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文 / 晴宇
書綾笑著向他們介紹:「這個菜心只浸泡鹽水然後快炒,所以很清脆,請試試。」
「你自己醃的?」他們異口同聲。
「嗯,昨天夜裡起來醃的,想說外面賣的醃製品都有加一些防腐劑及化學香料,而且也分辨不出是不是黑心食品,乾脆自己做最安心也最健康,僅用鹽水醃漬幾小時,不但能保持菜心的鮮度與脆度,口味也因為將鹽水吸收而適中。」這簡單的小妙招是向阿基師學的啦!
吳煥達原本剛硬嚴肅的臉部表情變得較為和緩。「那這個呢?」
「也是剛剛才煮的麵筋,之前秉鈞常提到很想念伯母煮的麵筋,所以就試著煮煮看,不過肯定是和伯母煮的差遠了,因為他還是常說想念伯母煮的。」這是從昨晚秉鈞提到伯母常煮的菜中聯想到的,希望這善意的讚美能拉近她和伯母的距離。
「秉鈞愛吃我煮的菜沒錯。」聽到兒子喜歡她煮的菜,張英華果然露出得意的笑容。
「嗯嗯,不只這個,他還說伯母做的東坡肉簡直無人能及,味道香到連鄰居都會特地到家裡向伯母請教,還有南瓜飯、魚香茄子……也都是伯母擅長的。」她把秉鈞告訴她的加以「修飾」。
「那是他不挑嘴,煮飯沒什麼師傅,靠的是經驗的累積。」張英華一反剛剛喜悅的態度,淡淡應道。
「是。」
「先吃飯吧,這幾道菜都做得不錯。」轉眼間,吳煥達已經吃完一碗稀飯了。
書綾注意到他的碗已經空了,詢問過他後立刻為他再添一碗。
三人專心吃著粥,書綾卻突然大叫一聲。「對了!」
兩老同時將注意力拉至她臉上。
「我還另外蒸了饅頭。」差點忘了這件事。
「都煮稀飯了,幹麼還蒸饅頭?」張英華一臉不悅。
書綾從鍋子裡將還熱騰騰的饅頭送上桌。「這是正宗的山東饅頭,跟巷口的郝伯伯買的,他的饅頭又Q又紮實,真的真材實料,想說伯父可能會想念饅頭的味道,我只蒸了兩顆。」
「不就兩顆饅頭,熱了就熱了吧!」吳煥達說得不以為意,但閃閃發亮的眼神已洩漏他的歡欣。
既然丈夫同意,張英華也就不再提這個話題,書綾與他們之間原本所存在的隔閡,因為這頓早餐而開始有了微妙的變化。
第0章()
吃完早餐,吳煥達夫婦改坐到客廳看新聞,書綾切了一小盤水果送上後,就到陽台洗衣服去了。
張英華將書綾的一切所為都看在眼裡,從早餐的內容可以看出她確實很用心,而剛剛書綾到陽台時,她也故意不出聲,想看看書綾會如何處理她放在洗衣籃裡的髒衣服。結果書綾悄悄把洗衣籃裡的衣服按照深淺分類洗滌,完美的處理程序讓她挑不出毛病。
雖然書綾今天的表現和昨天比起來好很多,但她還是認為秉鈞應該要搭配條件更好的女人才對,書綾終究和她心目中的理想媳婦有一段差距,至少,在家世及職業這一關就不合格。
趁著丈夫看完新聞回房睡回籠覺的時候,她把書綾找來客廳,打算當面和她談清楚。
「有些話我還是直接說了吧!我看得出你很努力,確實也讓我們對你的印象好轉,不過我們就秉鈞一個孩子,養大一個孩子並不容易,教育孩子成為人中龍更不簡單,好不容易盼到秉鈞終於功成名就,我除了希望他能找到一個家世條件很好的小姐外,也希望會是個能幫助他事業蒸蒸日上的賢內助。」
張英華停頓一會兒,看她表情依然平靜的認真聽著,才又繼續說道:「你很好,是好女孩,看得出秉鈞很喜歡你,但是,你也知道在工作上你並不能幫上他什麼,而且你會和秉鈞同居,應該和哥哥嫂嫂的關係不好吧?雖然我們不是大富大貴的人家,好歹也是個小康家庭,煥達是職業軍人,對秉鈞的教育是一板一眼,當然也希望媳婦的家世是清清白白,不會有什麼糾紛的。」話越說越明瞭。
書綾繼續保持緘默,不是她不回應,而是她想讓伯母一次把話說完,無論伯母對她有什麼不滿,一鼓作氣的全部說出來也好,不管是什麼困難她都會想辦法度過。
「過去的女人單純的只想找個好人家嫁了,就算再辛苦,只要一輩子生活無虞也就滿足;現在的女人也想找好人家,可以狠狠撈一筆的好人家,你懂這意思嗎?就是不需長相廝守,只要財產全有,拿了就走的例子我們見過太多太多了,我當然知道你不是這種人,但是你卻不適合秉鈞,還是離開吧,別再耽誤他。」
她輕睞書綾一眼。「如果你有什麼條件,都可以提出來討論。」
在她保守傳統的觀念裡,這樣的事得付出一筆「贍養費」才能解決。
書綾抬眸坦然的直視張英華。「謝謝伯母的提醒,我和秉鈞雖然從事不相干的職業,但其實並不影響生活,反而感情更好,如果我們從事相關的行業,那不是等於二十四小時都在工作,話題都繞著工作打轉?這樣的生活,不只是我們,換作是伯母您應該也不能接受吧!
「每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女人絕對不會是男人的事業夥伴,而是能給他溫暖、把家庭照顧好,讓他無後顧之憂的女人,伯父和您就是最棒的例子。伯母您也不是職業軍人呀!因為您全心全意的照顧家裡,所以伯父才能在職場上盡情發揮,秉鈞這麼有成就,也全都得歸功於您!」
書綾的誇讚很實在,所以張英華沒法反駁,還挺受用。
「我沒和哥哥嫂嫂住一起,並不表示和他們的關係很差,而是不想打擾他們,何況我已經成年了,早已獨立生活。我的父母早逝是事實,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家世不清白,也許伯母是因為我和秉鈞同居才會這麼說,可是一開始我和秉鈞並非男女朋友,雖然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卻是各過各的,我們是因為相愛才決定正式同居,這是我們共同的決定,若只是我一廂情願,秉鈞也不可能會答應的。」她輕聲為自己辯駁。
「秉鈞的條件真的很好,他讓我覺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雖然我沒有顯赫的家世,也只是一個平凡的打字員,但是一定可以像伯母支持伯父那般的支持秉鈞。」
書綾直接拿張英華當範例的高招,讓她一時想不到因應對策,若開口反駁她,不就等於反駁自己?!
也許,這丫頭不像自己想的那樣毫無內涵,而是個很有智慧的女孩。
「我知道自己的條件沒有達到伯父伯母的標準,不過我會努力,除了外貌上已經無法改變,其他的部分都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除了外貌以外,還有些東西是很難改正的,比如說從小到大養成的不良習慣,而且,我們來這裡也不過幾天時間,你只要辛苦忍耐個幾天就好了,不用這麼認真。」張英華故意這樣說。
「我的父母去世得比較早,所以我一直很嚮往全家人住在一起的熱鬧生活,感覺會很幸福,所以如果我們真的結婚的話,我希望能和伯父伯母住一塊兒,而且我相信秉鈞一定會支持我這個想法,三代同堂的畫面實在是太美了。」書綾充滿憧憬的編織著三代同堂的和樂畫面。
這番話深切的擊中張英華的罩門,她一心想和兒子同住卻屢遭拒絕,現在書綾不但重新燃起她的希望,還提到三代同堂這樣的夢想!她怎麼可能不心動?
★★★
「兒子,我們住這麼久了,你會不會嫌我們煩?」張英華趁書綾去洗澡的時間試探吳秉鈞。
「怎麼會?而且我最近比較忙,都是書綾在陪你們,反而對你們有點過意不去。」吳秉鈞放下手中的「建築世界」雜誌。
張英華難掩欣喜的看著兒子。「所以你不覺得我們煩?」以前他們是不可能在這裡留這麼久的,不是他們不習慣,而是秉鈞會受不了的請他們回去,好給他私人空間。
吳秉鈞知道母親會這樣說,是因為他過去的態度「不佳」,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書綾曾提過母親找她長談的事,她把所有的內容都跟他說了,也提出她的想法,他很意外她會主動提出想和父母同住的想法。
為了「保險」起見,他並沒有立刻答應,擔心她和父母間的和平只是短暫的,所以一直抱持著觀望的態度,萬一真的無法相處,那就維持現狀,不需勉強。
但從書綾跟他說了以後,她和父母親之間的互動確實如倒吃甘蔗般越來越好,父母對她也從一開始的抗拒排斥,逐漸慢慢接受。
現在他們每天和書綾一起吃早餐,看相同的電視節目,書綾工作時,媽媽還會幫忙分擔家務,可見他們的關係在這段時間裡真的是大躍進呀!而這樣的結果當然是他所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