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遇合

第21頁 文 / 岳靖

    他吻住她的唇,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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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個月後,杜雪薇搬進新屋,開始安定的生活。後理帆依然在海上,偶爾上岸看她,住個幾天,他們都知道,以後也是如此。不管她未來在哪兒出隊,他在哪兒打撈沉船,他們都會遇合。

    於是,日子來到了很重要的一天。後理帆一大早就上岸,直奔無國界宿舍大樓。他進電梯,差點按錯樓層鍵,好不容易按了十三樓,就覺得電梯太慢,他應該爬樓梯才對。他很急,電梯競每個樓層停,開門又沒人上樓,大家都要往下。這些傢伙怎麼搞的,跟他作對起來。終於,當電梯又停在八樓時,他衝了出去,跑往樓梯間,急速上樓。

    他奔過長廊,到了杜雪薇的住所,有些慌忙地找鑰匙,開門,一進玄關,他就聽見一些細微聲響。他走往主臥房,推開門,一步一步通過起居間,那細微聲響越來越明顯,然後,他看到了那張大床——

    「你來了,」杜雪薇嗓音柔美,充滿欣忭之情。「你看,她好漂亮,好像你……」

    那是他一輩子想像不到的畫面——

    杜雪薇衣衫半褪,抱著甫出生的女兒,正在哺乳。

    這和她的形象太不符合,卻該死地——美極了!

    「理帆?」他一直站在通口處不動,杜雪薇忍不住皺眉。「你怎麼了?趕快過來看你女兒啊……」

    「你生了?」這什麼問題?

    杜雪薇美眸一瞪。「廢話。你以為我懷裡這一堆是什麼?」

    後理帆笑了起來,邁開長腿。「不是還不到預產期嗎?」他是臨時接到安朵的通知的,他急瘋了。明明計劃要陪產的……

    「這小傢伙不想安分守時,我有什麼辦法……」杜雪薇抱怨著,美顏卻是一片笑意。

    後理帆坐上床畔,看見了女兒的小臉。他輕輕伸手,不敢碰,怕打擾她喝奶,也怕碰壞這可愛的小東西。

    「怎麼了?」杜雪薇微笑看著他。「這是我們的女兒——」

    「嗯。」他應聲,看著小傢伙鬆開嘴,他才從她懷裡接手,感受初為人父的喜悅。「她很漂亮,雪薇……」他抬眸,凝視杜雪薇,給她一吻。「她很像你——」

    「也像你啊……」杜雪薇回吻他,移動身子,靠在他肩上。「我愛你,很愛喔,理帆——」

    後理帆笑了。他知道,知道這是真的。他撈到了世上最重要的寶物!無可取代的美好……

    終曲

    她說要給他一個寶物,要他到荊棘海的Eyecontact尋。

    午夜,他到了Eyecontact,在門口那種滿綿杉菊的小花圃長椅上,看見那名穿男性風衣的嬌艷女子。

    她站起身來。Eyecontact播放的〈HelloILoveYou〉從門縫俏悄潛瀉出來。

    她一句話也沒說,走到他身邊。淺口高跟鞋將她白得透出血管的腳板,展現出來。他記得,那美妙的弧度,幾次在他手中摩滑,觸感溫潤如珍珠。她將一團東西塞進他掌心中,紅唇貼近他玎畔,說:「今晚,我想死在浴缸……」然後,她離開了——

    他走到路燈下,攤看手裡的東西——

    為了懲罰

    男人們的重罪,

    神給了我

    這光滑的肌膚,

    迄黝黑的長髮。

    他笑著奔回住處,找到躺在浴缸中的妻子。他扒開她身上的男性風衣,果然一絲不掛。

    「雪薇,你真是玩夠了……」

    他一開口,她就呵呵地笑起來,轉開水龍頭放溫水,掬水潑他。

    兩人玩鬧起來。

    「爸爸、媽咪……你們好吵喔……」細碎的腳步響趨近門邊。

    杜雪薇和後理帆頓住,面面相靦——

    被發現了……

    以後不能再玩了……

    會吵到寶貝女兒的眠……

    夫妻倆一笑,交換共泛似的眼神,吻住彼此的唇,就這樣——

    遇合吧!

    【全書完】

    我愛自得其樂岳靖

    我以為,我應該完全沒人氣、自閉、孤僻、難相處、易怒、陰險,機毛(機車又龜毛)、愛翻舊帳、愛記恨……因為這些,所以不會有人喜歡跟我在一起,不會有人想碰觸或討論與我有關的任何事物,我覺得應該是這樣才對——從來不會有人理我,才是我的人生。

    不過,就如JohnCage的理念一樣,再爛再令人感列負面的事物,都有其美的潛在。所以,似乎還是有人對我感到好奇,幻想著我那樣我這樣(真令人心頭小鹿亂撞呢……)。

    因此,在有人朝錯誤方向「摸透」我、「塑造」我、封我產生「令人心頭小鹿亂撞」的過度幻想之前,本人決定於今日先自剖一番(觀看此篙文章者均可當本人是「隱性暴露狂」兼白戀狂,並且,從今以後,請叫代「雙狂」!)。

    首先,我就像上面所說的那樣,沒人氣、白閘、孤僻、易怒、陰險又機毛……

    我很怕有人搞懂我,又怕沒人懂我;我希望與人分享樂趣,又想獨佔只有自己才知道的樂趣(這種矛盾變態實在爭我很痛苦)。我喜歡自得其樂,在跟自己有關的事物中,埋設有的沒的「小樂趣」,通常這些小染趣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希望有人發現,如果讓人發現,我會覺得窘、覺得不高明,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因而陷入深深的懊喪之中,可是又覺得這麼巧妙的機關有人發現,真好,那人離我真近,不過要是那人發現卻解讀錯誤,對我產生莫名其妙的聯想,甚而嘲弄我,我便會「站在高崗上」陰險地冷笑好久好久(這應該是一種病態行為……)。然後,日復一日,我沉醉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小樂趣中,期待有人發現,就像希望有人能真正瞭解我一樣,沒有誤解、沒有揣測,真真正正弄懂我設下的那些小樂趣,跟我一起感到絕妙、感到趣味無窮、感到極樂升天……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仍是自得其樂就對了(雖然我期待眾樂樂,不過也不能勉強人家一起樂……)。

    沒有跡象顯示有人接近我,因為我太機毛,人家問我喜好,我一定把厭惡當喜好誤導人。所以人們以為我喜歡的東西,其實是我討厭的,所以我自設了一個走不出的苦境——總是收到不喜歡的生日禮物、耶誕禮物、新年賀禮,所以人們總是熱情地端出我討厭吃的食物款待代……然後,我終於明白,這世上誰也不瞭解誰,誰也不想真心、費心去瞭解誰。人們總想搭便車,不像我以為的,想要瞭解一個人,必須自己投入心神去觀察——偷偷地、悄悄地、神秘而入微地觀察,有朝一日爆出彼此都以為的「心靈相通」,這才難能可貴啊!可惜,人們往往只想要對方坦明告知喜好。我討厭用嘴問來的「速成」。因此,當人家希望我直接說出喜好時,我一定不讓他搭便車。如果你可以看出我慣用左手,在我去你家喝茶時,幫我準備一隻左手杯,我們—定能成為明友,當然我可能只是「假裝慣用左手」,其實—點也不想跟你做明友……

    人們之所以成為今日的自己——一個獨特的個體,絕對都是透過相當的努力的。似乎有句話說,想要讀列一本好書,必須先看過一百本書。你怎麼能隨隨便便就要人家直接告訴你哪—本是好書,難道不應該透過自己失讀一百本書嗎?想瞭解一個人,怎能要地直樓告訴你她是哪種人,難道不需要費心費神……

    我們就是這樣在累積,累積生活、累積經驗、累積知識、累積有朝一日與某人心靈相通……

    所以,我總希望人們費心費神,就像我費心費神一樣。大家都是透過努力,才成為獨特的個體的,別再想搭便車了。

    我永遠不會直接告訴你,我最喜歡聽哪個樂團、讀哪本詩集、愛哪出歌劇……你所看到我暴露出來的,都是我不愛的。

    看起來,我真是個難相處的人哪……其實,我喜歡彎彎拐拐、耍神秘,最常把世阿彌的「秘為貴」掛在口。

    佛日:不可說。

    我將永遠自得其樂,沉浸在自己的「小樂趣」裡。

    最後——

    這一篇,又是本人自得其樂的「小樂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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