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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卷 《》【四】 【4-022】準備歸家 文 / 夢幻蝶衣

    七月底,據說有人已經在清水鎮周邊詢問有無宅子租出了,說是這裡相對來說比較安寧,又是個風水寶地。

    又說,因著凌雲城這一次在阻擋敵軍中,出現了一隊來自此縣鳳凰嶺的官兵神勇無敵;屢屢以少敵多,總是在最讓人不可防備的情況下,突襲敵軍軍營,並能全身而退;那一隊人馬是越來越強大,只是,他們總不增加人手,無論是什麼有抱負的富家公子哥兒帶著家中侍衛表示要進入他們的隊伍,還是貧苦人家家裡戰禍中倖存的遺孤,他們,一律不收。

    說是:軍紀不可違!

    領隊的兩位,在軍中的職銜就那麼丁點兒大,手底下配備的人數早已經超員,沒法子收新兵!

    然後,那凌雲城城主想盡辦法命手底下人查了那一隊人的底細,卻在最後明瞭之時,得知這一小隊的五十人已經全部連夜趕回了他們的駐地,龍門縣鳳凰嶺軍營駐地。

    五十一人去,五十人回,別人都會忽略掉這麼一個數字,可是,他們這一群生死與共的營中弟兄們卻不會如此想,老大說過,他們,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日後,是要在更激烈更慘烈更大型的戰場上發揮所長的。

    一個人,一條命!無論貴賤!

    回到鳳凰嶺後,第一時間,準備佈置莊嚴的靈堂,整個鳳凰山的弟兄們在這一日為這一名靜靜地閉上了雙眼的戰友送行。

    夢凡得到訊息,是因著赫連宇天派了人來告知,並讓海六叔送她去的鳳凰嶺。

    軍中的送行,只是一個儀式,逝去的人,總歸是要回歸故土的,所以,這莊嚴的祭奠儀式進行的時間只有一日,第二天,赫連宇天帶著人,親自將這名光榮小兵的骨灰瓷壇送了回去。

    夢凡也坐在自家的馬車上跟著去了的,她並沒有下去,只讓凌耀軒跟著去打聽了這戶人家的情況後,就讓人從隨在身後的另一輛馬車上搬下來一些東西。

    一百斤豬肉、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白面、一百斤苞米、一百斤紅薯、一簍子蔬菜、兩套老人夏季衣裳,兩雙單鞋,順便把這些裝東西的竹簍子都留了下來,這位英勇的烈士家裡,只有一位父親和一個已經出嫁了的姐姐。

    「凡凡,謝謝你!」

    「大哥,小妹只是尊敬每一位保家衛國的將士,他們的英魂本就應該得到安息。」夢凡撩起馬車簾子,唇角噙了一抹帶著歎息的苦笑:「你瞞著我的,大哥。」整整兩個月啊!

    赫連宇天一身銀色甲冑,氣宇軒昂中這段日子已經歷練出一股從骨子裡透出的正氣凌然,青茬的鬍渣子都沒空理,卻無損他的俊美形象,反而多了一種落魄醉人的男兒風姿,這一段日子以來一直沒有好好休息過的聲音有些嘶啞:「害你擔心了,大哥的不是,在此,大哥向我的夢凡妹妹賠罪!」他正兒八經地朝著馬車裡的小人兒拱手賠禮,明明沒笑,可夢凡卻從他的眼眸中看見一絲笑意。

    此番歷練下來,一鳴驚人,使人津津樂道的讚賞著;他的手下兄弟們個個走路昂首挺胸的,去了一個兄弟,大家沒有頹廢,反而鬥志昂揚;說是日後還希望有此機會能夠殺敵殺個痛快。

    剛才又見著老大的義妹帶了一馬車的慰問用品前來贈予犧牲了性命的軍士家人,又給了一封二十兩的銀子,老大還聽了大小姐的話,說明日就在鳳凰嶺上的金玉閣中開個會,日後但凡是在他手下服役的軍士,微薄的軍餉有貼補不說,再增加和加強一系列的福利。

    比如,無論大病小病都有專門的隨軍大夫免費診治是一項,以前隨軍大夫並不是什麼毛病都給看的,甚至是有的軍營裡根本就沒有配備大夫,因為養不起,不到戰事,朝廷是不給隨軍大夫發餉銀的。

    一年四季的軍服鞋襪,專人縫補並按季置換,當然,洗衣得自己動手;

    又有每人發放的一套被褥,每個營帳發放幾根針幾根線、每人領取同個式樣的竹杯木碗竹筷棉巾皂角等各種日常用品。

    進入了精英小隊的人員,身故之後的撫恤還是比其他軍士要優渥的。

    「大哥,這個陳家莊所屬的鎮,我們去看看?」

    夢凡又撩起簾子朝著赫連宇天的背影說話。

    轉過身,赫連宇天勾了勾唇:「行,我讓他們先回鳳凰嶺。」

    *李明傑這個秀才老爺,來到這裡後,家裡的廚房一日三餐都有好吃好喝的熱食,家裡的下人個個垂首低眉,那是個順服聽話且又安靜的侍候著的,要穿的衣裳每日都是有人清洗好了、晾曬乾了、再折疊好整齊地放到他屋子裡的。

    門外路旁,他女兒開的幾個鋪子,走過路過的來客絡繹不絕,雖說賺不了多少,可怎麼著也是一樣不小的收入來源,賺一個銅板是賺,賺兩個銅板也是賺,只要有錢進荷包,對李明傑來說,都是好的。

    地裡,他女兒這個對農事一竅不通的小丫頭,請來幹農活的長工倒是一個個有本事的,且看那各季糧食蔬菜參雜搭配的種下地,再輪番收割回來,每日裡茶食鋪子裡、麵館裡所需要的食物配料基本上都開始是絕大部分的出自自家地裡了。

    水田里的稻穀收成也是個令人欣喜到驚訝的!

    一筆筆的銅板銀子拿回來,換成銀票揣在兜裡,他這秀才老爺腰桿上的底氣是足足的。

    堂屋裡,李明傑趁著外面沒什麼事兒需要他去親自處理,就讓凌耀軒去雜貨鋪裡打來一斤散酒,一個人坐在那兒淺飲起來。

    酒到濃時:「耀軒啊,我這女兒,她不懂我這個做父親的一心想要為家積攢錢財的心思呢,總認為我是要把持她的銀子,其實她李夢凡還那麼小,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哪裡能體會到,這世間啊,就沒有有爹娘不為兒女著想的。」

    喝口酒,丟一顆花生米在嘴裡嚼了,又道:「等她長大了,咱們家裡不窮了,給她聘人家,說起來她是有秀才爹照管著,有娘照應著,有娘家兄弟幫襯著的女兒家,再帶上比別的農家女兒豐厚許多的嫁妝,那日後,她肯定就能過得好的,對吧。」

    「不是我說,我的女兒,自小教養出來就是跟尋常農家女兒不同的,論外表、論手巧、論德行,那都不我自誇的,可就是這趟出門之後,她怎麼就變了呀,不聽話了,不乖了,以前她老子我只要語氣重一點兒,她就馬上順從老子和她娘的意思去做事了,現在呢?」

    靜靜地站在一旁,凌耀軒不置一詞,只偶爾在被點到名時,抬眸看看。

    「過兩天,我就要帶著你家小姐回老家去,這裡,就暫時的全權交給你啦,好好的,等老爺我回來,呃……,咳,這酒啊,不能多喝,我差不多了,撤了酒,給我換茶來。」

    「是,老爺!」凌耀軒轉身走了出去,心裡卻是在感慨,這秀才老爺的自律性,那是個非常的強。

    酒,絕不多喝;色,從來不沾;

    就是對這財字兒,怎麼也看不開,總是一律要執掌在手,卻不明白怎麼去用,他就怎麼也不去想這世間,錢是能生錢再生錢的!對膝下唯一的一雙兒女的偏頗,那是人人可見的,這裡的下人們還從來沒有見過他們家的小少爺呢,就只是成天的聽著秀才老爺跟小姐說話時,重點方面從來都是——

    這個,留給你弟弟;那個,華兒肯定喜歡;

    幾十塊兔子皮毛,小姐找人加工好了,拿回來後他就說,這裡哪些給老太爺做大衣裡子、哪些給老夫人做衣裳、哪些給華哥兒做衣裳的,餘下的,便讓人統統拿去,賣了!

    幸好,自家小姐這次留了一手。

    這不,外面有人傳話進來了:「小世子身邊的侍衛來了,讓奴才來跟主子通報一聲,說是小世子見鎮上有人在兜售兔毛皮,就買了下來請縣城裡的裁縫給長公主做了身披風,這兔子皮買來多了,餘下一些,就順便給夢凡小姐也做了一件披風,只不過是鑲的兔毛領子……」

    順便,還真的是順便呢。

    這件鑲兔毛領的小少女披風,以最厚密的雪綢做面,雪緞趁裡,連那兩根系領的飄帶,都沒丁點兒含糊了去,與衣襟同樣都以淺綠絲線稀疏有致地繡上了纏枝玉竹,一針一線非常的精緻。

    「嗯。」李明傑看著眼前精緻的小少女披風,欣喜之色也不過就一抹,轉瞬就皺了眉:「太華貴了,有錢人家才穿的,這哪裡適合那小丫頭?沒得讓她一個小丫頭糟-蹋了這麼一件貴重的的衣裳的道理……」

    凌耀軒眸光輕凝,不解秀才老爺到底是想要如何處置這件披風呢。

    可一直等到晚上,又出門去以巡視家中產業為由四處走了一下午的李明傑等到吃晚飯了,這才對坐在八仙桌一側的夢凡說道:「小世子爺命人給你送了件披風來,不適合你現在穿,爹先幫你收起來,等日後可以給你當嫁妝。」

    夢凡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沒做聲,坐在她對面的凌耀軒只得抬起頭來說道:「老爺,那披風耀軒也見過,長短剛好是小姐如今可以穿的,若是擱久了,到時候根本就穿不了。」

    「到時候,哪裡就不能穿了?夢凡這一年來長得很快,我估摸著已經比她娘還高了,再過幾年還能長到哪兒去?」李明傑不悅地看了一眼凌耀軒,你說你一個管家,日日都跟主子坐一桌吃飯,夠體面了吧,還不知足,非得跟老爺我唱反調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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