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2章 四處碰壁維權無望 文 / 易田塝
但是,讓易望沒有想到的是,就在那天下午,漢民在他表哥的陪同下趕到那個農藥廠時,廠裡還是不讓他們進門,沒有任何人出來接待他們,更不要說給他們出具勞動關係證明了。
漢民沒有拿到需要的勞動關係證明,情緒非常低落,埋怨易望阻止他在疾控中心跳樓,說這樣死不死,活不活的,答應給證明,來了又不給,已經完全不相信任何部門了,他堅持用自己的方式解決。
漢民到廠裡沒有拿到勞動關係證明確實讓易望非常意外,他沒有想到這個廠的董事長居然也會說話不算話。
據漢民透露這個董事長在當地不是一般的角色,是一個很有影響的人物,而且非常有背景,按說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事情的。
而漢民所說的自己的方式,那就是他知道這個農藥廠的弱點,是一個重點防火單位,他想去爆炸這個農藥廠。
對於漢民這這個想法,易望反覆對漢民叮囑,這是千萬要不得的,那樣會傷害很多無辜的生命,自己也難逃法網。
先不說自己是否犯罪的為題,就說那幾百個無辜的工友,他們何罪之有?為什麼要讓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
說實話,那段時間易望也處於氣憤和高度緊張之中,要是這個事情處置不好,自己這一輩子也就跟著完了。易望非常清楚漢民的心情和處境,他必須控制局面。
這樣的情況易望不是沒有遇到過,而是經常遇到。每當那些受害人求助、維權無望的時候,他們往往都會想到走極端,想到孤注一擲,想到用非常的手段扭轉局面。
易望是一個有著十幾二十年法律服務工作經歷的律師,也是一個有著十幾二十年黨齡的黨員,他還從事過新聞工作,發表過不少的法治新聞稿件,深知事情的嚴重性。
為此,易望也反覆告誡漢民的表哥,必須阻止漢民的任何過激行為,不能出半點差錯,實在不行,就算先把漢民弄回四川,給他解除委託代理關係,自己不沾這趟渾水,看他自己怎麼辦,那倒無所謂。
只是現在,自己既然代理這個案子,自己就有責任,就算自己盡到了責任,一旦出了事情,自己還是說不清楚,脫不了干係,那樣就會葬送自己一輩子。所以,易望非常堅決的命令漢民的表哥必須看管好漢民。
實際上,易望當初不想接受這樣的案子,也是但心出現這樣的情況,後來他不願意跟漢民他們一同吃住,而是自己想辦法解決自己的食宿問題,也是有意在避免這些事情的發生。
因為,易望從事這個工作這麼多年,也看到不少的律師在辦理這樣的案件中處理不好,給自己帶來麻煩和後果的大有人在。他不想去冒險,更不想當事人通過這樣的手段維權。
過去易望年輕的時候,或許會覺得這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與自己無關。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當事人一不小心就會把責任推給律師,說是律師叫的。
要是真這樣的話,律師一般來說是很委屈和冤枉的,說不定有的時候跳進黃河裡也洗不清。
所以,隨著歲月的增長,辦案經驗的豐富,閱歷的增加,易望見得越多,想得也就越多,面對這樣的事情他不得不小心謹慎。
因此,從內心來講他對這個農藥廠的態度非常不滿,要是有什麼與自己無關的意外,就算是這個廠子真的爆炸了,或許他還會幸災落禍,也許這樣漢民的事情就會引起有關部門的領導重視了,也會因此讓很多不負責任的,態度冷傲的官員下課。
然而,這樣的事情要是與自己有一丁點兒的關係,易望就絕對不會讓其發生,他會想盡一切辦法制止的。
易望非常希望漢民的事情盡快得到解決,但是他不希望出現一點的差錯,更不希望出現惡**件和有危害生命安全的事件發生,因為他擔不起這個責任,背不起這個罵名。
於是,易望告訴漢民的表哥,不能讓漢民繼續在那個農藥廠門口逗留,馬上把他帶離農藥廠,他自己也馬上過去,再一起去找勞動部門想想辦法,向他們求助。
漢民的表哥聽了易望的交代,也害怕出事,趕緊把漢民帶著離開了那個農藥廠,直奔這個農藥廠所屬的勞動局。
到了勞動局,易望一行如實講述了事情經過,提出需要申請勞動關係仲裁,請勞動部門幫幫忙。
沒想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很不耐煩的接待了易望一行,很不禮貌的要求他們先必須去找農藥廠轄區的勞動保障所,必須先經過那個勞動保障所調解,調解不成再說下一步。
得到這樣的答覆,氣得易望半死,很想痛快的臭罵那個接待的工作人員一通,不過他擔心這樣會顯得自己素質低下,還容易激怒漢民,這樣的結果易望不想看到。
於是乎,易望只好強壓心中的怒火,這畢竟是別人的地盤兒,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算了吧,既然你們叫找勞動保障所,那就一步步的走吧。易望心想,我就不相信,這麼簡單的一個事情,是不是需要我們把每一個部門都找完,是不是非要當事人搞出點驚天動地的事情出來,追究其責任來了才會有人願意真正的幫助我們?
好說歹說,易望好不容易才勸住漢民,讓他先回去,等到找了勞動保障所再說。
因為,溫州市市長信箱辦公室已經在關注這個事情了,易望對他們還滿懷希望的,真以為他們有救了。
易望認為就算這個廠在當地不得了,就算老闆的背景好,也不至於市長信箱也害怕他吧?
再說,自己該去的部門都去了,市衛生局的領導也通過區衛生局的局長給他打了電話,他們難道不怕這個事情鬧大?
當然,從漢民反映的情況,這些都是有可能的,易望也知道自己畢竟是外地人,漢民自己確實又簽了一次協議,現在又回過頭來找人家,儘管從法律上講是合法的,但是又有多少人會從法律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呢?
沒有辦法,既然勞動局要求找勞動保障所,那也得去試試,說不定勞動保障所還真能解決問題呢。
4月3日,易望一行按照勞動局的要求找到勞動保障所。在勞動保障所,易望又如實的將案情給工作人員進行了介紹,希望得到他們的幫助。
但是,這裡的工作人員依然是很冷漠,表示他們不一定管得到這個農藥廠,農藥廠也不一定會聽他們的。
儘管這樣,易望還是希望他們試試,盡力幫幫漢民。經過易望苦苦請求,這裡的工作人員才拿著易望的律師證、介紹信、委託書和案件的有關材料去請示所長。
所長得知這個情況,主動過來向易望瞭解情況,並對漢民表示同情。同時,他責令工作人員馬上通知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所提供漢民的勞動合同原件和相關資料。
為了盡快解決問題,這個所長還當面親自給農藥廠的總經理打電話,讓他馬上到勞動保障所面談。
所長打完電話,讓易望他們先等著,自己又回到了所長辦公室裡面去了。
所長離開後,工作人員說這個辦公場地狹窄,讓他們到樓下等候通知。
雖然那天下著雨,但是為了求人家辦事,易望一行還是到了樓下,在勞動保障所的一樓屋簷下避雨等候。
大概20幾分鐘,那個農藥廠總經理和安全科科長到了勞動保障所,他們直接進了所長辦公室。
不知道他們在勞動保障所所長辦公室說了些什麼,又過了十幾二十分鐘,農藥廠的總經理和安全科科長笑著離開了勞動保障所所長的辦公室,所長把他們送到了樓梯口,揮手告別。
看著他們離開,易望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情況,著急的上去打聽,想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沒想到,工作人員對他說:「我們這裡調解不下來,已經請示了勞動局,勞動局讓你們下週一去局裡面協商。」
這時候,易望才知道已經一周過去了,馬上是週末了。可是,週末又不上班,只好下週一再去找勞動局吧。
易望帶著漢民垂頭喪氣的離開了這個勞動保障所,只好回去後再想辦法,看看有沒有其他渠道可以幫助自己。
週末,漢民還是很不甘心,蠢蠢欲動,揚言要去炸掉那個農藥廠,否則他說他不甘心。
易望一邊勸著漢民,一邊絞盡腦汁想辦法,還一邊安排漢民的表哥盯住他,不能讓他亂來。
就在週末,易望再次把這個案件的情況整理出來,向溫州市市長信箱求助,如實講述了他們的遭遇和漢民現階段的情況,希望引起他們足夠的重視,並請他們督促有關部門能夠切實的履行法定職責,解決漢民的問題。
同時,易望又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和漢民的心態,真誠的向漢民務工的那家農藥廠去了一封電子郵件,而且直接發到總經理的郵箱的,真誠的希望他們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出面妥善地解決漢民的問題。
在給這個總經理的信中,易望從人情、道理、法律等方方面面進行了分析,建議這個企業要勇於擔當,不要讓社會對這個企業產生不良的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