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決明
「你應該告訴我的。」伏鋼還是相當介意她剝奪他成為體貼丈夫的這個小心願。
「這又不是什麼要緊的事,反正你本來也不在意呀。我想你既然不在意,我就不用費唇舌多說,不是嗎?」李淮安窩在他懷裡很舒服。
「可是我不想弄痛你。」伏鋼的口氣還是很懊惱。要是他早一點知道的話,至少……昨夜就少做幾次……
李淮安勾手拉下他的頸子,輕啄他抿起的唇瓣,發出響亮的啾聲。
「我昨夜很快樂。能這樣抱著你,是我夢寐以求的事。我的夢想能成真,是你給我的,我喜歡你這樣親親我、抱抱我,喜歡你失控的模樣,喜歡你佈滿情慾的表情,喜歡你那麼眷愛我的身子……伏鋼,你把你自己毫無保留地送給了我,我感激都來不及,那種小事就別擱在心上了。」她反倒安慰起他來,好像她才是快快樂樂享用他的那一方,並且發表享用感言。
伏鋼這次紮實地吻住了她。如果不是腦子裡殘存的理智叫他住手,不准將大掌探進她的衣襟,握住讓他愛不釋手的豐盈雪乳,他早就……他才剛剛發誓要當個體貼愛妻的好丈夫,絕對不能在愛妻甫經人事的隔天一大早就如此不知控制。
「但是你欠我一個說明。東鄰國那隻畜生……不能人道嗎?」所以才會娶了如花似玉的美人兒卻無能為力將她吃下肚。
李淮安噗哧一笑。「這話……好狠。」
「不然我實在是想不透。」想不透她去和親,回來卻還是黃花大閨女。所以問題一定是出在那隻畜生身上。
「嗯,這麼說吧。實際上我是去東鄰國作客,並不算是和親。」她避重就輕地講。
「作客?為什麼要去作客?」他濃眉打結。
「可不可以不要說?如果你這麼有空閒聽我說故事,不如……再把你自己給我一次?」為了逃避話題,她主動吻他的唇,想點燃火焰,將伏鋼的理智燒成灰——順便,也忘了問這件事。
畢竟,和親一事,是她與穆無疾勾結束鄰國君王合演的戲,為的就是逼出伏鋼的真心。東鄰國君王會同意,除了也想整整伏鋼之外,就是她開給他的條件——她知道東鄰國那時的狀況,東鄰國君王時時為了弟弟的野望而苦惱,與一般皇親一樣,爭權爭位,他雖然在最高處,卻也是最顯目的位置。雖然東鄰國內也有不少好謀士,但當其中最厲害的那一位正巧就是想奪位的「弟弟」,他也只能死馬當活馬醫,試試她這個公主是否如她自己說的高明。
她前往東鄰國,替東鄰國君王與「弟弟」對抗,所以和親是假,辦事是真,她在東鄰國可是被奉為上賓,伺候得極好。
那些關於她慘遭凌虐的風聲,當然也是虛構的。她會消瘦一大圈,實在是東鄰國的食物吃不慣,她總是吃得很少。
為了避免自己餓死,她只好速戰速決,用最快的速度及方法幫東鄰國君王將「弟弟」給幽禁起來,再讓伏鋼來將她接回。
要是伏鋼知道了這件事,他——應該會去找穆無疾的麻煩。但始作俑者是她,布棋的人也是她,最後勝棋的人還是她,實在不能過河拆橋,連累其他無辜之人,她有責任……解決伏鋼。
「你……」她的表情,有鬼。
「夫君……」她柔軟如花的唇瓣啄滿他剛稜的臉龐,雙手環著他的頸項,她身上香香的味道變成最催情的春藥,隨著他越來越急促的呼吸竄入鼻腔,漲滿肺葉,她笑聲似銀鈴,悅耳可愛,貼在他唇間笑時,讓他喉頭一緊。
她舉一反三的學習力未免……未免太好了吧?!他昨夜才教過她一回的東西,她今天已經全數用在他身上。
理智。人是理智的動物。
「夫君……」她的手在他身上游移。
伏鋼原先就是裸著身的,沒了布料的阻隔,一切碰觸變得更敏銳,他每一寸肌理都能感覺到她,他屏住吐納,身體緊繃得近乎疼痛。
理智。
「伏鋼……」她輕輕咬住他的耳垂,貝齒或重或輕地啃著他——
理智——那是什麼?可以吃的東西嗎?!
拋掉理智。
粗喘。
撲過去。
三者一氣呵成。
體貼愛妻的溫柔好丈夫?
嗯……明天再說好了。
【全書完】
我的職業決小明
寫小說是我的工作,但實際上我一直沒算過我寫了多久,常有朋友會問我:「你好像寫了很久羅?」我卻往往反應不過來,總覺得開始走進這一行也不過是近期的事情,但仔細從甜蜜口袋書號06那本起算,還真的滿久了(羞笑)。
寫小說是一件很有趣的工作,除了大家一般所知道沒有討厭囉唆的上司和難以相處的同事之外,還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當別人在擠公車擠捷運時,自己可能還在被窩裡呼呼大睡,當大家勤勞上班時,自己卻可以隨時安排一段不短的假期溜出去玩——
不不不,不要被假象給騙了(搖手指)……
睡是可以睡到自然醒啦,但相反的,有時得工作到凌晨還不能睡,付出的工作時數絕對不會比一般上班族來得少(而且沒有假日——寫小說哪有什麼假日呀?!翻桌——)。
決小爸曰:「你不是每天都在放假嗎?」(鄙視的口吻)
錯錯錯,那是假象,女兒我可是天天都有乖乖在工作的(噴淚以示清白)。雖然表面上看起來誰都會覺得我很像姓米的某種蟲類生物啦。
決小媽日:「反正你每天都很閒,我們去旅遊吧!」
呀呀呀,我也很想去玩呀,但是去「玩」等於「完」,我的工作進度也就完完完了。自由業呀,就是所謂有做有賺,沒做沒賺的工作,很自由呀,領薪水也領得亂自由的(跪地),幾個月沒收入好像也很正常呀。(腐呀!這真是一個好腐的工作呀!)
但是——寫小說的好處多到一言難盡。
首先,我可以毫無節制地買書看書買書看書買書看書……(幸福)
以前年紀小,看漫畫看小說都會被大人罵(哼哼,現在的漫畫小說可是水準之高耶,包準小孩讀了受益無窮(賣狗皮膏藥呀?自賣自誇,笑),現在買再多也不會慘遭白眼,有時自己嫌貴買不下手,娘親還會跟我說:「哎呀,這是參考書,工作上需要的,當然要買!」(呀呀呀,萌小花)
再來,腦筋無時無刻都在動,近期內應該沒有老人癡呆症的危機。
是的,寫小說要想劇情,要想著怎麼把腦子裡的畫面用文字寫出來,而且還要寫得讓大家看得懂,想人物個性、想故事定向、想伏筆、想陰謀、想對白、想系列、想書名、想狗血該怎麼灑才不會灑得太老梗、想東想西、想這個想那個,腦細胞每一顆都得派上用場。
同樣一句對話,從曲無漪嘴裡講出來不奇怪,但從李求凰嘴裡說出來反而不倫不類;相似的場景,天香遇到了會有什麼反應,而盼春遇到了又會有什麼反應,這裡這樣寫會不會比較感人,那裡這樣走會不會讓大家覺得很有趣,這個男主角會不會讓人覺得破格,那個女主角會不會讓人覺得天真到近乎愚蠢……呼,打麻將都不用這麼費神哩(我不會打麻將啦,只是常聽人說打麻將不會老人癡呆,笑)。
而寫這一本的心情和寫下一本的心情又是完全不一樣,想寫的東西不一樣,想讓大家看到的東西不一樣,雖然寫小說的步驟都一樣(敲鍵盤),但是其中有許多許多的東西都很新鮮,所以它不會讓人覺得乏味,因為自己還得要學習及嘗試的東西還有那麼多,怎麼會膩呢?(笑)
雖然寫一寫難免有低潮,但是跨過它之後會覺得比之前更成長,寫一寫難免會遇到瓶頸,不過身旁還是有很多人會鼓勵我,寫一寫難免會老套,然而如何從老套裡寫出新意,這也是一種要學習的課題。
我真的把寫作當成了功課(笑)。
之前在《情荳》上有提過那是自己給自己的「作業」,實際上我寫每一本書,都會出一個課題給自己,有些是想試試自己某些方面的敘述,有些是想磨磨寫內心戲的技巧,有些是努力想學床戲寫法(毆),有些是想學習心駿的句子,有些是想……雖然不像《情荳》那本那麼確定學習目標,但我都會希望自己再進步一點,能再多進步一點點也好。幸好我的「老師」向來很多——市面上有太多太多優秀的作品,每次讀到時我都會覺得:「呀!好厲害,怎麼可以寫得這麼好看呢?」然後,就會受到強烈的鼓舞。笑(不過鼓舞歸鼓舞,真的要讓自己馬上進步不是太容易的事情,有時一踩進迷思裡,半個月都跳不出來,更糟糕的是走到了死胡同時,連帶文章也跟著走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