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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2章 女副廠長求助 文 / 易田塝

    2007年的全國司法考試易望非常順利的取得了高分,並且高過全國統一錄取分數線過了a證的分數。

    可是,這個時候易望照樣還是處於實習期,仍然不能以律師的名譽辦理案件。

    雖然,易望獲得特殊照顧得以繼續用之前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名譽執業,但是這也只能辦理民事、行政、經濟案件,還是不能擔任刑事案件的辯護人。

    恰恰就在那個時期,前來咨詢易望的刑事案件非常多,他們都希望能夠委託易望辦理,可是由於易望的身份尷尬,他只好一一予以拒絕了。

    在這個期間,易望顯得非常躍躍欲試,但是又只好繼續忍耐,苦苦等待實習期趕快結束。

    就在那個時候,易望感覺時間過得非常慢,好像度日如年,這個實習期怎麼都還沒有結束。

    就那段時間,易望遇到一件非常鬱悶的事情,他承接了一個非婚生子生活費的案子。

    本來當事人在委託的時候說這孩子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可是後來在法庭上他自己又說出了事情的真相,整得易望下不來台,顯得非常被動。

    不過,在易望的極力辯解之下,案子還是勝訴了。

    沒想到的是,接著這個案子又再審,再審中當事人拒絕去做親子鑒定,導致法院直接認定他跟孩子有親子關係,判決他敗訴了,由他承擔生活費。

    對於後面的事情,本來易望根本就不知道,可是當事人卻認為是易望在之前沒有給他辦好,對他產生了很大的意見。

    不但如此,後來這個當事人居然還昧著良心欺騙易望,只不過易望自己沒有把握好,也是有口難言,只好吃了啞巴虧。

    要說這個事情,那就得先從易望認識的一個法官說起。

    易望在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時候代理案子還是很出名的,口碑比較好,一些警察、檢察官、法官表面上看對易望很有意見,但是一旦他們的熟人朋友或者親戚遇到事情,他們又總是推薦來找易望幫忙。

    其中一個法官的一個朋友遇到一個棘手的事情,他也同樣推薦了易望,希望易望可以幫助她。

    原來,這個人是一個國有企業的高管,早年離異,帶著兒子一起生活,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男人。

    這個男人是農行的幹部,家庭條件非常好,也是單身,沒有子女在身邊。

    二人相見恨晚,很快便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公開交往。

    可是,就在他們交往的期間,有一個女人將這個男人告了,說這個男人跟她曾經同居一起,而且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

    這個女人起訴農行的那個幹部主張生育孩子的住院期間醫療費,撫養孩子的生活費等。

    當時,易望的這個法官熟人專門給易望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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