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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文 / 左薇

    她火大的吞下大半顆泡芙,咀嚼著滿口不能罵的詛咒……

    ★★★

    屋漏偏逢連夜雨,這句話用來形容宋馨曼此時的悲慘處境再貼切不過了。

    前天她租於公寓頂樓的住處經過一場中台挾帶豪雨的無情侵襲,才曉得更早之前幾次大大小小地震、餘震,已經悄悄損壞了這棟屋齡超過四十年的老房子,一整夜天花板、牆壁、水管不斷滲雨漏水,使她的老窩氾濫成災,整夜疲於奔命才勉強保住大半的私人物品。

    由於那些來不及搶救的傢俱、家電大部分都是房東的所有物,所以兩方在各有損失的情況下,協議無條件退還她的押金和本月租金。房東太太還好心的在自己的住處空出一小塊地方讓她暫時擺放倖免於難的物品,不過也得在一個星期內搬走才行。

    她在附近的旅館窩了一晚,馬上面臨到的是無處落腳的窘境,今天還特別請了一天假出來找房子,感覺實在很淒慘……

    忽然間,她瞥見不遠處的街口有個頭髮花白的老人正和一個戴著棒球帽的年輕人在拉拉扯扯。還來不及搞清楚是什麼情況,那老人已經被年輕人推倒在地,後者抱著懷裡的東西拔腿就跑。

    她見狀立即奔向那名跌坐在地的老人,擔心地扶起他。

    「您還好嗎?有沒有哪裡不舒服?」

    「袋子……那個人搶走我的袋子,我的東西全在裡頭。」老人抓著剛從年輕人頭上扯下的棒球帽,氣急敗壞的指著對方逃走的方向。

    「等我!」她丟下一句話,二話不說地追了上去,以跑百米的速度衝過一條巷子,果然看到前方有道熟悉的身影。

    「站住,你這個雞毛頭強盜。」那頭五顏六色的醒目特徵教她不認出來也難。

    搶犯往後看了一眼,掉頭跑得更快。

    她也火力全開追得更緊,慶幸自己今天穿的不是高跟鞋,否則就很難發揮她高中曾經混過田徑隊一年的實力了。

    「混蛋!你還跑!」她扯開嗓子大吼,爆發力十足地追著前面的年輕人拐過街角,一連跑過幾條巷子。嫉惡如仇的她很看不過這種年紀輕輕就不學好,仗著身強體壯卻拿來欺負弱小的傢伙。

    「干!嘜……嘜擱……追呀……」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譙人兼求饒,逃命的速度大幅減慢,不懂這女人幹麼像獵犬一樣緊咬著他不放,活像要追他到天涯海角似的,她和那個老頭子究竟有什麼關係?!

    「你不跑,我干——麼追。」她險些岔氣地回嗆,儘管視線好像有些模糊,而且真的喘得跟狗一樣,不過腳下的步伐依舊緊跟著搶匪移動,目標鎖定他懷裡的袋子,意志堅定的非要幫那位老先生追回失物,討個公道不可。

    「干……嘟到……肖查某……」感覺雙腿快斷掉的年輕人頻頻回頭留意那個始終和他保持一段距離,但怎麼都甩不掉的女人,開始覺得她像一縷陰魂不散的厲鬼,駕恐怖∼∼

    懷中的旅行袋逐漸成為沉重的負擔。為了增加逃跑的速度,搶匪最後只好忍痛扔開到手的贓物,自顧自的逃命去,一晃眼就消失在下個路口。

    宋馨曼氣喘吁吁地撿起那個旅行袋,儘管不甘心追丟了歹徒,但至少拿回了老先生被搶的東西……

    「她在那裡!快停車。」

    被打劫的老先生剛好遇到巡邏警車,便連忙叫警察載著他到附近繞繞,找尋獨自去追賊的年輕小姐。

    「小姐,你有沒有怎麼樣?」陪同而來的警察看她滿頭大汗,臉色有些泛白。

    「沒——事……這是……您的……」她揮揮手,大口喘氣,把旅行袋交還給老先生。

    豈料老先生才接過袋子,她便翻了個白眼,整個人失去意識地昏了過去。

    「小姐?!你醒醒啊……」

    ★★★

    第章(2)

    經過醫院的診斷,宋馨曼應該是因為突然間劇烈運動,導致心肺一時無法負荷而產生休克現象,經過急救送醫並無大礙,只要打個點滴便可自行回家休息。

    溫振傑接到爺爺遭人搶劫的消息,火速開車趕往醫院。

    「爺爺!你沒事吧?」一見到自小扶養他長大還栽培他出國留學的溫宗德,個性冷沈的溫振傑臉上露出少見的激動與擔憂,急忙檢查爺爺身上有無受傷。

    由於父親過世得早,母親也在幾年後改嫁,完全斷了聯絡,如今住在台南的爺爺和奶奶就算是他在這世上僅存的親人了。這次爺爺特地帶著自家養的土雞和有機蔬果北上探望他幾天,幫孫子補補身體,沒想到卻在回程遇上這種倒霉事。

    「我很好,東西也全拿回來了,這都多虧了小曼。」溫宗德表明自己只是受了一點驚嚇,手肘有一小塊瘀青。

    「小曼?」那是誰?聽起來怎麼有點耳熟?

    「是啊,就是她剛剛幫了我……」溫宗德把稍早發生的事都跟孫子說一遍,直誇那名幫他追回東西的女孩就像現代俠女一樣路見不平、拔腿相助。現在的社會就是缺乏像她這種行俠仗義的精神!

    溫宗德在孫子耳邊大大的誇獎了恩人一番,接著帶他去見那名熱心助人的女子……

    「我的孫子來了。」溫宗德笑咪咪地向她介紹,沒料到兩人卻在見到對方時同時愣住,小姑娘還從病床上跳了起來——

    「是你?!」

    「是你?!」

    他們異口同聲,不可置信。所謂冤家路窄,大概就是這種情形了吧。

    事隔一個月,她還記得這個長相帥氣——不對!是在咖啡廳裡霸佔位子、又對她冷嘲熱諷的高傲男人。沒想到他居然是這位親切爺爺口中傑出又孝順的孫子?

    哈!好笑。

    「你們倆認識啊?」溫宗德望著他們如出一轍的驚訝反應。

    「見過一面,不算認識。」溫振傑很中肯地說明他們的關係,自然也沒忘記這個曾在他耳邊大小聲、把甜點當手扒雞吃的女人,怪不得他會覺得她的小名那麼耳熟。

    不過剛聽爺爺一番慷慨激昂的形容,他本來以為英勇追賊的是個威風凜凜、身手矯捷、身材魁梧的神力女超人。結果居然會是這個長發過肩,身形纖細的俏麗女子?!

    呵!不可思議,這年頭老鼠也能抓貓了。

    「見過面就是認識,難道還叫陌生人嗎?」溫宗德朗聲大笑,覺得相逢自是有緣,茫茫人海中要遇上一次也不容易,看來這女孩跟他們溫家緣分很深吶。

    「振傑是律師,警察局那裡儘管交給他去幫你處理就行了。」他拍拍孫子可靠的肩膀,要她不必擔心上警局做筆錄的麻煩事。

    「謝謝爺爺。」她微笑向老人家道謝,看著那個沒什麼表情的男人,心想他還真適合那些硬邦邦的法律條文,也確實很像個冷酷無情的律師。

    「哪裡,應該的。」這點小事不足掛齒,何況她也是因為幫了他才跟警察扯上關係。「還有,小曼因為之前租的房子淹水,目前正在找地方搬家,在她找到新住處前,暫時先到你那裡去住一陣子吧。」

    他們剛才聊了一下,溫宗德覺得剛好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回報她的恩情。

    「什麼?!」溫振傑瞪大眼,俊逸臉孔都被這突如其來的提議嚇歪了。

    要那個女人去住他家?有沒有搞錯!

    「不用了啦!爺爺。」宋馨曼也沒料到老爺爺會突然這麼說。雖然她現在是急需要找個地方落腳,但住到一個非親非故的男人家裡好像不太妥當耶……

    「爺爺,我們跟她又不熟,怎麼可以隨便讓一個來歷不明的人住進家裡。」當事人大表反對,覺得爺爺這個決定未免太過草率,他可不想冒這種引狼入室的風險。

    人性本惡,即使這女人曾經幫過爺爺,不過人心隔肚皮,這社會上多的是好心沒好報,反過來被咬一口的案例,不能不提防。

    「你這小子在說什麼渾話!她可是見義勇為幫我追回東西的人,連警察都看過她的證件、問過她的資料,怎麼會來歷不明?!」溫宗德斥喝孫子的出言不遜,認為自己老歸老,可沒老到識人不清的程度。

    這小姑娘剛剛不顧一切的追賊,人都跑到休克送醫了,哪裡像那種居心不良的壞人。這小子不感謝人家就算了,居然還說得出這種話!

    沒錯,爺爺說得對,罵得好。她揚起下巴,在心裡附和老人家的說法。想她家裡人口簡單、家世清白,哪有他說的來路不明呀!

    這男人果然很有惹人發火的本事。

    「那她至少也是個女人,怎麼方便和我一起住。」他隨機應變。這個理由爺爺總能接受了吧。

    至少?!她惱火地瞪他,覺得這個強調根本是多餘的。

    拜託,她從頭到腳、從裡到外都是個實實在在的女人好不好!

    「就因為她是女人,所以更不能放她一個人在外頭流浪,太危險了。」這點溫宗德早就考慮過了,所以更覺得為人正直的孫子很適合收留她,不會亂打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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