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千尋
「我不在乎血緣、也不在乎來歷,打我決定領養品駽那日起,他便是我兒子。
他是我未來的依靠,將傳承我的人生成就,我自然要傾全力栽培他。」
「是嗎?恐怕你謀算的是遺囑裡面提的那條——」除非下一輩當中有傑出人物、阿雪長大願意親自掌理或由她的丈夫主持,否則公司將由專業經理人管理。「
所以打算一箭雙鵰,一方面栽培你兒子、一方面讓他和阿雪培養感情。幾年後,若是兩人順利結婚,歷評所有的財產,還能不全數轉到你手裡?「
聽到這裡,二姑姑沉不住氣,大叫,「天啦,老四,原來你打的是這個主意?難怪那天你看到遺囑,半點都不生氣。」
新戰爭引發,他們你一言、我一語,所有不堪入耳的句子全衝進阿雪耳朵。她鬆開想推開門的右手,緩緩別過身,向品駽望去一眼。他也和他們一樣,都在算計她嗎?
阿雪驕傲地抬起下巴,冷然一笑,這就是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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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真皮沙發上,阿雪一手順著阿飛褐色的毛髮,一手在半空中指揮著無人樂團,CD音響裡正播放著維也納交響樂團的「春之舞曲」。
阿飛是她的貓,一隻波斯貓,是她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
她不確定一隻貓的壽命有多長,但她希望阿飛可以活得比自己更老,因為……
她痛恨親人死去後,那種無依無靠的感覺,而阿飛,是她唯一親人。
這裡是父親留給她的其中一棟公寓,約百來坪大,四房兩廳,還有一片可以看向外面的落地窗。
一個人住的生活,平時還好,但夜裡就不免覺得空虛寂寞了,空蕩蕩的房間裡一片靜悄悄,不曉得鬼會從哪個角落冒出來,這令她害怕,但再害怕她也說不出口,因為那個會為她講故事、趕鬼的藍品駽已經離她……很遙遠了。
其實阿雪想相信品駽的,在聽過母親和姑姑們的爭執後,她掙扎了一夜,仍然決定邀他一起離開那個家,可他依舊斬釘截鐵地回答。
「不,我得出國唸書。」
「為什麼非要出國唸書?你想把自己變成菁英嗎?想聯合四姑姑奪走我爸爸的財產,坐上董事長寶座?」她對他冷嘲熱諷。
品駽雖因她的咄咄逼人傷懷,卻不改變初衷。
他說:「我要變強,這樣才能保護你。」
她靜靜望著他,帶著絕望的眼光,一瞬也不瞬。
幾天後,他飛往美國,放任她孤零零地面對令人憎恨的一切。於是,阿雪也拎起包包和寵物貓阿飛,離開了居住多年的大宅,之後她變得更偏激、更怨懟,她決定把他的話當屁,決定認定他將依照四姑姑的計劃,蠶食鯨吞掉整個公司。
好啊,那就來賭,賭賭看到最後能擁有整個公司、坐上那個讓人夢寐以求的位置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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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暖暖地曬亮了地板一角,在光影下,無數的塵埃在空氣裡翻飛,有人會覺得很髒,好像連呼吸都不安心了,可阿雪卻覺得很美。
髒?怎麼會?世界上還有比人心更髒的東西嗎?人心啦,刨開胸膛後,激噴出來的骯髒,又怎麼是空氣中奔騰的灰塵所能相比的……
第章(2)
品駽抵達美國後,立刻給她發E—mail,她收了,也回了,信裡只有簡單一句——不勞費心。
然後,十四歲的阿雪,決定不去學校了,她透過方律師的幫助,為自己找來許多知名的家教老師。誰規定儲備實力非得買機票飛到國外去。
來比吧,比比看未來誰輸誰贏。
阿雪這麼想著,冷傲一笑,側過頭望身牆邊。
一個比阿飛更像貓的男孩蜷縮在角落,他呆坐在那裡很久了,阿雪瞄一眼牆上的鐘,已經大約有三小時又二十七……八分鐘。
他叫做阿敘,是她從捷運站裡撿回來的。台灣的街頭無奇不有,不論撿貓撿狗撿小孩,只要存心想要,什麼東西都可以從路邊撿回來。
她尖酸刻薄地想著,咯咯笑出聲。
阿雪看向滿臉青紫的男孩,心裡想的是,台灣受虐兒的比例會不會太高了一點,社會局到底為百姓做了什麼事?
阿敘的父親是個知名議員,聽說很快就要參選立法委員,沒意外的話,未來他將成為黨中大老。但……那又如何?即便身份顯赫、家世優異,卻留不住孩子的感情。
「家」這種東西,早該在二十世紀末期徹底被消滅。阿雪是這麼想的。
又冷然一笑,她走到男孩身邊,蹲下,視線與他相對。
「你餓了嗎?」她的聲音平板,沒有高低起伏,襯著她缺乏表情的面容,白雪公主的影子早已在她身上褪色,由雪後取而代之。
男孩搖頭。
不吃?他在同她倔強?
哼,她不欠他,想要耍脾氣,換個地方去。
「你後悔了?想回家?我叫計程車送你回去?」她一口氣丟出幾個問號。
提到家,男孩滿眼的憤懣,他抬眼,對上她的視線,絕然道:「我永遠都不回去。」
揚眉,阿雪淺淡一笑,附和的說:「是啊,家能帶給你什麼?愛?關懷?疼惜?照顧?」她越問越想笑,甩了甩頭,又湊近他的鼻子,說:「世界上沒有人必須無條件給你這種東西。你想要什麼,就得親自去爭、去奪、去搶,搶贏了自然是你的,搶不贏……我老早對你說過的,弱肉強食是千百年來不變的定律。」
男孩似懂非懂地看她,她抬高下巴,冷漠而高傲。
「搶?」阿敘遲疑問。
「對,搶。越嗜血的人,越能在這世界生存,而且越暴戾、越狠毒的人越能稱王稱帝,什麼禮義廉恥、四維八德,那是聰明的壞蛋發明出來讓愚笨的好人遵守的,只要所有的笨好人都守住道德,那麼聰明的壞蛋就能理直氣壯地統治世界。」
「你能教我怎麼搶嗎?」阿敘拉拉她的衣袖,表情可憐得像只小野貓。
「你下定決心要跟著我學習?」她用一指挑起他的下巴。
阿敘篤定的目光對上她的雙眼。
她反身站起,背著他,輕輕巧巧地丟下一句,「想拿大刀,得先把身體訓練得夠強壯,過來吃飯吧。」
望住她纖細背景,阿敘鎮定了未來追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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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阿雪十四歲、阿敘十歲,阿敘用自己嘴巴證明決心,他吃掉滿滿三碗飯,因為他想要用自己的雙手拿起大刀,砍掉所有傷害他的人。
四年的時間裡,在阿雪的積極訓練下,阿敘變得和她一樣冷酷。
他們用冷漠的目光看待社會,他們把同情心丟進衣櫃,他們有許多家教老師上門教導在這世界生存競爭所需要的知識。可是,沒有人會多費唇舌在他們面前解釋「禮義廉恥」,因為他們的目標是要當聰明的壞蛋,不當愚蠢的好人。
當他們上街,看見路邊的乞丐,會盡力別開眼,並在心裡淡淡想著:這是他們選擇的人生;當發現需要幫忙過馬路的老人,他們想的是「物競天擇論」;當他們買名牌服飾時,把服務員的卑躬屈膝當作理所當然。
通常,他們是不苟言笑的。如果他們笑,只會有一個原因——獵物正在前方五十公尺處。
晚上十一點,阿敘做完了最後一份家教老師要求的報告,準備上床之前,他先進廚房給自己倒一杯牛奶。
他把阿雪的話當成聖旨、個性十足十,要拿大刀,得先訓練自己夠強壯,所以他運動、他吃很多飯,每天睡覺之前必定喝五百CC牛奶,他決定當獵人,不當獵物。
然而意外的,他卻發現阿雪坐在廚房門口,呆呆地抱著耍懶的阿飛。
他走到她身邊坐下,手一撥,把她的頭壓在自己的肩膀。
他知道,看似無情的阿雪心裡也會難受,尤其是當她接到從美國打來的電話之後。但她驕傲得不要別人的安慰,這時他只需要靜靜坐在一邊,出借自己的肩膀給她。
因此他坐著,保持沉默,並且一動不動。
她的頭髮散發著薰衣草的味道,阿敘不懂為什麼她只用這個品牌、這個味道的沐浴乳和洗髮精,可他沒問,只是全盤接受下來。
共同生活了幾年,阿敘對比自己大四歲的阿雪帶著深深的依戀,她是他唯一的親人,即使在阿雪的訓練下,「親人」在他們心底,不過是諷刺的代名詞。
「叫他……不要再打電話來。」經過很久,阿敘終於擠出一句話。
阿雪沒回答。
她何嘗沒說過相同的話,只是那個人依舊電話一通一通的打,信一封一封的寄,他不曾介意發出的訊息石沉大海,只是專心一意地,對著通訊工具不斷訴說他未曾改變的關心。
他信誓旦旦地對她說,我要保護你。
哼,空口說白話,他要怎麼保護?他們一個在台灣,一個在遼闊的北美洲,距離遠遠的、狠狠地將他們隔開。
保護?算了吧,他去保護他的小麻雀就好。