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4章 真相浮出水面 文 / 易田塝
回家的路上,易望不停的思考,他總結這個事情自己確實處理得很不好。
首先,自己不應該完全相信當事人的話,這個教訓自己這麼多年已經吃過很多虧了。難怪,有老律師經常說「當事人、當事人,當著是人,背著是鬼。」現在想來好像也不無道理。
所以,在經常的培訓、學習、交流的時候那些律師前輩們總是不住的提醒年輕律師,一定不要完全輕易相信當事人所說的話,特別是刑事案件當事人和委託人說的,更不能輕易相信。
其次,易望非常後悔答應幫阿超和徐蓉請客,這些事律師怎麼能夠去做呢?自己以前從來不做這樣的事情的,怎麼這次沒有把握好呢?
易望深知,這樣做其實是在自掘墳墓,往往更會讓那些自以為是的法官看不起自己,總認為他們是公權力的實施者,你當律師的再有本事也得求著他。
而且,請客一旦花了錢,當事人官司勝訴或許沒有什麼,但是一旦當事人對案件不滿意,那律師或許就麻煩了。
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律師就真的成了皮條客了,這樣就等於為法官**搭建了一個平台,法官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所有責任又將會在律師身上。
唉,這樣費力不討好的事情,自己當初怎麼要答應他們呢?現在可好,官司輸了,當事人不高興了,自己的代理費收不到,墊錢請客的錢看來也泡湯了。
想到這些易望非常後悔,告誡自己以後千萬不能再幹這樣的傻事兒了。因為,在易望的律師生涯中自己還遇到一個事情,差點也說不清楚,給自己帶來麻煩。
幸好,後來自己沒有問題,只是那個承辦法官卻委屈了。當然,這也沒辦法,確實當時這個法官在處置上被別人抓住了把柄。
那個案子實際上是很小的一個案子,易望一個遠方親戚的親戚的案子在法院,聽說這個遠方親戚的親戚找了一個律師,這個律師很不稱職,一點也不負責任,還得當事人花了不少的冤枉錢。
後來,他們找到易望,告訴易望說那天開庭調解,希望易望去給他們聽聽,看看會不會受欺負。
礙於情面,易望當天到了法院。一看,這個案子的承辦法官跟易望非常熟悉,平時的關係都非常好。
而且,開庭時易望那個遠方親戚的親戚的代理律師居然沒有來,只有這個當事人自己參加。
對方的律師說這邊的律師都沒有來,而且只是調解他也扯故沒有到庭。
既然雙方當事人都在,法官還是堅持組織調解,希望他們互諒互讓,達成調解協議。
可是,經過整整一上午的協商,雙方就是協商不成。
本來,協商不成法官也不想在繼續組織調解了,準備確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