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淺楚月
原本這本書的書名應該叫做「擱淺」,不過後來證明楚月沒有取書名的天分,從第一本到現在都如此。
上一本書名真的叫做「賀太太的前夫」的確是出人意表,那個書名不過花了三秒鐘而已……這是說以後取書名別想太久,要秒殺嗎?
這兩本不算系列的書卻有一點小小關聯,因此書名很頭疼,楚月沒用,全部交給編輯去抉擇。(對不起……)
這兩本的書名真的很難想,有點成熟又有點搞笑,因為一開始沒有書名,所以用XXX以及YYY代替,下一本大概會用zzz湊合著用吧。
寫到女主角奶奶去世的那一幕,楚月哭得很慘,不曉得為什麼,就覺得自己很傷心。
其實楚月一直努力希望讓一本作品能呈現不同的風貌,所謂的「情」,不僅是愛情,還有親情、友情。愛情小說的愛情元素固然重要,但畢竟每個人一生中不可能只有愛情,對吧?
PSl:書中所提的電影是「真愛一世情」,盛先生沒記住,楚月記得一清二楚(如果沒記錯的話)。女主角那一幕啊,真是有夠震撼人心的,大家千萬不要學喔!
PS2:這本書上市的時候,如果讀者朋友有空的話,歡迎上楚月的部落格,那裡還會有另一篇番外篇喔。
有任何意見歡迎上楚月的部落格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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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愛情是什麼?愛情就像是向日葵對太陽一見鍾情,除非大陽毀滅,要不然絕對不會變心——元妙欣,
愛情是什麼?愛情就像是地球對月球的情有獨鍾,除非地球不轉動,否則絕對死心塌地——盛堯東,
「我們分手吧?」
要注意,是疑問句,有詢問、徵求的意思,絕非獨斷的決定。惹得一旁的客人紛紛豎起耳朵想聽點有趣的事,好打發這個不知該到何處的星期六早晨。
一名臉蛋嬌俏可人,身穿一件粉色洋裝的可愛女子,對著坐在面前一副好整以暇正在喝咖啡的俊挺男人問道。
男人挑挑眉,以眼神詢問。
女子神情似是無辜又無奈,彷彿她也是千百個不願意提出分手,但身為她的男友,卻整天忙於公事,完全將她這個女朋友晾在角落,看著她結蜘蛛網、長黴菌也不聞不問,整整一個月連隻字片語也沒有,還得勞動她打電話給他的秘書,才得知他尚存活於人間,還未蒸發。
他們交往一個月了,元妙欣只知道他叫做盛堯東,在「康碩」公司工作。
盛堯東工作很忙,經常……不,應該說是天天加班,連假日也得注意相關的商業訊息,因此他們根本沒空約會,只能靠電話維繫著薄到幾乎讓人忘了存在的戀情,這樣也就罷了,畢竟當初是她纏著他的。
那時候盛堯東似乎不太喜歡她,為了拒絕她,還提出種種不人道的刁難,但她就是喜歡他,對他的刁難她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統統配合到底。
沒辦法時常約會,好,沒關係,她退而求其次,打電話總行了吧?但他不愛用公司的電話講私人的事情,因此公司電話不能打,這表示他品德高尚,她更愛他了,好,這個她也能配合,那打手機總行了吧?手機是他私人物品,出電話錢的又是她,肯定可以了,不過他很忙,經常要開會,中午也不得閒,所以打手機十次有十一次沒人接,第十一次是她在心底的假想,最慘的是連假想都失敗,
沒辦法見面、不能打電話聯絡感情,那寫mail呢?現代人幾乎都靠mail傳遞訊息,她知道他每天進辦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網收信,那她寫信總沒問題吧?
……是啊,是沒問題,只是她一天三封照三餐問候,就是沒見他回過信。
今天能成功約到他,靠的是傳簡訊說有嚴重到事關生死的事情要討論,才能讓他在百忙之中抽空前來赴約。
他們真的是男女朋友嗎?她懷疑。
交個男朋友交成這樣,連小愛都在替她抱不平,明明她條件那麼好,年輕又漂亮、聰明又可愛、性格善良溫和、身材姣好,還燒得一手媲美廚師的好菜,一堆男人搶著要,為何還要愛得如此委曲求全呢?
唉,其實也沒有別的答案,就是——愛上了嘛!
兩個月前,她在工作的花店附近的馬路上,看見有輛銀色的Audi綠燈亮了卻沒往前開,原因是前方的斑馬線上有位行動不便的老人步履蹣跚地走著,只見後頭其他車主等得不耐煩,紛紛繞過銀色Audi,但那輛車子還是停在原地等老人走上人行道,之後才開入不遠處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
當時她只覺得那位車主實在是太帥了!
記下Audi的車牌,她努力跟停車場的警衛攀交情,才曉得原來那輛車的車主在「康碩」公司上班,叫做盛堯東。
她當然不認識盛堯東,卻很欣賞他的行為,又花了一些工夫才打探到他上班的時間,然後她立刻去堵人。她根本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Audi的車主很有禮貌,在這個無情的社會中是非常難能可貴,喜歡交朋友的她只是想跟他交個朋友而已。
但當她看見盛堯東由車子走下來的時候,便對他一見鍾情了。他相貌英挺,微笑的時候十分溫柔,整個人就像是熾熱的太陽般,吸引著她的目光,眼底再也不容不下其他男人。
之後就是一場跟國父十一次革命有得拚的激烈抗戰。
縱使盛堯東似乎不喜歡她,但她相信有辦法讓他愛上她,因為她的毅力向來無人可及。
最後事實證明有志者事競成,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盛堯東終究成了她的男朋友,不過接下來才是不可能的任務。
一個月前把人追到手了,等著她的卻是更困難的問題——他們根本沒有任何交集,是要怎麼繼續培養感情?
「為什麼?」盛堯東頓了幾秒才問。
雖然這結果早在他的預料之內,但他還是感到有點不高興。
不是沒交過女朋友,但他更熱愛工作,跟他交往的人最多只能維持一個月,就算是這個一直苦苦倒追他不肯放棄的元妙欣最終仍是得投降了。
看吧,他早就說過了,先不管他工作十分繁忙,他倆的背景、性格、興趣相差甚遠,根本不合適,不聽他話的下場就是如此。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可不知為何,他卻不高興她提出分手。
為什麼?他還敢問?
元妙欣生氣地回道:「不能見面,連電話也不能打,甚至我寄給你的mail也不回!我們根本像陌生人,這樣還算是男女朋友嗎?」指證歷歷,她委屈不已。
眾人也在心底替她抱不平。很可愛的小姐啊,男主角為何如此糟蹋?
「等等,什麼mail」盛堯東對這點有疑問,從來沒收過她寄出的mail,他絕對不接受莫須有的罪名。
「我每天寄三封mail給你,信件又沒有退回來,你少跟我說你都沒收到。」
她自掏腰包買了一台Notebook,一到中午休息時間,就到花店附近有提供無線上網的咖啡店寄信給盛堯東,就這樣一天三封,沒有一天間斷,結果換來的卻是心灰意冷的失望。
「我從沒收過。」他推了推眼鏡,認真反問:「你確定沒寄錯信箱?」沒有的事情別栽在他頭上。
「我當然沒寄錯……」元欣妙念出他的電子郵件地址,看見他點了頭,她又理直氣壯起來。「那我肯定沒寄錯!」他的信箱都能倒背如流,哪有可能會寄錯。
盛堯東低頭沉思了一會兒,仍是想不起來有收到她寫來的mail的記憶,只好說:「我們公司的電腦會擋垃圾信,你的帳號如果是那種免費服務信箱,就會被扔到垃圾桶去,我星期一會去查查看。」好還給彼此一個公道。
知道他不會欺騙她,元妙欣點點頭,「好。」
「你今天說有事關生死的事情就是指這個嗎?」以往談分手這種問題的時候,其實對雙方都很輕鬆,根本算不上嚴重,畢竟要成為他的女友是需要有點忍耐力,只是從來沒一個女人足以勝任,他絕不否認自己很自私,是她們說絕對不介意,那也就不能怪他不花時間陪她們了。
「你是我男朋友,要跟你分手當然事關生死。」更重要的是,她如果不這麼說,有可能約到他嗎?肯定是不成的。
「在我沒確定有沒有收到你的mail之前,這話題還要繼續談下去嗎?」如果不的話,他準備回去看些有用的東西也勝過在這裡陪她胡鬧。
「好吧,你星期一去檢查mail。」當然要師出有名才能夠駁倒盛堯東。
「那我先回去了。」
咦啊嗯?這樣就要回去了?!
不是吧?她今天主要是跟他談分手耶!他怎能這般無動於衷,說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