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金吉
他最喜歡的是晚膳過後,和小主人吃得肚子圓圓的,一起呈大字形躺在床上。然後休息一會兒,小主人抱著他滾來滾去,或者兩人玩著遊戲,等著洗熱水澡。聰明的他不只能跟小主人玩丟球遊戲,任何能跑能跳的遊戲,他都很拿手哩!
該沐浴時,他泡在小桶子裡,小主人泡在大桶子裡,一人一狗還能打水仗,洗得香噴噴的,然後一起睡覺。
「土豆,你好香哦!」好香好舒服的味道……凌囡囡開心地蹭著土豆的小肚腩。
土豆害羞地任小主人上下其手,然後毛茸茸的尾巴搖啊搖地偎到小主人頸邊撒嬌。
他最喜歡小主人了。
冬天裡,有個暖乎乎又香噴噴的小毛球抱在懷裡,一人一狗睡得可香了。
然而,凌家的長輩卻漸漸察覺,土豆並不是什麼小狗。
它分明是頭小狼崽,而凌南煙總覺那小狼崽的毛色和月牙胎記非比尋常。
「該讓她繼續養嗎?狼終究是野獸。」長輩間出現憂心的耳語。
「怕什麼?那些腦滿腸肥啥都不會的王公貴族連老虎都養了,老子身為武林盟主,家裡有頭狼,很過分嗎?」重點是,他不想小孫女傷心。
這些議論就此平息,因為老大說了算。小女孩和小狼崽,依然無憂無慮,幸福地相伴,他們都相信能一直這麼攤有對方,也單純無邪地喜愛著對方,那種感情是天真而且毫無雜質的,兩個小傢伙溫暖的心依偎在一起,互相關愛互相疼惜,幸福得教人有些眼紅。
然而那個穿著白衣的俊雅男人出現在翡翠山莊,改變了一切。
「很遺憾,我必須帶他走。」
凌家沒有理由不放人。因為信任凌南煙,任夜回把前因後果說了,他們也深深明白,土豆——不,任蒼夜——必須回到他的族人身邊,否則他很可能一輩子以為自己是頭野獸。
更不用說,他身為皇子,有他的使命。
「囡囡啊,今天有元宵夜市,帶土豆去逛逛夜市啊!」祁楓拿了個沉甸甸的錢包,讓婢女帶著凌囡囡和土豆去逛夜市。
祁楓最後仍是硬著頭皮跟這個斗了半輩子的對手低聲下氣地,求他等過了年再把土豆帶走。
這個元宵節,恐怕就是囡囡和土豆相伴的最後一天了,他們都沒有告訴她這個事實,當然也沒有對顯然聽得懂人話的土豆坦白,小女孩和小狼崽很開心地逛著元宵夜市。
小土豆永遠不怕走丟,因為就算人群雜沓,他也聞得出小主人的足跡,而凌囡囡當然更不會把土豆看丟了,什麼好玩的一定招呼土豆一起玩。當她撈到好多金魚時,土豆還用腦袋頂了頂她,尾巴開心地晃呀晃,好像在說:不賴嘛!小主人越來越厲害了唷!
他們還一起在屋頂上吃魷魚和葫蘆果。美麗的花火在天上盛放時,一人一狼緊挨著,以免對方著涼,燦亮的花火把他們的影子拉得長長的,凌囡囡頭上綁了兩顆包子,土豆耳朵尖尖的,果然是同一國。
那天,他們覺得幸福滿足得不得了,真是開心的一天。
宵夜是桂圓粥,一人一狼喝得淅瀝呼嚕的,還互相取笑對方像小豬哩。
桂圓粥加了一點迷藥,凌囡囡和土豆都睡得不省人事,祁楓無奈地抱走土豆,交給了任夜回。
懷裡沉甸甸、毛色漂亮得不可思議的小狼崽,看樣子被照顧得很好。任夜回想了想,有點遺憾地道,「儀式過後,他很可能什麼都不記得了,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長輩們看著睡得香甜的小孫女,好似還夢見和土豆在玩呢。而任夜回懷裡的小狼崽也滿足地嗚咽著。
他們也只能歎氣。
乘著夜色,任夜回帶走了土豆。
很多很多年後,不知道誰會想起,那個元宵夜過後,水女孩哭得撕心裂肺的,因為找不到心愛的小土豆:而一路趕回星眠谷的任夜回,每天都得疲於應付想跑回去找小主人,不停作著困獸掙扎的土豆?
也許只有月娘記得吧。記得那個淚漣漣地向天上許願,希望土豆不會被壞人抓走的小女孩;記得對著圓月嗚咽,想回到小主人身邊的小狼崽。當他倆相隔千里,終於累得沉沉睡去,臉上掛著未干的淚珠,在夢裡思念著彼此,懷念著幸福時光時,只有月娘溫柔地微笑。
睡吧,睡吧。終有一天,必定能再相逢……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