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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10章 李鬼碰李逵(上) 文 / 機房裡的豬

    好萊塢電影總收入約20%——25%是從影院的票房收入中獲得的,而約75%——80%是由非銀幕營銷獲得。如一部電影的收入大致為:電影及相關本身構成第一輪收入;直接誕生的副產品,如原聲唱片、家庭vcd構成第二輪收入;與電影相關的後電影衍生產品,如服裝、玩具等構成第三輪收入。特別是第三輪收入,利潤巨大。

    就如光影出品的《侏羅紀公園1》全球票房十億八千多萬美元,票房這一塊贏利近五億美元,但後續的副產品、衍生產品讓光影賺了不下二十億。現在,光酷庫島改建成的『恐龍樂園』,每年接待數十萬的遊客,靠門票、食宿、紀念品之類的,就為光影賺進上億美元的利潤。

    這些電影票房以外的非銀幕營銷獲利,都是建立在嚴格、完善的版權保護基礎上的。可以說,版權保護是好萊塢興旺發達的基礎,也是它賴以生存的命脈。

    《**日》的創意是羅蘭·艾默裡奇的,三年前落魄的他寫了一個粗糙的劇本送到光影公司,被孫子明相中進行二次修改。問題就出在孫子明的二次修改上,裡面相當部分橋段與另一個編劇—迪安·德夫林五年前的劇本《外星人入侵》雷同,其中利用電腦病毒使外星人的保護力場失效的方法,與迪安·德夫林的劇本如出一轍。

    這裡又不得不多說一件事,在好萊塢對於劇本版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到美國版權局洛杉磯分局申請版權保護,這是要錢的;另一種則非常奇葩,編劇可以將自己的劇本郵寄給自己,收到自己寄給自己的郵件後不拆開,郵戳日期就是版權生效的日期。

    第一種方式沒什麼說的,任何電影開拍前,都會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去版權局查詢,看是否與其他劇本雷同,是不否涉嫌侵權。難以處理的是第二種,鬼知道那些編劇寄了多少自己給自己的郵件?而保險公司,也只承保第一種情況,第二種則不屬於他們的承保範圍。

    「明哥,迪安·德夫林正好擔任《**日》的分級審查委員會成員,看完電影後立即拿著他五年前的劇本,去了法院起訴我們侵權。我在法院看過了證物,確實是五年前的劇本,橋段也確實非常相似。」

    聽完陳薈敏的解釋,孫子明立即知道問題出在哪了。《**日》的『原創編劇』應該就是羅蘭·艾默裡奇和這個迪安·德夫林,只是羅蘭沒有象原來的軌跡出名,順帶著這個可以靠羅蘭出名的傢伙,至今也默默無聞。媽的,這次是真的『李鬼碰李逵』了!

    「媽的,這些法律也太混蛋了!他的劇本扔在家裡,沒人看過,鬼知道那創意已經有人想到了?」

    孫子明憤憤不平,道格拉斯和陳薈敏也無奈地苦笑,道理是這個道理。連去洛杉磯地方法院起訴孫子明的迪安·德夫林自己,都承認自己要起訴的對象情有可原,並不是有意侵權,但法律就是法律。怪只怪美國版權局要收35美元的費用,國會才會出台這麼奇葩的規定,以保護低收入階層的利益。

    掏出煙又看了眼旁邊的利芷,孫子明把煙塞回了煙盒,他的細心讓這個孕婦心裡一甜,連忙起身上了樓休息。孫子明這才點上煙,抽了幾口,「那個迪安拒絕庭外和解?」

    「對,我們已經出到了二百萬美元,這已經是業內最高價了,但他還是拒絕了。我們又問他想要條件,但他就是不說,只說讓我們先開出條件。」

    不用他倆解釋,孫子明都知道那傢伙打的什麼主意。現在電影已經拍完了,正等著上映,二百萬怎麼能滿足他的胃口?

    陳薈敏搖了搖頭,低聲道:「明哥,可能事情不是這麼簡單。道格拉斯說這個迪安·德夫林是華納的員工,而且他的代理律師,正好是華納公司法務部副經理。」

    孫子明眼光看向道格拉斯,陳薈敏連忙把粵語換成了英語,他這才點頭道:「boss,那傢伙是華納製片廠的技師,我以前也在那幹過,所以認識他。」

    孫子明心裡一沉,難道華納在後面搗鬼?

    「我正在讓佳代打聽,估計您的猜測是對的,否則迪安的律師,不可能正好也是華納公司的。」

    現在好萊塢的特效製作都捏在自己手裡,華納會為了一部影片,與自己交惡?孫子明的疑惑,也就是他們兩人的疑惑,但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幫著迪安是華納的員工,他的代理律師也是華納的。一個製片廠的技師,打個私人官司,還能勞動到總公司法務部副經理的大駕?

    想了一會,孫子明也沒想明白,掐掉煙頭拿起了旁邊的電話。如果背後是華納公司搗鬼,那肯定有他們的利益訴求,與其去猜還不如去問。

    電話那邊的華納總裁帕蒂恩斯也非常疑惑,他們與光影公司合作得非常愉快。雙方合拍的《蝙蝠俠4》拿下一億八千多萬的票房,拿到了去年票房第三名,正想著再與光影合作《蝙蝠俠5》呢,怎麼會去擺他們一道?

    爬到了孫子明和帕蒂恩斯他們這個高度,一些職場或是生意場上的伎倆,已經沒有多大作用了,他們通常是憑實力和手裡的籌碼與他人交易。

    帕蒂恩斯否認了與華納有關,那就肯定是迪安·德夫林和那副經理有私人關係,他們拒絕二百萬美元的價碼,就是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或是其他東西!

    搞清楚了狀況,孫子明倒不生氣了,這事要是擱沒出名前的自己身上,也會趁機獅子大開口。也許自己不但勒索物質上的利益,還得藉機炒作讓自己出名!娛樂圈追求的就是名利,想要當君子,那就別混這圈子。

    知道了迪安·德夫林的背後不是華納,陳薈敏和道格拉斯也知道如何辦了,直接用錢砸就是了。

    孫子明想了想,吩咐道:「道格,去跟那傢伙談談,錢可以多給點,也可以允許他們炒作,但事情要說清楚。一、這僅僅只是法律意義上

    的侵權,二、凡事不可過分,條件過於苛刻的話,我寧願將有關橋段重拍。」

    「底線呢?」

    孫子明猶豫了一下,開了個讓人無法拒絕的高價,「二百萬的編劇費+千分之五的票房分成,另外可以與編劇委員會協商,將我的署名權給他。」

    這已經是正牌編劇的酬勞,即使是通過訴訟,迪安·德夫林也不可能拿到更多。畢竟影片還沒有公開上映,沒有造成任何法律意義上的後果,只是在分級審核會審核性放映。

    「yes,sir」,道格拉斯立即領命而去,在好萊塢裡,大多數情況他都可以代表孫子明。陳薈敏與人談判,事情還有商量的餘地,一旦是道格拉斯出面與人協商,那就意味著這是最後底線。

    孫子明的強硬,在好萊塢裡是出了名的,caa那個前經紀人巨頭公司一夜之間分裂,淪為一個二流公司,就證明了china明不喜歡斤斤計較的談判。要麼不說,一說就是最後通牒。答應了,大家都好;不答應,那就是不惜代價的爭鬥。

    這也是好萊塢那幾大巨頭公司,對光影都忌憚三分的原因。它們都是上市公司,總裁甚至是董事長就受制於董事會,做任何決定都想權衡利弊,而光影不需要。光影的股權結構,決定了它是權力極度集中的,是一個高度團結的整體。用派拉蒙總裁雪莉的話來說,『光影就是一頭健壯、睿智的雄獅率領的獅群,而且報復欲極強,最好永遠不要招惹。』

    剛才孫子明吩咐道格拉斯的潛台詞,就是這種強硬態度。現在那倆傢伙佔到了上風,只要不是過分的條件,光影可以答應;如果條件離譜了,那就是一拍兩散,而且光影會保留報復的權利。要對付華納那樣的巨頭,光影或許有顧忌,但要針對一個小小的法務部副經理和一個不出名的編劇兼技師,或許不用孫子明張嘴,華納公司都會主動賣這個人情。

    可是,半個多小時後,道格拉斯打電話回來,「boss,他們拒絕了,堅持要起訴我們。」

    孫子明剛掛了電話,帕蒂恩斯的電話也過來了,在電話裡他提醒道:「明,我的助手剛剛告訴我,法務部副經理勒蘭德·奧瑟已經遞交了辭職信。明,小心點,可能有人要對付你了。」

    「謝謝你,我的朋友。你上次的提議,我再考慮考慮,朋友之間總是要相互幫助的。」

    「那太好了,我等著你的好消息。」

    帕蒂恩斯與孫子明聊了幾句,放下電話後喜形於色,連忙讓助理去打聽情況,到底是誰在針對光影?

    這可是大好事,china明那傢伙不愧是上帝眷顧的傢伙,他在電影業就好像是上帝的代言人,而且為人也非常公道、大方,是一個非常好的合作夥伴。要是能在這事上幫到他,雙方的合作關係可以更親密了,最起碼以後的投資項目,總可以徵詢下他的意見,不至於象米高梅樣,拍出《未來水世界》那些血本無回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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