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草根律師外傳

正文 第119章 初識寫作 文 / 易田塝

    不行,我們得趕緊想辦法去弄些雞蛋來餵養這些可愛的魚兒,要不然真的餓瘦了怎麼辦?

    但是,這大晚上的,我們到哪裡去弄這些雞蛋來飼養這些魚兒呢?

    雖然,我很少到這個地方,李老師對這個地方也不太熟悉,但是我對這裡還有些辦法,而且我的一個同學就住在這個鎮上,她家裡還開了一家飯店在這個鎮上,去找她應該沒有問題。

    這個同學是我小學的一個同學,我們老家住在同村,她家裡在這個鎮上有房子的事情比較複雜,她家得到這個房子的道路比較曲折。

    記得,她的父親從小就被她的爺爺抱養給了我們老家的一戶農家,但是基於各種原因,沒有誰知道她父親不是親生的,那家人對她父親很好,保密工作也做得不錯。

    幾十年後,她的親爺爺突然出現,而且還成了美國公民,這個時候回鄉尋找自己的兒子,並向政府提出要求返還自己家在這個鎮上的房屋。

    由於當時年代久遠,一時半會兒沒有找到這個兒子,先就經過政府要回了他在鎮上的街房,再慢慢尋找兒子。

    此後,我同學的爺爺又繼續到處尋找他的兒子,又經過很多的曲折,最後終於找到了。

    父子相認之後,她爺爺覺得很虧欠這個兒子,便將這個街房贈送給了我同學的父親。

    由於我同學的爺爺在美國是一個什麼教授,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所以,他們一家人相認之後,我同學一家人一下子就從農民搖身一變成了美國僑眷,還成為了街道居民,全家人一下子就都搬到這個鎮上來居住了。

    幸好,小時候我在家鄉還是討人喜歡,這個同學的父母親也都認識我,對我的印象也比較深刻。

    我跟這個同學關係也處得不錯,還有聯繫,要去找她應該沒有問題。我想,只要他們家有雞蛋那就沒有什麼問題的。

    所以,當我前往他們家開的飯店時,我一走進他們的飯店,我這個同學一眼就認出了我來,她父母也還記得我。

    我說明了來意,並將我現在在參加小記者培訓,並且這是跟著老師出來採訪,以及我已經是某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等事情對他們講了,他們一家人非常熱情的要招待我們。

    我們告訴他們,財政所的已經招待我們吃飯了,我們主要是想來買幾隻雞蛋的。

    在我的心裡,不管怎麼說,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在他們店裡買幾隻雞蛋,應該沒有問題吧?這個小小的忙,他們不會不幫的。

    遺憾的是,我這個同學告訴我,當天他們飯店的生意非常火爆,雞蛋、鴨蛋居然全部使用完了,這麼一點小小的需求他們居然也無法幫助我,我這個同學及其家人感覺很抱歉。

    不過,同學的父親說他們畢竟在鎮上開店,由他們出面去別家的飯店買幾隻雞蛋也是沒問題的。

    於是,她父親就讓我這個同學到其他的飯店去跟我們想辦法,爭取買幾隻雞蛋回來。

    在同學的幫助下,我們終於在另外一家飯店買到幾隻雞蛋。一番感謝之後,我們馬上趕回招待所飼養那些已經飢腸轆轆的鰱魚兒了。

    第二天,我們離開那個鎮上,又來到下一個目的地進行採訪,當天晚上便回到了縣城。

    接下來一段時間,我基本上都是跟著縣委報道組的記者們前往各地採訪,由於當時交通不便,我們走了很多的路,在外面住了很多的招待所。

    當然,因此我也跟縣委報道組的記者老師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們對我非常好,都很願意幫助我,願意教我。

    在跟隨縣委報道組的記者老師的學習中,我也有機會跟隨他們參加市委新聞報道培訓以及報社參加的新聞寫作培訓,對我的新聞寫作幫助非常大。

    這對我後來成為一些報刊雜誌的特約記者、編輯、編委等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知道,如果沒有這個小記者培訓班,不是跟隨老師們前往各地實地採訪報道,我在新聞業界也不會有任何的發展。

    通過這個培訓,我順利的結業,並成為了縣委報道組的通訊員或者叫小記者。

    後來,我也成了省、市報社的通訊員了,可以直接向省市報社投稿了。

    不但如此,在宣傳部的領導和縣委報道組的記者老師們的幫助下,我也非常榮幸的加入了縣社會科學聯合會,成為了縣社科聯的會員。

    說實話,我在參加這個小記者培訓班的時候,我的語文功底是非常差的,文字表達能力也很薄弱,書面表達能力很不盡人意。

    就是通過這個培訓班,加上後來我的練習,才對我的文字表達、書面表達能力有所幫助和提升。

    在這之前,我一直以為寫作和說話一樣,以為把口頭上的說話內容寫在紙上就是作文了。

    其實不然,通過我的學習,我才知道這個作文實際上大有學問,並不是我們想的那樣簡單。

    比如說,我們一般拉家常式的閒談,或者跟朋友聊天,確實是東拉一句,西扯一句,既沒有一定的目的,又沒有一定的範圍和限制,純粹是在閒談。

    如果,我們把這些閒談整理出來,記錄下來,這不算是一篇文章的,充其量只能算著一段對話而已。

    要不是經過這次的培訓、學習,這些知識我哪裡知道啊。

    通過這些學習,我知道寫作是在用書面語言表達,表達方式是比較固定的,其句法相對說來比較正規,措辭要求比較準確,組織結構要求比較嚴密,層次需要分明,與口語表達相差非常大。

    當然,現在網絡盛行,新媒體時代,人們的語言藝術又有了一定的發展和變化。

    特別是網絡語言,要求不是那麼高,規定不是那麼嚴格,講求流行、時尚、通俗、活躍等,不再那麼死板。

    也正是這次培訓,還解決了我心中的另一個疑問。

    我一直以為一個人只要他會說,他就一定會寫,一個人會寫,想必也就一定會說。可是,通過系統的學習,我才發現實際上並非如此。

    這個時候,我慢慢的發現,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確實是很會說,但是一旦你叫他寫出來,他就不行了,這就是會說不會寫的類型。

    一般的來說,這樣的人什麼都可以誇誇其談,頭腦比較靈活,善於察言觀色,愛思考,習慣口頭表達,善於口頭表達,反應力也很快,這樣的人一般來說口才會比較好。

    記得在一本書上看到說,西方國家流行一個說法:一個人才不一定有口才,但是一個有口才的人一定是個人才。

    對這個觀點,我一直都在很認真的觀察、分析、研究,得出的結論讓我比較支持這個說法。

    所以,為了成為一個人才,我一直在努力練就我的口才。

    另一個方面,我發現很多的人是會寫不會說。

    這些人,如果你要他作文,寫一篇好文章,這絕對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你要求他用口頭語言表達出來,這個他們又不行了。

    很多人認為,這樣的人是茶壺裡煮餃子,有貨倒不出來。也就是說,他們不是沒有本事,不是沒有知識,而是他們有卻拿不出來,就是有知識也使不上勁。

    確實,生活中我也見識過很多這樣的人,他們能夠寫出很好的文章,洋洋灑灑,數千上萬字都行,哪怕是長篇大論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你要求他給你說道說道,或者即席演講這就困難了。

    因此,當時我就一直在思考,如果一名律師只會說,可是不會寫,這樣的話,假如在法庭上自己誇誇其談,書記官根本記錄不過來,很多東西都遺漏了,那可怎麼辦?

    這樣來看,一名律師只是會說還是不行的。就算你很會說,在法庭上也有說漏了的地方啊?如果,時候你能夠再將自己在法庭上說的,歸納整理一下,或者根據法庭的辯論,你再補充、完善一下,這不是更好嗎?

    反過來,如果一名律師在法庭上不能流暢的敏捷的大膽的說出自己觀點,面對強勁的對手時,你如何當場去辯駁?你如何將你的觀點和看法方便快捷的展示給法庭?

    假如在法庭上面對口若懸河的對家,你無言以對,不能臨場發揮,不能及時的反駁和對抗,又如何讓你的委託人相信你的能力呢?你又如何讓法庭採納你的觀點呢?

    就算你在休庭後用洋洋灑灑的文字將你的觀點和思路盡善盡美的表達出來了,可是對方律師的當庭觀點已經先入為主了,深深印在法官的腦海了,你想再去爭奪一席之地,估計也就非常困難了,或者已經為時已晚了。

    所以,律師在法庭上一定需要很好的口才,需要較好的辯論能力和臨場的發揮、應對力。

    因此,我常常在考慮,要當一名合格的優秀律師,那就必須得要有基本的寫作、文字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同時還需要有相當水平的口頭表達能力,口語的表達、即時的當場的交流與溝通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於是,我要求自己必須要具備這兩個能力,那就是既要說得出來,也要寫得出來,既要會寫,也要會說。絕對不能會說不會寫,會寫不會說的。

    我相信,只有會說會寫,能說會道,說寫結合的律師才會淋漓盡致的發揮自己的才幹,才更容易贏得法庭的尊重和支持,才會更讓委託人相信和放心,才會得到委託人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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