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體驗委屈 文 / 易田塝
正是由於小時侯的很多事情,都讓我感覺到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讓我感覺到弱勢群眾常常都在受欺負。
雖然,那時我不知道有律師這個職業,更不可能知道律師是幹什麼的,但是在我幼小的心靈裡早就暗自決定長大了,一定要為弱勢群體說公道話,為他們撐腰。
或許,真的是我與生俱來就是一個天生的律師命,上蒼所以早早就安排我親眼看到社會的一些需要人同情、幫助、改造的方方面面。
漸漸的,我可以上學讀書了。小學成績雖然我不是最好,但也算好成績,由於我比較聰敏,嘴巴特別甜(看到熟人、長輩、老師都愛打招呼),老師也很喜歡我,對我特別關照。
記憶中,兒時的我真的是很逗人喜歡,幾乎可以說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了。說實話,回想起這種感覺真的很好耶!
不過,告訴你哈,我這絕不是自戀哈。頂多,說我過於自信!
由於跟老師關係好,成績又好,所以有時候犯了一些小錯誤老師也不追究,同學們就有點嫉妒我。
唉,這種感覺我體會最深,被人嫉妒羨慕恨的感覺真不好,往往會給自己帶來很多的煩惱,我的過去已經讓我煩透了頂。
現在,我盡力迴避很多事情,迴避很多對我羨慕嫉妒恨的人,居然還是有人說我是加低調,骨子裡高調得很,真是無語了!
實際上,我小時侯身體不太好,個頭也小,那些大點的同學就常常欺負我,所以我也有過弱勢群體的經歷和體會,長大了當個英雄的思想就根深蒂固,只是不知道自己怎麼才能成為英雄。
特別是,在小學時有一次考試後,同學們爭先恐後的出教室門,我被後面的同學一擠,就跟著前面的同學滾到教室外面的一塊空地上。
這一擠一滾,本來沒有多大關係,可是我卻滾到一位女同學身上去了,把她壓在了地上。把她壓到了地上也沒多大關係的,可是同學們有好事者一見到這種情況就起哄,都開起了成人們常開的玩笑。說實在話,雖然同學們在開那些成人玩笑,其實大家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只知道那是罵人的,是髒話。
這一下,我就慘了。那個被擠下去,被我壓在地上的女生一聽到同學們的笑聲,那個氣就大得很,翻身爬起來一把抓住我,對我又打又罵。我反覆解釋都不管用,反正她就不聽,對我又吵又鬧,最後在老師的勸解下,那個同學才放手。
本來都以為沒事了,沒想到放學時在老師都走了的情況下,那個同學突然又來到我面前,一把抓住我的文具盒放進了自己的書包。我根本沒有想到她還會來找我的麻煩,一下子不知所措。等我回過神來,那個女同學已經走很遠了。
文具盒被拿後,我不敢回家,怕母親打我(小時侯,母親對我非常嚴格,東西掉了基本上都是要挨打的),只好提著書包跟著那個女同學追去。
在學校後面的一個小賣部(當時的合作商店),我追上了那個同學。
追上她後,我一把就把她抓住,要他把我的文具盒還給我,可她就是不給,我們就一直僵持著。還好,那天母親病了,來到大隊的村合作醫療店看病,聽別人說了我的事,母親立即趕來為我要文具盒。
說實話,那個同學很有個性,說不給就不給,母親也把她沒辦法。
最後,還是那個同學的姐姐讀初中放學回來費了很多口舌,她才把我的文具盒給我。
這件事發生後,同學們都認為我沒出息,連一個女同學都奈何不了。母親也說我沒本事,被一個女同學都欺負了,還說我不對。我對此特別委屈,覺得特別的冤枉,就是找不到說理的地方,找不到聽我解釋的人,為此我那一段時間特別痛苦。
在我的心裡,我根本沒有對那個女同學有任何的非分之想,當然那時候我們都還小,也不會知道都有哪些非分之想。
至少,我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想欺負她的目的和動機,我也是無辜的,也是被後面的同學擁擠上來推倒的。
但是,我把她壓在地上這是明擺著的事實,也的確是我與她最近距離的或者說肌膚相親的,大家有目共睹,我是百口難辯啊!
所以,在後來的律師生涯中,我很能理解那些被委屈了的人,因為都說眼見為實,實際上卻並非如此系。往往我們看到的只是表面現象,看到的僅僅是一個假象,並且經常被這些表面現象、假象所迷惑。很少人願意去分析真正的原因,往往也不讓你去分析真正的原因。
也就因為這件事,我很久都沒理那個女同學。一直到初中要畢業了,在一個下雨天,我看到她沒帶雨傘。經過複雜的思想鬥爭,我最後決定把雨傘讓給那個女同學。雖然,當時那個女同學沒有接受我的好意,至少從此我們的僵局被我的舉動打破了,我們又開始了語言上的交流。
也就從這件事開始,我真正體會到委屈的滋味,我決定長大後要為那些被冤枉的人做一些什麼事,來關心、幫助他們。
在那個時候,我記憶裡仍然沒有律師的映像和概念,根本不知道自己長大後還可以當律師。當然,更不知道上天會賦予我如此的重任,讓我拯救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受苦受難的弱勢群體。
除了這件事,還有很多我記憶猶新的事情,明明不是我幹的,但是他們總是懷疑我,指責我,把責任歸咎在我的身上,讓我從小受到了很多的不公平,讓我自己感覺到一直在委屈和不公正的環境中成長。
換句話說,童年裡我替很多人背了黑鍋,承擔了本不屬於我的責任和本不屬我應該承擔的責任。
起初,我很難以理解,一直想盡辦法為自己辯解,想替自己洗脫冤屈。但是,後來發現你無論如何為自己辯解,不會有人聽你的、信你的。如果,你在沒有足夠的證據和把握的時候輕易為自己辯解,往往自己死得更難堪。
或許,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鍛煉了我的證據意識,鍛煉了我冷靜處理事務的能力,凡是都不會那麼衝動,要做長遠的打算和謀劃。
要知道,如果在遇到他人故意設套子讓你鑽進去的時候,你如果沒有周密的計劃和分析,沒有充分的準備,你將會越辯越難辨。當你有了充分的分析、準備、綢繆之後,往往可以讓謠言不攻自破。
特別是,當你拿出有力有利的充分證據時,往往會收穫意想不到的結果。或許,這就是律師行業中經常說到的「事實勝於雄辯!」。
所以,在我的字典裡沒有委屈,只有如何去面對委屈,如何讓自己昂首挺胸的化解一切委屈,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對我刮目相看。
這就是我,也是我想要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