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莫霖
陸致芬還在想那對小女孩,不過她也知道老公說得對,目前確實不宜有任何動作。
少淵比她聰明,總能把事情想得周全,不像她,光看到那兩個小女孩,心裡就難過到不行。
說真的,那天去孤兒院探視,她差點想把那對小姐妹帶走,因為她們在鞦韆架下彼此手牽手,相依為命的畫面真的太震撼了,到現在那個畫面還留在腦海裡久久揮之不去,甚至可說已經刻在腦海裡了。
難怪人家一通知說社團要開會,內容是跟孤兒院有關,陸致芬立刻表示願意出席,連午餐都不吃了,當然她已告訴老公,老公也同意了。
一旁有同學走進來,看見陸致芬,「致芬姐,有說是什麼事嗎?」
搖頭,「不知道,只說跟孤兒院有關。」
「是不是要去參訪啊?」
陸致芬搖頭,「可是聽說是緊急事件。」
兩人還在討論大概是什麼事,社團的幾個幹部便走進教室,所有人正想湊上前去問個明白,只見幹部們什麼都不肯說,只是面色凝重,分發著書面資料。
資料上說明孤兒院目前所在的位置,佔地面積,收容院童人數,院內工作人員與教職員人數等基本資料。
「致芬姐,給我們看這些到底要幹嘛?」
「我也不知道耶……」
雖說不知道,但看著社團學長姐每個人凝重的表情,陸致芬可以感覺到大概是很嚴重的事。
「各位同學,很抱歉臨時將各位找來開會,兩個星期前的星期六,我們社團到孤兒院去探視院童,現在這間孤兒院遭遇了很嚴重的危機,社團方面覺得應該向各位同學報告一下。」
陸致芬心漏跳一拍,危機?什麼危機?跟那對小姐妹有沒有關連,會不會影響到她們?
拜託!千萬不要,她們已經夠可憐了,孩子不能跟父母在一起,只能相依為命,這樣還不夠可憐嗎?
「學長,是什麼危機啊?」一旁有個學弟舉手問。
「我大概解釋一下,孤兒院已經成立四十一年了,目前所在的這塊土地其實是向一位大地主低價租來的,那位大地主是個大善人,為了做善事才將土地低價租給孤兒院,租金非常的低。」
「這是好事啊!然後呢?」
「三年前大地主去世,土地繼承人不願再將土地用這麼低的價格租給院方,要求院方搬遷,不然就要提高租金,可是這些繼承人喊出的租金價格太高,院方承擔不起,於是他們便將土地賣給大企業,聽說連著周圍的土地要興建豪華購物中心。」
「土地賣掉了嗎?」
「土地現在已經賣掉了,而且這個案子也無法適用民法四百二十五條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因為孤兒院跟原地主之間的租賃契約超過五年,也沒有締結經過公證的書面契約。狀況很複雜,但總歸一句就是,孤兒院現在必須搬走。」
「搬走?要搬去哪裡?」
陸致芬坐在一旁,整個人背都挺直,雙手用力緊握到指節泛白,呼吸沉重到胸口泛著疼痛。
「院方目前也不知道,最壞的狀況就是跟社會局合作,幫院童找到收養家庭,找不到的就送到其他的孤兒院去。」
那不就代表要拆散那對姐妹嗎……
陸致芬眼眶一紅,淚水在眼眶中蓄積,這陣子光想到那對姐妹,她就常常哭泣,簡直都不像她了。
所有學生七嘴八舌討論,每個人都義憤填膺、忿忿不平,指責著土地的繼承人貪婪,更指責那個買下土地的大企業財大氣粗。
社團裡的同學什麼系都有,當然也包括像陸致芬這種企管系的同學,他們知道大企業的投資就是如此,在商言商,但也無法為此多做辯駁。
「院方跟我說要我們不要擔心,她說我們社團這幾年來已經幫了院裡很多,她很感謝我們,現在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他們也無能為力了,可是……我想大家都是有心想為這個社會奉獻一點心力,也許我們還有路可以走,所以我才會通知大家緊急來開會,一起商量。」
陸致芬淚水突然滑落,她努力擦拭,卻阻擋不住崩落的淚水。
這時,一旁有個女生看見了,嚇了好大一跳。「致芬姐,你怎麼了?」
眾人一回頭,看向坐在後方的陸致芬,看見她哭成了淚人兒,簡直嚇呆。
「到底怎麼了?你不舒服啊?」
搖頭,「不是……」
「那是怎麼了?你們欺負她喔?」
「哪有,我們怎麼可能欺負致芬姐,她在我們繫上是出了名的大姐姐耶!」
「不是啦……」揮手擦去眼淚,「對不起,我想到我自己……我,我也是在孤兒院長大的小孩……」
所有人一聽,統統安靜下來,每個人都不敢講話,怕觸碰到人家內心裡的傷痛,掀開了想要掩飾的傷疤。
「我還有一個雙胞胎妹妹,我們在孤兒院住了十幾年,以前最怕的就是聽到腳步聲,怕有人要來認養我們,可是只願意認養一個;我們會手牽手躲在角落裡,等到腳步聲離開才出來……」
每個人都轉過身看著陸致芬,聽著她說著以前的故事。
「有幾次,院裡的小男孩跟鄰居的孩子打架,鄰居都會跑來要我們搬走,說我們造成社區的不安,說我們的小朋友是壞孩子。我們姐妹倆也會手牽著手躲在房間裡不敢出去……我們真的好怕不能在一起,也好怕沒有地方住……」淚水不停掉,擦也無效,她只能苦笑。
一旁的同學則是邊聽也跟著難過,甚至幾個女生都掉下了眼淚。
「這些孩子已經夠可憐了,他們只是要一個可以安穩長大的地方,只要讓他們平安長大就好,這個要求很過分嗎?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幫幫他們……」
現場一片鴉雀無聲,沒有人敢說話。
「對不起,發了一大堆牢騷,真的對不起,我太笨了,沒辦法幫大家解決問題……」
「不會!」有個學姐笑了笑,「致芬讓我們下定決心,一定要幫孤兒院的忙。」
「對!我想,現在找地主也沒用了,我們不如去找那個大企業吧!」
有個學弟問:「要去抗議嗎?」年輕人似乎興致勃勃。
「這是個好方法,我們去抗議,但抗議只是手段,我們不鬧事,我們要將我們的意見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也讓對方知道孤兒院的狀況,如果可以,我們也把這件事訴諸媒體。」
眾人七嘴八舌討論著細節,越討論越起勁,甚至開始規劃要怎麼呼口號,要怎麼製作海報、設計活動。
「現在,要參加的舉手,我們不勉強。」
所有人都舉手了,其中陸致芬最快。
「好!大家一起沖吧!」
「不過,學長,是哪家企業啊?」
「方氏企業,企管系的一定知道,聽說方氏企業的總經理正在企管所念碩士……這也是我們可以利用的點。」
陸致芬瞪大眼睛,方氏企業?完了!她是不是答應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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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買下孤兒院那塊土地的大企業就是方氏企業,而方氏企業的大老闆就是她老公方少淵。
有了這層關係,到底是有關係,還是沒關係啊?
她竟然要跑去老公家的公司前面抗議?老天,光想到她就覺得刺激,也覺得恐怖,要是讓老公發現了怎麼辦?
她該不該先「通風報信」,讓老公知道這件事啊?還是說,就殺他個措手不及好了,反正他做這種傷害孤兒院的事。
其實仔細想想,老公大概也很無辜,買土地時,出面交涉的大概都是地主,他哪知道土地上面有孤兒院。
或者出面交涉的人根本不是老公,老公是總經理,怎麼可能自己出面去談買賣?這種小事交給下面的人去處理就行了。
「不對,他是總經理,他應該概括承受一切。」這才是經理人應該有的擔當……「嘿嘿,教授講的,我都有吸收,沒有還給教授。」
時間晚上六點,陸致芬提早回家做了一桌的菜,現在她就坐在沙發上等待老公回來。
她要跟老公探探口風,說不定還可以勸勸老公做做好事,幫幫那些可憐的孩子,反正這些年,方氏企業已經夠賺錢了,總該回饋一點給社會吧!
六點半,大門開啟,方少淵從公司回來了,一進門就看見陸致芬帶著燦爛的笑容迎向他。
「老公,你下班囉?」
方少淵儘管疲累,但一雙眼睛依舊銳利有神,直盯著老婆那張燦爛過了頭的笑靨,心裡不停忖度。
這女人想幹什麼?
小心翼翼的上前,溫柔的服侍著丈夫,接過老公脫下的西裝外套,幫他提著公事包,一副溫順小媳婦的模樣。「老公,要先吃飯,還是先洗澡?」
「……」
「老公?」
「先吃飯好了。」
轉身來到方少淵身後,推著老公來到飯桌,桌上飯菜都是剛煮好的,經過半個小時,溫度正好,不熱也不冷。「老公請坐,請用餐。」
方少淵端起碗筷看著她,終於受不了了,「老婆,你有什麼事,直接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