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金萱
天知道剛開始為了業績和獎金,她幾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差點沒搞出肝病來,可是也因為有那幾年不畏艱難的全力以赴,才會讓她認識了不少欣賞她阿莎力個性的權貴大老闆,因而奠定她現在在公司裡銷售女王的不敗地位。
說真的,她並不後悔。
「我希望你辭掉工作。」辜辰峰倏然開口道。
「什麼?為什麼?」塗夏美一陣愕然。
「你之所以工作是為了賺取生活費不是嗎?既然你已經嫁給我了,生計就不再是你的問題,而是我的。你沒有必要再這麼豐苦工作,我保證我的收入絕對足夠養活我們一家人。」
他眼中的神情是疼惜與不捨嗎?她覺得自己好像喝醉了,不然的話,怎麼可能會有這種錯覺呢?她一定是喝醉了。
她閉上眼睛輕搖了下頭,希望把幻想搖出腦袋。
「我相信你的話。」她說,因為八年前他都可以易如反掌的拿出五百萬給她,而且連眨都不眨眼,所以他當然養得活他們一家人,但是——「我辭職在家要做什麼?」
「休息或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他毫不猶豫的回答。
她看著他,突然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他這樣做算不算是在寵她呢?可是她從來就不是一個養尊處優的女人,叫她每天待在家裡無所事事,她一定會瘋掉。
「你知道我為什麼會去當售車的業務小姐嗎?」她坐到他身旁開口問他。
「不就是一個工作嗎?」
塗夏美搖頭。「因為我很喜歡賓士車。小時候我有個同學家裡很有錢,每天上下學都有擦得發亮的賓士車來接送她,讓人既羨慕又嫉妒,偏偏那個同學是我的死對頭,每次考試都和我爭第一、二名,但是很不幸的是,我拿第一名的機率比她高,所以她只要找到機會就會對我冷嘲熱諷一番,因此我騎腳踏車上下學,而她卻坐賓士車的差異,讓她善加利用了很久。
「有一次我因腳踏車的鏈子松落而停在路邊修車,剛好碰到她家的賓士車,她降下車窗對我微笑,問需不需要載我一程,我說不要,她卻以一副恩賜的表情對我說,如果我不把握這機會,說不定我這輩子可能都坐不到賓士車。她真的把我給氣死了,所以我當場發誓以後一定要開賓士給她看,所以我才會選擇這份工作。不過做久了,我還真的喜歡上賓士車的氣派與豪華。」她笑著說。
「你那個同學現在人在哪?」
「不知道。十八歲來到台北之後就斷了音訊了。」
「可是你還是對要開賓士車的誓言念念不忘?」
「這就是我的個性,有仇必報。」她說著又一口幹掉杯中的紅酒,起身準備為自己倒第三杯。
「別再喝了。」他阻止她。
「我又還沒醉。」她說。
「我也不希望你醉。」他說著拿走她手中的空酒杯放下,然後突然攔腰將她抱了起來,嚇了她一大跳。
「辜辰峰……」塗夏美慌亂的叫道,感覺自己的心跳在一瞬間加快,渾身上下都熱了起來。酒精終於在她體內奏效了嗎?
「有酒的味道。」他突然低頭輕舔她的唇瓣,讓她瞬間屏住了氣息。
「唇上有,不知道嘴裡有沒有?」辜辰峰沙啞的說。在她意識到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之前,他已再一次的低頭舔上她的唇瓣,並在她驚喘的瞬間將舌頭探進她嘴巴裡深深地吻住她。
噢,天啊!如果不是被他抱著的話,她一定會整個人癱軟到地板上去。
感覺他將她放上床,感覺他壓在她身上隔著衣服愛撫苦她的柔軟,撩起一股幾乎要將她灼燒的熱力。她在他口中難忍的呻吟,不自覺的伸手攀著他,同時感覺他將自己的堅硬擠進她兩腿之間,隔著兩人的衣物揉弄著她。
他的吻是那樣的熱切又溫柔,他的手也一樣,只有他的硬挺讓她覺得疼痛與顫抖得想哭。
慾火迅速的燃燒,讓她無助的呻吟,渴望得不斷將自己推向他的懷抱。
他終於動手脫去她身上的衣物,而她也不遑多讓的拉扯他的浴袍,滿足自己想要碰他的渴望。她還記得他剛剛站在浴室裡赤裸完美的模樣,她從剛才就有股想要伸手摸他的衝動,現在她終於可以讓羞於敵齒的夢想成真了。
他平滑而厚實,好摸到讓她差點呻吟出聲。她的手撫過他平滑的胸口,往下到他區塊分明的腹肌,想再往下時,卻被他握住,將她的手舉到她頭頂上緊緊扣住。
他的目光熾熱,氣息急促,堅挺在她的入口處不斷地磨蹭著她,讓她忍無可忍顫抖的弓起身子來乞求他。
他終於衝進她體內,滿足她的乞求。他一次又一次的在她體內馳騁衝刺著,直到高潮來襲,雙雙將他們倆捲入滿足中為止。
新婚之夜很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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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東方的天空微微地亮起,曙光透過窗簾悄悄地爬進屋裡,驚醒了床上的男人。
男人睜開雙眼先是看了四週一眼,突然像是想起什麼似的迅速低下頭來查看,只見讓他瞬間心頭緊縮的女人正蜷縮在他懷裡熟睡著。
看著她,他不由自主的鬆了—口氣。他不是在作夢,昨晚的—切都是事實,她真的是他的老婆了。
八年多了……
塗夏美,他真的沒想到自己竟然還記得她。
那天在餐廳裡看見她時,他幾乎一眼就認出她是八年前的那個女孩,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辦到的,因為她真的變了很多。原本的青澀面容被成熟取代,原本的T恤、牛仔褲和布鞋也被俐落的套裝和高跟鞋取代,還有那充滿了自信與光采,完全是一副事業有成的女強人的模樣。
八年前的她和現在的她幾乎可以說是判若兩人,可是即使如此,他還是在第一眼就認出她來,而且不敢隨便亂眨眼,就怕她會在他眨眼之間突然消失不見。
當時的他並不知道這一切下意識的行為代表了什麼,直到她突然在他面前昏倒,嚇得他差點心臟病發,之後她要離去時又毫不眷戀,甚至連個電話都不打算要留給他時,他才又驚又慌又氣的明白自己是喜歡她,他不想失去她,不想再次失去她。
他想,八年前他就喜歡她了,要不然以他的個性不會這麼執著的想幫一個人,即使是瘋了也不可能。
可惜造化弄人,在他還沒來得及領悟這個事實之前,爸媽離婚後跟著爸爸住在香港的哥哥卻發生了重大車禍,命在旦夕,讓他不得不拋下一切——包括她,連夜帶著母親趕赴香港。
哥哥終究還是沒能挺過來,在車禍三天後離開了人世,留下傷心欲絕的爸媽。
爸爸的公司在香港,所以他離不開,媽媽為了拼湊哥哥在與她分離後的生活片段,也不肯離開香港。而他在明知父母需要他陪伴、他照顧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撇下他們兩老,一個人回到台灣生活?所以他只好也跟著留下來,而且不知不覺一留就是八年的時間。
這八年他過得很忙碌,除了堅持自己的興趣之外,他還得兼負起哥哥的那份責任,進爸爸的公司學習管理。
也許他真的是個天才吧,即使管理與導演是完全不同領域的兩件事,但他做起來卻同樣得心應手,並在短短的八年內讓爸爸放心全權將公司交給他管理,然後和重修舊好的媽媽環遊世界去。
不過爸爸大概想都沒想到,他前腳才走,他後腳就跟著溜,有樣學樣的把公司交給了另一個讓他放心的人。
他真的很高興自己做了這樣的決定,因為他如果沒這樣做的話,就不會與她重逢,不會知道她替他生了對雙胞胎兒子,更不會和她結婚,名正言順的擁有她。
他的老婆。
他的。
他不知道這種無以言喻的滿足感究竟是從哪兒來的,但是,他真的喜歡這種感覺,喜歡她是他的,不是別人的感覺。所以那些喜歡她、欣賞她的男人,最好都可以死心滾遠一點了,因為她,塗夏美,是他辜辰峰的,任何人都別妄想對她越雷池一步。
這輩子都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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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結婚了,夫妻倆當然得住在一起,所以出乎眾人意料之外,塗夏美和兒子們竟然比塗冬顏更早搬離易傲陽與塗秋楓的家,
搬家下難,因為他們母子三人的東西少得可憐,只需花一個晚上的時間打包,再花一趟車程運送,然後就大功告成了。
所以她根本毋需請假,一樣可以照常上下班。至於辜辰峰跟她提過要她辭職事,因為他只說過那一次之後就沒再提了,所以她一直以為他決定尊重她的想法,沒想到事實卻不是如此。
這天下午四點多,她突然看見辜辰峰走進大門,她訝然的立刻從櫃檯內走出來迎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