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0章 公然弄虛作假 文 / 易田塝
其實,就這個案子來說,易望還真不想去代理,但是由於漢民他們不放心別的律師去,而且非得堅持請易望去辦理,易望實在不好推卻,只好答應了。
通過他對案件情況的瞭解,極具正義感的易望認為這個案子幸好自己受理了,如果推薦別的律師或許效果不一定會讓漢民他們滿意,說不定還會有一些意見。
因為,易望根據對案件的瞭解,他隱約感覺到這個案子一定不會那麼順利,這估計又是一塊硬骨頭,一般人很有可能不願意辦理這樣的案子,即使受理了,也不一定拿得下來。
然而,易望常常是自以為是,滿以為自己很了不起,總是喜歡把自己當成救世主,覺得自己就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所以,他並不後悔自己接受這個案件的代理,他想去試試,挑戰一下。
但是,面對母親已經去世,父親年老體弱,兒子尚未成年,妻子早已離婚,家徒四壁的漢民,易望也陷入和深深的沉思之中。
一方面,漢民家的這個情況,天天盼兒子、盼父親的爺孫二人,日日盼、夜夜盼,結果盼回來的漢民卻是病痛纏身、性情大變,記憶力衰退、生活也基本上不能自理了,他這個情況肖家哪裡有錢治療?
如果就此放棄,漢民逼近還很年輕,還有老人、孩子需要他照顧,不治好他的病又怎麼行呢?
治病沒錢,可是到溫州維權也需要錢啊?沒錢什麼事情也辦不了的啊?先不說律師代理費,就是往返的車旅費、住宿費,這都不是一個小數目的。這些費用怎麼辦?
易望還擔心的是,漢民已經簽訂了那一份協議,再回去找廠裡,廠裡會願意再來協商,再次賠償嗎?
於是,易望決定免費代理漢民維權,如果到時候有了收穫,獲得了賠償,那個時候再說代理費的問題。
漢民的表哥很同情他,也願意幫助他,答應為他墊付往返的車旅費,並願意跟他們一同前往替漢民維權。
易望為了給漢民節省花費,聯繫了在溫州打工的朋友,希望他們為自己提供住宿等方便,這樣自己的花銷就可以給漢民節省很大一筆了。
朋友們得知易望要出差到溫州,都非常高興,提前做好了接待準備,專門給他安排了住宿,生活上也給他做好了安排,易望可以隨時前往,並不需要擔心食宿問題了。
準備好這些,易望跟隨漢民及其他的表哥,立即趕往溫州,踏上了為漢民維權的溫州之行。
一路上,易望都在思考著如何下手,怎麼開始維權的第一步。他擔心的是,是否可以對漢民的病情作出鑒定,到底他是否屬於職業病,如果鑒定出來是職業病,那個農藥公司是否還願意給予漢民應有的賠償。
從青年步入中年,這十幾年易望沒有少到全國各地為四川民工維權,形形色色的用工主體和私企老闆,他們有著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對抗異地維權的律師和當事人,不但維權道路艱難,證據十分不好收集,而且眾所周知的地方保護注意,不得不讓易望提前做好思想準備。
到醫院查閱、複製病歷這是必須的第一步。
3月29日,易望一行順利抵達溫州,為了節省開支,按照原定計劃,易望到朋友安排的住處落腳。
經過長途跋涉,大家一路上都比較辛苦,本來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覺,休息一下的。
但是,考慮到這畢竟是一個陌生的城市,自己代表的是弱勢的農民工,對手卻是溫州當地非常大的一個農藥公司,事情到底會如何發展,大家心裡都沒有底。
因此,第一夜大家都懷著沉重的心事,根本無法入眠。
第二天上午,易望一行找到溫州市某區衛生監督職業衛生監督科的某科長,向這個科長反映了情況,希望得到他的幫助。
易望反映情況後,這個科長介紹該公司出現的疑似職業病患者他們已經知道的共有8例,其中有疑似中毒性血小板減少、心臟病等。對於漢民中毒的情況該科長說他們是知道的,也進行了相關的調查。
當他得知漢民已經跟用人單位私下簽訂了協議後,嚴厲的批評了漢民,並當場表示會盡量的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的,讓易望他們放心。
這個科長表示,這個事情他們還需要調查一下,讓他們4月1日再去監督所。
當天下午,易望一行又到了當地的勞動保障所,希望得到他們的幫助。
工作人員接待了易望一行之後,他們表示對於漢民的這個情況他們有些力不從心,建議易望多於衛生監督部門溝通,並希望他們向區、市勞動部門反映。
第一天的事情就辦得不是很順利,勞動保障所的通知明顯是在推卸責任,下一步又該怎麼辦?
為了盡快幫助漢民維權,易望根據漢民的這個情況,向溫州市市長信箱發送了求助信,希望引起市長及其相關部門重視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三天,易望帶著有關證件、介紹信,與漢民一行找到漢民之前務工的那家農藥廠,希望爭取協商解決。
但是,到了這個廠,起先是門衛不讓易望他們三人入內,說是必須先請示同意才會放行。
後來,經過門衛的請示,易望他們被許可進入那家農藥廠。但是,易望沒有想到這次進廠來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引起了一場衝突,而且非常明顯。
當天下午,易望他們被帶到該廠的會客室,易望他們耐心的等著廠裡面的領導接見,以便進行有效的溝通。
殊不知,第一個前來接待的是該廠的安全科長,這個安全科長來到接待室非常不禮貌,直接對著漢民惡狠狠的說:「既然已經解決好了,就不應該又來鬧。」
說完,這安全科長不想繼續在這個會客室裡面,估計是擔心易望一行跟他講理**,所以他急著想離開。
不過,他走的時候丟下一句話:「我們公司也有法律顧問,這個問題,我們不處理,我們會有法律顧問來跟你們講。」這個安全科長說完馬上就扭頭轉身離開了。
由於沒有見到領導,易望他們只好繼續在那個會客室等候其他領導前來接見,希望能真誠的跟他們交流一下。
時隔一會兒,據說是公司也就是這個農藥廠的總經理來到了會客室,他也是同樣的態度,認為既然已經達成了協議,處理好了,漢民就不應該再來找他們了。
同時,這個總經理還告訴易望說,漢民中毒是因為領取了年終獎高興,天天和幾個工友在一起喝酒,隨時都是醉醺醺的,並不是因公司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中毒。
漢民一聽總經理居然說自己是喝醉了酒才中毒的,情緒非常激動,他認為自己天天接觸劇毒農藥,而配備的防護設備僅僅是簡易的口罩和手套,根本就不足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現在出事了,公司就百般推脫責任。
不但如此,漢民的表哥聽這總經理和漢民的爭執情緒也非常激動,他們想上前去抓這個總經理。
但是,易望前來是為了瞭解情況,希望跟廠方友好協商,爭取妥善處理,他並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這個會客室到處都是監控,要是漢民和他表哥動手去抓總經理,這樣就會理虧,很不好繼續爭取協商了。
於是,易望馬上站起來,阻止了漢民和他表哥的衝動舉動。並當即向這個總經理道歉,請他理解和原諒,希望友好的談談。
由於這個總經理不想再繼續交流,而直接拂袖而去了,這次的對話因此只好就這樣結束了。
跟廠方的對話沒有任何結果,而且他們的態度也告訴易望,如果期望再繼續跟他們對話解決這個事情,看來是沒有任何希望了,他們只好另尋他法。
4月1日,易望與漢民一行按照約定的時間再次找到那個衛生監督所找到職業衛生監督科科長,希望得到他的幫助。
按照約定,今天到這個地方,他們還說需要給漢民做一個筆錄,再次詳細的調查一下情況。
但是,當易望一行到了這個地方的時候,這個科長告訴易望他們說:「廠裡已經承認漢民是這個廠的工人和在勞動中中毒的事實了,他們已經對這個廠的安全科科長做了調查,就不需要調查漢民了。」
他告訴漢民,這個時候他可以直接去溫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去申請做職業病診斷,只要是疾控中心需要的材料他們都可以提供,並且相關的材料已經送過去了。
按照這個科長的說法和提供的地點,易望一行又趕到溫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到了溫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在體檢辦公室,易望一行正好看見那個農藥廠的安全科長在與疾控中心的人員在辦理該公司其他工人的職業病診斷事宜。
當時,易望他們聽見工作人員說:「我不管你是什麼時間申請的,我只管是今天收到的,這個申請時間你必須得改,不改我就不會接收。」
那個時候,易望一行三人都在那個辦公室,工作人員和那個安全科長都見到易望他們在那裡的,但是他們根本毫不在乎。
為了提交這些資料,那個安全科長馬上當著大家的面修改申請職業病診斷的職工的申請時間,並再次向工作人員提交。
當眾擅自修改工人申請職業病診斷的時間,這不是明顯作假嗎?這是公然弄虛作假啊?他們這也是太膽大了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