及開來。如果光靠一位教師帶幾位學生這樣的方法,再多的師資力量也不夠用。
不過集中式的教育沒辦法因材施教,資質不同的學生進度也會不同,進度快的學生可能會因為老師照顧進度慢的同學而拖慢了進度,又或者進度慢的同學跟不上課程,差距越拉越大,最終一事無成。
天才被拖累成平庸固然讓人折腕,但庸才一事無成同樣讓人惋惜。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擁有魔法天賦的。無論是哪一種結果,都是極大的浪費。
所以大部分學院都實行區別教育,把資質好的分成一班,資質普通的分成一班,特別天才的直接獨立出來,讓高級的導師親自教導。
因此,學習魔法,有一名好的專門導師可是說是非常重要。身為貝爾金皇家魔法學院的院長,亞力克斯的實力自然是數一數二,而且因為他是院長,所以沒有專門的學生,於是格裡斯便成為了他現階段唯一的一位學生了。
有實力強大又專門的導師,格裡斯在這一方面已經比很多人幸運了。可惜亞力克斯絕對不是一個好老師,太笨的學生他不喜歡,太聰明的學生他同樣不喜歡。
格裡斯在前面學習通用文字的時候就表現出很好的語言天賦了,在學習魔法語上,格裡斯的天賦同樣驚人,無論多繁複的魔法文字和符號,看一遍,抄一遍,他就基本記住了,有些特別複雜的,抄多一遍也絕對能記住,而且寫出來的文字比繪在卷軸上的更標準。這就意味著只要按照標準格式和手法來,格裡斯寫出來的東西能直接當卷軸來用。
當然,製作卷軸還需要魔力來引導,格裡斯暫時還沒有那個能力,不過亞力克斯已經看到這個前景了。
只是面對這樣聰明的學生,實在非常打擊人,只教了五天,格裡斯已經基本掌握火系常用魔法的文字和符號。要知道當初亞力克斯學到這種程度,可是斷斷續續花了一年半的時間。
「挎巴達,我討厭比我聰明的骷髏……。」看著格裡斯把他佈置的默寫學過的全部魔法符文的作業完成後,亞力克斯抿著嘴小聲的咒罵了一句。五天學過的幾百個魔法符文一個不漏全部記住,筆劃準確,字體標準,比很多學了幾十年魔法的人都要好。這樣的天份無法不讓人妒忌,何況這還是一個骷髏。
「誰說半身骷髏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死半調子……」亞力克斯這下是徹底恨上那個誤導他的作者了,直到現在還念念不忘。
「火系的魔法符文,常用的你基本都學會了,其他系別的留著在學習中再深化,從明天開始,我就開始教你火系的基礎魔法,那現在呢,我先教你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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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生物對時間並不敏感,所在格裡斯根本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不知不覺的,半年時間過去了。
同樣一個安祥的下午,室驗室的陽台上,小吉米蹲在陽台的角落陰涼處,避開陽光的直射,認真的看著格裡斯手中的黑板。
這半年時間,格裡斯的變化是巨大的,他從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骷髏,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初級魔法師。魔法師在等級的劃分上有著非常嚴格的標準,主要分為五個階段。
魔法學徒是最最初級的階段,這個階段甚至不能稱之為魔法師,擁有魔法學徒稱號只是表示這個人有學習魔法的天賦,有機會成為一名魔法師而已。
半年前,格裡斯剛認識小吉米的時候,小吉米還沒擺脫學徒這個稱號。
從初級開始,才算真正算得上一名魔法師了。成為初級魔法師的標誌是可以施放出一至三級魔法。
能施放一到三級的魔法師被統稱為初級魔法師,為什麼會這樣劃分呢?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一到三級的魔法都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都是單體魔法。
而要成為中級魔法師,其標誌是可以成功施放一個四級以上的魔法。四級或以上魔法中有很多群體式大範圍的魔法,殺傷力和破壞力都非常驚人。這個級別的法師是戰場上的主力。
能施放七到九級魔法的為高級魔法師。這個階段的魔法師不光實力強大,而且掌握了一點默發的技巧,對魔法有了自己的體會和認識,實力非常強大。
而十級以上的被人們稱之為大魔法師,魔導士。而因為十級以上的魔法威力太過可怕,被人們稱之為禁咒,這些能施放禁咒的大魔法師,同時也被人們稱之為禁咒法師。他們是站在魔法世界頂峰,掌握禁忌力量,有能力毀天滅地能力的超級強者。
在禁咒法師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級別,人們稱之為魔導師。這個級別已經不是單純力量的體現了。只有對魔法體系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才有資格成為魔導師。他的本身就是魔法體系的奠基人,魔法文明的引導者,所有魔法師的導師。
這是一個榮譽稱號,也代表著魔法師的最高成就。
人類的魔法史上,有資格稱之為魔導師的只有五大元素魔法和奧法的發現者,還有三千年前,確定了氣系魔法體系的絕世強者--西菲姆斯。這七個人,成為了人類魔法師上僅有的七位魔導師。
同時,西菲姆斯還被人類稱為鬥神,鬥氣之神,因為鬥氣也是屬於氣系魔法的一種,三千多年前,魔法大行其道,但擁有魔法天賦的人並不多,那些沒有天賦成為魔法師的人只能去修習武技。可是**的力量終究無法匹敵魔法的威力。
直到西菲姆斯的出現,天才橫溢的他不但是位強大的魔法師,並且還是位出色的劍士。在修練武技的時候,他常常會發現身體有一種氣的存在,這種氣流轉在人體內,不但可以增強人體的體質,還能在攻擊的時候外放,增強殺傷力。
經過潛心的研究,他最終確定了氣系魔法的體系,並把體內那種可以增強體摶的氣命名為鬥氣,還整理出了修煉的方法。
鬥氣的修煉並不需要魔法天賦,它是通過錘煉**,直到一定的程度便可感應到氣的存在,然後通過有意的引導,利用這種氣去改善體質,最終成為超越常人的強大存在。
這對那些無法學習魔法的簡直是個天大的福音,除了魔法之外,他們擁有了另一條追求力量的道路。
經過三千多年的發展,無數劍士武者的研究補充,鬥氣體系被逐漸完善,各種鬥氣的修煉方法層出不窮。頂級的劍士武者們也越來越強大,憑著鬥氣,這些強者完全可以與最強大的魔法師一效高下,距離拉近到一定的程度,魔法師完全不是他們的對手。
憑自己確立的體系,製造了一條能與魔法師相配敵的強者之路,西菲姆斯當之無論於魔導師這個稱號。
不過把西菲姆菲奉為鬥神的鬥氣修煉者們並不願意把他們的偶像視為魔法師,他們固執的認為,西菲姆斯是一位劍士,因為修煉鬥氣遇到瓶頸,才去研究魔法,尋找突破的。修煉魔法不是目的,研究魔法去完善鬥氣才是。羸弱的魔法師怎麼能和他們強壯的劍士相比呢。
這樣的歪理,因為修習鬥氣的人口基數較多,在他們眾口一辭下,竟然讓不少人相信了,並逐漸凌駕在真正的歷史之上。
格裡斯如今已經是一個初級魔法師了,他能隨意的施放三級以下的所有火系魔法,水系魔法也大部分都會用,而土系,電系,風系魔法也都稍有涉獵。
雖然只有初級魔法師的實力,但論起理論知識,再強大的魔法師都比不上他。就連亞力克斯也忘塵莫及,因為這半年的時間裡,格裡斯硬生生的把整個圖書館的全部了書籍全都背下來了。
在跟亞力克斯學習文字的時候,格裡斯就表現出驚人的記憶,一般讓他看過幾遍的書,就算理解不了,他也能背下來。
這半年時間裡,根本不用睡覺的他白天跟著亞力克斯學魔法,做實驗助手,晚上就只能看書。而且亞力克斯的懶毛病時不時發作一下,之前一個月因為有熱情還能堅持,熱情一消退後,他就又開始偷懶了。
所以連白天,格裡斯也常常無所事事,只能看書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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