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夏日的花火節

第12頁 文 / 衛小游

    突然想到剛剛說過的事,阿龍趕緊問:「對了,阿虎,那個姓官的小子是一個人回來,還是帶了女人回來?」

    阿虎努力從驚嚇中恢復過來,試著回想當時的情況。想了半天,終於決定放棄。「我也不確定。當時那裡人好多,哪能看得清楚誰是誰。」

    只除了看見一堆黑壓壓的人頭和四處亂甩的拖鞋——當時雜貨店外一堆人根本是拖鞋穿了就跑出來看熱鬧的吧。

    阿龍聞言,不禁擔心地從沾滿黑油的地板上跳了起來。「慘了我。」

    「怎麼了?你怎麼會慘?」阿虎摸不著頭緒地問。

    「那個阿姐剛嗆聲說,如果姓官的那小子帶老婆回來,輸人不輸陣,就要押我去結婚!」

    「啥米?你沒跟她說,我阿虎願意,我一百個願意嗎?」

    沒空理會阿虎的少男心情,阿龍放下鉗子,喃喃自問:「我是要先收拾行李落跑,還是要去雜貨店探探究竟啊……」

    「走,我們去搞清楚狀況!」阿虎一躍起身,準備為自己沒希望的戀情而戰。

    「也好。先去看看他到底有沒有帶女人回來。」

    不然,開玩笑,他張天龍真的已經心有所屬了啦,他絕不接受逼婚。

    ☆☆☆☆☆☆☆☆☆☆☆☆☆☆☆☆☆☆☆☆☆☆

    「娃娃,我聽說那個人回來了,這次是真的有看到人了,不是捕風捉影了說。」

    不該走路回家的。娃娃頭痛地想。

    沿路上,每個遇見她的人,都停下來想告訴她鎮上最新的「新聞快報」;而且報完新聞後,還圍在她身邊不走。

    已經嫁作人婦、目前有孕在身的高中排球隊隊長珍珍與一群年紀從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婦運會成員在半路攔住她,劈口就罵道:

    「好可惡,居然敢這麼大搖大擺的回來,好像這裡是他的家鄉一樣!」

    「這裡本來就是他的家鄉啊。」儘管內心激動,但娃娃還是理智地陳述事實。

    「別再強顏歡笑了,其實你很想哭吧。」珍珍很有正義感的拍拍她的肩膀。「走,我們現在就陪你去找那個負心漢算帳!」

    「笑話!算、算什麼帳啊。早八百年他就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了。」

    什麼負心漢,真是笑話。充其量,她在他心中根本就是個微不足道、隨時可以拋棄的朋友而已吧。他並沒有負她的心。

    「別逞強了,娃娃。有我們給你當靠山,只要你一句話,我們大家馬上就去海扁那個傢伙。」

    「呴,真是越說越離譜了。我要回家了,不過還是謝謝各位的關心。」如果這份關心能少一點就更完美了。

    然而珍珍非但不走,甚至還決定要在今天展現她對朋友的「義氣」。她轉身號召鎮上的婦女同胞。

    「姐妹們,咱們今天就為娃娃去討個遲來的公道!」開什麼玩笑,十年的青春耶!可不能白白等待。

    珍珍一呼百應,轉瞬間,一支聲勢浩大的娘子軍便氣勢高昂地準備去討伐她們心中認定的負心漢了。

    娃娃立刻抗議。「拜託,你們該不會以為我在等他回來娶我吧?」真是誤會大了。大家到底是怎麼會有這種荒謬的想法的?

    珍珍瞇起眼睛。「不然你為什麼還沒結婚?娃娃,你騙不了我。可還記得我高中跟你練習對打時,你想攻哪一邊,我都看得出來。」

    「那是因為我沒打排球的天分。」事隔十年,如今為了大局,終於不甘不願地承認。

    然而這句供詞並沒有受到在場女性陪審團的「青睞」,而且現場還越來越多人加入陪審的陣容。這可不是一般快閃族的噱頭。

    娃娃想跑,卻被身材高挑的珍珍緊緊捉住,並在越來越多人的簇擁下,向春花奶奶雜貨店全速前進。

    第五章

    三餐另外計費。無誠勿試。

    ——一則小鎮租屋啟事之關鍵字

    ☆☆☆☆☆☆☆☆☆☆☆☆☆☆☆☆☆☆☆☆☆☆

    就在當事人女方被帶往雜貨店的同時,春花奶奶正坐在店門口,開心地計算著人頭,點數鈔票。

    來店裡「參觀」的人越來越多,多到幾乎在店門口前排隊排了三圈了。

    至於被觀賞的對象——當事人男方——則被困在雜貨店中央,由噴火巨龍——春花奶奶——看守,以及一群顯然來自瘋人院的衛兵限制行動。

    官梓言沒料到——

    好吧,他或許有料想到他的歸來將會在生活步調緩慢的小鎮引起一股「小小的」騷動,卻絕沒料到這騷動會像產生漣漪效應般,一陣陣地往外擴散,一波大過一波,並且即將失控。

    如果他才剛回鎮上就已經使居民這麼瘋狂,那麼他無法想像,住在鎮上、身處事件中心的她會受到怎樣的打擾。這陣子想必她不會很好過吧?

    這不是他的原意。他本來是想安靜地、悄悄地回來的呀。

    但是天啊,這十年來,夏日鎮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

    為什麼目前所見到的每個人看起來都像是瘋了?或者在場唯一陷入瘋狂的人,其實只有他?他究竟把自己丟入了怎樣的一個境地?

    「春花奶奶,你不能先讓我去放行李嗎?」官梓言試著自救。他人才剛到,就被困在這裡,前進後退都動彈不得。

    春花奶奶假裝沒聽到他的哀求,逕自打起算盤來。呵呵,一個人收五十塊就好,兩個人就一百塊了。瞧瞧現在有多少人擠破頭想要衝進店裡來看這個小伙子一眼,這簡直就是經濟奇跡啊。

    眼見春花奶奶根本不理會他,梓言轉向站在他身邊的兩個高頭大馬的守衛。

    「一男、永敢,你們能不能別捉著我的手?」他兩隻手臂分別被兩個國小同學捉住,鐵鉗似的,甩也甩不開。

    「不可以、老公!絕對不可以放開,不然他會逃走。」兩個年齡相仿的女子在守衛旁邊指揮呼喊。

    只見發線已經略略後退的一男和肚脯稍稍鼓起的永敢在老婆大如天的命令下,分別扮演兩尊盡責的門神。

    哭笑不得地看了小學同學的老婆——兩名國中女同學一眼。「莎莎、莉莉——」

    卷髮莎莎與大眼莉莉分別搗住耳朵,閉上眼睛。「不行、不可以心軟,不管他的臉看起來再怎麼無辜、可憐,我們一定要堅守陣營才行。」

    此時一名白髮老公公付了五十元取得通行證後,大搖大擺地走了進來,戴著老花眼鏡仔仔細細地瞧了被架住的男人一眼,突然間,還伸手拍了拍梓言的胸膛。「好小子,你長大了。」

    「雷達公公,他都快三十歲啦,早不是小孩子嘍。」一名主婦說著說著,也跟著伸手上前摸了梓言肩膀一把。

    這時春花奶奶喊道:「老雷達,別伸手亂摸,不然要加錢!」儼然視她的房客為私有財產。

    這時剛在付錢買入場券的秋月大嬸則爽快地掏出一張百元大鈔。「春花奶奶,摸一次多少錢?」

    梓言聽了,差點沒昏倒。眼見求助無門,還有可能慘遭性騷擾,他急忙抗議:「五十萬!摸一下五十萬!」

    春花奶奶抬頭笑道:「好個官家小子,很會做生意啊。」搶錢指得比她還凶哩。

    「太貴了啦,不就兩塊肌……」秋月大嬸抗議道。

    「少爺——」人群中突然擠出兩個人。

    梓言認出來人,眼睛隨即一亮。「福嫂!王伯!」救兵終於來了?

    直奔到梓言面前,福嫂上上下下打量了眼前的年輕男子一番,突然瞇起了眼睛。「喂,這個是我們家的梓言少爺嗎?」

    老王也瞇起眼。「不,看起來不太像,會不會是認錯人啦?」

    記憶中的福嫂和老王伯伯,看起來就跟眼前這兩位老人家沒兩樣,或許只稍微老了一點點吧?「福嫂、王伯,是我呀,我是梓言。」

    福嫂搖頭。「不像不像。我家梓言少爺瘦瘦高高的,很書卷氣,不愛曬太陽,臉也很白,頭髮沒你這麼長。」

    王伯也同意道:「沒錯。我家小少爺可愛多了,每次喊我,都是叫我『老王伯伯』呢。」

    梓言差點失笑。手還沒有鏡子,只好忍住想伸手摸摸自己臉龐的衝動。

    難道他真的改變了那麼多嗎?不過十年的光景……竟然連福嫂和王伯都認不出他來,這、這是在開玩笑吧?

    十年,到底算是很長,還是很短的一段時間呢?

    在國外的那幾年,他總覺得日子過得很慢,然而十年後驀然回首,卻又覺得那十年光景在他記憶中甚至無足輕重。

    真傻。突然間,他覺得自己真傻。怎麼會以為能忘得掉呢?這許多的一切……

    「福嫂、『老王伯伯』,我長大了,可我還是我啊,我真的是梓言。」

    快點認出他來!不然萬一要是她見到他之後也認不出來,該怎麼辦?

    福嫂低聲和老王碎碎耳語。「他真是我們家的小少爺嗎?總覺得有些不太像……」

    「可是他剛剛喊我『老王伯伯』耶,聽起來就服從前一樣……」老王忍不住回憶起當年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