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惡女有約

第3頁 文 / 向希

    心跳不小心漏了幾拍,他慌亂地撳下按鈕。

    TEST、TEST、這裡是麥克風試驗、麥克風試驗。

    咳咳咳──各位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啊!這是來自楊漢琛──你們的好朋友──的電話錄音,請把耳朵打開,仔細留意我要告訴各位的訊息。如果接電話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請記得轉告,謝謝。

    本週末,我要舉辦一個盛大的「維揚」同學會,順便為我即將成立的新公司招募人才,如果你正好有空,千萬記得來參加,攜伴同行也可以哦!

    啊,對了對了,還要告訴你們時間和地點,請在本週六下午兩黠於「PARADISE」集合,請準時赴會,還有還有,記得帶錢,萬一被人留下來洗盤子,可就難看了!

    語音留言至此結束,袁英腦中出現短暫的空白。雖然不是期待中的聲音,但,他記得楊漢琛。

    楊漢琛是袁英的高中同學,他高大健朗、聰明幽默,是「維揚中學」頭號的風雲人物,其聲名遠播的程度,連附設幼兒園裡的小朋友都知道,更別說和他同班三年的袁英了。

    他在球場上的英姿不只讓女同學因瘋狂愛慕而尖叫,連男同學也要忘情地大喊「楊漢琛,我愛你」。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當真有緣,每次安排座位,楊漢琛總在他附近,因此,他有很多機會覲察這個閃閃發亮的偶像級人物。

    袁英知道,楊漢琛總是有收不完的禮物和情書,更知道他的人際關係好得不像話、存在感強烈得讓人無法忽視,就連老師、教官也都對他另眼相看。

    如果要問,這輩子他曾經羨慕過誰、景仰過誰,答案絕對只有「楊漢琛」這三個字。

    現在,他居然要開同學會,而且還打電話給他!

    雖然楊漢琛用的是電話錄音,人人有獎,只要名字在通訊錄上頭就會被告知,他還是不由自主地高興起來。

    他沒有同性戀的癖好,可對於楊漢琛,他是真心喜愛、真心崇拜啊。

    「太好了,原來這答錄機沒有白買。」他興奮地喃喃自語,開始期待週末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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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當空。

    袁英曲著高大的身體,艱困地窩在舊款MINI小車裡,方向盤使得不靈便,卻勉強可以代步。

    穿梭在台北市污濁的車陣中,老舊的英國車沒有空調,為了不讓風吹亂髮型,他硬是不開窗。

    於是,窒悶的空間裡,熱汗一滴接一滴滾了滿臉,這些小小的不適卻影響不了他快樂的心情。

    上回才被笑過,這次,他沒有傻傻地穿上那件毛料西裝,只著了運動褲加白襯衫──為了模仿那個率性的女孩所以穿運動短褲、為了平衡運動褲不夠正式的缺憾,所以穿了白襯衫。

    他迷路再問路一共三回,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家新開幕的歐式庭園餐廳,他迫不及待地將車停好,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扁梳,對著後照鏡,把頭髮仔仔細細地梳了幾回。

    離約定時間還有將近二十分鐘,他不敢先進去,只在門外的角落裡等待。然後,受邀的同學一一出現了。

    看見那幾張熟悉又陌生的臉孔,他多想過去跟他們聊聊,可是他的腳卻不聽使喚,牢牢地黏在地上不肯移動。直到──

    「啊,你是書獃,對吧?」一個嬌小的女子走到他身邊,對著他的臉興奮地大喊。

    「是、是啊!」袁英被她的大嗓門嚇了一跳,登時手足無措。

    「我是汪宜平,還記得我嗎?」

    「記得。」

    汪宜平,班上的超級幸運星,同學們捐給她的發票總能對中獎金,是以,大家從來不繳錢,班費卻怎麼用都用不完。她是班上最嬌小、最熱心腸,也是最凶悍的女生。

    「你變好多喔,書獃,如果你沒戴著這副招牌的黑框眼鏡、沒梳這個香菇頭,我一定認不出來。」汪宜平認真地研究起袁英的臉。

    高中時除了「書獃」,他還有另一個「豆花」的封號,加上個性沉悶,袁英在班上的人際關係一直好不起來。

    不過,現在的他看起來還挺人模人樣的,當然,必須先忽略掉他怪異的衣著和蠢笨的髮型。

    「是嗎?」他摸了摸自己的臉。

    「是啊。」她漫不經心地回答,把大部分心思花在研究這個許久不見的老土同學。

    袁英被她看得渾身不對勁,只得彆扭地轉過身去。

    「你幹麼躲?」汪宜平用力將他扳轉回來,單手壓著他的背強迫他彎腰,然後抬起指尖,把他額頭上那一叢厚重的瀏海撥開。

    「妳……妳做什麼?」袁英驚得倒退三大步。

    「這樣比較順眼,剛剛那顆香菇頭實在太好笑了。」汪宜平大方地賞他一個微笑,牽著他的手一徑往餐廳裡帶。

    「妳別這樣……」他被她搞得渾身不自在,卻不敢甩開她的手,畢竟,從來沒有人如此親熱地對待他。

    雖然不反抗,他整個人卻僵得不像話,跨出去的每一步都像有千斤重。

    「只是牽個手而已,你緊張什麼?」汪宜平把手握得更緊──當然,她是故意鬧他的。

    「我、我媽說不可以隨便牽女生的手,除非……除非我很喜歡她。」袁英狼狽地回答,原來他這麼容易被看穿。

    「你的意思是我不討人喜歡?好你個袁英,居然敢嫌棄本姑娘!」汪宜平瞪起雙眼,殺向他。

    「沒、沒有啦!妳誤會了,我的意思是說妳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啊,不是,不是這樣,妳聽我說──啊,算了,當我沒說、當我沒說。」袁英焦頭爛額地猛解釋,就怕她一氣之下會張口吞了他。

    「好啦,不逗你了,你這人還真好唬弄。」再度回歸溫馴的小綿羊,她改為拉住他的手肘。

    看到「維揚同學會」的標誌出現在眼前,袁英緊張得亂了心跳。

    真的要進去嗎?應該不會被趕出來吧?他會被當成他們的一份子嗎?萬一被趕出來怎麼辦?

    「發什麼呆嘛!」汪宜平沒讓他有充足的時間做好心理準備,快手快腳地將他拉進會場。

    袁英手足無措地站在場上,緊張得猛嚥口水。

    「宜平,這是妳男朋友嗎?」同學甲走過來打招呼,好奇地打量袁英那身奇裝異服。

    「不是啦!他是袁英,我們的老同學。」

    「袁英?妳是說那個書獃?那個滿臉青春痘的豆花?」同學乙聽到汪宜平的答案,訝異得睜大雙眼。

    「應該是他沒錯,除了他還有誰會戴這種土到爆的黑框眼鏡?還有誰會穿襯衫配運動短褲?」同學丙也湊過來說話。

    「我還記得,袁英應屆就考上台大醫學系,而且還是榜首,如果他不要長得那麼抱歉,一定會有很多人倒追吧?」

    「其實他長得不難看啊,以前他臉上青春痘太多了,我們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現在仔細一瞧,挺順眼的。」

    「我記得他以前沒這麼高,雖然瘦了點,可是骨架還不錯。」

    「眼鏡摘下來,說不定會是個帥哥呢!」

    一群女同學簡直把袁英當成沒有感覺的雕像,吱吱喳喳地圍在他身邊對他品頭論足。

    袁英被這等陣仗嚇壞了,連忙護住差點被人取下的眼鏡。對他而言,這等陣仗簡直比大學聯考還恐怖!

    高中畢業後,他進入醫學系,從大學到碩士班到博士班到現在的工作場合,身邊的女性同胞少之又少,所以他從來不知道,被一群女人包圍的感覺會是這麼可怕。

    「各位,真是好久不見了,歡迎大家蒞臨這場同學會,我是楊漢琛,記得嗎?」楊漢琛站在小型舞台上,拿著麥克風向大夥兒打招呼,揚著金城武式的酒窩笑得好不開懷。

    聽到楊漢琛的聲音,圍著袁英的一群麻雀立刻改換目標物,速速飛走。

    袁英鬆了好大一口氣,掏出手帕抹了抹汗,卻仍心有餘悸。

    他把目光調向那個站在台上的男人──楊漢琛,他少年時期最崇拜的人,仍舊是那樣地意氣風發、神采飛揚。

    不,時間的歷練,使他變得更自信更瀟灑。

    好羨慕!如果能擁有楊漢琛百分之一的特質,也許他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孤獨吧?

    同學會正式展開,美味佳餚一道道送上來,同學們很快地聊成一團、很快地忘了他的存在──就像從前一樣。

    維揚的學生百分之九十非富即貴,在那群身穿華服的男男女女眼中,怎麼會有他的存在?

    如果不是他的成績太優異,被校長網羅為提高昇學率的活招牌,大概永遠沒機會和這群人處在同一個空間裡吧?

    不過,來這裡看看也好,反正週末在家閒著也是閒著。

    他默默地退回角落裡,看著同學們開心地聊天。

    那個眾所矚目的主角──楊漢琛,卻突然離開人群往自己所在的方向走來,袁英正想著要如何打招呼,卻發現楊漢琛視若無睹地從他身邊走過,原來是要去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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